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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香港維基人佈告板/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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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派對香港巴士路線進行提刪的問題

近期中文維基出現了很多刪除派,香港巴士方面的條目一個接一個被提刪,即使其符合關注度指引和GNG要求。究竟發生什麼事?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8日 (日) 12:34 (UTC)

  • 如果符合的話就不會被刪去。—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3:14 (UTC)
  • 另外,請不要口口聲聲說別人是刪除派,我還原保留的頁面比您提出保留的頁面還要多。符合規定保留,不符合就刪除,僅此而已。您不同意的話可以申請存廢覆核,但不是在這裡說道好像「刪除派」就是亂提刪巴士條目,難不成在「刪除派」看來您們是亂保留、強行保留嗎?請學會換位思考、求同存異,謝謝。—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3:25 (UTC)
    • 根據英文維基條目Deletionism and inclusionism in Wikipedia Inclusionism and deletionism are broad terms falling within a spectrum of views. The concept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Wikipedia's concept of notability, with deletionists and inclusionists taking a strong or relaxed stance on "notability" respectively.,以及meta對保留派刪除派的解釋,刪除派傾向用關注度作為條目存廢的最高標準,而保留派則不會。另meta對刪除派的解釋中亦指出Few editors would explicitly describe themselves as "deletionists",有些人經常利用關注度作為條目存廢的最高、甚至唯一標準,也不會承認自己是刪除派,不過只要這些人平時作出的行為符合上述條目對刪除派的解釋,我們就可以把他們歸類為刪除派了。還有,刪除派及保留派都不是貶義詞。
    • 大家在決定一個條目應否刪除的時候,應嘗試換位思考,別人特別是新手,其實是不知道條目被刪除的真正原因。很多刪除派,包括管理員行政員級別、持有帳號達15年的,都完全沒有換位思考,在刪除條目或者掛關注度模板的時候都完全沒有嘗試協助改善條目,也完全沒有向有關編者解釋刪除的原因及改善的方法,令許多有潛質的新手都被趕走。這些人的行為,其實就是在長期地、慢性地破壞維基百科,對這些人我們應引以為恥。—Baycrest (作客) 2018年3月19日 (一) 02:06 (UTC)
      • 從來,提刪不是破壞,而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所以您所説的並不成立,SiuMai被永封足足近29個月,您們有没有關心過呢?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5月#什麼是破壞?呢?實際上真的符合關注度的條目基本上不會有人說害怕其會被刪除,只有一些人建立了實際上不符合關注度的條目,害怕其會被刪除,所以才這樣說的,本人是半年前才加入的新手,知道條目被刪除的真正原因,亦有換位思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8年3月#是否應該增加WP:刪除派維基人和WP:保留派維基人?已有人說「先吐槽,香港網絡大典?那個叫香港批鬥大典吧。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使用者框就已經夠用了,硬要往別人身上貼標籤是怎麼樣?」,所以其實香港網絡大典是沒有「保留派維基人」的條目,而只有「刪除派維基人」的條目,不無道理,其實他們只是因為「刪除派維基人」提刪/刪除他們心愛的香港條目,所以才胡亂扣人帽子和標籤他人而已,還有您為何不會承認自己是保留派呢?「濫保」令維基百科劣質化,碎片化,愛好者網站化,維基百科本身就有收錄準則,只是有人「為保而保」,而不見有力的原因。--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9日 (一) 11:10 (UTC)
        • 提刪不是破壞,但是濫刪就是破壞,亦因此SiuMai才被永封(當然另一半原因是SiuMai刪除某個具影響力用戶的條目,得罪了那個人而被永封)。沒有錯,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刪除派為何不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而要求其他人限時提供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來源?即使編者已提供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來源,有些刪除派還不相信,更要求提供書本的複本作證明(SiuMaiZetifree),如果MCC214你還認為是「一些人建立了實際上不符合關注度的條目,害怕其會被刪除」,可能因為你是新手不知道加入前發生的事情了。我半年前已在用戶頁以模板明確表示自己是保留派,與刪除派劃清界線,拒絕同流合污。香港網絡大典有沒有「保留派維基人」條目似乎與本討論沒有關係,不過meta早在2003年已有刪除派及保留派維基人條目,不到有些刪除派不承認。—Baycrest (作客) 2018年3月19日 (一) 15:56 (UTC)
        • Baycrest,如有人濫刪,一定有人阻止,或利用WP:POINT封禁此用戶,另請先了解何謂關注度,當有用戶以關注度作為提刪的理由,而該條目又掛了關注度模版30天或以上的時候,此時刪除派所列出的理由無論是如何,都是有效理由(除非此來源真的符合關注度的定義),相反如果保留派想保留該條目,除非所提供的來源真的符合關注度的定義(而符合關注度定義的門檻說高不高,說低卻不低),否則該條目還是會被刪除的,另meta有相關條目不代表您們就要將某些人胡亂扣帽子和標籤他人,再者同意AT的説法。--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5日 (日) 07:13 (UTC)
          • 刪除不符關注度的條目正正是在改善維基百科,而不清楚文獻內容是無法驗證關注度的,因此提供相關內容是要求保留者的責任。熟知關注度定義的用戶本身就不可能創建任何不符關注度的條目,我自己所創建的條目從未因為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反之不懂關注度的用戶,總是創建不符關注度的條目,屢屢被刪後,又走來要求豁免,又批評刪除者或提刪者是針對其條目,實質因為其創建的都是同一類型的條目,一篇不符合的話,其他不符合的機會也相對較高,而非針對,更不是濫提、濫刪。況且,管理員之間互相監察,如果有所謂「濫」的情況,一定會有管理員出來制止。現在的情況就是有些用戶不斷重覆創建這些不符關注度的條目,一旦被刪除就好像遭人迫害、針對,實際上卻完全並非如此。—AT 2018年3月19日 (一) 16:38 (UTC)
《關注度指引》附註五,如此寫「由主題實體自身發表的作品,或與之有緊密聯繫的作品,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參見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以了解處理此種情況的詳細資訊。」首先,請論證為何政府作為公營機構會屬於緊密聯繫。《利益衝突‧維基百科目的》︰「維基百科作為百科全書,其使命是向公眾提供總結公認知識、中立書寫且可靠來源的條目,而不是讓人們當作公司或個人網站、放置服務或產品廣告、和自抬個人身價的平臺。讀者希望在這個地方找到獨立於其對象撰寫的中立條目。」如果政府僅有監管角色,請問容許條目援引,就算容許主要依賴於政府來源,會令條目成為廣告或會令條目不中立嗎?「獨立」不應過於擴大解釋。就算以《收錄準則‧禁雜瑣》去判斷,要求也只是「條目不應僅僅羅列數據,而應將數據整理好,以提供足夠紋理,務求言之有物,令條目有百科價值。」。現在演繹成要篩選條目,甚至乎是「只要來源將某範疇事物都幾乎介紹一遍,該來源就不應獲得接納。」都未見有任何方針指引支持。當然,條目是否可以有其他處理方式,個人覺得值得社群去探討。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11:57 (UTC)

--M.Chan 2018年3月20日 (二) 09:18 (UTC)

  • 政府為何屬於緊密聯繫,不同人士已經表達了相關邏輯,在此不再重覆。首先,本身條目完全依賴政府來源的話,這意味著該條目的主題與政府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若非如此,諸如其他媒體、文獻,理應有該主題的相關內容,很多公共交通的條目正是只有政府來源,缺乏其他來源。其次,利益衝突只是論述,沒有任何約束力,關注度中主要展述的是:「「獨立於主題實體」,要排除下列與主題實體有關聯之人發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我宣傳、廣告、自身發表的個人出版物、自傳、新聞稿等」,利益衝突只是進一步了解時可以用來參考一下,但是由於沒有約束力,理應只注目於關注度指引,政府來源在公共交通議題上很明顯抵觸了此要求。最後,亦未見有擴大解釋獨立,政府在公共交通上有利害關係,定價、監管、路線調整等等也需要政府出面,一旦公共交通出現什麼問題,政府也有責任去處理、交涉,而不僅僅是公共交通公司自己能夠全權決定,情況就像CD商店的唱片雖然並非CD商店的產物,但是兩者仍然脫離不了關係,學校指南與學校、家電店與家電等等也是如此,重點並非在於來源有否介紹一遍,而是缺乏其他來源的有效介紹。—AT 2018年3月20日 (二) 15:14 (UTC)

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2日 (四) 13:07 (UTC)

其實政府及議會文件應能夠成為條目可靠來源,完全符合《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當然爭議性大的基建項目還需依靠媒體的補充。不過維基有很多刪除派,他們的聲音不斷壯大。刪除派只會要求其他人限時提供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來源,不會用心找來源。刪除派過去多年的行為,已經對保留派和外界基本上對中文維基完全死心,不是離開了,就是漠不關心。不是人人像我一樣,自己還願意到這裡更新--Wpcpey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02:50 (UTC)

  • Wpcpey,合理的提刪不是破壞,而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所以您所説的並不成立,再者實際上真的符合關注度的條目基本上不會有人說害怕其會被刪除,只有一些人建立了實際上不符合關注度的條目,害怕其會被刪除,所以才這樣說的,另請先了解何謂關注度,當有用戶以關注度作為提刪的理由,而該條目又掛了關注度模版30天或以上的時候,此時刪除派所列出的理由無論是如何,都是有效理由(除非此來源真的符合關注度的定義),相反如果保留派想保留該條目,除非所提供的來源真的符合關注度的定義(而符合關注度定義的門檻說高不高,說低卻不低),否則該條目還是會被刪除的,我們做的所有事情,實則都是為了使條目符合WP:NOT原則,再者關注度指引是和可供查證方針非原創研究方針相輔相乘的,維基百科本身就有收錄準則,只是有人「為保而保」甚至「濫保」,而不見有力的原因,有管理員在此説過「刪除不符關注度的條目正正是在改善維基百科,而不清楚文獻內容是無法驗證關注度的,因此提供相關內容是要求保留者的責任。熟知關注度定義的用戶本身就不可能創建任何不符關注度的條目,我自己所創建的條目從未因為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反之不懂關注度的用戶,總是創建不符關注度的條目,屢屢被刪後,又走來要求豁免,又批評刪除者或提刪者是針對其條目,實質因為其創建的都是同一類型的條目,一篇不符合的話,其他不符合的機會也相對較高,而非針對,更不是濫提、濫刪。......。現在的情況就是有些用戶不斷重覆創建這些不符關注度的條目,一旦被刪除就好像遭人迫害、針對,實際上卻完全並非如此。」,更甚者有些用戶還説:
  • 還有您曾經說過:

SiuMai到今時今日仍然繞過永封,這是近年維基的好消息還是壞消息呢?您封了他,後患無窮,這是不是您錯判形勢的體現呢?所以為何曾俊華會輸掉特首選舉呢?您不是說曾俊華得到香港大多數人的支持和曾俊華必定勝出特首選舉的嗎?

@MCC214Wong128hk君早已說過將《收錄準則 · 禁雜瑣》用於刪除條目有欠妥善當。--M.Chan 2018年5月5日 (六) 11:13 (UTC)
總之我們從來就沒有不經篩選就全數收錄的這一共識!--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5日 (六) 11:27 (UTC)
《收錄準則 · 禁雜瑣》乃用以規範內容。如果閣下再歪曲《收錄準則 · 禁雜瑣》,在下會立即舉報。--M.Chan 2018年5月6日 (日) 04:32 (UTC)
這個例子清楚說明了這一切(我們從來就沒有不經篩選就全數收錄的這一共識!),完全與《收錄準則 · 禁雜瑣》無關。--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7日 (一) 11:45 (UTC)
Wong128hk君的留言已經說明一切(我們從來沒有不能全數收錄這一共識!)--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8:57 (UTC)
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8年4月#漢寶交流道、福興交流道、洋厝交流道、梧棲交流道當中Wong128hk就此案的結論(類似),請您去看一看。--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8日 (二) 09:04 (UTC)
Wong128hk君也沒有說過不能全數收綠呀。--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9:07 (UTC)
Wong128hk就此案的結論是「漢寶交流道及福興交流道︰上列來源主題並非漢寶交流道本身,《關注度指引》規定關注度無可上承下伸,而「福興交流道」則未見到有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來源一主題為延伸段;來源二及來源三主題就是該段公路;三個來源主題均非題述兩個交流道,不符《關注度指引》,恕無法接納。是故亦建議將相關交流道置於上級主題之中,而非強求獨立。維基百科之中,最重要是相關內容,普通讀者是否輕易明白。如是者,獨立介紹每個公路部件其實未必是好展示之法。反而,一頁之內全數介紹,作為一名普通讀者,對台灣公路網毫不熟悉者而言,當會更易明白。請閣下細想。另外,如仍有異議,則可以繼續回覆,亦可提交其他來源。」+「其實交流道也是公路一部分,但現在也獨立成文了……而且還內容欠奉。在下沒反對過要在維基百科之內記述一下這個交流道,但是否必須獨立成文呢?不獨立成文就沒法介紹此交流道了嗎請考慮如何令普通讀者亦可以一看就明白,及獲取最多資訊。資訊過份細碎其實會令讀者難以明白。而且交流道本身就是公路交接之處,而各條公路其實都(幾乎)已經有條目講述。在這個情況之下,《關注度指引》理應從嚴解釋,以確保確實有需要將條目分拆出來而觀乎大部分交流道條目都會發現其實內容欠奉。再擴充機會亦欠奉。個人亦非常好奇,有什麼內容非要寫在交流道而不可寫在相關公路條目。」+「就算有關注度亦應該考慮是否確實有需要獨立。其實西部濱海快速公路交流道列表#中區這個做得相當好,資料彙整得宜。再看溪洲交流道,閣下肯定讀者在「溪洲交流道」所得資訊會比在前述列表之中多?所謂獨立條目,但內容根本與列表內表格完全重複,而沒有一丁點額外資訊。」+「在下亦很想上面幾位回應一下。此類交流道條目千篇一律,請問尚有什麼內容未加到條目當中?」+「若然可以擴充至類似台南交流道_(國道1號),則未嘗不可獨立成文。否則,正正因為「有可能只蓋交流道而不蓋主線的嗎」,即其實根本已經有主條目,相關公路條目,交流道條目則應謹慎審視是否有需要獨立成文,以及是否有足夠內容支撐獨立成文。此來源是否足以提供足夠內容呢,似乎成疑。相關工程是否可以在台61線#歷史之中講述呢?然後在西部濱海快速公路交流道列表指引一下讀者?」。--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8日 (二) 09:14 (UTC)
你仍然沒有回應到我的問題。--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9:19 (UTC)
Wong128hk也沒有說過可以全數收錄呀,同樣地,熱帶氣旋條目亦是一樣。--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8日 (二) 09:22 (UTC)
沒有說過?「現在演繹成要篩選條目,甚至乎是『只要來源將某範疇事物都幾乎介紹一遍,該來源就不應獲得接納。』都未見有任何方針指引支持。」--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9:28 (UTC)
請看清楚Wong128hk就此案的結論。--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8日 (二) 09:34 (UTC)
請看清楚Wong128hk君就此案的結論。--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9:47 (UTC)
請留意此案的結論為舊結論,而此案的結論為新結論,故應以新結論為準。--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8日 (二) 10:00 (UTC)

資深用戶對香港多個建築物掛上不符合關注度並提报

過去多年來香港的建築物很小會被提出不符合關注度問題,但今天發現資深用戶Thomsonlee突然對多個香港建築物,特別是工商物業和一些地區豪宅等掛上不符合關注度並提报‎ 。部分條目已有充足介紹來源也被掛上不符合關注度,真的令人擔心。(@春卷柯南TYCCeeseven‎SilvermetalsPp0912)(@Dhl130herman LaiwinglongATR50建園春秋

--Wpcpey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15:26 (UTC)

    • (!)意見 若有充足來源,掛了模板都不會提刪;提刪了也不會被刪;若然未有來源,那就請快去補充,不要等30天後被提刪甚至刪掉才來去抱怨。--Nivekin請留言 2018年4月1日 (日) 06:16 (UTC)
    • Wpcpey,我想您誤解了其他人了,正如AT所言:

現在的情況就是有些用戶不斷重覆創建這些不符關注度的條目?不少條目都是10多年前已經創建了。過去多年一直沒人提不符關注度,為何資深用戶到今年卻突然變節,大量提不符關注度呢?--Wpcpey留言2018年4月6日 (五) 02:23 (UTC)

先說明一下,上面用戶引述我的言論並非針對存在已久的條目的發言,敬請注意。然而,無論是10年前已經存在,還是一直無人提請關注度,也不代表條目就一定符合規定,可能只是未被發現而已,當發現一篇的時候,連鎖地發現其他同樣不符合關注度條目也合情合理。與其抱怨他人提請關注度,不如請閣下先增補來源,這樣更有機會讓條目保留下來。—AT 2018年4月6日 (五) 09:51 (UTC)

來源已增補,都花了不少時間(有些條目明明是他人自己創立,但一直不理會),不過總會有人以不符合來源標準為由而想刪除。--Wpcpey留言2018年4月7日 (六) 02:20 (UTC)

某些人不看看人家為多少條沒有提刪的條目加上符合關注度指引的來源的辛勞,卻只會怪責他人刪除了自己心愛的條目,甚至說他人「隨隨便便的連一些已有的舊條目都拿來提刪/揑造缺乏關注度,然後就不明不白的消失了,特別是香港、台灣、澳門的本土條目和公共交通更是近幾個月的重災區」。--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4月7日 (六) 11:44 (UTC)
真金不怕洪爐火。—AT 2018年4月7日 (六) 15: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