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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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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伯生
大明南京吏部主事
籍貫江西撫州府臨川縣
出生己丑正月初十日
逝世万历九年辛巳
配偶配陳氏,封安人
親屬(子)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劉伯生(1529年—1581年),字寓愛,一字性甫,號大鶴,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湖廣德安府孝感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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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六十名進士[1][2]。都察院观政,本年八月授上蔡知县,四十五年十一月補桐城县,丁忧。隆慶五年(1571年)二月復除广平县,六年十二月升南吏部主事,养病。万历四年(1576年)五月復除本部,五年二月养病,九年辛巳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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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劉本旻;祖父劉寬德,乡饮宾;父劉廷相,贈主事;母方氏,封太安人[3]。弟劉伯爕(廣東按察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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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