佀鶴舉
外观
佀鶴舉(17世紀—1642年),字健翎,北直隸大名府清豐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佀鶴舉是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順天鄉試舉人[2],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3]。授黃州府推官,發奸摘伏,審理案件公正,十二年(1639年)任湖廣鄉試同考官,取錄解元曹胤昌,一時地方人民稱慶。之後他因為父親逝世回鄉,父親下葬後和弟弟舉人佀鴻舉廬墓哭泣,十五年(1642年)清兵攻至,家人勸他們離開,他說:「生不能侍奉,怎能忍心離棄坯土。」因中流矢而死於廬側[1]。
家族
[编辑]曾祖佀尚;祖佀囯顺;父佀东岳,庠生。
引用
[编辑]- ^ 1.0 1.1 康熙《清豐縣志·卷六》:佀鶴舉,字健翎,崇禎丁丑進士,任湖廣黃州府司理,發奸摘伏如神,獄有疑者一經審斷無不稱平。己卯分房,得曹□昌卷,擊節起舞薦元三楚,一時慶得人。以父艱奔里,哀毀異常,既葬,與其弟舉人鴻舉結廬墓側朝夕環泣,適壬午兵至,家人以避,告曰:「生不能奉顏色,何忍棄坯土,曾盧氏之女不若也,復何避為。」因中流矢沒于廬側。
- ^ 康熙《清豐縣志·卷五》:舉人……崇禎 佀鶴舉 癸酉,詳進士
-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佀鹤举,曾祖尚;祖囯顺;父东岳,庠生。徤龄,春秋房,壬子九月二十六日生,清丰人,癸酉三十一名,会二百五十一名,三甲二百二十二名,吏部观政,己卯四月授黄州府推官。
參考文獻
[编辑]- 康熙《清豐縣志》·卷五
- 康熙《清豐縣志》·卷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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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大啟 |
明朝黃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
繼任: 傅上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