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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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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省份
分類單一制
位置斯洛伐克
數量8個省
人口563,591 (特爾納瓦省) – 825,022 (普雷紹夫省)
面積2,052.6 km2(792.5 sq mi) (布拉提斯拉瓦省) – 9,454.8 km2(3,650.5 sq mi) (班斯卡-比斯特里察省)
本級政府省政府、中央政府
下級

斯洛伐克語kraj)是斯洛伐克的一級行政區劃單位。自1949年起(1990—1996年之外),斯洛伐克劃分為多個省份。省的數量、邊界和功能變化過幾次。現今斯洛伐克劃分成8個省,每個省的名稱與其首府相同[1]。省下分okres),全國共有79個區。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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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至1996年間斯洛伐克沒有劃分為省,當時也沒有任何類似的行政區劃單位。1996年重新推出省份劃分。自1996年7月24日起斯洛伐克劃分為8個省:

旗幟 盾徽 省府 人口數量 (2022年) 面積 (km2) 人口密度 NUTS層3代碼 省議會裡議員數量
布拉提斯拉瓦省 布拉提斯拉瓦 664,000 2,052.6 321.34 SK010 50
特爾納瓦省 特爾納瓦 556,000 4,172.2 135.08 SK021 40
特倫欽省 特倫欽 577,000 4,501.9 130.14 SK022 47
尼特拉省 尼特拉 682,000 6,343.4 106.67 SK023 54
日利納省 日利納 685,000 6,808.4 101.54 SK031 57
班斯卡-比斯特里察省 班斯卡-比斯特里察 651,000 9,454.8 68.52 SK032 49
普雷紹夫省 普雷紹夫 831,000 8,974.5 91.92 SK041 62
科希策省 科希策 795,000 6,751.9 118.32 SK042 57
總計 5,441,000 49.035   111.3 416

自2002年起,斯洛伐克劃分為8個自治省(samosprávny kraj),在憲法上稱為高級領土單位(vyšší územný celok,簡稱VÚC)。自治省的領土及邊界跟原先的省相同,主要的不同點是自治省的機構是由選舉產生的省長和省議會來自治的,而原先省的機構是由政府任命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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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Regions of Slovakia. Pro Region Slovakia s.r.o. [2025-02-06] (英語).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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