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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偉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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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偉
大明吏部左侍郎
籍貫江西廣信府弋陽縣
字號字器之,號閑齋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舉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汪偉(?—?),字器之,號閑齋江西廣信府弋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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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第二名舉人,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名進士[1][2]。選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因兄汪俊得罪劉瑾,其被連坐調南京禮部儀制司主事。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被誅後復原職,八年(1513年)升南京國子監司業,十三年(1518年)升祭酒,嘉靖三年(1524年)升吏部右侍郎,同年大禮議時率領廷臣屢次抗議力爭,至席書張璁議行時,亦不改變主張,升吏部左侍郎,被陳洸論劾罷職,卒於家,天啟三年(1623年)贈禮部尚書[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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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志福,岷王府教授;祖父汪仲端,贈南京刑部郎中;父汪鳳,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母祝氏(封宜人)[4]。兄汪僎、汪佐、汪佑、汪俊,弟汪佃、汪代、汪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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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張廷玉等,《明史》(卷191):(俊)弟偉,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檢討。與俊皆忤劉瑾,調南京禮部主事。瑾誅,復故官。屢遷南京國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諸生請幸學,不從。江彬矯旨取玉硯,偉曰:「有秀才時故硯,可持去。」俊罷官之歲,偉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數爭「大禮」,又伏闕力爭。及席書、張璁等議行,猶持前說不變。轉官左侍郎,為陳洸劾罷,卒於家。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