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倭冢记碑
外观
平倭冢记碑 | |
---|---|
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 |
分类 | 石刻及其他 |
时代 |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 |
编号 | 247 |
认定时间 | 1982年3月25日 |
平倭冢记碑,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西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1982年3月25日,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包含一座石刻及其他部件。[1]
简述
[编辑]平倭冢记碑,记述明朝嘉靖38年夏天,兵备副使刘景韶平定倭乱。[2]
参考
[编辑]- ^ 南通市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2-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19).
- ^ 《嘉靖东南平倭通录》"时江北兵备刘景韶以游击丘升等击原驻白浦倭于丁堰、如皋、海安,三战皆捷,斩首百余。"
这是一篇与江苏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