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倭冢记碑
外观
平倭冢记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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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 |
分类 | 石刻及其他 |
时代 |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 |
编号 | 247 |
认定时间 | 1982年3月25日 |
平倭冢记碑,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西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1982年3月25日,列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包含一座石刻及其他部件。[1]
簡述
[编辑]平倭冢记碑,記述明朝嘉靖38年夏天,兵備副使劉景韶平定倭亂。[2]
参考
[编辑]- ^ 南通市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2-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19).
- ^ 《嘉靖東南平倭通錄》"時江北兵備劉景韶以遊擊丘升等擊原駐白浦倭於丁堰、如臯、海安,三戰皆捷,斬首百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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