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用户名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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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提案公示通过。--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7月20日 (六) 14: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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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背景如下:
- 目前本地用户更名方针中,限制了对于“少量甚至没有编辑纪录的账户”的更名请求。
- 然而,目前在全域用户更名的实践上,早已无此限制。此描述已与现况不符。m:Global rename policy亦无此限制。即使在本地拒绝了相关请求,用户仍可透过m:SRUC或Special:GlobalRenameRequest请求更名,且一般而言会获准。执行者也同样是同一批全域更名者和监管员。
- 根据m:Global_renamers/FAQ#Are_zero_edit-renames_allowed?,目前是允许进行此类更名的,且确有部分用户有此类需求。以往拒绝相关请求是为了“节省服务器资源”,但这已非事实,且我们不应担心服务器资源。原文如下:
Are zero edit-renames allowed?
They are allowed. Some users use Wikipedia accounts for saving articles to reading lists on Wikipedia apps and they hardly make any edits. Earlier such requests were rejected with a claim that they save server resources, but that's no longer true [1] and we shouldn't be worried about server resources.
- 因此,本人认为应移除本地之“一般不会为只有少量甚至没有编辑纪录的账户重新命名”相关叙述。另外,该段落其后的文字叙述语句极不通顺,容易妨碍理解,因此本人亦提出若干修订,使之更容易依循。
方针修订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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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Peacearth(留言) 2024年7月4日 (四) 18:09 (UTC)
- 副知本地活跃的全域更名员@Jianhui67、Mys_721tx、Wong128hk以及近期经常在Wikipedia:更改用户名协助结案的@ChasingAir。-Peacearth(留言) 2024年7月4日 (四) 18:41 (UTC)
- (+)支持此提案。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4日 (四) 22:23 (UTC)
- (+)支持:那句看起来原本是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过来的,不过既然全域更名无此限制,删了好像也无所谓就是。--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03:31 (UTC)
- 应该是没什么争议的修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5日 (五) 04:47 (UTC)
- (+)支持此提案。感谢Peacearth的通知。Jianhui67(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17:02 (UTC)
- 这个提案需要考虑到不妥当的用户名问题。不妥当用户名的用户通常已经被封禁,不但无法提出相关申请,就算有途径能够改名,需时亦较注册新账号要长,这对于处理封禁申诉来说也缺乏效率。--AT 2024年7月6日 (六) 13:29 (UTC)
- 我觉得这可以用常识来处理,没必要为此明文规定,毕竟这提案主要是想要与Global rename policy看齐,而practically让管理员建议使用了不妥当用户名的用户注册使用妥当用户名的新账号与提议的修改并不冲突。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6日 (六) 13:49 (UTC)
- @AT:这个提案是取消本地对于“少量甚至没有编辑纪录的账户”的旧有改名限制,并不影响不妥当用户名问题的处理方式。相关问题的处理仍然照旧,并没有限制他们一定要使用何种途径改名或者注册新账号。另外补充一点,即使相关用户被封禁也不会无法提出相关申请,因为我们经常会在 Special:GlobalRenameRequest 接收到相关申请。事实上,本提案乃是全域更名现行实务作法,其实可以说只是事实性修订而已,一点都不会影响到您考虑的部分。唯一影响到的,就只是不会再因为某用户只有少量或没有任何编辑纪录而拒绝他的更名请求而已。-Peacearth(留言) 2024年7月6日 (六) 18:44 (UTC)
- 既不影响,那我没有异议。--AT 2024年7月7日 (日) 00:11 (UTC)
- (+)滋磁--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7月10日 (三) 15:38 (UTC)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anmosa)移除。2024年7月13日 (六) 01:50 (UTC)
- 根据WP:共识#提案讨论及公示时间,“互助客栈及征求意见中的提案仅在7日内无新留言时或已讨论达30日后,方可在已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公示”,“与提案本身无关的意见……不视作此条文所指的‘新留言’与‘相关意见’”,现公示此提案7日。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3日 (六) 01: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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