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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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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碩來
大明邵武府同知
籍貫南直隸寧國府涇縣
字號字復之,號澗叟
出身
  • 天啟元年辛酉科舉人

趙碩來(16世紀—17世紀),復之,號澗叟南直隸寧國府涇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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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碩來是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四十二名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授高淳教諭,十三年(1640年)陞上杭知縣,縣內多人被巫蠱殺害,他嚴懲始作俑者,燒毀其書籍令積患消除,又拘捕危害地方的流寇,十五年(1642年)饑荒,他向上級請求拿出金錢到贛州買米,米價不至於暴漲[2],代理永定縣事亦有政績,得兩地人入祀名宦祠,奏最陞邵武同知,因父母離世回鄉,六十四歲去世[1]

錢海岳南明史》則稱他在隆武年間才擔任上杭知縣[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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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涇縣志·卷十七·人物》:趙碩來,字復之,號澗叟,天啟辛酉舉人,授高淳教諭,陞上杭令,邑多巫蠱殺人,捕治懲以重法,火其書積患頓息,時有寇警,捕治其魁釋其脅從,攝永定篆,潔己愛民,兩地特祠,奏最陞邵武府同知,以艱歸,薄產不增,卒年六十四。 順治志、錢志
  2. ^ 民國《上杭縣志》·卷三十三·名宦傳》:趙碩來,涇縣舉人,崇禎十三年任縣,發奸摘伏,有神明之頌,十五年歲荒,請之臺司出庫帑三千兩給米戶赴糴於贛市,價不至踴貴,前此五年為盧躍龍,重農造士亦綽有聲。 據蔣志遺補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隆武時福建)上游疆吏:……趙碩來,不知何許人。上杭知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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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涇縣志》·卷十七·人物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
  • 民國《上杭縣志》·卷三十三·名宦傳
官衔
前任:
曾裕
明朝高淳縣教諭
1637年-1640年
繼任:
汪鉉
前任:
蔣盈幾
明朝上杭縣知縣
1640年-1644年
繼任:
羅萬藻
前任:
王士瑞
明朝邵武府同知
弘光年間
繼任:
陳以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