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平倭冢記碑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平倭冢記碑
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縣
分類石刻及其他
時代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
編號247
認定時間1982年3月25日

平倭冢記碑,位於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縣西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之一。

1982年3月25日,列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包含一座石刻及其他部件。[1]

簡述[編輯]

平倭冢記碑,記述明朝嘉靖38年夏天,兵備副使劉景韶平定倭亂[2]

參考[編輯]

  1. ^ 南通市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2-05-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19). 
  2. ^ 《嘉靖東南平倭通錄》"時江北兵備劉景韶以遊擊丘升等擊原駐白浦倭於丁堰、如臯、海安,三戰皆捷,斬首百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