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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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4im級討論頁模板用詞不符其目的
問:『Mekaku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這個網頁
有關提報編輯爭議
建議增加用戶討論頁模板
我認為,Special:diff/49493079、Special:diff/49506090乃濫用{{deltalk}},可參考User_talk:Sanmosa/存檔05#關於撤銷你的Deltalk。另外可參考兩處既存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8年4月#有人持續濫用deltalk模板,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強烈要求限制使用deltalk。Sanmosa濫用維基方針,削足適履,苛待新手。--Roy17(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09:51 (UTC)
- 早說過了,編輯爭議,請至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Yangfl(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10:43 (UTC)
- 謝謝指點。我只是跟從{{deltalk}}的指引,「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如果指引已過時,或許可以考慮更改deltalk?我當時也花了一些時間,判斷應該發在客棧哪一個分版,殊不知原來另有別處。--Roy17(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11:36 (UTC)
- @Roy17:又翻舊帳了?事隔已久,提來沒意思。針對性解釋:Special:diff/49493079這個是理由不妥,Special:diff/49506090是經協議的,並非全都是我的問題。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6月1日 (五) 11:27 (UTC)
- 我一直未作追究,但你今日一而再再而三地為你的錯誤辯護,參考Special:diff/49796156,我決定追究最初的deltalk編輯。你的最新辯解出自今日,並非「事隔已久」。--Roy17(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11:36 (UTC)
- @Roy17:閣下明顯是曲解了本人之意:那句是我今日檢視了閣下所用「可貴的言論自由」一句才有感而發的。我承認我在此的最新辯解出自今日,但那不能改變我當時deltalk的動作是「事隔已久」。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6月1日 (五) 11:44 (UTC)
- 我一直未作追究,但你今日一而再再而三地為你的錯誤辯護,參考Special:diff/49796156,我決定追究最初的deltalk編輯。你的最新辯解出自今日,並非「事隔已久」。--Roy17(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11:36 (UTC)
- 另:「持續濫用」明顯是錯誤闡述;自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強烈要求限制使用deltalk以後,我
僅多數是對自己的留言deltalk。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6月1日 (五) 11:51 (UTC)- fake news. 光天化日講大話。截至此刻,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強烈要求限制使用deltalk,你的最後一次留言是4月28日(UTC),最後一位用戶留言是5月8日(UTC),而移除我的留言的首次編輯,Special:diff/49493079,發生於5月9日 (三) 13:29 (UTC)。「自……以後,你並非僅對自己的留言deltalk。」--Roy17(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12:04 (UTC)
- 那我更正,好不?我記得不太清楚。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6月1日 (五) 12:32 (UTC)
- fake news. 光天化日講大話。截至此刻,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強烈要求限制使用deltalk,你的最後一次留言是4月28日(UTC),最後一位用戶留言是5月8日(UTC),而移除我的留言的首次編輯,Special:diff/49493079,發生於5月9日 (三) 13:29 (UTC)。「自……以後,你並非僅對自己的留言deltalk。」--Roy17(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12:04 (UTC)
再議方針頁拆分問題
提請解任User:Shizhao
個人認為,此用戶截至目前至少有三大罪狀,已經充分符合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
- 身為管理員不能以身作則,在過去一年裏反覆因為編輯戰被封禁[1],很難相信這樣的用戶在日常中能按照方針執行管理。
- 同上,在明顯存在COI的情況下對User:Galaxyharrylion進行多次封禁,未能遵守避嫌原則。同時,對User:Techyan使用GAME封禁也屬於不妥當的濫用權力。
- 對方針政策不夠熟悉,常常做出不符合方針的操作或發言,比如對用戶:宇宙公司張三的封禁理由是混淆,然而個人並不能看出這用戶的混淆點在哪。--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5月28日 (一) 05:27 (UTC)
- 從方針看:Shizhao和某G存在哪門子COI了?是那個抹黑WUGC的頁面麼?某G被WMC收編了嗎?--140.180.246.217(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5:47 (UTC)
- 從結果看:那個明顯存在誹謗內容的頁面最後仍然逃不過刪除的命運,所以Shizhao的操作並沒有問題,「所謂程序正義已經是次要中的次要了」。--140.180.246.217(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5:47 (UTC)
- 還有,趁行政員選舉還在進行時冷不丁拉人下馬,這樣真的厚道麼?--140.180.246.217(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5:55 (UTC)
- 如果這個解任最後成功,我大概就能明白維基百科怎麼回事了。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5:53 (UTC)
- 結合前一個罷免案服用,效果更佳。--140.180.246.217(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5:55 (UTC)
- 反正我投反對:功大於過。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6:05 (UTC)
- 選舉從來就不講厚道。--Шәτіт🐷⏣ 2018年5月28日 (一) 09:14 (UTC)
- 反正我投反對:功大於過。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6:05 (UTC)
- 結合前一個罷免案服用,效果更佳。--140.180.246.217(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5:55 (UTC)
- 如果這個解任最後成功,我大概就能明白維基百科怎麼回事了。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5:53 (UTC)
- 回應理據3:Wikipedia:用戶名#公司/團體名稱,用這名字會誤導他人認知此帳戶是否為示範用帳戶(所以任何人都不該創建叫做example的名字)。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6:17 (UTC)
- @Shizhao:如果手滑了建議改一下,謝謝!--140.180.246.217(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6:33 (UTC)
- (-)反對解任:懷疑是因為Shizhao支持了Techyan解任案,Techyan支持者的報復手段,再者Shizhao對Galaxyharrylion和Techyan的封禁合理得不可以再合理,Galaxyharrylion早有前科[2],Galaxyharrylion和Techyan活該被封禁,而Shizhao刪去涉及人身攻擊,反文明和反假定善意的內容(RD2)乃管理員應有之責!「在過去一年裏反覆因為編輯戰被封禁」,功大於過!「對方針政策不夠熟悉,常常做出不符合方針的操作或發言,比如對用戶:宇宙公司張三的封禁理由是混淆,然而個人並不能看出這用戶的混淆點在哪」,公司和個人名字混在一起,就是混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8日 (一) 07:23 (UTC)
- 請假定善意。--M.Chan 2018年5月28日 (一) 08:09 (UTC)
- 明顯熱衷黨爭。--Шәτіт🐷⏣ 2018年5月28日 (一) 09:16 (UTC)
- 「我們從來沒有否定Techyan的貢獻,但功不抵過!」摘自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9:18 (UTC)
- 話說樓上的用戶在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的反對票是否投錯了 囧rz...。--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9日 (二) 04:36 (UTC)
- 請假定善意。--M.Chan 2018年5月28日 (一) 08:09 (UTC)
- @MCC214:聯署階段不設反對票-某人✉ 2018年5月28日 (一) 07:55 (UTC)
- 為什麼不直接開解任頁聯署呢?--BR 2018年5月28日 (一) 08:16 (UTC)
- 先7人後開頁吧……(?)-某人✉ 2018年5月28日 (一) 08:18 (UTC)
- 解任程序說明的,聯署只需要獲得7人支持就可以了。所以無需設反對票,聯署反對的話只需不理會即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5月28日 (一) 08:24 (UTC)
- 番外,shizhao的七次罷免中,曾經出現過站外拉票支持罷免的現象,不知道這次會不會又出現站外拉票?雖然不期望出現站外拉票,但是從Techyan的解任案來看的話……——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5月28日 (一) 08:29 (UTC)
- 「條件: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裏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溝通呢?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8:34 (UTC)
- 已經第八次了⋯⋯(自己不支持不反對)--Шәτіт🐷⏣ 2018年5月28日 (一) 08:48 (UTC)
- @cwek:同時得罪高登及WMC兩大勢力……凶多吉少-某人✉ 2018年5月28日 (一) 08:50 (UTC)
- 不要緊,WUGC(可能)會勉強保得住他。我個人在此僅希望時昭君能自我檢視一下現在他是不是些微過火了。如果時昭君能留任的話,希望他以後能夠為己加勉,莫要負當時Wing等一羣元老支持推舉的心意。當然,也(▼)同下,時昭君現時確實頗算循規蹈矩,不過我對這個解任案沒有太大意見。總之,時昭、Bluedeck和其他人皆是獨立的個體,而非WUGC的機械人;如果這次解任案獲得足夠和議,請不要把這個解任案和Bluedeck的行政員上任案拖上關係。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8日 (一) 09:01 (UTC)
- @cwek:同時得罪高登及WMC兩大勢力……凶多吉少-某人✉ 2018年5月28日 (一) 08:50 (UTC)
- 在下認為書生已比User:Martinoei年代時收斂好多了。現時黨爭有少年中國學會之風。 ——CommInt'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8:56 (UTC)
- Shizhao絕不可以被罷免!再看聯署區的理由,3ATENUW1所説的應該是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8年5月#時昭涉嫌不斷無理刪除條目,應被撤銷其所有職務,Shizhao刪除的實為3ATENUW1暗渡陳倉式的創建版本,Shizhao刪除的做法完全正當[3][4],而Gszq,WP:POINT,三個用戶包括一個管理員都認為Shizhao的做法正當[5],Panzer VI-II的理由太薄弱,香港中立人則不予置評,總之本人的反對解任票投定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8日 (一) 09:05 (UTC)
- 我的意見是:發起解任者的理由和3ATENUW1的行為沒太大關係。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9日 (二) 10:47 (UTC)
(!)意見:程序還是錯,直接開解任投票頁面,在那裏連署才對,連錯兩次了。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9:09 (UTC)
- 如果Shizhao被罷免,那就是對不要人身攻擊方針,文明方針和假定善意指引的諷刺!以後沒有相關事實去證明的指控隨便寫出來都可以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8日 (一) 09:15 (UTC)
- 作為行政員,在下必須提醒下列聯署並不符合《管理員離任方針》規定︰「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裏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所以此聯署將不會有任何效用。--J.Wong 2018年5月28日 (一) 09:15 (UTC)
- 正是。--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8日 (一) 09:52 (UTC)
- 「上級領導釋法」是無法制止正義的呼聲的。大家看到了吧,做好被報復打壓的準備。無懼打壓,聯署到7人就進入答辯階段。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9:20 (UTC)
- (*)提醒閣下之做法違規,有可能導致聯署無效。--Шәτіт🐷⏣ 2018年5月28日 (一) 09:23 (UTC)
- 這麼強烈的雙重標準,看着真有趣。你要不把這些事件放這1個月,要是User:Shizhao都沒任何回應,我也會投支持。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9:35 (UTC)
- 「上級領導釋法」是無法制止正義的呼聲的。大家看到了吧,做好被報復打壓的準備。無懼打壓,聯署到7人就進入答辯階段。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9:20 (UTC)
- 第二條不解。其餘兩條需要當事人解釋,不過不打算等書生過來解釋再看看要不要開聯署嗎?--Tiger(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0:28 (UTC)
- 他這貌似都有過溝通,但是貌似無效的樣子,不信你問問他自己編輯戰被禁封幾次了,每次都有人說他,但每次他都繼續,所以我認為JWong說的並不符合事實。--飛賊燕子(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1:30 (UTC)
- 飛賊燕子,那Techyan呢?足足兩個月不解釋,卻獲得留任,這麼強烈的雙重標準,看着真有趣。--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8日 (一) 11:36 (UTC)
- 我是說時昭的那幾件事情已經溝通過無數次了,但每次都無效,該繼續他還繼續。--飛賊燕子(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1:50 (UTC)
- 請將相關討論列出。--J.Wong 2018年5月28日 (一) 12:00 (UTC)
- 真嘅開咗罷免?咁我啦啦聲去高登連登搵班巴打嚟。wikia:evchk:File:HKGolden_Plastic_Icon.svg--203.219.189.120(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09 (UTC)
- 協助翻譯:「真的開了罷免?那我馬上去高登連登找那幫兄弟過來。」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2018年5月28日 (一) 12:12 (UTC)
- 澄清,這是維基百科事務,是維基百科用戶提請解任不適合的管理員,和高登或者其他站外勢力無關。164.52.0.234(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15 (UTC)
- 協助翻譯:「真的開了罷免?那我馬上去高登連登找那幫兄弟過來。」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2018年5月28日 (一) 12:12 (UTC)
- (排版時遭遇IP用戶編輯衝突)1、2、3。雲間守望 2018年5月28日 (一) 12:30 (UTC)
- 將錯就錯是搞啥,解任投票頁呢?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37 (UTC)
- (※)注意由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發起解任投票,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以上--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0 (UTC)
- 跟我說也沒用。請跟那些瘋狂推進進度的用戶說(似乎只經過了7小時)。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4 (UTC)
- 我的意思是,這還沒開案呢。--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6 (UTC)
- 跟我說也沒用。請跟那些瘋狂推進進度的用戶說(似乎只經過了7小時)。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4 (UTC)
- (※)注意由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發起解任投票,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以上--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0 (UTC)
- 建議以WP:GAME處理這種行為。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8 (UTC)
- 一望而知 。--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9日 (二) 04:40 (UTC)
- 我的意思是他每次禁封前後都有人和他溝通告訴他打編輯戰是不對的,但他不知道為什麼編輯戰越打越上癮就不知道了。--飛賊燕子(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58 (UTC)
- 飛賊燕子,Techyan都是一樣!每次都有人和他溝通告訴他的言論不當,但他不知道為什麼他的言論越説越不當就不知道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9日 (二) 04:40 (UTC)
- 根據過往先例,解任聯署和答辯在客棧進行,待答辯期最後,建立解任投票頁面,將相關討論、聯署、答辯等一併移動過去,開始投票。164.52.0.234(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8 (UTC)
- 根據[6],Shizhao對User:Galaxyharrylion的最近一次封禁發生於2017年3月8日 (三) 12:38,即是超過15個月之前。--Mewaqua(留言) 2018年5月29日 (二) 03:30 (UTC)
- 所以理由是不存在的。--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9日 (二) 04:30 (UTC)
聯署區
- (+)支持解任Shizhao,多次破壞,不避嫌,無理刪除,無理封禁別人,無理隱藏頁面版本。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8:30 (UTC)
- 和議。3ATENUW1 2018年5月28日 (一) 08:37 (UTC)
- (+)支持--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5月28日 (一) 08:42 (UTC)
- (+)支持不能原諒--朗哥(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8:47 (UTC)
- (+)支持意見同上,感覺執法不公。螺釘(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9:48 (UTC)
- (+)支持,無數次執法過度且錯誤。—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5月28日 (一) 10:43 (UTC)
- (+)支持,多次強行執法且不避嫌,故合議。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2018年5月28日 (一) 12:07 (UTC)
據行政員User:Wong128hk,「作為行政員,在下必須提醒下列聯署並不符合《管理員離任方針》規定︰「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裏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所以此聯署將不會有任何效用。--J.Wong 今天, 05:15 pm (UTC+8)」,[7]。--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3:07 (UTC)
答辯區
請Shizhao來對社群用戶已經提出的質疑和自己的違規行為進行答辯,其他人可以對shizhao的答辯進行回應並提出進一步問題,也可以繼續提出新的解任理由。答辯期為五天,時間:2018年5月28日 (一) 12:21(UTC)——2018年6月2日(一)12:20(UTC)
- 真可怕。JC1 2018年5月28日 (一) 12:39 (UTC)
- 解任程序合法?煩請行政員確認一下。--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1 (UTC)
- 不是很明白這ip在這這麼開分段的用意。。然後,這不是正式解任程序。不存在合不合法。--以上--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3 (UTC)
- 七個有投票權的人聯署,解任投票就要開始,而且,關鍵是,如飛賊燕子所言,時昭是一個溝通無效的人,好幾年了,多少次解任案都過去了,時昭還是依然如故,我行我素,視方針為無物。答辯區雖放在這裏,不過估計他是不會來的。一般,根據過往先例,解任聯署和答辯在客棧進行,待答辯期最後,建立解任投票頁面,將相關討論、聯署、答辯等一併移動過去,開始投票。164.52.0.234(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46 (UTC)
- 這位台灣ip你怕不是沒有看上面的討論吧,J王都說了「作為行政員,在下必須提醒下列聯署並不符合《管理員離任方針》規定︰「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裏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所以此聯署將不會有任何效用。--J.Wong 今天, 05:15 pm (UTC+8)」,還有你所說的過往先例從何而來?連通知都沒有的解任投票,就這麼開始了?我實在無法相信(上面這段jwong衝突我了。)--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2:55 (UTC)
- 在下上面已經說過,上列聯署無效。上列列有三個討論,但討論之中,如何證明溝通無效呢?除了此討論有比較詳盡討論過行為問題外,其餘兩個都未有討論相關行為。而到現在這一刻都未有人留言通知書生君有此提案,請問如何得出「估計他是不會來的」這個估計?--J.Wong 2018年5月28日 (一) 12:51 (UTC)
- 那麻煩行政員終止此討論串,避免有人繼續留言。如有需要再依解任程序進行。--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54 (UTC)
- 討論串倒是沒有終止的必要,因為本來發提案就要互助討論嘛。--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3:01 (UTC)
- @Wong128hk: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8年5月#時昭涉嫌不斷無理刪除條目,應被撤銷其所有職務,可見時昭拒絕溝通,現時也是。3ATENUW1 2018年5月28日 (一) 13:03 (UTC)
- 可見時昭拒絕溝通,現時也是[來源請求]。--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9日 (二) 04:22 (UTC)
- 此討論所討論行為與本提案所列問題行為並不一致,並不構成溝通無效。請勿將所有東西混為一談。--J.Wong 2018年5月28日 (一) 13:10 (UTC)
- (?)疑問你有跟他溝通嗎?--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3:12 (UTC)
- 第一,沒人叫他出來解釋。第二:Techyan可以忙一個多月,Shizhao不能不在1天?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3:09 (UTC)
- 找個人溝通一下吧,Techyan的解任案可等了一個多月@Shizhao:--1233( T / C) 2018年5月28日 (一) 13:39 (UTC)
- 就是啊。一看164.52.0.234的貢獻就是支持Techyan和反Shizhao的用戶,多次在Techyan解任案未有最終結果之前私自存檔,這雙重標準到呢......?--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9日 (二) 04:27 (UTC)
- 討論串倒是沒有終止的必要,因為本來發提案就要互助討論嘛。--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8日 (一) 13:01 (UTC)
- 那麻煩行政員終止此討論串,避免有人繼續留言。如有需要再依解任程序進行。--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54 (UTC)
- 在下上面已經說過,上列聯署無效。上列列有三個討論,但討論之中,如何證明溝通無效呢?除了此討論有比較詳盡討論過行為問題外,其餘兩個都未有討論相關行為。而到現在這一刻都未有人留言通知書生君有此提案,請問如何得出「估計他是不會來的」這個估計?--J.Wong 2018年5月28日 (一) 12:51 (UTC)
- Jwong近期搞一言堂,已經嚴重破壞五大支柱,行政員職位淪為Jwong欺凌社群的「武器」,實在是維基之不幸。Shwangtianyuan 有事請給我打☎ 2018年5月29日 (二) 00:42 (UTC)
- 請保持假定善意,你要覺得他不行,去提請解任啊。--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9日 (二) 02:08 (UTC)
- 近期搞一言堂,已經嚴重破壞五大支柱[來源請求]、行政員職位淪為Jwong欺凌社群的「武器」[來源請求]—john doe 120(talk) 2018年5月29日 (二) 02:53 (UTC)
- 原來Wong128hk維護五大支柱的行為是「欺凌社群」,反而嚴重破壞五大支柱的Techyan竟然是稱職的管理員,這雙重標準到呢......?--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9日 (二) 04:26 (UTC)
-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提及我名字的討論我都不會參與,因為我感到私隱受到了冒犯。關於Panzer_VI-II提出的問題:
- 關於編輯戰的問題。首先我承認,我一直不能很好地掌握3RR的精髓,無論是我開始的編輯,還是對方開始的編輯,最後遭到封禁的總是我。有了這個經歷之後,感同身受,在站務處理上,我就很少再因3RR的原因封禁用戶,而儘量代之以其他方式解決問題。其次,除了站點通告那次外(這個的爭議在於缺乏共識,參照以往發佈新聞稿的慣例,都是在達成共識後再發佈,而不是「先到先得」),其他的編輯戰在我而言,私隱方針以及WP:文明、WP:誹謗、WP:不要人身攻擊、WP:生者傳記、WP:假定善意對於維持社群健康和理性討論、保護用戶不受維基欺凌非常重要,是即刻而現實的需要。只有儘快讓維基欺凌的文字消失掉,才能最大化地減小對用戶的傷害,儘量避免維基欺凌問題對用戶的操縱。而其他一些管理員可能並不認同我的看法,所以才有了封禁問題的發生。而至於每次編輯戰的交流,我即使在3RR之前就在對話頁發出了討論,也幾乎無人理會,仍然與我打編輯戰。要有的也只是封禁後有過那麼一次不了了之的討論。因此有人說每次溝通無效應該是沒有的事,大多時候無論是別人主動還是我主動。根本就沒人與我溝通,而只是默默的打編輯戰。
- 關於COI的問題,能否請Panzer_VI-II詳細解釋一下?我不太明白這和封禁User:Galaxyharrylion之間的關係。
而關於對User:Techyan的封禁,我真的想不起來前因後果了。能否麻煩Panzer_VI-II提供一下詳情?關於Techyan的封禁,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2018年3月#Techyan(討論_·_貢獻_·_封禁日誌)_2(我不知道為何是不當封禁?) - 關於對用戶:宇宙公司張三的封禁,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2017年8月#宇宙公司張三(討論_·_貢獻_·_封禁日誌)以及Wikipedia:用戶名#公司/團體名稱:「不過,如果用戶名包含公司或團體名稱,但顯然是代表個人的用戶名則可以接受,如「宇宙公司張三」、「某某基金會李四」等」。另外,我想知道,我不符合方針的發言是什麼?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29日 (二) 07:02 (UTC)
- 那您解釋一下為何有人說您「咁中意刪除(香港)條目」。3ATENUW1 2018年5月29日 (二) 08:09 (UTC)
- 可能是倖存者偏差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29日 (二) 08:12 (UTC)
- 3ATENUW1,請您自己解釋一下為何會有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4/30#香港島專線小巴54系路線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4/30#香港島專線小巴56、56A線,實際上乃AT提刪您暗渡陳倉式的創建版本(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4/30#香港島專線小巴56、56A線當中,AT表示「我只是在要求重新驗證關注度。本來,這個責任是您去做的,但是您沒有提存廢覆核(當然也沒有提存廢討論),而您過去已經多次涉及這種暗渡陳倉式的創建行為,請您以後注意),分別為香港島專線小巴54系路線的「條目內容與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11#香港島專線小巴54線被刪時的版本幾乎一樣,只是複製貼上然後加了些少內容。可能仍然不符合關注度,還望社群討論。謝謝」和香港島專線小巴56、56A線的「此條目源自兩篇原本協議刪除的條目: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0/19#香港島專線小巴56線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11#香港島專線小巴56A線,要求重新檢證是否符合關注度」,為何3ATENUW1不説説自己「為何要創建和暗渡陳倉式恢復已刪版本」(另外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4/03#海壩街當中Nivekin亦說「海壩街本來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7/17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 2018年1月9日 由USER:3ATENUW1建立成重定向至荃灣 (海壩街) 巴士總站[8];於 2018年2月4日USER:3ATENUW1在未經存廢覆核下自行把重定向改回條目[9];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2/08荃灣 (海壩街) 巴士總站被關注度提刪後,USER:3ATENUW1提出合併至海壩街;最後在3月15日由我動手完成合併。根本是大家被耍得團團轉了....」,AT亦說「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7/17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現條目亦未有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將海壩街巴士總站合併至本條目也無法滿足關注度(將兩個不符關注度的東西合併,不會就變得有關注度吧?)因此,重新提請存廢討論。謝謝」+「首先,我並不知道原來海壩街本身是由其他用戶違例地創建,因此我覺得在海壩街巴士總站的討論上某程度上是被誤導了。其次,併入海壩街本身就意味着海壩街巴士總站本身不滿足獨立成篇的標準,本來理應刪除,只不過存在母條目(海壩街),才容許併入,但是海壩街不滿足獨立成篇的標準的話,那就變成兩邊都應該刪除」)?--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9日 (二) 08:47 (UTC)
- @MCC214:離題了,要問請另開題目。—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8年5月29日 (二) 09:21 (UTC)
- Template:強烈同意菲菇君所言,請勿失焦。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9日 (二) 10:51 (UTC)
- 我就不說了,整件事情究竟滲雜了多少原因:香港相關條目的關注度刪除;對混淆名字的封禁;此前的恩怨。(坐等WP:RFDAS/8的出現)。只能說這次可能會出現更神奇的現象,吧。你問我,我只能說這麼多事情已經非常神奇地影響了整個維基百科的正常運作。另外,關於關注到問題,建議看一看WP:NOTABILITY,把方針議好就是了。--1233( T / C) 2018年5月29日 (二) 18:04 (UTC)
- Template:強烈同意菲菇君所言,請勿失焦。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9日 (二) 10:51 (UTC)
- @MCC214:離題了,要問請另開題目。—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8年5月29日 (二) 09:21 (UTC)
- 現在看回去覺得好扯哦,Shizhao都被召喚過來回應了,然後提請解任的不見了。這討論根本在浪費社群資源,請行政員提早結束這討論。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01:41 (UTC)
- 早就應該提早結束這討論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9:54 (UTC)
- 已經看過Shizhao的回應和前述的討論,然而,對Shizhao的
- Shizhao在討論頁的回應是,真的都是不當行爲嗎,這本身就說明Shizhao對自己的不當行爲沒有悔改的意思,態度上就拒絕了溝通。
- Shizhao說不參與大部分提及自己名字的討論,因爲會侵犯私隱。個人認爲這句話在邏輯上根本講不通,哪怕是一個新人,在google裏面搜尋一下Shizhao都能通過一些新聞查到這位先生的真名,我不知道這句話邏輯在哪,因此只能遺憾地認爲是迴避問題的excuse。
- 第一點,個人完全無法接受Shizhao的解釋,對於這種嚴重問題卻只是避重就輕,說實話很失望。
- Techyan的封禁,我個人認爲Shizhao是把社群爭端帶入執法中。尤其是大部分罪狀來自於TG群中,個人不知道爲什麼要把站外行爲帶入站內,更何況Techyan確是開玩笑的成分,個人認爲應該AGF。Shizhao對此卻毫無詳細解釋,甚至仍然認爲自己是全對的。
- 關於宇宙公司張三的解釋,個人無法接受,因爲這個名字怎麼看也是WP:幽默,而不是惡意破壞,作爲管理員應該多善意推定。
個人只能很遺憾地說,完全無法認同Shizhao的態度,並認爲他整體上是拒絕溝通的,於是開始發起聯署。總的來說,Shizhao閣下很多思維已經跟不上新的節奏,而且有居功自傲的感覺,已不適合繼續擔任管理員。。最後溫馨提示某些用戶謹言慎行。--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5月31日 (四) 03:24 (UTC)
- 原來Techyan的不當行爲是「開玩笑」,Shizhao的不當行為卻不是「開玩笑」,這麼強烈的雙重標準,看着真有趣。--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9:50 (UTC)
- 很遺憾閣下最後仍發起解任投票,不過也謝謝閣下替本人對於「溝通」的定義得到新的理解。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03:41 (UTC)
- 就算開了新頁,亦不見得聯署有效。閣下應該不會是打算霸王硬上弓吧?在下必須提醒,本地就算所謂投票通過,仍然需要提案元維基,如果爭議足夠大,基本上不會有監管員會受理,閣下不會是打算毀壞本地治理系統吧?通過所謂共識,而最終無法落實執行,對本地社群治理能力可謂傷害至深,請適可而止。(BTW︰在下事先聲明,只是在說事實,或可預測結果,無意打壓閣下)--J.Wong 2018年5月31日 (四) 05:13 (UTC)
- 正是。--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9:50 (UTC)
- 關於"真的都是不當行爲嗎":這只是個反問,是不是不當有很大的討論餘地,上面也有很多人指出了這一點。而且我問完了就在這裏寫出了我的回答,給出了這句問話的註腳。我這句問話的意思也包括了用「不當」是否恰當的意思(就如同「悔改」我也覺得用的不太恰當一樣)。當然,對於這句話造成的理解上的偏差,我要說句抱歉,這是我沒有預料到的,是我的不是
- 關於名字問題:我在站內的用戶名是shizhao,暱稱是百無一用是書生,用其他別處的名字在站內稱呼我,我自然有私隱受到冒犯的感覺,無論這個名字是否能被查到。而且在站內不用我的用戶名或暱稱稱呼我,我覺得也是不尊重和不禮貌的表現(至少在我心理上的感受是負面的),這更多是個人文化習慣上的問題,而不是邏輯問題。此外,大部分針對我的,提及我名字的討論,都是不大友善的,除非是我認為非常嚴重的問題,否則我會恪守「不對失禮做任何答覆,原諒並忘掉他們」的準則,至少能保護我的心裏健康(所以我才會說「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提及我名字的討論我都不會參與」)。當然,友善的討論中提及我名字的話,我至少不會怎麼反感(但肯定不會有好感),有必要我也會儘量去參與。
- 關於編輯戰問題:我之前的回答就是我心路歷程的真實表白。簡單一點說,我認為不遵守WP:文明、WP:禮儀、WP:誹謗、WP:不要人身攻擊、WP:生者傳記、WP:假定善意等,進行維基欺凌是更為嚴重的事情,是即刻而現實般的嚴重。如果能有一種方法能夠降低這種嚴重性,就應該儘快實行。回退到一個儘量少維基欺凌的版本,並同時保護,我認為是更為恰當的做法。當然我也尊重其他管理員與我不同的意見
- Techyan的封禁:封禁請求是另一名管理員提交的,包括了站外的理由和站內的理由,請再看一遍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2018年3月#Techyan(討論_·_貢獻_·_封禁日誌)_2。當時這位管理員的理由說服了我,我覺得很有道理,所以進行了封禁。(說實話,無論是站外還是站內,那些證據我看不出來開玩笑的意思),如果真是開玩笑的話,我覺得學習一些禮儀知識再開玩笑還是有必要的。如果說兩位管理員都覺得有問題,也沒有其他具有說服力的反對意見,卻還是罪行的話,我也是無話可說了。如果覺得在這個案例中,目前Wikipedia:當前的破壞的流程或相關方針有問題,那麼應該進行廣泛討論,避免以後出現問題,而不是簡單的怪罪到執行者的頭上
- 關於宇宙公司張三:請再看一遍Wikipedia:用戶名#公司/團體名稱,這個用戶名是在這個方針頁上作為例子出現的,和User:example是同樣的性質,這當然會構成混淆的問題。如果認為User:example這樣的用戶名也是可以使用和編輯的,不會造成混淆和誤導問題,那麼應該發起討論來明確或改變這個問題才是正確的做法吧?
- 關於拒絕溝通:所舉出的罷免理由里,封禁問題和用戶名問題從來都沒人跟我溝通過,編輯戰問題中也沒人和我溝通(只有一次解封請求中有過溝通,但也是和管理員,而不是和編輯戰的另一方),而且即使我主動在對話頁尋求溝通,也都被無視,甚至對方繼續默默編輯戰。即使是這次罷免,事前也沒人和我溝通過。即使發起之後也只是通知我一下而已,根本沒有溝通的意思。因此,我又何來的拒絕溝通呢?而且溝通的話,不應該是:提出理由 -> 解釋 ->反駁 ->進一步解釋 ->進一步反駁.....諸如此類進行很多回合後,最後達成某種共識。難道僅僅是「提出理由 -> 解釋」就完成了整個溝通過程了嗎?甚至「提出理由 -> 解釋」也算是拒絕溝通嗎?
最後,我不知道「提示某些用戶謹言慎行」是什麼意思?這聽起來似乎有點像威脅的意味?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31日 (四) 07:02 (UTC)
- 正是,Shizhao的第5點我很早就說明了,然後第6點也是我覺得非常可笑的情形。這強推進度的行為讓我覺得很符合WP:遊戲維基規則。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07:20 (UTC)
- 很明顯,這個討論發起的目的是___________(咳,不想在此促成新的利益衝突)。Jarodalien活躍的時候曾在QQ里和我說過,重審FAGA是手段,不是目的。所以___________。--№.N(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07:39 (UTC)
- 根本這次所謂解任完全是一場鬧劇,Techyan足足兩個月不解釋,又違反不要人身攻擊方針,文明方針和假定善意指引,比起Shizhao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卻仍然獲得留任,這麼強烈的雙重標準,看着真有趣。--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9:41 (UTC)
聯署區
- 本人作為行政員,已宣告此解任為無效,詳細理由可以參照相關結果。謝謝。—AT 2018年5月31日 (四) 05:15 (UTC)
- 詳細理由合理得不能再合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9:42 (UTC)
- 時昭是濫權不聽勸的,Shizhao對維基都是有害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06:49 (UTC)
其他
「大陸維基社群,以後一定會發展起來,您和kegns閣下等,我們一直尊重,會保障您們應有的『位置』(大陸維基人合法組團,從籌建伊始,就給您和Kegns等可以溝通的朋友們留着符合您們『身份和資歷』的席位)」(Topic:Tkbsrr3hgmaxppid)。我真的很難相信,這個解任案真的是出於上述的理由。—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8年5月31日 (四) 06:47 (UTC)
看到這連結,很明顯:大陸維基社群,的確發展起來了。然後,shizhao、菲菇這些人,一直在破壞大陸維基社群,然後這倆人都在討論和編輯上,都和占海特扯不清關係(時昭破壞占海特事件條目並濫權保護被自己破壞的頁面,菲菇明火執仗般地包庇占海特並被多個用戶指和占海特在現實中可能存在男女關係,具體有多少我不知道,反正好幾個人都這麼說,對此不予置評)。根據大陸維基發展歷程所記錄的,占海特是大陸維基發展的破壞者,然後時昭、菲菇這些人,卻都和占海特有關。對他們幾個聯合破壞中國大陸維基社群和維基百科條目的行為,予以嚴正譴責。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07:00 (UTC)
@Gszq:證據?-某人✉ 2018年5月31日 (四) 07:46 (UTC)
「公可倒戈卸甲,以禮來降,不失封侯之位。國安民樂,豈不美哉!」--Aoke1989(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05:16 (UTC)
- Galaxyharrylion為何提到慶豐包子(習近平)?—john doe 120(talk) 2018年6月2日 (六) 02:38 (UTC)
Shizao在條目占海特事件里嚴重濫權
把條目嚴重破壞,然後直接保護,構成了嚴重濫權。見該條目編輯歷史,幸虧之後被其他人修復了。類似的濫權行為很多,不需要一一列舉。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06:54 (UTC)
- 社群需要證據而不是結論。--J.Wong 2018年5月31日 (四) 07:05 (UTC)
- 我從未保護過這個頁面啊[10],我的兩次編輯是根據編輯請求做的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31日 (四) 07:14 (UTC)
@Gszq:證據?-某人✉ 2018年5月31日 (四) 07:45 (UTC)
- 先是Galaxyharrylion,再來金牌雄鷹,現在Gszq又是如此,言行完全像倒模似的,不知下一個會是誰呢?--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9:45 (UTC)
- 我看到的是AT君及Antigng君保護條目,而書生君的編輯是perEP的,那麽……濫權的行為在那裏??--Jessica(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03:18 (UTC)
- 所以Gszq所謂的「(Shizhao)把條目嚴重破壞,然後直接保護,構成了嚴重濫權。見該條目編輯歷史,幸虧之後被其他人修復了」根本就是無中生有,毫無事實根據可言。--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6月1日 (五) 06:20 (UTC)
- @胡蘿蔔、Sanmosa、It's gonna be awesome:你們不斷在那裏出現,為什麼?3ATENUW1 2018年5月22日 (二) 11:48 (UTC)
- 維基百科名字空間裏連個能把話說明白的地方都沒有?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2日 (二) 11:58 (UTC)
- 他們的名字不斷地在那出現,問題嚴重。3ATENUW1 2018年5月22日 (二) 13:02 (UTC)
- @3ATENUW1:我在上面出現的原因,我在您的討論頁說;另外兩個我不予置評。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2日 (二) 13:07 (UTC)
- 他們的名字不斷地在那出現,問題嚴重。3ATENUW1 2018年5月22日 (二) 13:02 (UTC)
- 維基百科名字空間裏連個能把話說明白的地方都沒有?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2日 (二) 11:58 (UTC)
-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因為我無論怎麼說都有可能被有心人扣上違反文明、違反禮貌的大帽子,而且有心人士熟讀規章,知道怎麼變通相關的規章來支持他對人的欲加之名。我覺得可能要等有心人士真切體會到民主自由法治,才可能明白這箇中滋味吧!祝福各位!:)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2日 (二) 13:34 (UTC)
- 閣下這一句已經是滿滿嘲諷的味道……--【和平至上】💬📝 2018年5月22日 (二) 13:46 (UTC)
- 請教閣下,我應該怎麼說,才文明、禮貌而且又能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思呢?我為了那句話想了十分鐘了。>"<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2日 (二) 13:54 (UTC)
- 我的腦腦剛才告訴我,我竟然在不知不覺中懂得在說話前先想一下,不再burst out comment without thinking ahead!我好開心,這是生命最真實的喜悅之一吧!我會繼續努力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2日 (二) 18:17 (UTC)
- 有心人扣上違反文明、違反禮貌的大帽子、知道怎麼變通相關的規章來支持他對人的欲加之名、有心人士真切體會到民主自由法治,才可能明白這箇中滋味吧這些話雖然你沒有指名,但頗有指桑罵槐,你暗指誰其實是司馬昭之心。--Zest 2018年5月22日 (二) 13:59 (UTC)
- 這麼說,原來不是只有我覺得,而是大家都這麼覺得!OAO--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2日 (二) 14:13 (UTC)
- @It's gonna be awesome:很難建議您要怎麼說才行,但您目前的說法是不行的。若您沒有想到合適說的方式,那還是等想到再說好了。)--Wolfch (留言) 2018年5月22日 (二) 14:14 (UTC)
- 好吧..........(我只是應他人請求說出心裏的感覺而已...)--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2日 (二) 14:21 (UTC)
- 請教閣下,我應該怎麼說,才文明、禮貌而且又能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思呢?我為了那句話想了十分鐘了。>"<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2日 (二) 13:54 (UTC)
- 閣下這一句已經是滿滿嘲諷的味道……--【和平至上】💬📝 2018年5月22日 (二) 13:46 (UTC)
- It's君,請知曉,如果要追求溝通的效果,要多聽,而不是多說。一味自說自話約等於拒絕溝通。我不認為你不文明禮貌,但我認為你不懂得溝通的基本禮儀。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3日 (三) 13:10 (UTC)
- 謝謝🐕🎈深奧的建言!我會細細咀嚼這個建言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4日 (四) 04:14 (UTC)
- 嗯……看來是白說了。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30日 (三) 08:17 (UTC)
- 謝謝🐕🎈深奧的建言!我會細細咀嚼這個建言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4日 (四) 04:14 (UTC)
你自己不去糾纏胡蘿蔔不就好了?---雲間守望 2018年5月24日 (四) 14:45 (UTC)
- 我沒阿。--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5日 (五) 06:27 (UTC)
- @WQL:其實是兩個也互相糾纏(之後胡葡萄也應該很大機會會把我提報上AN3了,況且他已聲稱拒絕與本人溝通)。或許閣下除了勸IGBA外,也應該勸胡葡萄。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5日 (五) 10:59 (UTC)
- @胡蘿蔔、Sanmosa、It's gonna be awesome:其實對方挑釁不理睬,見到對方就開新頁,不就好了,冇眼屎,乾淨盲。如果你不給反應(對方真的是想挑釁你的話)他自然會自討沒趣(當然上計仍是與對方作良性溝通)某個在校園生活中曾擔當欺凌者及被欺凌者的人✉ 2018年5月25日 (五) 12:28 (UTC)
- @AINH:我現在不就是「不作為」嗎?我現在就是打算多去DYK、GA、FA和FL,以提高自己的素質。套句MCC的話,這裏不是粵語維基,請使用標準漢語[開玩笑的]。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5日 (五) 12:34 (UTC)
- 謝謝AINH,我會努力實踐,但有時候當對方的挑釁會造成他人對我的誤會時,好像很難不出面澄清一下。<(") 總之我會提醒自己保持心平氣和的!謝謝您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25日 (五) 13:55 (UTC)
- @It's gonna be awesome:Email澄清就好,不用每次都要在互煮區解釋的。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6日 (六) 09:35 (UTC)
我用我自身的經歷建議:相關人士互相之間保持距離,如果一交流就不愉快,那就乾脆彼此之間互不交流。--№.N(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02:17 (UTC)
- 看來真的很難--Wolfch (留言) 2018年6月2日 (六) 10:00 (UTC)
- 這恰恰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問題:沒有共識。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6月5日 (二) 02:43 (UTC)
調整首頁的文字
請求User:Ellery解釋其對Owenson的封禁的詳細原因
觀測到小工具裏面的Wikipedia:強制顯示用戶默認簽名
觀測到小工具裏面的強制顯示用戶默認簽名,以後個性化簽名是不是越來越式微?還有,小工具裏面的【字數統計功能,方便計算CJK字數】功能在EDGE瀏覽器下有些失效,或許是自己身處長城以內的原因嗎? --👼㊙️偶㊗️💯於六四前夕💖必來中文維基百科報到的維基愛好者乛◡乛 2018年5月27日 (日) 17:27 (UTC)
- 1:沒用過,也不會阻礙別人設置個性簽名。2:好像維百的插件大多是為chrome和Firefox設計的。。--BR 2018年5月28日 (一) 08:00 (UTC)
- 我開了,然而沒有效果……--Junjie Yuan(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03:16 (UTC)
對於條目內文言文不加翻譯的處理
我有時會看到條目內加了文言文卻不加以翻譯,對我這些不諳文言的人來說簡直是火星話。我只做過一次的翻譯嘗試(基本是根據英語翻的)(在算籌條目),其餘的被我加上了{{TransH}}模板(如七國象棋和韓國將棋)。要是大家容忍這些文言文的存在的話那麼白話維基的存在便沒有意義了,不如併入文言維基,大家以後請講文言文。大家對這個現象怎麼看?--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19日 (六) 06:39 (UTC)
- 同感。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條目里不加解釋地直接使用文言文,和直接使用英文沒有本質區別。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19日 (六) 08:59 (UTC)
- 中華文明被譽為連續文明,因為我等仍看得明白兩千年前之隸書。 ——CommInt'l(留言) 2018年5月19日 (六) 09:12 (UTC)
- 看得懂隸書並不等於看得懂文言文,正如你學了拉丁字母之後不等於你能看懂古英語或拉丁語。--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19日 (六) 09:23 (UTC)
- 「你等」看得懂隸書和你等看得懂古文沒有任何關係。說的又不是認不認識字的問題,您跑題了。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0日 (日) 07:24 (UTC)
- 不加解釋地加入成語以外的文言文,有如不加解釋地加入阿姆哈拉語(大家知道「የኢትዮጵያ ፈደራላዊ ዲሞክራሲያዊ ሪፐብሊክ」是甚麼意思嗎?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19日 (六) 10:11 (UTC)
- 不過有時「成語」跟「非成語」、「文言」之間的區別有時會很模糊,例如這個,大家認為可以接受嗎?--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19日 (六) 10:48 (UTC)
- 我才疏學淺,三十而立我聽過,而立之年則沒有。如果有更簡單易懂的用語的話,不見得有用古典的必要。—AT 2018年5月19日 (六) 14:33 (UTC)
- 「而立之年」大概與「三十而立」是同一類,還算是成語。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19日 (六) 14:34 (UTC)
- 「而立之年」是常見成語吧,但常見不代表簡明易懂,可能屬於{{行話}}的清理範圍。此外,討論、方針指引中使用文言文或類文言也並不少見,雖然屬編者習慣,但對於其他編者的通讀可能存在影響。--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19日 (六) 19:41 (UTC)
- 我不覺得是常見成語,我第一次看見它時也被嚇到了,得轉個彎才能看得懂其意思。--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0日 (日) 03:41 (UTC)
- 看來香港政府的《十二篇章》的設立有先見之明啊。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0日 (日) 05:48 (UTC)
- 講個題外話:就算設了十二篇章,也不保證學生讀得懂維基條目內的文言文,不少學生頂多就是把資料背了就去應考,考完試之後基本也是拋棄不用的。要解決這種問題,以文言作為母語才是更有效的方法。--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0日 (日) 07:21 (UTC)
- @一個正常人:不同意「以文言作為母語」,但同意「設了十二篇章也不保證學生讀得懂文言文」。要讀得懂文言,最重要的是恆心,而不是《十二篇章》。人若是有心鑽研文言,根本沒有《十二篇章》也不成問題。(可以在文言維基寫論述了[開玩笑的])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0日 (日) 08:17 (UTC)
- 熟習古文言之妙法,乃對比s:三國志與s:三國演義之史實差異,在下認為此法比十二篇章更有效。當然,十二篇章須保留,否則不好意思在洋人面前自稱連續文明。 ——CommInt'l(留言) 2018年5月20日 (日) 18:30 (UTC)
- 讓學生讀偏離自己母語的密碼只會扼殺學生的想像空間,降低學生的語文水平。我認為學生如果沒有其他需要,只專心讀一種語言就好。(看來我已經從維基的語言規範提升到語文教育的層次了)--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1日 (一) 16:12 (UTC)
- 以上的一堆留言果然大幅離題。大家可另覓他處再清談。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1日 (一) 15:57 (UTC)
- 我開了個用戶子頁面,大家可以到那裏談談對語文教育的看法。--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2日 (二) 16:08 (UTC)
- @一個正常人:不同意「以文言作為母語」,但同意「設了十二篇章也不保證學生讀得懂文言文」。要讀得懂文言,最重要的是恆心,而不是《十二篇章》。人若是有心鑽研文言,根本沒有《十二篇章》也不成問題。(可以在文言維基寫論述了[開玩笑的])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0日 (日) 08:17 (UTC)
- 講個題外話:就算設了十二篇章,也不保證學生讀得懂維基條目內的文言文,不少學生頂多就是把資料背了就去應考,考完試之後基本也是拋棄不用的。要解決這種問題,以文言作為母語才是更有效的方法。--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0日 (日) 07:21 (UTC)
- 看來香港政府的《十二篇章》的設立有先見之明啊。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0日 (日) 05:48 (UTC)
- 我不覺得是常見成語,我第一次看見它時也被嚇到了,得轉個彎才能看得懂其意思。--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0日 (日) 03:41 (UTC)
- 不過有時「成語」跟「非成語」、「文言」之間的區別有時會很模糊,例如這個,大家認為可以接受嗎?--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19日 (六) 10:48 (UTC)
- 這看起來是個語言規範問題,不過有一個常見現象,就是有些條目直接複製粘貼來源文獻裏的古文當作條目正文。這個就是不合要求的。像那個而立之年,從文體上講就不是維基百科應該用的,可能是編者被來源文獻的風格影響而犯的錯誤。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0日 (日) 07:23 (UTC)
我先譯掉韓國將棋,沒時間一一查找註釋,有些譯文可能不完全準確,歡迎行家訓詁一些字句。--Reke(留言) 2018年5月20日 (日) 10:48 (UTC)
- 香港政府公函用語,雖然採用白話,卻非完全摒棄文言用語。1997年《政府公文寫作手冊》指「文言言簡意賅,行文時為求簡潔得體,也會酌情使用。如撰寫獎狀、題辭和酬酢書函,或回覆文言來信等,都可因應發文人或受文人的需要,使用淺白文言。」不少粵語用語保留了文言色彩,例如「視乎」、「合乎」、「抑或」、「姑勿論」、「良多」等詞。陳少棠諷刺,只准用白話結果會令「某月某日 大函敬悉」變成「你的某月某日來信,我已經收到及明白了」[1]。 ——CommInt'l(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09:43 (UTC)
參考資料
- ^ 李志明. 香港政府公函文體要求的改變 (PDF). 香港城市大學語文學部 (中國語文通訊). 1999年3月, (第49期).
- 所以一大段文言是一定不可以的了,而出現個別淺白的文言也未嘗不可。--【和平至上】💬📝 2018年5月21日 (一) 13:00 (UTC)
- 以上正是使用現代標準漢語之精粹和重中之重,更完全與本人之愚見不謀而合。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1日 (一) 15:53 (UTC)
- 基本贊成。但(&)建議即使是個別淺白的文言,也應當少用。現代漢語缺乏統一規範,但至少在中國大陸通行的書面語中,殘留的文言很少。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2日 (二) 04:43 (UTC)
結論是我一開始舉的幾個包含一整段文言的例子是不可接受的,而那個而立之年似乎處於成語和密碼之間的灰色地帶。大家認為而立之年那個例子是否能夠接受?--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1日 (一) 16:12 (UTC)
- @CommInt'l:書面公函用文言是環境所需,就如同古文、詩詞等沒有改成白話文。而維基百科的目的是給大眾閱讀,應盡力減少障礙,如{{行話}}清理,行話:「一些特定專業人士之間的用語」。如果所用古文、成語等已在日常中常用(比如常在普通報刊、對話中使用),則不屬於清理範圍。「而立之年」是灰色地帶,但如果來源沒有這樣闡述,不應阻止其他編者改為更簡明易懂的年齡說明,不然有故意增加理解障礙之嫌,也使所指範圍模糊。--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22:29 (UTC)
- 個人看法是,而立之年屬於不應該用的說法。不是絕對不可以用,但是不推薦。換句話說,把30歲改成而立之年是不可以的,把而立之年改成30歲是應該的。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2日 (二) 04:49 (UTC)
非常希望本次討論的內容能夠被總結為指引,這方面有問題的條目太多了。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2日 (二) 11:57 (UTC)
- 這個現象反映有部分維基人認為白話維基可以通行文言
還有自認為所有現代人都會看古文。--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2日 (二) 16:08 (UTC)- 我的看法是,並非有部分維基人「認為」如何如何,而是一些人沒想過這個問題,只管
引用 而不考慮來源文獻的寫作規則與維基百科寫作規則的區別。沒有把自己當作讀者考慮問題。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29日 (二) 07:37 (UTC)
- 我的看法是,並非有部分維基人「認為」如何如何,而是一些人沒想過這個問題,只管
- 當然應視乎語境及場合。描述古代事物應用古雅筆風,方針應莊重嚴肅、措辭得體、行文簡潔,此時不應強求使用北方白話。
- 例如,上述阿伊努語非古代條目,用「三十而立之年」會更清晰。 ——CommInt'l(留言) 2018年5月22日 (二) 16:10 (UTC)
- 條目撰寫風格應該大體一致,「描述古代事物應用古雅筆風」存疑、並無此共識,僅應必需時使用,其他解釋為白話文。{{行話}}、{{Tone}}、{{Fanpov}}。WP:TONE:「並儘可能讓更多讀者(受教育程度不同)看懂」。「行文簡潔」應為「行文簡明」,簡潔而不易理解、解讀不一就偏離了本意。對「三十而立之年」中立。--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22日 (二) 17:01 (UTC)
- 同意YFdyh君。沒有所謂視乎語境和場合修改維基百科寫作規則的理由。不應當假設特定條目的讀者就一定比另一些條目的讀者具有更多的基礎知識。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29日 (二) 07:39 (UTC)
- 中華民國條目內自然有大量中共認為已滅亡之用詞。馬來西亞主題條目自然有大量馬華用詞。中共政策條目自然有大量共產中文。古代條目自然大量引用古人。
- (!)意見:邏輯錯誤。古代條目可以使用古代詞彙,這是正確的。古代條目大量引用古人,這是錯誤的類比。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30日 (三) 08:24 (UTC)
- 例如,項羽條目引用司馬遷史記寫「分封天下,政由羽出」,因為李鵬不會用一個鵬字簡稱,是否須改為「分封天下,政令都由項羽發出」;條目引用另一人說「羽之神勇,千古無二」,是否需改為「項羽的神勇,千年來沒有第二人能及」,打破四字格律。
- 夷陵之戰條目引用陸遜說「吾已曉破之之術」,若改為「我已經知道了打敗他的方法」,陸遜即時霸氣盡失。 ——CommInt'l(留言) 2018年5月29日 (二) 09:27 (UTC)
- 我不反對將原文並列,但至少得加上翻譯,以確保不同的人都能理解文章內容,除非絕大部分操現代漢語的人能無障礙閱讀古文。--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29日 (二) 15:37 (UTC)
- 呃,完全反對這個看法。我覺得您可能不太了解維基百科條目的寫作要求。維基百科條目不應當用文學手段讓讀者感覺到「某人如何有霸氣」,如果真的有需要讓讀者了解「陸遜被人認為在彼時彼地霸氣十足」這一事實,則必須引用他人的評論。至於四字格律,本身就不是中文維基百科應該有的。您如果想用古文寫作,應當去文言維基百科。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30日 (三) 08:20 (UTC)
- 上述句子非由在下所寫,上述句子亦非當時維基人「用古文寫作」,而是引用古人說法,既然古人評論或話語有其感情色彩,就不應強行翻譯成編程語言式「我已經知道了打敗他的方法」,如此即改變了原文所表之意。上述句子獲偉大的黨直接引用,
勿言大紀元無文化連大紀元也會,所以屬古雅中文,而非文言到不能用。- 古人言論當然可以引用,但必須翻譯成現代中文。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6月6日 (三) 13:04 (UTC)
- 上述句子非由在下所寫,上述句子亦非當時維基人「用古文寫作」,而是引用古人說法,既然古人評論或話語有其感情色彩,就不應強行翻譯成編程語言式「我已經知道了打敗他的方法」,如此即改變了原文所表之意。上述句子獲偉大的黨直接引用,
- 而立之年並不算是文言文,只是借代的技巧罷了。--61.238.33.20(留言) 2018年5月26日 (六) 23:26 (UTC)
- 維基百科不是博客,不是發表散文的地方,文學性的寫法應當儘可能少。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29日 (二) 07:40 (UTC)
我覺得我們可以討論一下「不適合出現的文言」或者「應附註解釋的文言」的標準,是否應該開一個新的標題?--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5月31日 (四) 09:52 (UTC)
- 個人認為沒那麼複雜,文言詞彙是可以允許的,本質上那就是借詞。借詞當然可以用,但要確保讀者能夠理解。文言語法不可以使用。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6月5日 (二) 02:42 (UTC)
- 我認為「讀者是否能夠理解」取決於讀者文學素養或者外語功力,因此如果純粹只是建議「盡量確保讀者能夠理解」而非制定標準,執行上會有很多灰色地帶。--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6月5日 (二) 15:33 (UTC)
- 維基百科是有一個假想的讀者標準的。懂外語或者懂古文不在這個標準之內。當然了你如果問我具體是什麼標準,我會反問竟然在這個問題上連共識都沒有嗎?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6月6日 (三) 13:02 (UTC)
- 我認為「讀者是否能夠理解」取決於讀者文學素養或者外語功力,因此如果純粹只是建議「盡量確保讀者能夠理解」而非制定標準,執行上會有很多灰色地帶。--一個正常人 中國文學義務 與 淫愛節義務 2018年6月5日 (二) 15:33 (UTC)
CC by CA NC
- 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的網站-言之有物 的文章們,例如:為什麼經濟成長、薪資卻停滯? 標榜 本著作由研之有物製作,以共享創意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可是我卻在許多有廣告的新聞網站看到全文轉載,如:1、2,為什麼?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 此問題好像不是「與維基百科有關的話題」--Wolfch (留言) 2018年6月2日 (六) 22:06 (UTC)
- 編輯、引用來源有可能用到這方面的資訊。('∀')—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2日 (六) 22:10 (UTC)
- 其他網站侵權維基不管,只要維基不侵權即可,你可以選擇向相關單位檢舉,據我所知,CC的商業並沒有限制使用的網站不能架設廣告,非商業用於出版書籍、報紙、付費會員內容等,網站有廣告但使用者是不用付費的,而且那些廣告都可以控制瀏覽器不顯示。---Zest 2018年6月2日 (六) 23:48 (UTC)
- 編輯、引用來源有可能用到這方面的資訊。('∀')—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2日 (六) 22:10 (UTC)
- 此問題好像不是「與維基百科有關的話題」--Wolfch (留言) 2018年6月2日 (六) 22:06 (UTC)
- 我就是比較好奇,台灣或者哪裏的漢語標準允許「文章們」這種說法嗎?在我看來這是語病。人->人們,樹木->樹木們,你->你們,您->您們。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6月5日 (二) 02:47 (UTC)
- 應屬個人習慣用法問題。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6月5日 (二) 02:57 (UTC)
- 是很古怪,應屬語病,但能懂。--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07:40 (UTC)
- 這是某G創造的用法:「我們一直尊重,會保障您們應有的『位置』」--140.180.246.217(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02:51 (UTC)
- 各地中文標準沒差太多就好。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6月7日 (四) 14:29 (UTC)
另請問這個表格應該放在哪個條目呢?謝謝!
民國 | 每人每月實質「總薪資」[a] (新臺幣 元) | 較上年同期實質增減率 % [b] |
---|---|---|
69年 | 17,151 | . |
70年 | 17,804 | 3.81 |
71年 | 18,581 | 4.36 |
72年 | 19,367 | 4.23 |
73年 | 21,430 | 10.65 |
74年 | 22,379 | 4.43 |
75年 | 24,035 | 7.40 |
76年 | 26,089 | 8.55 |
77年 | 28,730 | 10.12 |
78年 | 31,774 | 10.60 |
79年 | 34,923 | 9.91 |
80年 | 37,257 | 6.68 |
81年 | 39,073 | 4.87 |
82年 | 40,866 | 4.59 |
83年 | 41,675 | 1.98 |
84年 | 42,266 | 1.42 |
85年 | 42,520 | 0.60 |
86年 | 44,195 | 3.94 |
87年 | 44,798 | 1.36 |
88年 | 46,040 | 2.77 |
89年 | 46,605 | 1.23 |
90年 | 46,716 | 0.24 |
91年 | 46,330 | -0.83 |
92年 | 47,058 | 1.57 |
93年 | 46,989 | -0.15 |
94年 | 46,447 | -1.15 |
95年 | 46,521 | 0.16 |
96年 | 46,650 | 0.28 |
97年 | 45,038 | -3.46 |
98年 | 43,193 | -4.10 |
99年 | 44,989 | 4.16 |
100年 | 45,508 | 1.15 |
101年 | 44,726 | -1.72 |
102年 | 44,446 | -0.63 |
103年 | 45,494 | 2.36 |
104年 | 46,782 | 2.83 |
105年 | 46,422 | -0.77 |
106年 | 47,271 | 1.83 |
107年 | ... | ...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t's gonna be awesome(對話|貢獻)於2018年6月2日 (六) 20:00 (UTC)加入。
參考資料
- 這裏---Zest 2018年6月2日 (六) 23:48 (UTC)
- 可是這不是我的研究耶。OAO--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日 (日) 18:38 (UTC)
可以放common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4日 (一) 02:14 (UTC)
- 原來現在還沒有中文Wikiversity?!--Шәτіт🐷⏣ 2018年6月8日 (五) 04:06 (UTC)
- 不,所有語言共有一個wikiversity,像commons一樣。ŚÆŊMØŠĀ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8日 (五) 07:27 (UTC)
- 夢蝶葬花@生涯不敗 2018年6月8日 (五) 12:02 (UTC) 中文維基學院還在測試中,只是沒有轉正而已。當然了,如果有志於轉正的話,歡迎貢獻。--
- 不,所有語言共有一個wikiversity,像commons一樣。ŚÆŊMØŠĀ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8日 (五) 07:27 (UTC)
- 這裏。除了上面表格,凡在中文維基被認為「不合適」或被人「篡改」的東西都可以po在部落格上面。--靜雨(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11:30 (UTC)
FA和FL評選規則
請問,原先的「Wikipedia:特色條目」是如何變為現時的「Wikipedia:典範條目」?
請問,原先的「Wikipedia:特色條目」是如何變為現時的「Wikipedia:典範條目」?(本人尋找取得共識之討論過程,終於在犄角旮旯發現了,只是這個存檔頁面有些尷尬)而,Featured articles如果名為典範條目的話,為何Featured lists依舊是特色列表,以及Featured pictures為何是特色圖片,還有Featured content為何還是特色內容?為何會出現命名不統一?本人的意思是要麼將所有"Featured XXX"統一名為「典範某某」,要麼統一名為「特色某某」,現在的情況搞得命名不統一。
還有"feature"的中文含義有「精選」、「特色」、「特點」、「特徵」等,將此譯為「典範」真的恰當?本人注意到Wikipedia:命名常規是一項方針,不知道這方針能否適用於項目頁面--👼㊙️偶㊗️💯於六四前夕💖必來中文維基百科報到的維基愛好者乛◡乛 2018年5月29日 (二) 18:58 (UTC)
- 看定義如何,原本只有優良條目是特色內容,後來才多了FA(典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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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左邊為特色內容定義的話則不用強求統一名稱。-Zest 2018年5月29日 (二) 20:32 (UTC)
- 反了,先有的特色條目,後有的優良條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30日 (三) 02:33 (UTC)
- 我還覺得典範條目難聽呢...--Yangfl(留言) 2018年5月30日 (三) 03:23 (UTC)
- 我還覺得「典範條目」這個名稱應該拿來形容完美條目(而不是特色條目)呢⋯⋯--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論功行賞 ) 2018年5月30日 (三) 03:26 (UTC)
- 真的是改的莫名其妙的,叫了這麼多年了特色條目了何必要改呢。--Kuailong™ 2018年6月1日 (五) 00:48 (UTC)
- 我還覺得「典範條目」這個名稱應該拿來形容完美條目(而不是特色條目)呢⋯⋯--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論功行賞 ) 2018年5月30日 (三) 03:26 (UTC)
- 鬼知道,每個人口味不同,有人喜歡「特色條目」,有人喜歡「典範條目」,當時也提過「特色」全改「典範」,然後直接跑路了。 囧rz...——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5月30日 (三) 03:46 (UTC)
- 誰說一定要跟英文名字呢,只要大部分維基人同意,即使和英文意思不同,也沒有關係。不然互助客棧也要改名了。--【和平至上】💬📝 2018年5月30日 (三) 11:52 (UTC)
- 之前的名稱在兩岸三地(特別是中國大陸)無任何理解障礙,招牌條目、經典條目、精湛條目、頂尖條目、特級條目、最佳條目都是無比拙劣、差勁的譯名。當然改就改了,討論的時候倒是一塊提議改過來啊。--10³(留言) 2018年6月5日 (二) 15:08 (UTC)
- 見下方討論,「特色條目」在我的理解中是有特色的,但不是精選的。定義理解也需釐清。--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09:19 (UTC)
- 實屬個人偏好。另請注意,我沒有反對「典範條目」,用不着來這說服別人。--10³(留言) 2018年6月10日 (日) 09:20 (UTC)
- 見下方討論,「特色條目」在我的理解中是有特色的,但不是精選的。定義理解也需釐清。--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09:19 (UTC)
關於施敦瑋在wikizh郵件列表中反覆建議Aotfs2013改名的有關問題
不知加入了Wikizh-I的各位編輯是否注意到了最近郵件列表的異動。不知原因如何? --Kirk │ 討論簽名 2018年6月8日 (五) 14:10 (UTC)
- 社會工程學。-Mys_721tx(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17:07 (UTC)
- WP:111.252。--雲間守望祝上海地鐵25周年 2018年6月9日 (六) 00:18 (UTC)
- 除了一些技術情況(例如之前中央登錄而合併賬戶時)下,基本改名只能是本人提出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10日 (日) 04:25 (UTC)
- 請郵件列表管理員將其拉入黑名單,防止其進一步對郵件列表進行騷擾。他之所以使用郵件列表,是因為其賬戶User:dshi1425被永久封禁且被禁止了電郵功能。--dqwyy (talk) 落憶歸海楓音鄉 2018年6月10日 (日) 10:53 (UTC)
- As Dqwyy.--1233( T / C) 2018年6月10日 (日) 11:12 (UTC)
首頁的史太林翻譯
可靠新聞來源
在方針要求來源應來自可靠來源的情況下,有沒有一個列表是列出可靠新聞來源的列表?如果沒有,是否可以創建一個列表,讓有意迴避可疑來源的用戶查閱?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4日 (四) 07:25 (UTC)
- 這個議題已經是月經話題了。可靠來源不是只看新聞機構就行,立場不中立的新聞報導,在條目編寫方面可能可以作為某方面的觀點而納入其中。因此列出可靠新聞來源的列表沒有實質意義。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4日 (四) 08:17 (UTC)
- 列出的新聞要寫出會在哪方面易有不中立的情形,我也知道有些來源即使可疑也有參考價值。這些可靠來源主要是用作關注度評判標準。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4日 (四) 08:22 (UTC)
- 新聞報道本來就有兩個流派:客觀報道和立場新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15日 (五) 03:05 (UTC)
為新的過濾器223: 變更數據徵求意見
建議向文言文維基百科借鑑一下一個規定
建議增加NotMandarin section模板
初稿如下:
此章節包含過多不是現代標準漢語的內容,歡迎協助翻譯。 |
某人✉ 2018年5月15日 (二) 14:13 (UTC)
- 可行。模板可以增加幾個中文/英文重定向。--Leiem(簽名·留言) 2018年5月15日 (二) 14:32 (UTC)
- 讚 可行。意見同上。--雲間守望淡出中,有事請發郵件 2018年5月16日 (三) 10:16 (UTC)
- 條目中直接使用文言不是這個模板覆蓋的對象吧? --🐕🎈(不要賞票)※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16日 (三) 12:49 (UTC)
- @Inufuusen:文言文包括在「非現代標準漢語」中-某人✉ 2018年5月22日 (二) 16:54 (UTC)
- 絕佳模板一個,但可以另設過多文言的模板。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18日 (五) 09:43 (UTC)
- @Sanmosa:不見得有別有此必要,文言文包括在「非現代標準漢語」中(當然,如果大多數人都仍認為應該設立,我另設計一個過多文言的模板亦無不可)-某人✉ 2018年5月22日 (二) 16:53 (UTC)
- 建議為文言文單獨設立模板。至少長期以來在DYKC我就見過一些編者用文言代替現代中文。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自我禁制,6月前不在DYK投反對票 2018年5月22日 (二) 23:39 (UTC)
- 其實是否單獨設立,我沒太大意見。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3日 (三) 00:13 (UTC)
- 總之(+)支持。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29日 (二) 07:28 (UTC)
- @Sanmosa:不見得有別有此必要,文言文包括在「非現代標準漢語」中(當然,如果大多數人都仍認為應該設立,我另設計一個過多文言的模板亦無不可)-某人✉ 2018年5月22日 (二) 16:53 (UTC)
- (+)支持。--Janee有事不吝賜教!Sign 2018年5月21日 (一) 13:57 (UTC)
- 「扯皮」、「互煮」、「撕逼」是否「現代標準」?「地」、「得」一律改用「的」是否「現代標準」? ——CommInt'l(留言) 2018年5月23日 (三) 07:32 (UTC)
- 前面不予置評,後面是有用法差異的。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5月23日 (三) 10:20 (UTC)
- 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應使用書面語而不是口語。「現代標準漢語」只能是書面語。如果扯皮算書面語的話,寫上去也無所謂。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29日 (二) 07:29 (UTC)
- 「地」、「得」是書面語(至少香港是)。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9日 (二) 10:53 (UTC)
- 然而中國大陸至少在教育領域有允許全部使用「的」的說法,儘管事實上的標準並沒有變,仍然區分的地得。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30日 (三) 08:29 (UTC)
- 我怎麼不知道這個說法,而且也沒有查到呢。--Tiger(留言) 2018年5月30日 (三) 08:54 (UTC)
- 有一陣曾經成為話題來着,說允許全部用「的」,不是很正式的規定,但是造成了社會影響。時間很久了,我也不記得最早具體是怎麼說的了,參看這個吧,雖然不是什麼可靠來源。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31日 (四) 02:34 (UTC)這條傳言最可能的來源是1984年人民出版社中學語文室頒佈的《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備註中提到對於「的」、「地」的使用不作硬性規定,之後的非試用本亦是如此。而在此之前,1956年的《暫擬漢語教學語法系統》則明確區分了「的、地、得」作虛詞時的用法。但《提要》也只是「試用」,況且《暫擬漢語教學語法系統》已經有三十年的推廣基礎,多地的教學實踐和教材還是嚴格區分「的、地、得」的使用。
……
然而三字合用的說法也並非是空穴來風。《新華字典》「的」字頭釋義認為該字同「地(de)」,也可以做副詞尾。《現代漢語詞典》則認為「的」兼表「得」,而不兼表「地」。
— https://news.qq.com/a/20170724/044847.htm- 我有朋友表示他們上學的時候就遇到教學中不要求區分的地得,考試中也不會因為用錯扣分的情況。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6月11日 (一) 04:40 (UTC)
- 有一陣曾經成為話題來着,說允許全部用「的」,不是很正式的規定,但是造成了社會影響。時間很久了,我也不記得最早具體是怎麼說的了,參看這個吧,雖然不是什麼可靠來源。
- 我怎麼不知道這個說法,而且也沒有查到呢。--Tiger(留言) 2018年5月30日 (三) 08:54 (UTC)
- 然而中國大陸至少在教育領域有允許全部使用「的」的說法,儘管事實上的標準並沒有變,仍然區分的地得。 --🐕🎈(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5月30日 (三) 08:29 (UTC)
- 「地」、「得」是書面語(至少香港是)。ŚÆŊMØŠĀ粉飾太平 2018年5月29日 (二) 10:53 (UTC)
- 後面不予置評,至於前面,「互煮」、「撕逼」等詞用在討論頁可以算是調侃,用在條目里那已經是WP:破壞了吧(當然,專門介紹這些詞的條目除外)。--140.180.246.217(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22:40 (UTC)
- 模板我就設了,你們要互煮就繼續煮-某人✉ 2018年6月18日 (一) 16:29 (UTC)
台灣維基人很多上傳的照片都涉及到FOP政策,若提刪則影響甚廣,你們有何意見?
被判定傀儡的人表示冤枉,有途徑澄清嗎?
Aristotle Ryo今天提了DYKC,不久因為被判定為傀儡而永久封禁。此人給我留言表示並非Hychiang的傀儡。我並不了解用戶查核的準確性,我看到判定結果是「很可能」。請問這種情況下是否該判定是最終結果?或者有什麼渠道能進一步確認是否傀儡? --🐕🎈(維基百科,免費的百科全書) 2018年6月14日 (四) 15:01 (UTC)
- 同一/16的IP用戶刪除維護性模板。-Mys_721tx(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15:03 (UTC)
- 換了是我,我也會覺得是傀儡。 --🐕🎈(維基百科,免費的百科全書) 2018年6月14日 (四) 15:34 (UTC)
- 我今天也才幫助一個Tornado789,但我現在看他已經被封,我也不能理解,就外行的我來看,我不認為他與一起被封的其他是傀儡或真人傀儡。而組2是低自信,再加上我看到的都沒有做破壞行為,大部分的編輯也沒有交集。這樣看起來,我覺得傀儡方針可能有些問題。我建議再拿他們的編輯時間比對看看。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4日 (四) 17:28 (UTC)
- 換了是我,我也會覺得是傀儡。 --🐕🎈(維基百科,免費的百科全書) 2018年6月14日 (四) 15:34 (UTC)
(目前 | 先前) 2018年6月7日 (四) 15:45 Aristotle Ryo(對話 | 貢獻) 小 . . (10,594位元組) (-29) . . (使用HotCat已移除Category:產品設計師) (復原 | 感謝) (目前 | 先前) 2018年6月7日 (四) 15:44 Aris Wu(對話 | 貢獻) 小 . . (10,623位元組) (+29) . .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產品設計師) (復原 | 感謝)
- 一般而言,傀儡會這樣短時間的切換帳號做編輯嗎?我還是認為要假定善意,不該在不肯定的情況下指認這波被封禁的人為傀儡。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4日 (四) 17:33 (UTC)
- 低置信只包括Maxinelau,第二組其餘用戶仍為確認。應考慮真人傀儡。-Mys_721tx(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19:03 (UTC)
- 是可以考慮真人傀儡,但每位帳戶處理的條目交集不太頻繁,他們極可能是同間藝術學校的同間宿舍的學生,但相互間有無認識,以致做出真人傀儡的行為,我還是想假定善意。畢竟,每個人都不是以破壞為出發點在做編輯。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5日 (五) 01:52 (UTC)
- (~)補充:主流瀏覽器均有隱身模式,可「多開」賬戶。我申請分身賬戶的時候就是這麼幹的XD。大不了多裝幾個瀏覽器,chrome共有4個版本(1穩定,3測試)。--Junjie Yuan(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06:02 (UTC)
- 低置信只包括Maxinelau,第二組其餘用戶仍為確認。應考慮真人傀儡。-Mys_721tx(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19:03 (UTC)
- 一般而言,傀儡會這樣短時間的切換帳號做編輯嗎?我還是認為要假定善意,不該在不肯定的情況下指認這波被封禁的人為傀儡。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4日 (四) 17:33 (UTC)
- 正面的證言:Aristotle Ryo說自己認識Aris Wu。那麼看起來是真人傀儡的行為。
- 負面的觀察:Aris看起來像是Aristotle的縮寫,看起來像是同一個人註冊的賬號。所以我決定不參與這件事。
- 前面唯君列出來的那段,我看到以後反而覺得是較強的證明是傀儡的證據。那個行為看上去是因為不熟悉Category,手動加上之後發現該類別不存在然後刪除的過程。做了3次,第一次成功了,後兩次失敗了所以刪除。而第二次刪除用的是另一個賬號。一個人同時用2個賬號,在技術上這種事是能夠輕易做到的,例如同一台電腦用兩個瀏覽器就可以。 --🐕🎈(維基百科,免費的百科全書) 2018年6月15日 (五) 03:08 (UTC)
- 另外我好奇,如果一個賬號被多個真人使用,怎麼處理? --🐕🎈(維基百科,免費的百科全書) 2018年6月15日 (五) 03:14 (UTC)
- 我覺得「知道」不等於「認識」。我也知道犬風船,但是我現實中不認識,我僅是常常在我瀏覽的頁面(翻譯類)看到這名字。
- 名字像,但是透露出的姓氏不同(一個劉,一個吳)。
- 第三個判斷,就跟傀儡繞過封禁要做破壞行為感覺有差異,如果是僅僅要破壞,應是一個帳號破壞到被封禁,再換一個。如siumai,在當下IP沒被封禁前,是不會切換IP的(吧?)。此外我只截這兩筆,前面還有幾筆Aris Wu個人在加減分類的編輯。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5日 (五) 03:22 (UTC)
- 被封禁per role account,除非是Legit Role Account, e.g. WMFOffice--1233( T / C) 2018年6月15日 (五) 05:09 (UTC)
- 結果終於看到這個討論串,被討論了我竟這時候才看到!
- 首先感謝上面諸君的討論,應該也花了一些時間去查紀錄吧,非常感謝你們的時間以及實事求是的精神。也感謝Inufuusen在我着急找帳號時在這個地方發了此文討論、還有Mys 721tx的追查到底的精神也順便把我的一些文章都細細端詳了,很抱歉之前回退了幾個你的判定,但我還是認為我的依據有道理,都有寫在修改記錄裏,有問題可以討論、另外也感謝Shugochara13456的善意推定和包容,雖有質疑但不至於就是想讓嫌疑人死。
- 回應上面的問題跟質疑:
- 一、「知道」「認識」我自己的定義是,前者是單方面的甲知乙或乙知甲,後者是作為熟稔之人相互認識,我的確知道Aris Wu,也協助他編輯一些條目、當然他也在我的頁面跟我討論過,但說認識的話,至少我現在沒辦法約Aris Wu去看電影,但如果他是帥哥的話我可以考慮認識他(開玩笑的)。
- 二、是的名字跟姓氏不能作為判斷魁儡依據,當然如果需要身分證明我也是可以提供,不然昨天我在某版面看到Aristotle123被查魁儡帳號,那我不就遭殃again嗎?附帶一提我的英文名不叫Aristotle,但我很愛亞里士多德,所以取這個當維基帳號。
- 三、關於Category編輯,Aris Wu熟不熟悉我不知曉,但是我有一陣子很熱衷於編輯Category,添加並刪掉紅的Category,所以在那個頁面的編輯可能是因此造成,而編輯時間很接近應該是因為我們同時都在編輯,因為那個時間點Aris Wu有在他的頁面我的留言下問了條目相關問題,那天我的確有關注那個頁面一陣子。
- 四、我覺得最有可能造成的原因是因為我用的IP是一個開放空間的共用IP,而且看起來是固定IP,因此同一個IP下存在有許多帳號。
- 需要自白一下編輯習慣嗎?如果有需要的話。小妹台灣人,對於設計相關條目有興趣,而且我希望可以增加更多的相關條目或人物,世界上有很多設計師跟作品是值得被認識的,但目前只有修改已存在的條目,因為在世人物創建注意事項比較多,而我是新手可能較不熟悉,為了避免滿江紅或是快刪連發,所以並沒有直接開始創建在世的設計師條目。而只挑了佛教文學、文學或藝術作品去新建練練手(從百科計劃中找),目前也只創了10條左右。至於工具的話,Hotcat TW是目前的工具,能力有限還沒有辦法操作更高階的工具或是語法,目前除了簡單編輯也會做做低階的巡查。
- 如有其他指教也請指正,感謝諸位。--雲遊散人的雲端人生
Hǎi nà bǎi chuān, yǒu róng nǎi dà| 進來喝杯茶吧🍵 2018年6月15日 (五) 04:06 (UTC)- 我就是看了妳的編輯傾向,覺得妳比較愛好設計條目。而且1個月就編輯到快1000次,我認為這麼努力編輯的用戶,還去作傀儡擾亂維基,情理上是說不通的。還好我名字不取這麼常見的人名,如果有人用戶名跟我很像(shugochara或是JitaYui),被當成傀儡兩個一起被封,那我就真的逆來順受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5日 (五) 05:10 (UTC)
- 請看User_talk:Tornado789,這群被封的用戶又一個提出自己非傀儡的申訴,我只能說他們如果IP接近造成被判定成傀儡,我感到很遺憾。請@Shizhao稍微留意一下。就我的認知,CU是透過類似鴨子測試來判斷的,雖然常常有效,但也會有假鴨產生。可能的話,還請封禁前過濾掉所有其他可能性,稍微查看用戶實際上的貢獻情形,再考慮封禁。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5日 (五) 06:03 (UTC)
- CU不是鴨子測試,是根據技術信息。鴨子測試是說,編輯傾向太明顯,以致於不需要看技術信息就知道是傀儡。--Tiger(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9:40 (UTC)
- 謝謝解惑,在這向被我誤導的用戶說聲抱歉。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5日 (五) 09:45 (UTC)
- 監管員那邊技術特徵的判斷一般認為沒有錯,但也僅僅是技術信息而已,是否封禁還是取決於本地管理員。--Tiger(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10:25 (UTC)
- CU不是鴨子測試,是根據技術信息。鴨子測試是說,編輯傾向太明顯,以致於不需要看技術信息就知道是傀儡。--Tiger(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9:40 (UTC)
- 因為了解不多,所以我目前也沒有完全相信Aristotle Ryo。但只要證據不充分,就應當解封。很高興看到她已經被解封了。 --🐕🎈(維基百科,免費的百科全書) 2018年6月15日 (五) 12:32 (UTC)
- 如果使用公共電腦,例如網吧,圖書館的電腦,因為出口IP和作業系統/瀏覽器配置都一樣,是可能造成誤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19日 (二) 02:30 (UTC)
File:20130519 David Webb.jpg 是否已轉存commons?
@Shizhao、Super_Wang、Wcam:請問,圖片有否轉存?如果沒有,我認為應該考慮存廢覆核,因為檔案沒有侵權的證據,就不應該刪除。參考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18/04/22。--Roy17(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20:43 (UTC)
我沒有看到該圖片被轉到commons。如果Shizhao和Taiwania Justo沒有異議,我認為該圖片應當恢復。--Wcam(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20:53 (UTC)
@Ohconfucius、Taiwania Justo:請你們提供意見。(這件事真巧了,原來圖片上傳者Ohconfucius 4個月不見,剛剛恰好上線了。不曉得他/她會不會錯過了存廢討論。)--Roy17(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21:04 (UTC)
- 除非原作者同意解除「不得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的限制,否則維持刪除。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6日 (六) 22:39 (UTC)
- CC協議不允許附加與該協議有衝突的額外限制(見CC BY-SA 3.0的官方頁面),由於CC協議授權一經做出則不可撤回,因此可以放心忽略「不得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的限制。摘錄Creative Commons FAQ相關文字如下:
“ |
No. CC licenses grant permission to use the licensed material in any media or format regardless of the format in which it has been made available. This is true even if you have applied a NoDerivatives license to your work. Once a CC license is applied to a work in one format or medium, a licensee may use the same work in any other format or medium without violating the licensor’s copyright. |
” |
- --Wcam(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23:56 (UTC)
- 我記得之前另一例是僅授權給中文維基百科,拒絕給commons使用而被刪除,但此例似乎只有掛上keep local,應該是不同情況?--Xiplus#Talk 2018年6月17日 (日) 00:03 (UTC)
- 這個檔案曾經在中維與英維都掛上Keep local,不過由於文字上面都有寫不得轉移,因此我認為以文字為主。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00:42 (UTC)
- 我記得之前另一例是僅授權給中文維基百科,拒絕給commons使用而被刪除,但此例似乎只有掛上keep local,應該是不同情況?--Xiplus#Talk 2018年6月17日 (日) 00:03 (UTC)
- 現在想想,可能是原作者選擇的授權協議的問題。使用自由版權協議上傳到維基百科的圖片仍有可能被決定移動到共享資源(依據WP:UPLOAD)。但如果是僅用於用戶頁的圖片(例如自拍)當加入{{Userspace file}},不用於條目的自由圖片當加入{{Esoteric file}}。原圖片沒有這兩個當中任何一個,僅憑一個{{Keep local}},個人觀點是理據不足,故選擇(×)刪除。至於轉存到commons那是具有相應權限的用戶的事,在下愛莫能助。--Давай! Давай!! Ура!!! 2018年6月17日 (日) 00:55 (UTC)
- @Super Wang:轉存到維基共享資源其實任何用戶都可以做,而且一點也不複雜。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02:49 (UTC)
- 你們好,我本來其實是分享的,可是我是因反對commons的政策尤其是他們處理的手段(而不是其他原則上的問題)而不原意讓轉。這是我唯一反對commons的辦法,被刪除就被刪除吧。--Ohconfucius(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06:02 (UTC)
- @Ohconfucius:您好,您覺得維基共享資源哪個政策對您有所不滿,可以在此提出,我們看看是否有任何討論的空間。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10:58 (UTC)
- 你們好,我本來其實是分享的,可是我是因反對commons的政策尤其是他們處理的手段(而不是其他原則上的問題)而不原意讓轉。這是我唯一反對commons的辦法,被刪除就被刪除吧。--Ohconfucius(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06:02 (UTC)
- @Super Wang:轉存到維基共享資源其實任何用戶都可以做,而且一點也不複雜。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02:49 (UTC)
- --Wcam(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23:56 (UTC)
- 既然原作者不反對刪除,我無所謂。但我想重申,誠如Wcam所言,一旦掛上CC牌,就應該按照CC牌的規定處理,因此我認為Taiwania Justo的解讀錯誤,原來的刪除決定錯誤。解讀錯誤,在於1.對CC牌的理解錯誤 2.即使按照台灣杉的想法,考慮原作者中英兩處行為,結果得出原作者可能不理解CC牌而錯誤放置CC牌的結論,然而這種考慮,為什麼不看到在當事圖片之前3年和之後5年,作者一直都有傳送大量檔案到commons,所以他不可能不熟悉CC牌呢?所以我認為原來的理據是怎樣都說不通的。而管理員Shizhao的刪除行為,也不符合刪除方針任何一條。這個檔案是CC牌的,不是nonfree,也沒有轉存到commons,就不應該刪除。即使按照台灣杉的原來想法,忽略CC牌的凌駕條文,也不能得出檔案=copyrighted的結論,只能得出這幅圖片在全世界都是BY-SA,但在commons是禁止使用的奇怪地位。作者作出的不准轉存commons,並沒有限制圖片在全世界commons以外的符合BY-SA的使用。更何況,CC牌有凌駕地位。
- 希望以後不會再有檔案被錯刪。--Roy17(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18:32 (UTC)
- @Roy17:轉存到commons,屬於重製權的一種,全球都可以用這張照片,唯獨commons不行,代表作者限制了針對commons的重製權利,所以違反CC條款,應當來進行討論是否刪除。我只是提出疑問,而如果最後共識為決定保留並認定可轉移到commons,我就會遵照社群決定。但既然作者不反對刪除,我也就沒有意見。此外,原作者之後有上傳檔案到commons,這個部分與本張照片被限制的個案無關,每個個案必需分開對待討論,而不是用通案討論,您所說的原作者後續行為只能做為參考。這裏只是反駁您所說的「錯誤解讀」。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23:06 (UTC)
- 我已經列舉了兩種情況。兩種情況都不能得出這裏使用該圖片侵權。你原來的理據是圖片有版權,別人不可自由使用。事實是圖片怎麼用都可以,唯獨按作者所說不可以轉存至commons。你又選擇cherry pick,以作者中英兩地的禁止轉存commons聲明,判斷作者誤放CC牌,卻無視作者2010年就開始長期大量使用CC牌的事實。(爭議圖片上傳於2013年。)而更重要的是,你(以及其他人,尤其是作出刪除行為的管理員)根本沒有理解CC牌的凌駕地位和不可逆轉性質。如此如何不是錯誤解讀?--Roy17(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23:21 (UTC)
- @Roy17:請參見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18/04/19,這就是為什麼要將該照片納入討論的原因。之前我將這兩張照片轉移到commons,原作者就表示不准轉移到commons,因此我認為違反CC條款而發起討論,最後決定為刪除。如果今天本人主張,將照片轉移過去,然後又碰到這名作者說不准轉移,請問如何處理?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23:22 (UTC)
- @Roy17:轉存到commons,屬於重製權的一種,全球都可以用這張照片,唯獨commons不行,代表作者限制了針對commons的重製權利,所以違反CC條款,應當來進行討論是否刪除。我只是提出疑問,而如果最後共識為決定保留並認定可轉移到commons,我就會遵照社群決定。但既然作者不反對刪除,我也就沒有意見。此外,原作者之後有上傳檔案到commons,這個部分與本張照片被限制的個案無關,每個個案必需分開對待討論,而不是用通案討論,您所說的原作者後續行為只能做為參考。這裏只是反駁您所說的「錯誤解讀」。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23:06 (UTC)
如果諸位對該圖片CC協議有效,沒有侵權這一點沒有異議,我將恢復該圖片。--Wcam(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23:26 (UTC)
- @Wcam:並請立即將該照片轉移到commons。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23:28 (UTC)
- @Taiwania Justo:CC牌的凌駕地位是法律認可的。足矣。就算當事人反悔也沒用,因為CC牌irrevocable。--Roy17(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23:37 (UTC)
- 已恢復。--Wcam(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23:38 (UTC)
- @Wcam:我就把檔案轉到commons了。結案。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6月17日 (日) 23:45 (UTC)
- 俺補充一點,irrevocable是指已翻用的檔案的license不可撤銷,但是作者還是可以撤銷以後的授權。俺說得羅嗦點,就是檔案A,翻用變成A1,這時候作者可以取消檔案A的CC牌,但不能取消A1的,大家還是可以不斷按照A1的牌照使用A1。--Roy17(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23:41 (UTC)
- 已恢復。--Wcam(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23:38 (UTC)
- 我的意見是:自由版權檔案不得keep local。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9日 (二) 10:21 (UTC)
如何查看沒有其它語言版本的條目以及討論頁尚未建立的條目?
如題。--Leiem(簽名·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07:06 (UTC)
我想知道自己有甚麼不足之處
1233先前自己開了一個RFA,作用其實和我現在的留言的作用相似,但我暫時無意出任管理員,所以不開RFA了,以免引來揣測。如題,請直接指出本人的不是,但請保持文明。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21日 (四) 11:08 (UTC)
- 不合理的使用{{deltalk}}、{{block}}等模板。如果白或黑一塊在這裏,正常人都會去反白他的,不必要、有爭議的發言不如不要寫,至少在討論期間僅就事論事,而一些用戶頁討論我覺得幽默一下不錯,但還是要自己看氣氛。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1日 (四) 12:18 (UTC)
- 建議不要太敏感,不是什麼話都是人身攻擊,而且也不要隨便把人丟到VIP(尤其是沒有警告那些人的情況下)。據我觀察,你VIP舉報的人的絕大部分最終都沒有被封。某前管理員曾經說過:
人身攻擊的定義很廣泛,如果你認定我部份內容是有人身攻擊的話,那麼你會不會認為是假定惡意?
- 其他如過度使用{{deltalk}}上面有人提到我就不多說了。--CHEM.is.TRY 2018年6月22日 (五) 10:02 (UTC)
- 接受。那個其實是我自坑用的AN3,但也沒差;我已經找到方法代替。就說最近的魚頭炮,良性溝通比起AN3互煮確實明顯更佳。SænmōsàI will find a way, or I w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2日 (五) 13:30 (UTC)
發現一個持續破壞者,如何檢測?
在下近期發現一個持續破壞者,IP包括81.135.200.230、86.174.197.199、144.178.8.48、86.188.38.127、86.154.164.134、86.174.195.250、81.159.206.75。
- 破壞行為:在軍事類條目中批量添加添加無參考文字,例如: 伊斯蘭革命衛隊(伊斯蘭革命衛隊的航空兵);
- 編輯特徵:備註里有NEWSFORCE、DEDICATED或者INTERNAL SERVER ERROR的字樣,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 涉及條目:東風-16中程彈道導彈、東風-26中程彈道導彈、紅旗-16中程防空導彈等,應該有三十幾個條目被破壞,以中文維基為主
- 活躍時間:2018年4月至今。
像這類破壞者,有什麼好的檢測手段沒有,建立一個過濾器嗎--Leon3289(留言) 2018年6月20日 (三) 15:30 (UTC)
- 不符合方針要求的話,Wikipedia:回退、封禁、不理會,最好收集齊相關信息(「破壞」過的條目diff,地址的相關性(藉助whois)),然後提報VIP,看需不需要進行半保護和段封。——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1日 (四) 09:02 (UTC)
- 上述IP似乎都是open proxy。--Mewaqua(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5:17 (UTC)
- 從whois來看不能確定,144的是apple的網絡,其如的是bt(英國電信)的網絡,有點像了SM的類型(工作點是apple,然後用BT家寬來繼續操作)。——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3日 (六) 08:57 (UTC)
- 多謝各位建議,觀察了幾天,可能是在封禁+半保護的雙重作用下停止活動了,持續觀察吧--Leon3289(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5:33 (UTC)
- 從whois來看不能確定,144的是apple的網絡,其如的是bt(英國電信)的網絡,有點像了SM的類型(工作點是apple,然後用BT家寬來繼續操作)。——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3日 (六) 08:57 (UTC)
- 上述IP似乎都是open proxy。--Mewaqua(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5:17 (UTC)
- 不符合方針要求的話,Wikipedia:回退、封禁、不理會,最好收集齊相關信息(「破壞」過的條目diff,地址的相關性(藉助whois)),然後提報VIP,看需不需要進行半保護和段封。——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1日 (四) 09:02 (UTC)
我想推薦這兩人做管理員
兩名被提名人均拒絕提名,故關閉本討論。--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3:58 (UTC)
下次直接到該用戶討論頁留言,順便看該用戶有意當管理員嗎?--Cohaf(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20:25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下列這兩個人都非常熱衷版務,我想將他們的精力導入正軌,大家認為他們有勝算嗎?
--23.250.120.229(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3:08 (UTC)
- 不合要求,我們二人年資尚未滿足。3ATENUW1 2018年6月22日 (五) 13:10 (UTC)
- 登入後再談吧,MCC214有人想推薦你--Cohaf(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3:13 (UTC)
- MCC214表明無意做管理員,本人也是。3ATENUW1 2018年6月22日 (五) 13:14 (UTC)
- 就算是說我,我也無意擔任,何況他們倆早掛了模板表達推辭的意願呢。SænmōsàI will find a way, or I w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2日 (五) 13:24 (UTC)
- 剛好是兩位幾乎最有爭議,評價最兩極的人物......某人✉ 2018年6月23日 (六) 06:08 (UTC)
- 完全同意。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3日 (六) 09:54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互助客棧主頁公告
來自中國大陸?今年夏天我們會在大陸地區舉辦多次維基百科聚會。點擊這裏填寫調查問卷,幫助我們儘快敲定聚會日程!
這句出現了3次…--哈哈常笑 2018年6月26日 (二) 09:52 (UTC)
-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9:57 (UTC)
- 仔細看,三個連結語言版本不同。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7日 (三) 01:38 (UTC)
- 先不說正常會被轉換,正常人怎會知道他們是三個不同的連結 囧rz...--哈哈常笑 2018年6月27日 (三) 09:45 (UTC)
- 敏銳的觀察力,從不合理中找出合理之處(自肥)[開玩笑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7日 (三) 10:12 (UTC)
- 先不說正常會被轉換,正常人怎會知道他們是三個不同的連結 囧rz...--哈哈常笑 2018年6月27日 (三) 09:45 (UTC)
疑問,求解答!!
我現在有問題,關於Google,在Google搜尋某部電視劇時突然整個演員名單都消失左(以前明明一直存在),有無人知唔知應該點做?
依你們所見,你們覺得google上的資料(電視劇,電影的演員名單)能否人手干預,即有人能刪除資料?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6:32 (UTC)
- 會,請參考以下幾個Google官方說明頁面:
- 話說回來,這個問題似乎移到Wikipedia:知識問答來詢問比較合適。--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7:22 (UTC)
@Ch.Andrew:即係任何人都可以更改演員名單上的資料? 但Google不是採用機械人編寫程式嗎?
其他劇都暫時無呢個情況出現...
而且應該同你講嗰幾個原因無關,因該演員名單以前一直存在,但突然被隱蔽左,在google搜尋該電視劇演員名單後,演員名單有顯示在上方,但當只搜尋該電視劇時,演員名單又並無出現,究竟原因為何?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7:47 (UTC)
- Google不能更改原始網頁資料,而是在Google「搜尋結果」當中移除顯示。至於你提到的狀況我不是很了解,看起來像是「搜尋引擎排序」受到不同「關鍵字」的影響@Stevencocoboy:。--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9:53 (UTC)
@Ch.Andrew:其實我說的這個是右側的Google知識圖譜,當我搜索鳳凰四重奏時看不見演員表,其他電視劇例如酒店風雲就能看見,為何會這樣?? 你可以去Google測試一下。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6月27日 (三) 02:41 (UTC)
- 我可以在搜索結果頁看到《鳳凰四重奏》的演員表。另外,這一問題不應在此維基百科頁面上提出。-- 👨🎤 Jim | Talk | 2018年6月29日 (五) 03:48 (UTC)
@JimmyStardust:我仍然看不見喎,只有搜索鳳凰四重奏 演員名單才見到演員表在正上方,但當搜索鳳凰四重奏時在右側的Google知識圖譜只見到主題曲,片尾曲,拍攝/製作年份,播出時間,類型等資料,但卻見不到演員名單,其他劇就會正常顯示演員名單,唔會有呢種情況發生。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6月29日 (五) 05:45 (UTC)
@JimmyStardust:我一早已經在Wikipedia:知識問答版面問左啦,但似乎並無人能解決這個問題。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6月29日 (五) 07:07 (UTC)
請求處理User:Nivekin對維基方針指引的偏差理解
User:Nivekin雖然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WP:AFD)長期活躍,看似有一定維基站務經歷,其實對於維基方針指引的理解卻有諸多偏差:
- 聲稱刪除理據必須是方針明列的才算數(黑名單規則)
- 認定只要列出2個(含)以上的來源就可以通過關注度
- 以為條目沒有來源也不一定會刪除
- 對於來源可靠與否分辨力不足
- 選擇性無視他人提供的佐證
相反的,維基方針指引表達的是:
- 方針指出刪除理由「包含但不限於下列原因」(WP:DP#REASON)
- 關注度指出需同時符合五點「有效介紹」「可靠」「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假定」(WP:GNG);維基現況是單獨設立關注度指引,而不是直接合併到列明來源
- 刪除理由:6.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WP:DP#REASON)
- 可靠來源(WP:RELY)、獨立於主題實體(WP:GNG)
User:Nivekin對於方針指引陽奉陰違的態度不可取,本身對於AFD很有影響力,因此我在此提請:
- 先讓User:Nivekin暫時停止參與AFD三個月
- 只限於AFD,其他方面照常編輯
- 目的是保持冷靜、重新熟悉維基方針指引(WP:CIV)
- 已經參與的AFD案例可以繼續進行,有始有終,但是新案例在期間內不得參與
- 若有違反,交由其他管理員研議封禁
這不是懲罰,而是預防性解決的妥協措施。如果社群認可這項提議,追加連帶條件:
- 作為提議人,為了迴避,我也自請暫停參與AFD
- 同樣為期三個月
連帶通知@Nivekin:當事人,並發出回復通告。--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1日 (四) 11:31 (UTC)
- @Ch.Andrew:這不是WP:ANEW的工作嗎?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21日 (四) 14:25 (UTC)
- ANEW現在看起來就像3RR專版一樣,而且我不想動用到封禁。其實就連這項提議我也是很猶豫的,最主要的考量是不會留下封禁記錄。--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1日 (四) 14:45 (UTC)
- @Ch.Andrew:「暫時停止參與AFD三個月」即「主題禁制」;WP:BAN那個自坑方針寫的。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22日 (五) 05:15 (UTC)
- 謝謝@Sanmosa:提供的連結,我的確是從WP:BAN這裏得到啟發的,感謝提醒。不過,我的想法其實沒有那麼硬性希望Nivekin受到編輯禁制,比起BAN人,我更在乎的是讓Nivekin提升自我對於方針指引的認知。如果有更加溫和可行的方式能達到潛移默化的效果,我很樂意優先嘗試。就算不是立即有效,只要能在心中產生一點點改變的漣漪,那也就足夠了。--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18:00 (UTC)
- @Ch.Andrew:「暫時停止參與AFD三個月」即「主題禁制」;WP:BAN那個自坑方針寫的。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22日 (五) 05:15 (UTC)
- ANEW現在看起來就像3RR專版一樣,而且我不想動用到封禁。其實就連這項提議我也是很猶豫的,最主要的考量是不會留下封禁記錄。--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1日 (四) 14:45 (UTC)
- (:)回應
- 我指出是他列出的,包括愛好者內容、倉促編輯都不是可以刪除條目的原因;
- 只要列出合格來源就可以通過關注度;
- 條目沒有列出來源也不一定會刪除;
- 蔡康永小S贊用心 《康熙》為魔電女孩破例:比來源是否合格,還待討論;
請先對文字有多點理解。--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1日 (四) 14:50 (UTC)
- 我在這裏請求處理的不是單純的近期討論,而是閣下長期以來對於方針指引的認知偏差傾向。--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1日 (四) 14:57 (UTC)
- 但你列出的都是單純的近期討論,而且部份的理解錯誤。首先你應理解一下你是在甚麼條件下提出此提請、向誰提請、有誰人有權去回應或執行你的提請。--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1日 (四) 15:13 (UTC)
- 第四、第五項均非對方針認知有偏差,而是一種行為。第三項,其實與《列明來源指引》有何關係?相反︰《刪除方針》及《關注度指引》,都帶出訊息指要盡力搜尋其他來源,不能僅以條目內來源判斷應否刪除。而《可供查證方針》及《生者傳記方針》則定出無來源內容何時才應即時移除。所以無來源的確不一定需要刪除。有問題?就上列諸項指控會否提供紀錄佐證?--J.Wong 2018年6月22日 (五) 10:39 (UTC)
- 這是我個人的疏失,版面我再微調一下。第3點其實要併入第2點才對,排序時沒處理好,導致各點往後遞延,造成誤會了。
- 「第四、第五項均非對方針認知有偏差,而是一種行為」這點我也同意。行為藉由認知所產生,認知也會影響行為,兩者之間是互動的。除非像是夢遊之類的無意識行為,因而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我知道要「盡力搜尋其他來源」,這在方針指引說得很明白,但是跟我想表達的或許關聯不大。問題在於「條目沒有列出來源也不一定會刪除」有一種言外之意,好像暗示說:既然不一定會刪除,沒有列出來源也是無所謂的。套用奧卡姆剃刀,條目其實就不需要列出來源了。
- 如果再加上之前也論證過的,G11一樣是「不一定需要刪除」這件事,想必這些說法容易造成混亂,至少在實務上直接運用觀念可能會有狀況。希望只是我擔心過頭了。--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18:00 (UTC)
- 實際問題:N君長期以來是關注度提報的支柱。如果你的提案通過,導致關注度制度癱瘓,閣下是否願意挑起重任,頂替N君?--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1:33 (UTC)
- (:)回應 早該有其他人一起做。--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2:13 (UTC)
- 如果缺乏一個人就會導致制度癱瘓,那麼這個制度確實難以長久下去。我也認同Nivekin說的「早該有其他人一起做」這句話。為了維基能夠長久走下去,人的問題還是需要處理的,如果能同時一併圓滿完成,那就更好了。--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18:00 (UTC)
- @Temp3600:如果提案通過,MCC214應該會自己幫忙的。當然,我不樂見這樣的情況出現。SænmōsàI will find a way, or I w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2日 (五) 13:27 (UTC)
- 如果要這樣比較,我認為nivekin更能勝任關注度提報的工作。--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4:07 (UTC)
- @Temp3600:您願意的話,我可以代辦,況且我又不是不懂提刪。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3日 (六) 10:00 (UTC)
- (:)回應 早該有其他人一起做。--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2:13 (UTC)
- 祁勳關注度提報工作正常的,又怎麼了?3ATENUW1 2018年6月22日 (五) 14:33 (UTC)
- 當然沒有什麼問題。正如N君所說,本來就應該有更多人出來協助處理。不過我認為N君作為目前制度的支柱,不應輕言更動而已。--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04:44 (UTC)
- (:)回應 只是義工一枚誰都可以做;任何提刪說到底也只是個人對方針的領略,存廢討論就是讓不同觀點的人一同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04:53 (UTC)
- 問題是現在沒有人願意來幫忙呀...所以我才要提出這一點。--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05:19 (UTC)
- 見上。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3日 (六) 10:00 (UTC)
- 問題是現在沒有人願意來幫忙呀...所以我才要提出這一點。--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05:19 (UTC)
- (:)回應 只是義工一枚誰都可以做;任何提刪說到底也只是個人對方針的領略,存廢討論就是讓不同觀點的人一同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04:53 (UTC)
- 當然沒有什麼問題。正如N君所說,本來就應該有更多人出來協助處理。不過我認為N君作為目前制度的支柱,不應輕言更動而已。--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04:44 (UTC)
- (※)注意 我有一個很基本的問題:除了明顯的惡意破壞行為外,在甚麼情況及條件下,維基會接受提請,向個別編輯進行「主題禁制」或上面提出的任何禁制?@Ch.Andrew:--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07:27 (UTC)
- WP:BAN成為方針的用戶,我有責任解釋一下:據WP:BAN,「社羣如發現有用戶進行編輯戰,又或進行非破壞,但極具爭議性的編輯,應將其提報至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簡稱WP:EWI和WP:AN3),而管理員應在該頁面審視該用戶,並決定是否以編輯禁制阻止用戶編輯」,破壞是不會被編輯禁制的;進行編輯戰或非破壞但極具爭議性的編輯才有機會被編輯禁制。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3日 (六) 09:57 (UTC)
- 在存廢討論或任何討論中發表非攻擊性的個人意見,是否計入「非破壞但極具爭議性的編輯」?--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10:40 (UTC)
- 那要視乎情況。例如:自稱戀童癖是非攻擊性的個人意見,但理論上為免基金會遭受刑責,應予以編輯禁制(有需要時則應封禁)。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4日 (日) 00:16 (UTC)
- (:)回應 那我要不要聲明自已非戀童癖?--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7日 (三) 03:09 (UTC)
- 那要視乎情況。例如:自稱戀童癖是非攻擊性的個人意見,但理論上為免基金會遭受刑責,應予以編輯禁制(有需要時則應封禁)。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4日 (日) 00:16 (UTC)
作為成功推動 - 在存廢討論或任何討論中發表非攻擊性的個人意見,是否計入「非破壞但極具爭議性的編輯」?--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10:40 (UTC)
- WP:BAN成為方針的用戶,我有責任解釋一下:據WP:BAN,「社羣如發現有用戶進行編輯戰,又或進行非破壞,但極具爭議性的編輯,應將其提報至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簡稱WP:EWI和WP:AN3),而管理員應在該頁面審視該用戶,並決定是否以編輯禁制阻止用戶編輯」,破壞是不會被編輯禁制的;進行編輯戰或非破壞但極具爭議性的編輯才有機會被編輯禁制。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3日 (六) 09:57 (UTC)
- Ch.Andrew君指控Nivekin君「3. 以為條目沒有來源也不一定會刪除 」顯然不恰當,條目沒有展示來源不同於在線上線下都沒有可靠來源,條目沒有來源但其主題實體很大可能適合作為獨立條目,並且很大可能找到符合指引的來源,又不符合快速刪除方針,這個條目應是改善而不是立馬刪除。Ch.Andrew君,就像(人身攻擊內容已移除)陰唇[11]至今條目仍沒有展示來源也不一定會刪除。--Thomas.Lu(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4:12 (UTC)
- 我在「6月23日 (六) 18:00 (UTC)」的留言當中有澄清了我的想法。「別人闖紅燈所以其他人也可以跟着一起闖」本身也是其中一種邏輯謬誤。在此要提醒您,請不要人身攻擊,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6:46 (UTC)
- 這是一個並非針對閣下的例子,無意令您感到難堪。Nivekin君一直為本百科積極處理存廢討論,他按自己的意願、觀點及經驗處理存廢討論,亦不算破壞,但竟然被擺上客棧公開批判,近乎拉出來批鬥似的,還提到對Nivekin「暫時停止參與AFD三個月」及封禁。如果一位用戶只是被認為有「認知偏差」就可以封掉,在下看到這種施壓後當時實在有點震驚。如有言重則表抱歉。--Thomas.Lu(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1:01 (UTC)
- 我在「6月23日 (六) 18:00 (UTC)」的留言當中有澄清了我的想法。「別人闖紅燈所以其他人也可以跟着一起闖」本身也是其中一種邏輯謬誤。在此要提醒您,請不要人身攻擊,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6:46 (UTC)
- (-)反對 沒有見到實例(發言及上下文)和長期或嚴重影響,也未見溝通過程。沒有證據顯示「暫時停止參與」、「預防性解決」存在價值。就關注度處理能力,像是休克療法,不排除就此癱瘓的可能。--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4:53 (UTC)
- (-)反對 未見非常嚴重的影響。……--雲間守望 2018年6月25日 (一) 15:20 (UTC)
- (※)聲明:考量配套措施還不完整,現階段以落實眼前目標為優先,有效分配資源給更多需要關注的重要事項,作為提議人我決定撤銷是項提議。個人將此事列為長期目標,嘗試評估與挑選更多的可行方案,可能會採以逐漸分批釋出相關資料的方式進行呈現。目前沒有既定時程表。--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8:16 (UTC)
- (:)回應 作為被提訴人,我反對「撤銷是項提議」,希望社群繼續討論,管理員在甚麼情況下適宜提出此等提請,以免被人認為是透過提請攻擊對方針理解不同的人士。--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0:26 (UTC)
討論分段一:希望討論結束時把來源寫進條目
- 我說點不太對題的話。近期翻到一些早年創建的人物條目,從上之下沒有一個來源。奇怪的是其中有些已經用關注度走過了AFD甚至DRV,結果都有編者在討論處給了來源,然後就獲保留,但條目正文只是拿掉了存廢模板。我希望長期在AFD或DRV處投保留票、列出來源的編者能夠在討論結束時把來源寫進條目里,普通編者(例如我)不會每個條目都去看一眼討論頁再決定掛不掛Notability。->>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1:42 (UTC)
- 條目里有沒有來源和是否符合關注度,一點關係都沒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26日 (二) 03:34 (UTC)
- (:)回應 找到了來源,但不放進條目,只是應付提刪,根本不是改善條目。@Shizhao:--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4:03 (UTC)
- 放進去後也需要做文內引註,不然與證明關注度無異。有一次提刪了WG的人物條目,之後他大幅找到來源擴充,覺得還滿不錯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6日 (二) 04:23 (UTC)
- 因為在AFD協助查找來源的大部分都不是條目的主編,而AFD經常有大量條目需要協助查找來源,在AFD提刪者多於協助查找來源者的情況下,還要逐個條目進行編輯修補,其實是有點兒理想化。記得在存廢討論結束時將AFD相關討論存檔到條目討論頁,以助日後擴充條目或再次提報討論時有所參考更為實際。--Thomas.Lu(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1:48 (UTC)
- 放進去後也需要做文內引註,不然與證明關注度無異。有一次提刪了WG的人物條目,之後他大幅找到來源擴充,覺得還滿不錯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6日 (二) 04:23 (UTC)
- 假如某條目中無來源,我可以合理的推定該條目不符WP:GNG,並按WP:FAILN所示掛{{notability}}。(如果缺那麼幾分鐘把辛苦找到的來源放進條目里,那乾脆就別去找來源了)。->>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4:57 (UTC)
- 如果你這位洋做的話,我會認為你沒有理解關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26日 (二) 07:01 (UTC)
- 閣下可給出詳細意見,以消除本人的「沒有理解」。->>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8:14 (UTC)
- WP:FAILN:「條目的關注度應該由現時存在的來源決定,而不是由當前在條目中展示的來源決定。」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6日 (二) 08:35 (UTC)
- 「如果一篇條目沒有列出足以證明其主題關注度的來源,請親自尋找這樣的來源,或者:將{{notability}}標籤貼上條目,並且將條目提報至WP:NP,以提示其他編者。」。->>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9:08 (UTC)
- WP:GNG,這是你有誤解之處。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6日 (二) 10:00 (UTC)
- GNG「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我認為一般讀者會推出「如果一個主題沒有得到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則可假定該主題或不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這個結論。->>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3:16 (UTC)
因上述原因提報≠該條目不符
- WP:GNG,這是你有誤解之處。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6日 (二) 10:00 (UTC)
- 「如果一篇條目沒有列出足以證明其主題關注度的來源,請親自尋找這樣的來源,或者:將{{notability}}標籤貼上條目,並且將條目提報至WP:NP,以提示其他編者。」。->>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9:08 (UTC)
- WP:FAILN:「條目的關注度應該由現時存在的來源決定,而不是由當前在條目中展示的來源決定。」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26日 (二) 08:35 (UTC)
- 閣下可給出詳細意見,以消除本人的「沒有理解」。->>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8:14 (UTC)
- 如果你這位洋做的話,我會認為你沒有理解關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26日 (二) 07:01 (UTC)
- (:)回應 找到了來源,但不放進條目,只是應付提刪,根本不是改善條目。@Shizhao:--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4:03 (UTC)
- 條目里有沒有來源和是否符合關注度,一點關係都沒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26日 (二) 03:34 (UTC)
- 僅出於討論和查找方便,也至少應該寫到討論頁去。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6月26日 (二) 08:23 (UTC)
- 此情況確實持續存在。現有關注度理解是不以條目內容為準,所以加入來源並非必需,但WP:5P要求列明可靠來源,已有來源卻不列入是不好的。提刪結束一般會有討論頁標註,或根據歷史記錄可看到歷史提刪,然後從編輯摘要或鏈入頁面找到相關存廢討論,但這對讀者/新手編者是很困難的。「在討論結束時把來源寫進條目里」難以跟進和有效執行。提議以指引「不建議」在存廢討論中列出新聞連結作為關注度證明來源,而要求加入(改進)條目(哪怕作為外部連結,其次是列在參考資料,最好是內文腳註)再留言說明,來源可用性存疑時才列於存廢討論或討論頁。--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1:45 (UTC)
- 當然有加入來源比沒有要好,問題在於是否有這個心力,加入來源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擴充,非條目主要貢獻者大多沒有這個心力逐一擴充。就關注度而言,提刪只是掛個模板,但是要保留的話,單是找來源的時間已經遠比掛模板要長很多,如果還要必須添加來源至條目內才可以接受的話,不難想像更多人連找來源這一步都會選擇省略不做。個人認為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巡查者,非新條目的情況下,看一下編輯歷史和刪除紀錄再判斷才叫合理,以某一版本來斷定條目缺乏可靠來源,因此便稱無法證明關注度云云,個人認為這應該算作巡查者太過隨意,不夠謹慎。可以預見的是,如果允許此例通過,條目被刪數將會激增(連一些潛在有關注度均無一倖免),我不認為這是好事。—AT 2018年6月26日 (二) 15:05 (UTC)
- 「加入來源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擴充」不一定,加入印證現有內容的來源即可,不想根據來源擴充可以掛個{{擴充}}模板;印證現有內容都做不到還可作為非腳註來源或外部連結掛上去,也比光禿禿的無來源好,同時標出{{fact}}等查證但未能解決的問題。「才可以接受的話」,沒有調整現有標準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提議保留者應該首選着手改善條目而非列舉原因,存廢討論只是討論,條目才是最終的成果。--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5:43 (UTC)
- 如果可以接受直接放來源,不作腳註的話,還可以考慮。我也認同着手改善條目應該是最終目標,但是每一篇條目都要這樣做便很困難,自己寫條目寫得好不難,要有餘力去改善其他人寫的條目就是心力的問題。—AT 2018年6月26日 (二) 15:49 (UTC)
- 巡查之目的即為改善條目,而明知條目存在問題卻視而不見,有違巡查之宗旨,不過我不想說這個。我在上方主張交到存廢討論獲保留意見的條目至少應在條目內有所改善,而非在討論處列出來源就告完事,以現今的討論量我不認為這項改動會對編輯秩序帶來顯著影響。->>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10:05 (UTC)
- 「加入來源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擴充」不一定,加入印證現有內容的來源即可,不想根據來源擴充可以掛個{{擴充}}模板;印證現有內容都做不到還可作為非腳註來源或外部連結掛上去,也比光禿禿的無來源好,同時標出{{fact}}等查證但未能解決的問題。「才可以接受的話」,沒有調整現有標準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提議保留者應該首選着手改善條目而非列舉原因,存廢討論只是討論,條目才是最終的成果。--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5:43 (UTC)
- 當然有加入來源比沒有要好,問題在於是否有這個心力,加入來源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擴充,非條目主要貢獻者大多沒有這個心力逐一擴充。就關注度而言,提刪只是掛個模板,但是要保留的話,單是找來源的時間已經遠比掛模板要長很多,如果還要必須添加來源至條目內才可以接受的話,不難想像更多人連找來源這一步都會選擇省略不做。個人認為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巡查者,非新條目的情況下,看一下編輯歷史和刪除紀錄再判斷才叫合理,以某一版本來斷定條目缺乏可靠來源,因此便稱無法證明關注度云云,個人認為這應該算作巡查者太過隨意,不夠謹慎。可以預見的是,如果允許此例通過,條目被刪數將會激增(連一些潛在有關注度均無一倖免),我不認為這是好事。—AT 2018年6月26日 (二) 15:05 (UTC)
- (!)意見 我有時都會去看存廢討論中成功保留的條目,把保留方提供的來源加入條目。若保留方當時便加入在條目內而不是只貼在討論中,那這一步大可省卻;不然有其他朋友幫忙也好。維基的精神,是每個人都可以貢獻一點,不必要求每個貢獻都要盡善盡美。--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27日 (三) 03:00 (UTC)
- 同上。很遺憾,這個責任太大,目前沒有一方有能力付出。只好等待技術進步,能夠更方便地加入ref了。--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29日 (五) 10: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