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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用 (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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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用
大明四川道監察御史
籍貫陝西鞏昌府隴西縣
出生十一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李氏
親屬曾祖王仕暹,祖王原遣,父王鎰
前母張氏;母張氏
出身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王朝用(1491年—?年),字行甫,陝西鞏昌府隴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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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春秋》,十一月初五日生,行一,由國子生中式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陝西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年三十一歲中式正德十六年辛巳科會試第一百十七名,第三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授懷寧知縣,嘉靖四年(1525年)十月选授四川道试監察御史,上疏请停织造绒服之差,两淮巡盐,巡按山西,七年以事贬和州判官[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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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仕暹;祖王原遣;父王鎰,正科;前母張氏;母張氏。具慶下,妻李氏,弟朝鳳。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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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登科錄》
  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二》:嘉靖七年九月,初御史王朝用奉差巡盐浙江,过家,与乡人柳瓒者有郤,瓒遂诬奏其居乡淫纵黩货等事。 上命逮至京鞫问,因戒御史差遣俱不许枉道还家,违者听所在官司举发,隐匿者罪同。既而尚书胡世宁、李承勋言宜存大体,乃遣锦衣卫千户张恩往会巡抚都御史勘之,至是还复命,尽白瓒挟私诬奏状,都察院谓朝用奉差,枉道回籍,及夹带乳母越关,累及有司科取,里甲不善,居乡致生疑谤,亦属有罪,请本院逮问处分如例。报可。
  3. ^ 《甘肃通志》:王朝用,字行甫,陇西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懐宁知县。时值盗贼蜂起,又当逆濠兵燹之馀,䘏民袪弊,敏而惠,士民懐之。擢御史,勅按鹾两淮,朝用请复旧额,商称便而课亦通。巡按山西,议平太行巨盗,谳狱摘奸,卓有风裁。未几以毁谪和州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