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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憲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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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憲
大明吏科都給事中
籍貫陝西鳳翔府岐山縣軍籍
出生天順五年辛巳五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李憲(1461年—?),字良度,陝西鳳翔府岐山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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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陝西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五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四名進士[1][2]。授中書舍人,十八年十二月充副使冊封王府,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授刑科給事中,十月升兵科右,四年四月升吏科都。李憲依附同鄉的大太監劉瑾,權勢凌駕於同列之上,時稱為六科都給事中,每次上朝率眾拜謁劉瑾,請事於堂下,一言擠及,莫不股慄。曾袖藏白金,抖出以示人曰:此劉公饋贈我的。士大夫莫不笑之。四年十月彈劾寧夏巡撫徐以貞派女婿報捷,以貞被革職為民。劉瑾倒台,李憲為自救,轉而奏瑾不法六事,被人益加鄙視,劉瑾在獄聞之,笑曰:李憲亦劾我乎!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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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謙;祖李宗本;父李惇,遞運大使。母劉氏。慈侍下[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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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