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朝彥
外觀
生平
[編輯]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舉人,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禮部觀政,本年六月授句容縣知縣,十二年應天同考,十六年考察,補旌德知縣,丁父憂去官。[1]明亡後閉門隱居,不與任職清朝的同年官員交通。家貧,租別人老屋居住,不蔽風雨。順治十六年己亥(1659年)江上之變,有人告發他是內應,被提督田雄下令逮捕,後放歸。他是黃道周弟子,詩文與書法都效法道周[2]。
家族
[編輯]曾祖錢文昇,刑部司務;祖錢正心,庠生;父錢萬鍾。
參考
[編輯]- ^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錢朝彥,曾祖文昇,刑部司務;祖正心,庠生;父萬鍾。殷求,易三房,乙卯四月初五日生,錢塘縣人,庚午十八名,會一百五十九名,三甲四十二名,禮部觀政,本年六月授應天句容知縣,己卯應天同考,癸未考察,補旌德知縣,丁憂。
- ^ 《紹興府志》:錢朝彥 - 字殷求,號定林,錢塘人。明崇禎丁丑進士,官句容知縣,丁父憂去。明社既屋,閉門卻軌,自比於棄妻嫠婦匿影牆壁。同年故人官浙中者,概不與見,亦不報謁。家貧,所居皆僦人老屋,危榱析棟,不蔽風雨。己亥江上之變,有言定林將為內應者,提督田雄下章捕之,囚獄中十日。偵者告曰:「錢公儒者,莊坐囹圄,若無所畏苦。」田意解,乃放歸。定林嘗師事漳浦黃忠端,其詩與書法皆效之。見吳農祥所撰傳、吳允嘉《武林耆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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