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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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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报需要管理员关注的用户不恰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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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讨论时请遵循布告板排版相关共识,恰当缩排。

当前的不当行为

Bagida520、Dry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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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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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ecial:Diff/85938325Special:Diff/85938438Special:Diff/86025346Special:Diff/86037063Special:Diff/86218442)该编者坚持要将一名专家在央视节目中发表的观点写入条目中,当其他编者质疑该观点是否符合WP:DUE,要求其提供更多的可靠来源时,该编者拒绝提供(实际上也不存在其他来源支持该观点),并且多次将相关内容重新写回条目正文,其中还混有断章取义类的WP:原创总结(Special:Diff/86025346Special:Diff/86037063),在被警告后依然坚持己见,辩称“不是少数观点”,再次将相关内容写入正文(Special:Diff/86218442),实际已构成WP:IDIDNTHEARTHAT,违反WP:DUE,并可能违反WP:3RR
  • 发现人: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07:00 (UTC)[回复]
    这个用户Invisible Troll是个扰乱维基不思悔改者,在别的条目正在封禁中,现在跑到这里扰乱性提告。有关条目编辑问题他之前已在这里开了个举报,其实已经有基本形成的共识,而他继续此前的WP:STONEWALL行为而拒绝,这次他的提报也是他多次WP:FORUMSHOP扰乱行为之一。现把该条目有关讨论的情况再列如下:
    用户Invisible Troll之前将WP:DUE解释成不同观点持有者的级别要相等,是对该具体方针的曲解已是确凿无疑的了。他现在也承认该具体方针讲的是多数观点和少数观点的合理比重,后来又先提出的第一手来源云云,然后又说“扯一二手来源没有意义”?!出尔反尔!中方在官方媒体中的评论观点绝不应归为“极少数观点”:第一,2016年时任美国空军部长的Deborah Lee James曾称该型轰炸机为“第五代全球精确攻击平台”;第二,上面其他人列出的称其为第六代的所谓“第二手来源”有七个,大多数来自于美国,而且都是如YFdyh000所说是“跟着说而非独立评判”;第三,再说一遍,中方央视节目中的评论观点有分析和评价,属第二手来源无疑;第四,那些“跟着说而非独立评判”的来源的发表时间最迟的也是在2024年,中方央视节目中的评论观点发表于2025年,如果中方央视节目中的评论观点发表后有其他的可靠来源对其反驳,而且居多,才可将中方央视节目中的观点归于“极少数观点”,目前这个情况还不存在(我让用户Invisible Troll去找他也找不出来)。因此,把中方央视节目中的评论观点隐藏起来,最初的理由是曲解WP:DUE,现在又无理将其归于“极少数观点”,实属POV。
    我同意YFdyh000在 2025年2月10日 23:01 的留言中所说“第几代xxx本就没有严格定义,说的一样就当成共识,说的不一样就分列观点和理由就好”,YFdyh000也说中方央视节目中的观点不是“少数观点”;我在2025年2月11日 04:46 的留言中也说,“按WP:NPOV,或者需要增列一个‘争议’”的小节”; Boring ghost曾提供了几个引述其为第六代的“第二手来源”,但他在2025年2月10日 09:54 的留言中,也表示“最简单的方法是一刀切, 只写隐形战略轰炸机”。综合起来,合适的编辑调整是:首段不提第几代,只写“隐形战略轰炸机”,划代的观点专列一个小节,分列观点和理由,NPOV地给读者提供足够的百科信息,由读者自行判断。我后来再次清楚地告诉这个用户Invisible Troll,中方央视节目中的观点不是少数观点!是有关B-21轰炸机的的信息,维基百科作为网上百科要及时展示新的信息,特别是第二手来源。而该用户Invisible Troll以典型的WP:IDIDNTHEARTHATWP:STONEWALL行为意图阻挠共识的形成,而对基本形成的共识顽固拒绝。
    昨天我按照上述合适的编辑调整对条目正文做了修改,即首段不提第几代,只写“隐形战略轰炸机”,划代的观点专列一个小节,分列观点和理由及其来源的时间顺序和大体地点,NPOV地给读者提供足够的百科信息,这个用户Invisible Troll跑去删掉了来源的时间顺序和大体地点(Special:Diff/86218654),又跑到这里扰乱性提告,其WP:IDIDNTHEARTHATWP:STONEWALL扰乱维基的本性不改!--Lvhis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19:42 (UTC)[回复]
    WP:GAMETYPE第四条:故意谎称某一观点或立场受到方针的保护、管辖或支持,但是其实是违背方针的。
    例如:声称某一内容因为引用了来源,符合可供查证方针,但实际上该来源并不是可靠来源,或者增添的内容扭曲了来源中的观点。(参见Wikipedia:中立的观点#不合理的比重。)
    WP:STONEWALL第一条:故意拖延或冗长辩论——反复强推某一明显不获社群共识接受的观点,事实上阻碍了基于方针能形成的解决方案。
    例如:编者A要求特定条件必须得到满足,否则拒绝接受某一改变,但是A提出的这些预设条件并没有方针或指引的支持。
    例如:编者们已经达成一项共识,但是有那么一个编者(或一组编者)坚持认为此项改变违反了某一方针或其他原则,但又不能明确指出是如何违反的。
    参见Wikipedia:扰乱性编辑,尤其是“没有或拒绝抓住重点”一节以及WP:何谓共识 § 不是一致通过等论述
    WP:SANCTIONGAME第一条:歪曲解读其他编者的行为,让他们看起来是无理取闹、行为不端或罪有应得的。
    例如:当用户B要求验证用户A主张时,A拒不提供适当的来源,并指控B反复要求来源的做法是扰乱行为。参考来源必须准确,以便其他编者可以验证真伪。
    WP:SANCTIONGAME第三条:“打擦边球”——习惯性游走于违反方针的边缘地带或者低程度的违规行为,让证明其违规行为十分困难。
    例如:编者A从不违反回退不过三规则,但是在多名编者反对的情况下,仍然持续数月不停坚持同一编辑操作。--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20:23 (UTC)[回复]
    WP:ANM la。--Boring ghost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22:35 (UTC)[回复]
    淦,我之前发WP:AIV,发了之后管理员让我转到WP:ANEW,现在又让我去WP:ANM,你们统一一下口径好不好......
    --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1:28 (UTC)[回复]
    不过还是感谢提醒--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1:31 (UTC)[回复]

这里是框外,新留言请发在这里 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7:47 (UTC)[回复]

Blues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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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gida520、AkaniRoss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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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aniRosseta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从提出“有偿编辑”这种轻率指控,再从咱过去几年的编辑记录里找诬告理由,还找了个小伙伴在咱的讨论页放不当模板,种种行为除了构成对本人的人身污诬、骚扰,还有滥用申诉之嫌。
  • 编辑负面反应就是有偿编辑,那编辑正面反应又算什么。维基还有几条关于个人争议的条目,写这些的人在他的眼里难道全是有偿编辑。
  • 还有讲咱辱骂逝者,乱扣帽子。和那位在咱的讨论页放不当模板的理由一模一样,时间上不可能是巧合,怀疑这两人可能私通来诬告
  • 发现人:Bagida52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3:10 (UTC)[回复]
    请@AkaniRosseta君,劳烦移步至此处做说明,谢谢,另外针对提报用户,我想请教您个人认为您在User talk:BlackShadowG#我悼念你的逝世,尽管我欧耶了这篇去年的发文可否解释说明?在我个人看来,您这是给可能已经过世的用户一种不适当的“黑色幽默”,这种包含影射揶揄性质,最好别再出现,另外请管理员判断前述相关议题是否有不妥适之处,若是请做出适当的提醒,谢谢。--薏仁将🍀 2025年2月25日 (二) 03:17 (UTC)[回复]
    那可不是黑色幽默,我整个内容都是不满那人过去反来源丶反现实丶反证据的行为。你处身置地想下,当时模板:俄罗斯入侵乌克兰资讯框的编辑中,我已经引用了10个美乌欧韩的来源反应来证明朝鲜丶叙利亚丶伊朗是俄罗斯支援者。但那个人一味只给出是存在第一来源和原创研究的理由,像鬼打墙一样连举证责任都懒得做,最后还像这位AkaniRosseta一样来诬告我搅乱编辑,结果来个双向限制,但没限制他的同伙,我辛苦找的内容还是白白被删。后来时间证明,咱当时的编辑是对的,该条目的后来编辑者都认可这些编辑。我也是隔了许久才知那个人的情况,尽管他可能已经去世,但没有规定得强制致哀,其它情绪也可以表达的。--Bagida52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4:52 (UTC)[回复]
    (:)回应:即便您对其不满,您应当也知道有个文明的规范指引在本站,难道阁下只因为先前与该用户产生不同的编辑争议,而得知该用户可能过世的讯息,而非得要以如此自认的“黑色幽默”揶揄嘲讽对方一番,难道就没有构成/违反杜绝不文明行为相关要件?撇除其他行为不说,您此等行为仍非得要合理化,自圆其说的说“没有规定得强制致哀,其它情绪也可以表达的”,是这样的吗?--薏仁将🍀 2025年2月25日 (二) 06:51 (UTC)[回复]
    OK,在这里文明规范下,我承认这行为不道德,我也很乐意之后去删掉那段所谓的“黑色幽默”,我向那在彼岸的人道歉。另一方面,下面有人在本人还未作出回应时,直接招名道姓地称“没想到中文维基百科还有Bagida520这么素质低下的人”,这对我难道不构成人身攻击,没有违反杜绝不文明的行为相关要件?然后我提出的维基指控要更改成道德审讯了吗?--Bagida52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7:13 (UTC)[回复]
    你们的陈述,社群站内人员及管理员自会有所判断与审酌,我只能这样子说。--薏仁将🍀 2025年2月25日 (二) 07:17 (UTC)[回复]
    先讲辱骂逝者的事情,我读维基百科的时间也很久了,但我确实不知道你和BlackshadowG有啥恩怨,但很明显,无论动机如何坟头蹦迪的行为明显不当
    关于你说的:“编辑负面反应就是有偿编辑,那编辑正面反应又算什么”问题就很明显了,你就喜欢整天翻找各种犄角旮旯的负面新闻塞条目了,而且就专注于中国以及你眼中看不惯的(基于你过去的编辑内容倾向)那些国家/政治实体,这么明显的类似单一用途账号的行为,有偿编辑显然是合理怀疑
    再举一个例子:你在23年春季,22年年末前后似乎特别热衷于添加各种运载火箭再入的新闻,而且仅仅关注中国,如Special:Diff/75926587 Special:Diff/75926188Special:Diff/75923843 11月26日到次年2月11日之间你一直在以无来源、原创研究等接口强行回退其他编者的删除操作,仅仅以有来源为理由强行塞入其他编者已经明确说明理由回退的内容而且内容倾向都是通过不正确的信息来负面描写中国航天,如此强硬的置入内容的行为在我看来完全有这种解释,即:你是有上级金主下发的指标必须完成,从你那在没有GPT的年代强大到不正常的来源寻找能力来看也能部分佐证这一点
    从我检视你编辑行为和内容倾向的视角来看,你这种overwhelming的负面描述特定国家/政治实体的编辑倾向显然值得合理怀疑,认真检视--AkaniRosseta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3:52 (UTC)[回复]
    路过无意中见到上面提到User talk:BlackShadowG#我悼念你的逝世,尽管我欧耶了这段话,没想到中文维基百科还有Bagida520这么素质低下的人,呵呵。--Dryrace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4:29 (UTC)[回复]
    题外话: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提出指控的一方不具有义务提出任何事实证据来反驳的责任”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看不明白?--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4:52 (UTC)[回复]
    你自己看看你所写,“中文维基百科还有Bagida520这么素质低下的人”这句我觉得已经是赤裸裸构成人身攻击。我的素质如何不关你事--Bagida52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5:02 (UTC)[回复]
    你好像回错人了,p.s.:如果你要移动留言可以把我的这条删掉--Invisible Troll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5:04 (UTC)[回复]
    那个留言是按到上面的回复,不是回错,己经移动。你如果想了解“提出指控的一方不具有义务提出任何事实证据来反驳的责任”,我可以另外详细解释,但这不是这个申诉的主原,上面已经打算如凯恩号的审判乱找帽子来扣了。Bagida52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5:24 (UTC)[回复]
    又来了,除了“有偿编辑”,现在AkaniRosseta又指有我“上级金主”,还关心起了中国的负面编辑。任何内容只要有来源,有佐证都能写,内容合不合适是另一事。这基本规则还要我教,你就别讲自己读维基百科的时间很久。Bagida52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5:24 (UTC)[回复]
    说起来我正好想起来见到过这人在MU5735空难讨论页里发过什么,一翻编辑记录还真是Special:Diff/70856785 性质和User talk:BlackShadowG#我悼念你的逝世,尽管我欧耶了相似--AkaniRosseta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5:40 (UTC)[回复]
    你不是正好,你是正在找咱陈年旧事的帽子来乱扣,还是很久以前那种。你这种非当事人不了解当时的谈话情绪就别乱扣,当时谈话的是轻松丶愉快的,不像你是带着有色眼睛来的乱指控的。(Special:Diff/70858065)。还有你别继续带偏,现在我针对你个人的指控就是“有偿编辑”“有上级金主”这种诬告理由。给出证据来,否则就应定为明显诬告丶人身攻击和不当编辑行为。--Bagida52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6:10 (UTC)[回复]
    再补一刀:关于这句论述/诡辩“编辑负面反应就是有偿编辑,那编辑正面反应又算什么”你见过中文wiki上有这种以压倒性的数量置入关于特定国家/政治实体正面信息的人吗?比如中国?现在wiki账号没被当成破坏者处理掉仍在活跃的吗?那个LC99涉马哈蒂尔·穆罕默德话题不就是其中一个刚好和你相反的例子吗?--AkaniRosseta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5:59 (UTC)[回复]
    “你见过中文wiki上有这种以压倒性的数量置入关于特定国家/政治实体正面信息的人”,有写蔡英文相关争议对习近平的争议这类的编辑在你眼中算什么,难道全部都是“有偿编辑”和“有上级金主”的吗???你不可理喻问题是,把写负面反应的人罪名化。
    和他无法沟通,虽然只有5个月资历,但操作语气上不像新人,又自称自己读维基百科的时间也很久,但维基知识又很嫩。Bagida520留言2025年2月25日 (二) 06:23 (UTC)[回复]

MCC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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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被提报人的行为:

  1. 长期持续WP:BATTLEGROUND行为,包括针对多位用户进行毫无根据的指控
  2. 在缺乏具体证据下散布阴谋论,制造社群分化、Wikipedia:NOTHERE
  3. 不当提报用户页删除、滥用讨论页进行不实指控
  4. 多次收到警告和社群反馈后仍无改善迹象

根据WP:BATTLEGROUND等方针,本人决定执行 不限期封禁。被封禁者如有异议,可按照正常程序提出申诉。以上。-Peacearth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05:07 (UTC)[回复]

@Peacearth他若承诺不再提相关事宜,个人认为没有追究必要,或不至于无限期封锁。当事人有关特定人士“结党营私”之指控固然不实,惟至少若干源自渠受人身攻击之实例,又旨在“改善”社群,此间或有其理念或想法误差,仍不能认为全然“毫无根据”;而部分涉及互联群整体讨论风气问题者,既事关社群协作及基金会“通用行为准则”等规范之实践等,尚理当可受公评。且本站今已有多种禁制手段可供运用,若认为当事人于某处发言无益,亦自有办法应对之。故就此案而言,个人认为目前迳予阻绝渠任何贡献机会,处置尚属过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2月24日 (一) 08:26 (UTC)[回复]
不认为此处置过重,扰乱行为不仅限于与UUM直接相关,例如用强烈煽动性语言、无故拱火,与其他编者没有沟通意愿(1 2),此事以不限期封禁结果对情况好转有益,我建议此后若MCC214有意愿提出申诉,按正常程序来。--beef [talk] 2025年2月24日 (一) 09:16 (UTC)[回复]
哦,好像他上面说了一一四五一四的事情我也不会再提。不过封禁理由并非只有这些,而且考虑到TA是被提报之后才这样说,我无法确定他是否是认识到了自己沟通方式存在的错误(空口无凭的指控等)还是只是知道不应该继续硬推自己的观点了。--beef [talk] 2025年2月24日 (一) 10:08 (UTC)[回复]
以我来看,无限期封禁“虽重但不重”。只要当事人能够好好反省,提交今后的改进计划还是有解封可能的。--Shwangtianyuan 同心聚力共奋进 2025年2月24日 (一) 10:19 (UTC)[回复]
(~)补充一句:刚随便看看,查到已被封禁的用户People295,此人被封以后MCC214就回复道如果你坚持要违反两岸四地中立用语、不要人身攻击原则和继续对别人作出不实指控的话,那只好请你出去了。其实我觉得他还是有好的一面,只是他也因为用强烈煽动性语言等行为被无限期封禁,假如他有改进意图还是能回来的。--Shwangtianyuan 同心聚力共奋进 2025年2月24日 (一) 10:25 (UTC)[回复]
我审核了这位用户的贡献,可否给个en:wp:SO的机会? -Lemonaka 2025年2月24日 (一) 20:36 (UTC)[回复]
WP:OFFER应该是用户表达要重返中维的意愿后才给的吧?--beef [talk] 2025年2月25日 (二) 00:00 (UTC)[回复]
反正他表示在uum被制裁之前不会申诉,那就随他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25日 (二) 01:32 (UTC)[回复]
那可是困难的。 -Lemonaka 2025年2月25日 (二) 07:53 (UTC)[回复]

Leo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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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iscus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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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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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MCC没有关系,这人反复提及我,借口我如何,我已经做了警告要停止,但没有效果。 -Lemonaka 2025年2月23日 (日) 16:56 (UTC)[回复]
你没有在本人的讨论页警告我,再者我提及你的时候只是引用了你之前的仲裁案例作简单说明,另这件事我也不想再管了,只是提议在相关页面加上警告字句提醒一下用户注意入群风险都要这样,如不是抱着锄强扶弱之心想帮一下有正义感的人,避免TA们免受某些互联群群管和某些用户的不公平对待,我又何必碰这脏水。--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23日 (日) 17:30 (UTC)[回复]
我知道你想做的事情,但和我一样,能力是需要的,所以你在造成更多对社群的负担而非贡献。 -Lemonaka 2025年2月23日 (日) 18:10 (UTC)[回复]
其实我已经很少参与和开启讨论了,但有时候有感而发,自问自己并不希望社群变成我们不认得的样子,但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现在唯有望其TA人聪明些,不要再抱有认为互联群会包容别人,对互联群群管会处理某个用户的幻想了。--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23日 (日) 18:30 (UTC)[回复]
可是站外的事情是站外的,这也是仲裁的指示。 -Lemonaka 2025年2月24日 (一) 02:16 (UTC)[回复]
另外,“有心杀贼”,你是要对某些编者做出死亡威胁吗? -Lemonaka 2025年2月24日 (一) 02:17 (UTC)[回复]
我列出的原话根本就没有说过要杀人,而是个人希望做一些事情,从而使他们受到社群的制裁,但自己却有心无力而已。--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24日 (一) 02:27 (UTC)[回复]
请避免误解MCC214君的用词,他的原意与死亡威胁无关…我建议您们私下聊吧,因为误会对方直接提报,我觉得很浪费社群资源,而且很乌龙…--薏仁将🍀 2025年2月24日 (一) 02:30 (UTC)[回复]
(!)意见:被提报人仅是引用先前的仲裁案例做为辅佐引述,在提供的涉及的讨论议题当中,并未见到所谓的反复的提及(或者使用@的功能),或者这个提及足以令人厌烦或困扰或者感觉被骚扰,被提报者仅是在相关议题当中描述个人意见,可能提报用户Lemonaka君有误解被提报用户的讨论用意,也或者他不愿相关事件再次被提及,所以在未能与被提报用户私下清晰表达自身的意见时,而做出的一种提报行为,但就后续的观点来看Lemonaka君似乎能理解被提报用户所给与的后续说明,以此来看,该案的构成的原因似乎不成立或者已经消灭,再请管理员就相关部份可裁决是否可提前关闭本案,谢谢。--薏仁将🍀 2025年2月24日 (一) 01:51 (UTC)[回复]
被提报人已因上面另则提报 不限期封禁。-Peacearth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05:08 (UTC)[回复]

UjuiUjuMan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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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予封禁:上述提报未见有效举证相关违规之处。-Peacearth留言2025年2月24日 (一) 05:10 (UTC)[回复]

61.93.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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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火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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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79.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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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19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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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渡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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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aru Natsumi、红渡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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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渡厨、Daqibao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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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isible T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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