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用戶名
外观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已通过:
提案公示通過。--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7月20日 (六) 14:55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案背景如下:
- 目前本地用戶更名方針中,限制了對於「少量甚至沒有編輯紀錄的帳戶」的更名請求。
- 然而,目前在全域用戶更名的實踐上,早已無此限制。此描述已與現況不符。m:Global rename policy亦無此限制。即使在本地拒絕了相關請求,用戶仍可透過m:SRUC或Special:GlobalRenameRequest請求更名,且一般而言會獲准。執行者也同樣是同一批全域更名者和监管员。
- 根據m:Global_renamers/FAQ#Are_zero_edit-renames_allowed?,目前是允許進行此類更名的,且確有部分用戶有此類需求。以往拒絕相關請求是為了「節省伺服器資源」,但這已非事實,且我們不應擔心伺服器資源。原文如下:
Are zero edit-renames allowed?
They are allowed. Some users use Wikipedia accounts for saving articles to reading lists on Wikipedia apps and they hardly make any edits. Earlier such requests were rejected with a claim that they save server resources, but that's no longer true [1] and we shouldn't be worried about server resources.
- 因此,本人認為應移除本地之「一般不會為只有少量甚至沒有編輯紀錄的帳戶重新命名」相關敘述。另外,該段落其後的文字敘述語句極不通順,容易妨礙理解,因此本人亦提出若干修訂,使之更容易依循。
方針修訂方案如下:
|
以上。-Peacearth(留言) 2024年7月4日 (四) 18:09 (UTC)
- 副知本地活躍的全域更名員@Jianhui67、Mys_721tx、Wong128hk以及近期經常在Wikipedia:更改用户名協助結案的@ChasingAir。-Peacearth(留言) 2024年7月4日 (四) 18:41 (UTC)
- (+)支持此提案。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4日 (四) 22:23 (UTC)
- (+)支持:那句看起來原本是從英文維基百科翻譯過來的,不過既然全域更名無此限制,刪了好像也無所謂就是。--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03:31 (UTC)
- 應該是沒什麼爭議的修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5日 (五) 04:47 (UTC)
- (+)支持此提案。感谢Peacearth的通知。Jianhui67(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17:02 (UTC)
- 這個提案需要考慮到不妥當的用戶名問題。不妥當用戶名的用戶通常已經被封禁,不但無法提出相關申請,就算有途徑能夠改名,需時亦較註冊新帳號要長,這對於處理封禁申訴來說也缺乏效率。--AT 2024年7月6日 (六) 13:29 (UTC)
- 我覺得這可以用常識來處理,沒必要為此明文規定,畢竟這提案主要是想要與Global rename policy看齊,而practically讓管理員建議使用了不妥當用戶名的用戶註冊使用妥當用戶名的新帳號與提議的修改並不衝突。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6日 (六) 13:49 (UTC)
- @AT:這個提案是取消本地對於「少量甚至沒有編輯紀錄的帳戶」的舊有改名限制,並不影響不妥當用戶名問題的處理方式。相關問題的處理仍然照舊,並沒有限制他們一定要使用何種途徑改名或者註冊新帳號。另外補充一點,即使相關用戶被封禁也不會無法提出相關申請,因為我們經常會在 Special:GlobalRenameRequest 接收到相關申請。事實上,本提案乃是全域更名現行實務作法,其實可以說只是事實性修訂而已,一點都不會影響到您考慮的部分。唯一影響到的,就只是不會再因為某用戶只有少量或沒有任何編輯紀錄而拒絕他的更名請求而已。-Peacearth(留言) 2024年7月6日 (六) 18:44 (UTC)
- 既不影響,那我沒有異議。--AT 2024年7月7日 (日) 00:11 (UTC)
- (+)滋磁--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7月10日 (三) 15:38 (UTC)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anmosa)移除。2024年7月13日 (六) 01:50 (UTC)
- 根據WP:共识#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互助客棧及徵求意見中的提案僅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或已討論達30日後,方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與‘相關意見’”,現公示此提案7日。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3日 (六) 01:5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