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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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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领(英语:Dominion)指的是大英帝国殖民地制度下一个特殊的政体,拥有殖民地中最高的自由度并设有自治独立的议会,是殖民地迈向独立的最后一步。

在19世纪之后,所有实行自治半自治的英国殖民地都可以被称为“自治领”。这些自治领基本都完成了民主转型,拥有成熟且不暴力的政治体制;其国民大多已具有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在这些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官员也不会根据自己的喜好而任意无视宪法,代表性的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自治领都是由直辖殖民地(Crown Colony)或自治殖民地进化为自治领。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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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在殖民地争取成为自治领后,除了内政享有高度自治外,自治领亦拥有自己的贸易政策、有限的外交政策自主,而且更可设立自己的军队,但只有英国政府才有宣战权,形成类似多个国家集体防卫的制度。不过在1931年前,自治领的体制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可循。自治领的宪法依然由英国国会制定,自治领本身无权修改,但可提请英国国会修改,而英国国会一般都会同意修改。自治领可以完全制定一套属于自己的宪法的日子,则常常被视为自治领正式取得独立之日。为了庆祝从英国去殖民化政策促使的完全独立,独立日当日也演变成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国庆日。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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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和地区成为自治领的时间:

原殖民地 宗主国 自治领 成立时间 自治领徽 地图 备注
 加拿大  大英帝国  加拿大 1867年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1901年
 新西兰自治领  新西兰自治领 1907年
纽芬兰殖民地英语Newfoundland Colony  纽芬兰自治领 1907年 虽然纽芬兰政府行使自治领权力,但拒绝宣布成为自治领,因此英国于1934年暂停其自治领的身份。纽芬兰于1949年加入加拿大成为加拿大第10个省,因此英国正式把纽芬兰从自治领的行列中剔除。
开普殖民地
纳塔尔殖民地
奥兰治河殖民地英语Orange River Colony
德兰士瓦殖民地
 南非 1910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南非国际联盟委任下开始对前德属西南非洲进行托管。虽然西南非洲事实上成为联邦管治下的一个省份,但在法理上却从未正式纳入。
名义上为 英国本土的一部分  爱尔兰自由邦 1922年 爱尔兰在1801年后成为英国本土的一部分,故并非殖民地,但信仰天主教为主的本土爱尔兰人仍长期受到差别待遇。[1]

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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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31年,英国国会通过《1931年西敏法令》,并在此法例中订明英国政府从此不可(凭借拥有其他自治领君主身份的英国君主之名义)介入或干涉自治领的内政。各自治领从始以自治领君主的身份,来称呼英国君主。法例订明以下殖民地和地区为自治领:

但法例也订明,自治领的主权仍属于英国君主。直至1949年,英国国会通过《1949年爱尔兰法案英语Ireland Act 1949》,宣布爱尔兰主权不再属于英国君主,爱尔兰得以完全独立,同年纽芬兰自治领亦加入加拿大成为加拿大第10个省,原本奉行君主立宪制南非就在1960年公投通过改行共和制,并于次年5月31日正式成立共和国及退出共和联邦,直到1994年纳尔逊·曼德拉上台后才重新加入。迄今为止,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的国家元首依然是国王查尔斯三世

从自治领到共和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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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战后,重建中的英国国力大幅衰退,无力编列庞大预算进行收买与管理殖民地,美国取代之成为西方国家(包括各不列颠自治领)的援助来源和盟友,令英国和各自治领的关系被削弱。1942年2月,澳大利亚就单方面从英属缅甸撤军。1947年8月,英属印度巴基斯坦脱离英国独立后,英国把自治领部和共和联邦关系办公室(Commonwealth Relations Office)合并。

英国曾希望非洲殖民地遵从自治领制度从殖民地成为自治领,加纳于1957年成为自治领,但在1960年即独立成为共和国,其他殖民地也直接独立,未成为过(或只短时间成为过)自治领。自治领制度成为殖民地步向独立的过渡制度。

英国非白人占人口多数的殖民地二战后成为自治领和独立的时间:

  •  印度:1947年成为自治领,1950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  巴基斯坦:1947年成为自治领,1956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  锡兰:1948年成为自治领,1972年独立成为共和国并改名为 斯里兰卡
  •  加纳:1957年成为自治领;1960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  新加坡:1959年成为自治领;1963年加入 马来西亚;1965年独立为 新加坡
  •  尼日利亚:1960年成为自治领;1963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  坦噶尼喀:1961年成为自治领;1962年独立成为共和国;1964年和 桑给巴尔合并成为 坦桑尼亚
  •  乌干达:1962年成为自治领;1963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  肯尼亚:1963年成为自治领;1964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  马拉维:1964年成为自治领;1966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  冈比亚:1965年成为自治领,1970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 斐济 斐济:1970年成为自治领;1987年独立成为共和国

因此真正长期为自治领的都是白人占人口多数的殖民地。

自治领的制度随殖民地的独立和各自治领行使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演变成共和联邦王国的制度:就是各共和联邦成员都是前英国殖民地,其中15国继续承认英国君主为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但除此外可说是跟英国再无任何特殊关系,英国在这些共和联邦国家没有任何特权。原本英国政府对与共和联邦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有优惠政策,但随着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各共同体(欧盟前身),对共和联邦成员国贸易的优惠政策也停止实施。目前共和联邦成员国,除了名称和虚的头衔之外,法理上关系完全平等,只成为有运动会以及各种会议活动,一个近乎于联谊的组织。

自治领与英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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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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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自治领的外交由英国外交部负责,1907年,英国殖民地部属下成立了一个专责的部门负责自治领的外交事务。1909年,加拿大首先成立了自己的外交部,但实质外交事务仍经由加拿大总督(由加拿大君主委任的代表)、加拿大驻伦敦高级专员(High Commissioner)和英国驻外国的大使进行(加拿大在1880年成立了驻英专员公署,澳大利亚在1910年跟随成立驻英专员公署)。1914年,英国向德国宣战(一次大战),并在没有询问各自治领的意见下代表各自治领向德国宣战,引起部分加拿大官员不满,也在南非引发反英浪潮。1918年2月,加拿大在美国华盛顿成立战时代表处,处理英国从美国得到的军用物资。

1919年,各自治领各自成为凡尔赛和约的独立缔约国(虽然他们都没有自行向德国宣战),但和约仍是由英国代表各自治领谈判。1922年,因各自治领反对英国对土耳其进行军事行动而令英国和土耳其和谈。一战后,各自治领渐渐自行处理外交事务,1923年3月,加拿大自行与美国签订《大比目鱼协议英语Halibut Treaty》(一项渔业协订),是自治领首次自行签订国际条约。1926年6月,英国殖民地部属下的自治领外交事务处升级为独立的部门。

1926年11月,英国在《贝尔福宣言》中同意自治领和英国在外交事务上有平等地位。1927年,加拿大成立驻美代表处。1928年,英国成立驻加拿大专员公署,处理英国对加拿大的外交事务,结束由加拿大总督同时处理行政事务和英国对加拿大的外交事务的安排。1931年,贝尔福宣言获英国国会通过,后陆续获各自治领的国会确认。

二战后,各自治领渐渐接管所有的外交权力:1940年,澳大利亚成立驻美代表处,1943年,加拿大把驻美代表处升级为大使馆

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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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领制度初期,君主保有宣战权,因此当英国向外国宣战,各自治领的军队也自动投入作战,但保留自己的旗帜,如加拿大军队仍以加拿大军队而非英军的身份参战。因英国宣战而令自治领参战的有布尔战争一次大战

这制度在二次大战时受考验。1939年,英国向德国宣战,但其自治领却有不同反应:

  • 澳大利亚沿用旧制,认为法律上澳大利亚已自动向德国宣战,无须另行宣布;
  • 新西兰宣布若英国开战,新西兰便参战;
  • 加拿大即时召开紧急国会会议,通过向德国宣战(此做法虽然结果与澳纽的做法一样,但法律上加拿大却独立行使了宣战权,自行向德国宣战);
  • 南非在数星期后才由国会通过向德国宣战;
  • 爱尔兰宣布保持中立,并根据1938年与英国的协议要英军撤出爱尔兰(爱尔兰由此至终在二次大战时保持中立,没有参战)

由于出现这种动员情况对当权者比较麻烦,这些历史事件加速了各自治领试图完全走向独立。

自治领与自治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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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自治领与自治殖民地的分别在于自治领拥有“国家”(Nationhood)的身份,也就是在政治上能够彻底的独立自主,而自治殖民地只有内政自治。自治领在外交、国防和国际贸易上也有一定的自治权,其在这些自治权利在众地区成为自治领之后的数十年逐渐增加,直至完全控制权力,成为独立国家。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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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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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井野濑久美惠. 《大英帝國的經驗》:愛爾蘭大饑荒、博因河戰役與《亂世佳人》. 关键评论. [2020-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