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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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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珽
大明
籍貫直隸廬州府合肥縣
羽林前衛官籍
字號字直甫
出生弘治五年(1492年)二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彭氏,繼娶高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魏珽(1492年—?),字直甫,羽林前衛官籍,直隸廬州府合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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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順天鄉試第一百十二名舉人,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三十七名,三甲第三名進士[1][2]。任戶部郎中,因事謫溫州府通判,調東昌府通判。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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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魏仁;祖父魏泰;父魏洹,贈奉直大夫鴻臚寺左少卿。母金氏(封宜人)。慈侍下。兄魏璄(太常寺卿)、魏珣[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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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