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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銮 (正德戊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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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銮
大明武昌府知府
籍贯江西南安府大庾县
出生成化癸巳二月十三日
逝世嘉靖二十八年十一月
配偶娶刘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王銮(1473年—1549年),字廷和,号鹤菴,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安府大庾县(今江西省大余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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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辛酉科(1501年)江西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年三十六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进士授福建邵武县知县。后入都担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出辖徐沛闸河等地。正德十一年,织造太监史宣过其地,索挽夫千人,沛县知县胡守约只给一半人数。史宣大怒,自己抵达郡县去逮捕官吏,王銮协助胡守约与之相抗。史宣诬陷两人,逮捕其入诏狱。后因言官论救,胡守约被罢免官职、王銮被输赎,分司南旺,又捕诛太监廖堂侄子廖鹏的党羽。嘉靖初年,升任武昌府知府,其与镇守中官李景儒对抗,并上疏请罢免李景儒。当时楚王征税,当地茶商受困。王銮抵抗,楚王诋毁其侮辱勤王,于是王銮请求归乡,不报竟自行离去。吏部随后以擅离职守,罢免其官职[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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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愈。祖父王瑄。父王仲贵,义官。母黄氏。具庆下。兄篪、弟凤、鹗[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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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佐《武昌府知府王公銮墓志》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王銮 ,字廷和,大庾人。正德三年进士。授邵武知县。入为都水主事,出辖徐沛闸河。十一年,织造中官史宣过其地,索挽夫千人,沛县知县胡守约给其半。宣怒,自至县捕吏,銮助守约与抗。宣诬奏于朝,逮系诏狱。以言官论救,守约罢官,銮输赎还职。已,分司南旺,又捕诛中官廖堂侄廖鹏之党。嘉靖初,迁武昌知府。镇守中官李景儒岁进鱼鲊多科率,銮疏请罢之。楚府征税,茶商重困。銮谓税当归官,力与争,王诋为毁辱亲王。銮遂请终养,不待报竟归。后吏部坐以擅离职守,夺官。”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