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源 (崇禎進士)
外觀
錢源(?—17世紀),字伯開,應天府江寧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錢源在崇禎三年(1630年)中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丁丑科進士[3],戶部觀政,本年十月擔任浙江東陽知縣。其時浙東饑荒,東陽旁邊的天台有富人囤積糧食待售,他得知後即時解散;不久有人陰謀報復富人,在其準備與饑民的酒中置鳩,令十多人受害。天台知縣逮捕富人,他說:「此為窮民誣告。」避免大獄發生[4]。
弘光年間,他得起用為兵科給事中,彈劾李挺有正直名聲;南京失陷後和弟弟詩人錢匯出家為僧[1]。
引用
[編輯]-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錢)源,字伯開,江寧人。崇禎十年進士。授東陽知縣,免天台大獄。(弘光時)起兵科給事中,疏糾李挺,著直聲。弟匯,字季水,諸生,以詩文名。南京亡為僧。
- ^ 嘉慶《重刊江寧府志·卷二十九·科貢表一》:崇禎三年(舉人)……錢源 江甯人
- ^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錢源,曾祖通,祖銳,父自強。字伯開,易五房,二十六歲十月十九日生,江寧縣人,庚午九十二名,會二百四十六名,三甲九十名,戶部觀政,本年十月授浙江東陽知縣,壬午丁憂,乙酉考選兵科給事中。
- ^ 嘉慶《重刊江寧府志》·卷三十八·人物 仕績一》:錢源,字伯開,江甯人。崇禎丁丑進士,任東陽令。時浙東大饑,東陽與天台接壤,邑有富人積儲待價往謀得升斗,即時解散。後人有謀復舉者,富人置鳩酒中,饑民飲而倒者數十人。天台令遽以民亂報,源曰:「此皆無告之窮民耳。」據實申請,獲免大獄。
參考文獻
[編輯]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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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直 |
明朝東陽縣知縣 1638年-1642年 |
繼任: 姚孫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