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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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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生
大明南京吏部主事
籍贯江西抚州府临川县
出生己丑正月初十日
逝世万历九年辛巳
配偶配陈氏,封安人
亲属(子)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刘伯生(1529年—1581年),字寓爱,一字性甫,号大鹤,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湖广德安府孝感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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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乡试第四十二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六十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本年八月授上蔡知县,四十五年十一月补桐城县,丁忧。隆庆五年(1571年)二月复除广平县,六年十二月升南吏部主事,养病。万历四年(1576年)五月复除本部,五年二月养病,九年辛巳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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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本旻;祖父刘宽德,乡饮宾;父刘廷相,赠主事;母方氏,封太安人[3]。弟刘伯爕(广东按察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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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