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志
外观
張弘志(1602年—1643年),字狷小,號夢蔡,河南開封府项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二十三年岁中式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河南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九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进士。出于素修马世奇之门。工部观政,十一年授广平知县,奉旨纪录四次。十四年升刑部陕西司主事,十五年升本司郎中,升常州知府,十六年卒于任[1][2]。
家族
[编辑]曾祖张承赐,祖张嘉立,父张允信。
参考
[编辑]-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张弘志,曾祖承赐,祖嘉立,父允信。狷小,易三房,壬子四月二十六日生,项城县人,甲子十一名,会一百八十九名,三甲一百九十五名,工部观政,戊寅授广平知县,奉旨纪录四次。辛巳升刑部陕西司主事,壬午升本司郎中,升常州知府,本年卒于任。
- ^ 《项城县志》:张弘志,字狷小,号夢蔡,司徒遇六世孙也。赋性潁慧,倜傥有大度。居恒笃,孝友厚,戚里治丧尽礼,虽服除之日,家人未尝見其轻言笑。兄弘业故,抚其子恒德、晋德成立入庠,年十四,已有西京咸阳之目。十六餼于庠,二十三荐甲子贤书十一名,丁丑成进士,出于素修马世奇之门。是岁即出重赀修邑文庙,戊寅选直隶广平县令,时岁饥多盗,创建甎城以卫,蠲俸赈恤,民赖全活者甚众。邑人士同致颂曰:学深宗孔,接踵河南,夫子空羣,冀北神君。立生祠以志感。受事二载,庚辰调繁魏县,士民保留。辛巳抚按交荐,行取擢秋官清吏司主政。壬午由本司郎中出守江南常州府,至即殪豪奴数辈,一一郡澄清。有徐姓者罪拟绞,以暮夜金三千求脱,不为动,卒正国法,其惠恺清正大都若此。昔人云南阳朱季廉直自遂,吏畏其威,民怀其惠,惟公有之。崇祯癸未卒于官,其文章行谊德业闻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