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倭冢記碑
外觀
平倭冢記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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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縣 |
分類 | 石刻及其他 |
時代 |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 |
編號 | 247 |
認定時間 | 1982年3月25日 |
平倭冢記碑,位於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縣西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之一。
1982年3月25日,列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包含一座石刻及其他部件。[1]
簡述
[編輯]平倭冢記碑,記述明朝嘉靖38年夏天,兵備副使劉景韶平定倭亂。[2]
參考
[編輯]- ^ 南通市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2-05-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19).
- ^ 《嘉靖東南平倭通錄》"時江北兵備劉景韶以遊擊丘升等擊原駐白浦倭於丁堰、如臯、海安,三戰皆捷,斬首百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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