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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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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南金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參議
籍貫雲南大理府鄧川州
字號字用章、本重
出生天順六年(1462年)九月二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舉人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楊南金(1462年—?),用章本重雲南大理府鄧川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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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雲南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四十四名,三甲第十九名進士。授泰和縣知縣,正德元年(1506年)八月升江西道監察御史,二年(1507年)養病,三年(1508年)正月考察以無疾詐欺,削籍為民,五年(1510年)劉瑾被誅後起復原職,嘉靖元年(1522年)出為湖廣按察司僉事,升湖廣布政使司參議,引疾致仕歸里。

據《重印大理府志》載,楊南金任知縣時,“直節惠政,民有三不動之稱,謂刁詐脅不動,財利惑不動,權豪撓不動。”任監察御史時,“值逆理之黨劉宇任左都御史,欲鉗言官口,楊南金上疏,入堂抗直不屈,解冠帶曰:‘不作此官便了,豈可屈于權奸?’即日出都,行二百里。劉瑾使人捕,不及,除其籍。”(《滇中瑣記》)

楊南金在《重修河堤記》中說:“修築河道待百政之一,尚如此其準,鄧川他政可知交。民食不足,因伴遏之,邊乃徵調又逼之,侵凌強暴又不時魚肉之,誠救死之不暇矣。”在鄧川州築有三宜亭,三宜為“宜休、宜足、宜止”。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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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淬鄉集》、《守土訓》、《三教論》,纂修《鄧川州志》。該等著作均已亡佚,僅《滇詩拾遺補》載其詩五首。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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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楊隆;祖父楊禮;父楊彥。母段氏。慈侍下。弟楊北珙[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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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文勋,张福三、博光宇(1983年).白族文学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方天然
明朝泰和縣知縣
弘治十三年-正德元年
繼任:
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