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用 (隴西)
外觀
王朝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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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陝西鞏昌府隴西縣 |
出生 | 十一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李氏 |
親屬 | 曾祖王仕暹,祖王原遣,父王鎰, 前母張氏;母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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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用(1491年—?年),字行甫,陝西鞏昌府隴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治《春秋》,十一月初五日生,行一,由國子生中式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陝西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年三十一歲中式正德十六年辛巳科會試第一百十七名,第三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授懷寧知縣,嘉靖四年(1525年)十月選授四川道試監察御史,上疏請停織造絨服之差,兩淮巡鹽,巡按山西,七年以事貶和州判官[2][3]。
家族
[編輯]曾祖王仕暹;祖王原遣;父王鎰,正科;前母張氏;母張氏。具慶下,妻李氏,弟朝鳳。
註釋
[編輯]-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登科錄》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二》:嘉靖七年九月,初御史王朝用奉差巡鹽浙江,過家,與鄉人柳瓚者有郤,瓚遂誣奏其居鄉淫縱黷貨等事。 上命逮至京鞫問,因戒御史差遣俱不許枉道還家,違者聽所在官司舉發,隱匿者罪同。既而尚書胡世寧、李承勛言宜存大體,乃遣錦衣衛千戶張恩往會巡撫都御史勘之,至是還復命,盡白瓚挾私誣奏狀,都察院謂朝用奉差,枉道回籍,及夾帶乳母越關,累及有司科取,里甲不善,居鄉致生疑謗,亦屬有罪,請本院逮問處分如例。報可。
- ^ 《甘肅通志》:王朝用,字行甫,隴西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懐寧知縣。時值盜賊蜂起,又當逆濠兵燹之餘,䘏民袪弊,敏而惠,士民懐之。擢御史,勅按鹺兩淮,朝用請復舊額,商稱便而課亦通。巡按山西,議平太行巨盜,讞獄摘奸,卓有風裁。未幾以毀謫和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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