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禁制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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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禁制条文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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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Mys_721tx及近期的禁制复核
回顾之前关于全站禁制的讨论,目前
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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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反建议: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Uranus1781上面说的话很有道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
- 这不矛盾,但有人说“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
- 话不能这样说,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的问题你不提出来大家也没留意,我的意见仅仅针对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的事情。也就是说,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没下台的情况提出这个问题,我这里的意见也不会有任何的变化,虽然这种情况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发侧翼猛烈攻击,但我对于这种攻击性言论是怎样的态度你也是清楚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
- 这不矛盾,但有人说“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
- 支持修订。事实性修订。--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
- (-)反对:公然允许管理员无视比例原则设定禁制的提案。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11日 (六) 09:25 (UTC)
- 并无无视比例原则,实质上修订是指,(主)命名空间禁制+(讨论类)命名空间的禁制=全站范围禁制 -Lemonaka 2025年1月13日 (一) 08:42 (UTC)
- (-)反对:同Sanmosa君。同时个人认为应删除此段关于全站禁制范围的条文,仅保留WP:BANEVASION中的规定。--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月11日 (六) 12: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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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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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ikipedia:禁制纪录,Wpcpey(讨论 | 贡献)和Longway22(讨论 | 贡献) 被 Mys_721tx(讨论 | 贡献) 全站范围禁制,
然而,
维基百科:禁制方针
全站范围禁制褫夺在中文维基百科的一切编辑权利,被禁制人士不论使用任何账号或IP地址均禁止在任何情况下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诉规范在其使用者讨论页提出的申诉为唯一例外。全站范围禁制可用于以下情况:
- 屡次绕过封锁:全站范围禁制在使用者主账号被不限期封锁,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确认滥用多重账号的情况自动生效。
- 全域锁定:全站范围禁制在使用者账号于中文维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锁,且因跨维基破坏或滥用多重账号而被全域锁定的情况自动生效;因账号被盗而被全域锁定者不在此限。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
- 既然实用,可以增列适用情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
-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
-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
-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锁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
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4:31 (UTC)- 不要听风就是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
- 你的说法让我无比难过,但愿主与你同在,这也不是你的错。
当年因为我反对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屡次进行死亡威胁和邮件骚扰,我顶着压力和社群调查此案。如今你说出这样的话,毫无逻辑也十分异常,我真的很痛心。
这不是你的错,请原谅我,我累了。告辞。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 - 诚实地,我不能知道两件事间有何连结。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
- @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
-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
-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实际用途,可以按情况添进方针。我也知道应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针区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
- 本人认为,有关禁制当属广域页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范围禁制”,仅是用词类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
-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Lanwi1Talk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
- 我从未见过称“永久封锁”禁制的,亦未见合法。我也并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
-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Lanwi1Talk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
- 这和 @Mys 721tx没有关系,Shizhao这么做我也会起疑。 -Lemonaka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
- 不限期全站封锁相当于永久封禁,确实需要慎重决定,全站封锁只应对长期破坏同持续使用傀儡的用户,或者需要设立复核机制,避免完全由单一管理员作出这类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个案,按机制需要两人提出申诉才能解封,不过一般维基人因争议事件而需要离开一段时间后,也未必有心情回来。--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
- 这和 @Mys 721tx没有关系,Shizhao这么做我也会起疑。 -Lemonaka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
-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Lanwi1Talk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
- 我从未见过称“永久封锁”禁制的,亦未见合法。我也并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
- 此事关键,没有有效的回应,不应关闭。 -Lemonaka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
- @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应,您是想Mys_721tx在此亲自解释吗?至于受到直接影响的Wpcpey及Longway22,他们两位目前并不可能在此发言;或者,您有没有指定的对象,要求他们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对全站封锁的处理方案,例如建议增修相关的方针指引;一般用户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这两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释,又没有够分量的人员协助厘清,您又不提出跟进的方案,这个章节长期开放不存档,也不太可能获得有用的结论。--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
- 是的。两种方法
- Mys_721tx在此亲自解释
- 全站封锁增修
-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
- 是的。两种方法
- @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应,您是想Mys_721tx在此亲自解释吗?至于受到直接影响的Wpcpey及Longway22,他们两位目前并不可能在此发言;或者,您有没有指定的对象,要求他们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对全站封锁的处理方案,例如建议增修相关的方针指引;一般用户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这两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释,又没有够分量的人员协助厘清,您又不提出跟进的方案,这个章节长期开放不存档,也不太可能获得有用的结论。--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
全站封锁条文增补
[编辑]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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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反建议: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Uranus1781上面说的话很有道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
- 这不矛盾,但有人说“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
- 话不能这样说,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的问题你不提出来大家也没留意,我的意见仅仅针对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的事情。也就是说,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没下台的情况提出这个问题,我这里的意见也不会有任何的变化,虽然这种情况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发侧翼猛烈攻击,但我对于这种攻击性言论是怎样的态度你也是清楚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
- 这不矛盾,但有人说“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
- 支持修订。事实性修订。--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编辑]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 操作: Wpcpey禁制、Longway22禁制
- 执行者: Mys 721tx (讨论 · 贡献 · 日志)
-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Lemonaka 2024年12月26日 (四) 01:07 (UTC)
在下附议上面的提议: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
(1) 以及 (2)。感谢Lemonaka发现和向社群通报管理操作不合现行规定的案件。--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33 (UTC)
- 有鉴于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有专门的程序,我在此重申自己支持解除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的意见。Sanmosa 在黑魔法的帮助下密谋推翻军政府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10 (UTC)
- 改为部分命名空间封禁会更好。但原则上(+)支持解除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5年1月9日 (四) 05:56 (UTC)
- Per @Gluo88、 @Sanmosa 改为(+)支持解除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0 (UTC)
- @Jimmy Xu@Shizhao此事复杂,请审核。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10:18 (UTC)
- 我倾向支持解除有问题的此禁制,问题管理员容易滥用规则。--Lanwi1Talk 2024年12月23日 (一) 13:13 (UTC)
- @Lanwi1、Uranus1781。Sanmosa 在黑魔法的帮助下密谋推翻军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1 (UTC)
- 支持Wpcpey、Longway22个案的复核,主因是这两起全站禁制不符合禁制方针,这并不等于全面否定Mys 721tx之前对其他用户的禁制,不能说成是因为其现在已不是管理员就寻求推翻其操作;即使管理员在是非的判定正确,采取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行动及必要性却值得商榷。--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10 (UTC)
- 对两人的禁制是否属上方所提及的“有关禁制当属广域页面禁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38 (UTC)
- @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
- @Manchiu:Mys 721tx对Wpcpey的禁制根据Mys 721tx他自己的说法就是“全站编辑禁制”,因此可以合理预期Mys 721tx并无执行“广域页面禁制”的主观意愿。Mys 721tx对Longway22的禁制与此问题无关,Mys 721tx在其发出予Longway22的禁制通知仅称Longway22被“不限期封禁”,这与禁制纪录的说法相悖,而如果真把这当成了“广域页面禁制”,这也违反了禁制方针“用作执行页面禁制的封锁应当于封锁理由当中注明为禁制措施”的规定。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07 (UTC)
-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长期的一系列问题被“禁制”,若我把相关禁制解除后修改为不限期封锁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2:40 (UTC)
- 不合适,不合乎比例原则,事态的严重性完全没有到需要不限期封锁的地步。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
- 谢谢。留意到此讨论中有申诉时限要求。Wpcpey的侵权禁制倘因为程序不当而提前解除,是否会造成:一)其他封锁例子的先例、二)用户未有就相关行为有改善迹象下获得解封。Longway22的个案显示,他会否在解封后仍然持续在命名空间的不当发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锁取代,这样会否抵触一案不两审原则?但我需要评估在相关禁制撤销后用户会否仍然进行被禁制前行为的可能。@Sanmosa@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
- 这不是单纯的“程序不当”,而是心态揣测的不当,参见Lanwi1的说法。如果禁制本身并不合理,那申诉时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诉时限要求不能被纳入解除禁制与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现有的违规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则,论施行的时间也早已逾越实际所需。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
- 了解。但如何显示封禁存在明显“心态揣测”的不当?换句话说,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锁是否也可据此开启复核?--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
- 需要看具体情况。我也是看了具体情况以后才有这个结论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2:50 (UTC)
- 了解。但如何显示封禁存在明显“心态揣测”的不当?换句话说,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锁是否也可据此开启复核?--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
- Manchiu您好,我的观点是这样的,一个不当的程序带来正确的结果,程序依旧是不当的。您可以直接reblock,改为不限期封锁,然后去掉禁制记录,那比现在的情况,事实上,是更好的,我也不反对。@Manchiu -Lemonaka 2025年1月5日 (日) 19:57 (UTC)
- 为避免意见混淆,我需要说明我的态度是不赞同重新封锁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
- 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解不解开,封锁不解开,我只想明白mys为什么这么做。但Mys一直不回应。 -Lemonaka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
- @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这个全站编辑禁制,理解作对用户的全站封锁的一种形式以阻止长期扰乱是否恰当?--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
- 不恰当。注意我在上方也提到“不合乎比例原则”,这与是否“照本宣科”无关。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9:21 (UTC)
- @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这个全站编辑禁制,理解作对用户的全站封锁的一种形式以阻止长期扰乱是否恰当?--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
- 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解不解开,封锁不解开,我只想明白mys为什么这么做。但Mys一直不回应。 -Lemonaka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
- 基于一案两审原则及@Sanmosa的意见,不会重新封锁。--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0:46 (UTC)
- 为避免意见混淆,我需要说明我的态度是不赞同重新封锁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
- 这不是单纯的“程序不当”,而是心态揣测的不当,参见Lanwi1的说法。如果禁制本身并不合理,那申诉时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诉时限要求不能被纳入解除禁制与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现有的违规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则,论施行的时间也早已逾越实际所需。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
- 谢谢。留意到此讨论中有申诉时限要求。Wpcpey的侵权禁制倘因为程序不当而提前解除,是否会造成:一)其他封锁例子的先例、二)用户未有就相关行为有改善迹象下获得解封。Longway22的个案显示,他会否在解封后仍然持续在命名空间的不当发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锁取代,这样会否抵触一案不两审原则?但我需要评估在相关禁制撤销后用户会否仍然进行被禁制前行为的可能。@Sanmosa@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
- 不合适,不合乎比例原则,事态的严重性完全没有到需要不限期封锁的地步。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
- 其实Topic:Xt0xc95ib78094fw是将禁制纪录当中的禁制理由去掉后面的“,对Longway22实施全站范围禁制。”改写前面的“因Longway22封禁后”为“封禁后”并将其写在封禁理由上而已。
- 至于你说到的"您已被不限期封禁"只是模板{{Uw-block}}或{{Uw-blockindef}}的预设的效果而已,我帮你做了一个测试(见版本差异)。
- 你使用“{{subst:Uw-block|indef=yes|reason=封禁后([[Topic:Xftspbuvtjjy7fmc]])继续于条目中加入粗劣翻译([[抵抗軸心]]、[[阿米塔·傑拉萬德之死]]、[[中葡協定 (1554年)]])、在可流利使用标准汉语时持续于讨论中使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非标准汉语(见Wikipedia命名空间贡献、[[Topic:Xnngmkobwx1jvgi2]]、[[WikiProject:創作物專案互進]]、[[Talk:华裔俄罗斯人]]、[[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即可得出相同的结果,subst:Uw-block的部分你可以自行换成subst:Uw-blockindef测试。--~~Sid~~ 2025年1月4日 (六) 14:39 (UTC)
- 然而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我所说的。Sanmosa 兰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5:14 (UTC)
-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长期的一系列问题被“禁制”,若我把相关禁制解除后修改为不限期封锁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2:40 (UTC)
- 我质疑的是流程不对。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2:14 (UTC)
- 认同全站范围禁制的用户并无触犯禁制方针列明的两种情况;现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针基础上,经复核程序及社群讨论,决定原有因此禁制终止。基于同一事件不两审原则,不予再封锁,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则及禁制时长超出所需。唯此仍属第二次机会,两位用户理应明白再度违规会遭禁制或封锁处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
- @Lemonaka@Uranus1781@ASid@Allervous@Gluo88@Sanmosa@Ericliu1912--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7 (UTC)
- 我认同,方针如何修订、增补则请各位进一步讨论。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8:48 (UTC)
- 认同全站范围禁制的用户并无触犯禁制方针列明的两种情况;现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针基础上,经复核程序及社群讨论,决定原有因此禁制终止。基于同一事件不两审原则,不予再封锁,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则及禁制时长超出所需。唯此仍属第二次机会,两位用户理应明白再度违规会遭禁制或封锁处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
- 那末,此事就到此为止。若有额外方针修正案,请移步客栈另行提出,感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