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定
外观
袁定(?—17世紀),字與立[1],松江府華亭縣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袁定原名國休[3],選貢出身,崇禎九年(1636年)中應天鄉試舉人[4],次年(1637年)聯捷進士,獲授餘姚縣知縣;任內有貧民聚眾搶掠,他拘捕得數人後,尚未上報就已經用杖打死他們,因此自行彈劾失職,設法賑災,救活不少人民[5]。
之後他歷任大理評事、刑部河南司主事、員外郎;到弘光年間改任廣東司郎中,和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劉延禟、朱輅、孔尚則、傅箕孺、宋祖乙、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樸、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共事,後事不詳[2]。
家族
[编辑]曾祖袁辂;祖袁铻,庠生;父袁士法,庠生。有子袁齡。
引用
[编辑]-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袁定,曾祖辂;祖铻,庠生;父士法,庠生。与立,诗四房,甲辰九月二十八日生,上海县人,丙子四十三名,会八十四名,三甲二百七名,兵部观政,己卯四月授馀姚知县,壬午浙江同考,甲申升刑部廣東司主事,乙酉升福建司员外,口口恤刑,乙酉升陕西司郎中。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刑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袁定、劉延禟、朱輅、孔尚則、傅箕孺、宋祖乙、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朴、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云。……定,字宇【與】立,嵩江華亭人。崇禎十年進士。授餘姚知縣,修城學,清糧役,發奸摘伏,飢振多全活。歷大理評事、河南司主事、員外郎、廣東司郎中。子齡,字介人,去諸生。
- ^ 清光緒四年刻本(清)韓佩金修(清)張文虎纂,《重修奉賢縣志·卷九選舉志》:袁定與立原名國休。
- ^ 同治《上海縣志·卷十五·選舉表上》:崇禎九年丙子科(舉人)解元章曠……袁定 選貢,見進士
- ^ 乾隆《餘姚志·卷十六·名宦》:袁定,字與立,華亭人。崇正間知餘姚,貧民聚眾肆掠,捕得數人,未及報即棓殺之,而自劾不職。隨設法賑濟,多所全活。 《浙江通志》
參考文獻
[编辑]官衔 | ||
---|---|---|
前任: 王正中 |
明朝餘姚縣知縣 1639年-1644年 |
繼任: 王曰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