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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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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鐸
大明浙江右布政使
籍貫河南衛輝府新鄉縣民籍
出生天順八年甲申八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潘鐸(1464年—?),字伯振,河南衛輝府新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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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九名,三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十五年十月授兵科給事中,十七年九月劾奏兵部尚書劉大夏違旨遲誤,大夏因引罪乞休。正德元年(1506年)七月升禮科右給事中,二年九月升本科都,出為漢中府知府,六年二月升山西右參政,丁憂歸。服闋,十年五月復除浙江右參政,十五年十一月升本省右布政使,不久致仕。嘉靖二年(1523年)十一月因其子仕魯藏匿罪人王錦,被革職為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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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潘從義;祖潘敬;父潘虎。母馬氏。具慶下。弟潘銳[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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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