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09年7月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侵权模板被原作者删除应如何处理
担心回退容易引发编辑战。最近我挂侵权的两个条目(中国大学生运动会、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都被原作者改回原内容(可能有改善)。不知如何是好。——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6月16日 (二) 09:58 (UTC)
- 如果证实版权问题未解决应该予以回退,不过无论如何有关内容都应该在临时页面撰写,所以不妨予以回退/移动,并通知牵涉的用户。域奇(UTC) @ 2009年6月19日(五)22时08分 (HKT)
- 同时应警告,这是破坏行为。—Fantasticfears(留言+ | 贡献) 2009年6月26日 (五) 05:21 (UTC)
网球条目的问题
最近留意网球员的条目,我发现有几个问题:
在网球员的资讯框,即{{Infobox 网球}}内,我发现有三项参数是不必要的,是球衣、球拍和球鞋,通常来说只有顶级球员才使用,而且比较低级的球员就未必掌握到这个资料,另外资料框内的奥运会是不是必要,始终比较四大满贯较不必要。另外成绩栏方面我看过罗杰·费德勒比较累赘(如果大家没问题的就此作罢),不妨参考个人编辑的安迪·穆雷条目改篇。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比较冠军显示赛事名称还是赛事地方,如果是前者应是泰国网球公开赛后者的话可能是泰国曼谷,不知哪个方法比较好,因为普通的巡回赛大部分都在中文维基都缺。还有有没有维基人开一个网球专题?—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6月16日 (二) 10:30 (UTC)
- 百科条目内罗列网球选手的装备赞助品牌有何意义?--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6月16日 (二) 10:47 (UTC)
- 看来删除这三个参数是必要的。—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6月18日 (四) 00:44 (UTC)
Wikipedia:专题/错误检查-更新
Wikipedia:专题/错误检查已经很久没有更新,刚才想自己来,把toolserver的内容复制过去,可是也许太长了,试了几次也无法成功提交编辑,在此求助。
另外,其实这个页面是否应该由bot去定期更新比较方便?只不过是copy & paste而已。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19:54 (UTC)
- 其实我都提出过,或许你可以看看我试过的更新方式。域奇(UTC) @ 2009年6月19日(五)22时11分 (HKT)
- 这样实在很不便……每天都重复干这种事,那就不如弄个bot来处理吧,可惜我自己不懂怎样弄bot,希望有心人来帮忙。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6月19日 (五) 15:38 (UTC)
- 试图制造中…不过实在不清楚bot是怎样造的…定时执行PHP Script可以吗…?域奇(UTC) @ 2009年6月20日(六)15时07分 (HKT)
-_-""…我完成了…现在正测试中…是不是稍后申请bot权限比较好呢?域奇(UTC) @ 2009年6月20日(六)23时01分 (HKT)- Bot也做不了什么…好似是被Abuse filter阻挡了…域奇(UTC) @ 2009年6月22日(一)15时36分 (HKT)
- 手动逐级更新吧……最可行应该是这个办法了……整个复制可能是因为太长而不被接受……—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5日 (四) 20:51 (UTC)
- 可考虑把三个层级建立三个子页面来避免不能更新的情况,只是更新会比较麻烦—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5:49 (UTC)
助理编辑资格问题
- 参与时间: 30天或以上
- 新增条目: 5条或以上
- 编辑次数: 250次或以上
- 新条目推荐: 1条或以上,若无推荐条目则需编辑次数500次或以上
这上面的(新条目推荐: 1条或以上,若无推荐条目则需编辑次数500次或以上)是要推荐成功吗?--ゼータ~来和室泡茶聊天 2009年6月25日 (四) 11:31 (UTC)
- 对,是要新条目推荐成功的。如果建立了符合新荐标准的条目(3k以上,5天以内、有参考资料及非侵权等),可以尝试去推荐一下,问题不大的话其他维基人很乐意替你修正及给意见的。—LokiTalk 2009年6月25日 (四) 12:12 (UTC)
问:请问有关土工材料例如格栅、复合土工布在英文上的准确翻译? 新条目
—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09年6月26日 (五) 00:02 (UTC)之前加入的。
问:同名乡镇消歧义的处理方式
问:成都市温江区以及成都市蒲江县各有一个寿安镇,消歧义的可能方式是作寿安镇 (成都市),或者寿安镇 (成都市温江区),甚至寿安镇 (温江区),哪种方式更好一些呢??能否探讨一下。 —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0:37 (UTC)
- “寿安镇 (成都市)”我因为不合适,因为两个都是成都市下辖的县级行政区所下辖的镇,还是没有能消歧义;而且,有些是同一个地级市下辖的两个市辖区各有一个同名的镇,如重庆市江津区下辖的白沙镇和重庆市南川区下辖的白沙镇,这种方式对其消歧义没有任何帮助。对于“寿安镇 (成都市温江区)”,我认为只是消歧义的名字稍长一些,其它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对于“寿安镇 (温江区)”,我认为首先是市辖区同名的多,而且大部分的市辖区知名度都偏低,用其来做消歧义的后缀让人不能一目了然。综上所述,我认为最适合使用“寿安镇 (成都市温江区)”这种方式,不反对使用“寿安镇 (温江区)”这种方式,反对使用“寿安镇 (成都市)”这种方式。—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6月26日 (五) 03:12 (UTC)
- 第二种,理由同上。--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6日 (五) 03:29 (UTC)
- 个人不太赞同“xx镇(xx区)”的方式,因为提及某个区的时候,一般要把市名指明,如XX市XX区。--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3:47 (UTC)
- 我也认为用寿安镇 (成都市温江区)更好些。如Tianyamm2所言,市辖区在该市外提及时,是必须冠市名的,而市辖区的正式公文、公章都有冠市名。这种消歧义方式,肯定不会再出现上述歧义中有歧义的情况,不必再为这种麻烦而烦恼了。—Camphora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0:23 (UTC)
- 统一一下消歧义方式如何?? 比如,地级市辖区下辖的镇作“XX镇 (xx市xx区)”,县级市使用“XX镇 (xx市)”,县使用“XX镇 (xx县)”,街道、乡、民族乡等依次类推。--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0:54 (UTC)
- 已有的没有必要统一
,以后新建的最好统一一下。--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6日 (五) 11:01 (UTC)
- 已有的没有必要统一
- 我觉得如果一个地级市下辖的市辖区中只有一个同名乡镇的话,那么没必要用“XX镇 (xx市xx区)”的命名方式,因为太累缀了,用“XX镇 (xx市)”即可。—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6月26日 (五) 12:36 (UTC)
- 同意,按实际情况来定就可以了。--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6日 (五) 12:39 (UTC)
- 我觉得“XX镇 (xx市xx区)”不算累赘,至少比沙河乡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之类要短一些,标明所在区的好处是比较明晰,能够直接从名称上看出该镇所在的位置。--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3:23 (UTC)
- 消歧义只要起到消歧义的作用就够了,要想明晰的话内文怎么描述都可以。--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6日 (五) 13:27 (UTC)
- “沙河乡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那是没办法,它的县名全名就这么长。此外,如果真要全部改成“XX镇 (xx市xx区)”的这种方式,估计需要改动的消歧义页面达上千个,那个工作可是海量啊。—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6月26日 (五) 18:45 (UTC)
- 而且还有几百个的模板需要跟着改,一些建立了条目的乡级行政区也要跟着移动,还有其它的链入页面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6月26日 (五) 18:49 (UTC)
- 统一一下消歧义方式如何?? 比如,地级市辖区下辖的镇作“XX镇 (xx市xx区)”,县级市使用“XX镇 (xx市)”,县使用“XX镇 (xx县)”,街道、乡、民族乡等依次类推。--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0:54 (UTC)
请查封74.86.60.98
- 请按照WP:VIP的要求(共三条,逐条对照,否则管理员不予受理),按指定的格式转该处提报,谢谢。--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7日 (六) 07:37 (UTC)
- 可先到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请求半保护该条目。—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6月27日 (六) 08:23 (UTC)
- 条目 半保护1周,1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7日 (六) 11:10 (UTC)
- 可先到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请求半保护该条目。—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6月27日 (六) 08:23 (UTC)
征高海宁之前被删除的版本
赶着要去扩充让它被保留,但想要回以前的版本。不知有没有人能寄我…先谢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9:14 (UTC)
调整格式、排版
问: 有关于页面右边的讯息栏(Infomation Box), 为什么有些项目会显示不出来?
例 :
我想使用 "凉宫春日系列" 其中一部分的讯息栏(Infomation Box)的 "游戏" 部分来举例.
{{Infobox animanga/Game
标题= 凉宫春日的约束
游戏类型= 冒险
代理商= NAMCO BANDAI Games
游戏平台= Play Station Portable
媒体= UMD
游戏人数= 1人
发售日期= 通常版:2007年12月27日
Best版:2008年12月4日
售价= 5040日圆(通常版)
9450日圆(超限定版BOX)
2940日圆(Best版)
对象年龄= CERO:C(15岁以上)
上面的 "游戏平台" 项目都无法显示出来, 但我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
—P22446633 (留言) 2009年6月22日 (一) 13:21 (UTC)
- “平台”一项改以“Plat”作参数名称,修改后显示正常,请参看{{Infobox animanga}}检视模板的使用方法。
域奇(UTC) @ 2009年6月22日(一)21时45分 (HKT) - 应为“使用平台”—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2日 (一) 16:38 (UTC)
- infobox vg曾也是如此,现已改用infobox构造,您可以试试。--61.131.36.99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06:49 (UTC)
这一条目对歌词的使用有没有构成侵权
八度空间,似乎歌词引用地有点多了,不知道会不会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 —Xiaq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8:54 (UTC)
- 已删除歌词引用——Lark Armx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02:01 (UTC)
这些图片可否使用?
问: 在看条目绿坝娘的时候,发现缺少图片,在网络恶搞这种情况下原作者并不那么好寻找,上网时偶然见到的不知道可否使用,该博客要求引用时附带链接。相关网站链接,
--风之清扬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3:18 (UTC)
- CC-BY-SA?(版权声明呢?)不过你可以肯定那些图片的原作者真的是“他”?域奇(UTC) @ 2009年6月28日(日)08时58分 (HKT)
- (:)回应第一个链接的文章标题下不就是版权声明嘛。“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风之清扬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6:09 (UTC)
- 不行 因为 1) 文章是不代表图片亦是 2) 而且维基亦不许用超链接型式标明如上的信息 --218.189.226.173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9:30 (UTC)
- (:)回应第一个连接Timed out…域奇(UTC) @ 2009年7月1日(三)18时50分 (HKT)
- (:)回应第一个链接的文章标题下不就是版权声明嘛。“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风之清扬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6:09 (UTC)
- 似乎不是原作者。我在之前就看到这些图片了,在煎蛋的 GGroup。Larx Armx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1:27 (UTC)
- (:)回应这个原作者现在好像不好找了吧。唉,网络恶搞这些东西版权还真麻烦。--风之清扬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6:09 (UTC)
调整格式、排版
问:请问,我想要把表格里的字体缩小一点要怎么做呢???谢谢~ —220.133.190.26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09:27 (UTC)
- <small>ABC</small>->ABC。--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30日 (二) 09:30 (UTC)
- font-size是调整表格样式的CSS样式,您可以查阅帮助。--61.131.36.99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06:47 (UTC)
{|style="font-size:12px;" |... |}
--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7月1日 (三) 06:55 (UTC)
版权问题
现在各维基计划已经更新了版权,谁能解释下这会改变什么呢?—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4日 (六) 07:57 (UTC)
- GFDL授权现在被置于什么状态—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4日 (六) 10:25 (UTC)
有关条目恶灵势力
- 条目求生之路的内容被Sback清空并转移到重定向页恶灵势力,求生之路被改重定向至恶灵势力。根据之前有关条目命名方针的投票,条目的命名应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敢问Sback的行为算不算是违反了规则?
- 补充一点,求生之路是中国大陆的译名,恶灵势力是台湾地区的译名,两个名称都是正确的。--Gordon仔~(留讯息) 2009年7月4日 (六) 07:49 (UTC)
- 之前有关条目命名方针的投票是为了处理移动战而设立的。它在下列情况时使用:①被判断是发生了移动战(如果仅仅有争议但无人挑起战争则不适用);②这个移动战是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如果是由于破坏则不适用);③命名方针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达成共识(若战争发生后能达成共识则不适用)。不过这(清空并转移到重定向页)确实是违反现任方针的吧?——03❤슈퍼주니어 2009年7月4日 (六) 08:35 (UTC)
- 在下已经回退并通知Sback可以到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请求移动条目。另外,在下基于善意推定,相信Sback采取这种做法,可能是因为条目里面noteTA代码没有实现他所预期的效果。在原先的版本里面,如果在“台湾正体”和“港澳繁体”的模式下,条目的部分词汇,仍然采用简体中文显示。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是:条目的noteTA部分使用了“zh-hans”和“zh-hant”设置转换的词汇,而不是使用能够正常进行转换的“zh-cn”、“zh-tw”、“zh-hk”和“zh-sg”。—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09:04 (UTC)
倒计时模板的时间不一致
我做了个模板: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挂历,在模板页,它的时间是对的,299天。但是放到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后,它又变成303天了,明显是错了啊。但是在模板页是对的,这是怎么回事儿呢?求技术帝。—5·12♡中国爱 2009年7月5日 (日) 17:48 (UTC)
- 缓存问题,purge一下就可以了,已在模板:Countdown加入连结。—FireJackey 2009年7月5日 (日) 19:54 (UTC)
- 技术帝,非常感谢,运动会的倒计时都改过来了,但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还是不行啊!虽然在模板页面改过来,有“清除缓冲以更新时间”,但是在主页面还是没有改啊!还是没有这一项。求解—5·12♡中国爱 2009年7月6日 (一) 03:11 (UTC)
- 好了,它又好了—5·12♡中国爱 2009年7月6日 (一) 03:13 (UTC)
如何就其它用户的讨论态度去申诉
由于知道管理员是不会做解决争论的工作,可是本人在讨论页跟其他用户讨论期间,多次遭受对方的恶意挑衅、嘲讽及侮辱等无礼攻击。虽然本人克制,但是对方不似有改善迹象。姑且物论讨论内容谁是谁非,但对方的讨论态度,的确惹人讨厌,因此我希望知道如何投诉该用户的正式途径? 谢!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25日 (四) 16:35 (UTC)
- 如此用户对您进行了人身攻击,您可以尝试使用{{subst:uw-npa1}}提出警告,如仍有进一步行动,则可以提报至WP:VIP。但是,如果仅仅是不礼貌,那恕社群没什么办法,只能靠你们交流解决了。--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5日 (四) 17:03 (UTC)
- 不会触犯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或Wikipedia:文明方针吗?--210.6.97.234 2009年7月5日 (日) 08:43 (UTC)
有关条目影音使团
该组织的宗旨“以慈善为社会关怀,让福音改变世道人心,用爱建家立业,靠神改变人生”被曲解为“宗旨不是慈善而是宣教”,请大家给予意见—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26 (UTC)
- 见讨论页。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29 (UTC)
- 如果两位无法达成共识,在下建议可以把问题提交到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布告板寻求社群对条目编写的意见。—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32 (UTC)
- 香港政府承认影音使团是慈善团体,我看不出影音使团的“宗旨不是慈善. . . ”。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04 (UTC)
- 根据香港税务局的资讯,慈善机构的用途不一定要慈善,而影音使团的宗旨符合4.慈善用途分为四个类别中的第3项。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12 (UTC)
- 根据税局“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及信托团体的税务指南”第3段 慈善团体必须纯粹为慈善用途而设立
- “一般来说,任何机构或信托团体如要成为慈善团体,必须纯粹是为法理上承认的慈善用途而设立。有关界定慈善团体法律特质的法理依据,是参照过往法院的判决发展出来的。”
- 影音使团是慈善团体是法理上承认的慈善用途而设立。
- 另外,第4段4.慈善用途分为四个类别
- “在实际执行时,本局认为麦纳顿勋爵(LordMacNaghten)在IT Special Commissioners VPemsel (3 TC 95) 一案中所开列何者为慈善用途的判决,实为权威的意见,所包括者为:—
- (a)救助贫困;
- (b)促进教育;
- (c)推广宗教;及
- (d)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于社会而具慈善性质的宗旨。”
- 第4段 (c)分段说慈善用途包括推广宗教。 根据第3段及第4段(c)分段显示影音使团是纯粹是为法理上承认的慈善用途而设立。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29 (UTC)
- 这要视乎慈善二字的理解,在现实中,宣教士不能称为慈善家,所以本人难以理解宣教机构为何会是一个慈善机构,这或许是殖民政府的错误吧?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5:10 (UTC)
- 很可惜律法就是这样设定的。按照基督教的理念,传教给予人的不是物质的帮助,而是灵性的帮助,可以引导人改变不好的生活习惯,甚至有永生的希望。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慈善行为。永生是任何一个慈善家都无法给予的。如果将慈善只划定在物质帮助的层面上也未免过于狭隘了。—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09:51 (UTC)
- 这要视乎慈善二字的理解,在现实中,宣教士不能称为慈善家,所以本人难以理解宣教机构为何会是一个慈善机构,这或许是殖民政府的错误吧?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5:10 (UTC)
- (:)回应:有个人必须知道影音使团是有电影作品推出过的,而且是有香港知名演员演出(如:蔡少芬、刘以达),外加有在主流院线播映之余更加有在港铁卖灯箱广告。单是这些,有人可以现在住口了。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悔的话,请别怪我通知更多维基内有基督教背景的朋友过来看看你的恶行。外补连结:[1][2]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22 (UTC)
- 只想说一句:威胁不是一种很好的行为。--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7月5日 (日) 15:32 (UTC)
- 抱歉,个人实在迫不得已。君不知该人针对基督教条目的程度到多严重,现在惟有下重药才能治了那人。因为如果再任由其继续胡闹下去,我想就算我不去让其他基督教朋友知道,恐怕总有一天也会让他们知道并引起一场风波,当中绝对不乏不满其所为的非基督教徒。如果那些字句让局外人觉得不安,我愿道歉,但请放心我对其他人没恶意的,只是他不打算听我们的话,那我只好对鬼说鬼话。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43 (UTC)
- 阁下的行为明显没有什么用户认同,还是死心吧。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12 (UTC)
- 听到你这句我就放心了,一个能让我可以放心反对的人。至于你的行为如何,相信大家看罢你在这里面的纪录,自有公论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29 (UTC)
- 阁下的行为明显没有什么用户认同,还是死心吧。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12 (UTC)
- 抱歉,个人实在迫不得已。君不知该人针对基督教条目的程度到多严重,现在惟有下重药才能治了那人。因为如果再任由其继续胡闹下去,我想就算我不去让其他基督教朋友知道,恐怕总有一天也会让他们知道并引起一场风波,当中绝对不乏不满其所为的非基督教徒。如果那些字句让局外人觉得不安,我愿道歉,但请放心我对其他人没恶意的,只是他不打算听我们的话,那我只好对鬼说鬼话。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43 (UTC)
- 我认同♀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的观点,敬请Player23 切勿再恶意针对基督教条目。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22 (UTC)
(!)意见我同意Yym1997,应以税务局的官方定义作为是否慈善团体的依据。Player23君的“明显是宣教不是慈善”不过是原创研究。另附上查册内容:http://www.ird.gov.hk/cgi-bin/ird/ach/search.cgi?lang=e&id=91/03380, 维基是百科全书,不是用来反对某事物的战场,请三思。—FireJackey 2009年7月5日 (日) 19:44 (UTC)
- 首先,这件事的确是Player23偏执于对团体的本质的判断。既然慈善团体有官方的定义,则应以官方版本为准,不应自创定义。
但这件事我不希望以围堵或惩罚的形式来解决,因为我不想再看到第二个M/K用户。而让讨论有效的重点是以可靠的资料来源来讨论,这次算是一个不错的例子。但请留意,所谓可靠的资料来源,尽量避免使用同宗教出版的刊物,因为这有自我参照的嫌疑。如果连可靠来源也不信的话,基本上要请求管理员协助了。
我希望诸位能明白维基百科的可供查证方针和中立的观点,如果有人违反这个观点请提醒对方,并在讨论页解决问题。无法解决时向管理员求助。—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9:51 (UTC)
此图是否有侵权之虞?
右图是应用在《桑梓荒原记》相关条目与模板的图片,未知是否有侵权之虞,请熟悉《桑梓荒原记》的朋友协助审核。--百楽兎 2009年6月21日 (日) 00:41 (UTC)
- 先隐藏起来——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6月21日 (日) 09:43 (UTC)
- 别隐藏吧。有侵权的话要提删的。--百楽兎 2009年6月21日 (日) 11:10 (UTC)
- 看来这里没有人知道。--百楽兎 2009年6月22日 (一) 14:08 (UTC)
- 照着样子另画一个应该就不算侵权了。Larx Armx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2:28 (UTC)
- 任何合理使用的图片都只能使用在条目页,并且为所使用的每个条目作出声明。如果是合理使用图片,在这里使用是侵权的。—Fantasticfears(留言+ | 贡献) 2009年6月30日 (二) 05:19 (UTC)
- 看图片Mulberry catalpa saga.JPG是使用PD上传的--onsf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9:53 (UTC)
- 任何合理使用的图片都只能使用在条目页,并且为所使用的每个条目作出声明。如果是合理使用图片,在这里使用是侵权的。—Fantasticfears(留言+ | 贡献) 2009年6月30日 (二) 05:19 (UTC)
图片更新工作
档案:Hong Kong H1N1 cumulative frequency.png需要更新,资料请根据模板:香港H1N1甲型流感确诊个案统计,谢谢!HW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2:13 (UTC)
考古题
在维基共享中找到右图,但没有描述也没有来源,只有文件名写着“Guangxu-Emperor”(光绪帝)。有高人能查出此照片的来源及人物身份吗?我觉得照片左边的老人蛮像李鸿章的。--百楽兎 2009年7月5日 (日) 02:22 (UTC)
- 左边十有八九是李鸿章,他穿的应当是与他“一等肃毅侯”品级相同的蟒袍。中间的人从脸型来看,与光绪的御照有差别。从服饰细节上看,此人衣着明显比“李鸿章”等级高。如果不是光绪帝,当是某一亲王郡王(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按照玉牒,载、溥字辈的可能性最高。但重点搜了几个之后,发现都不像。后来参考老照片中的大清皇族,发现里面标准像蛮多,有一个相对来说有那么点像[3],但没把握。--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6:10 (UTC)
编辑首段的链接
问:1978年 欧洲某城市荣誉市民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09年7月8日 (三) 12:40 (UTC)之前加入的。
您好
有人在讨论之余,无法对个人所提问进行答复[4],而一再将个人提问定义为“谩骂”;近日复以:Save your words; ‘I'll try to curse you’without wasting public resource then,是否已造成其对他人不必要之言语威胁?--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9:01 (UTC)
- (:)回应:J.Wong已经向该名发表可能涉及人身攻击意见的管理员用户作出提醒,请双方根据维基百科:争论的解决注重礼仪,文明地达成共识。违反方针有可能会被封禁。—Tlrmq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0:08 (UTC)
指南針与指北針
台湾人常说的“指北针”,跟“指南针”的指涉,具体来说有什么分别?两个词的定义分别是什么?--210.6.97.234 2009年7月5日 (日) 07:11 (UTC)
- 这问题关乎应不应该为“指南针”条目增加重定向页,以及关乎如何扩充、改善“指南针”条目内容,似乎更适宜放在本版提问--210.6.97.43 2009年7月5日 (日) 14:35 (UTC)
- 一样的。一个磁体必有北极和南极,条形磁体一端指北,则另一端必指南。这个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吧?--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7月6日 (一) 08:24 (UTC)
- 其实目前问题有两方面,一)台湾和内地的语用习惯如何?是只说“指北针”不说“指南针”的?还是“指北针”跟“指南针”两个词都有人用?如果是后者,哪个比较常用?(听说台湾比较多叫“指北针”?是不是这样?)
- 二)按“指南”一词的意含去解构这个词,“指北针”会不会是误用?(即使较多人用“指北针”)
- “一个磁体必有北极和南极,条形磁体一端指北,则另一端必指南”←如果这样去理解,是把“指南”一词理解成“指著南方”。不过这并不是“指南”一词的意含,查词典,“指南”一词也没有作“指著南方”解的义项。通常解成“解决问题或办好事情的最佳途径。如:‘旅行指南’、‘处世指南’。”(难不成“育婴指南”是“教导婴儿指著南方”?^^")及“比喻指导、指示方向。文选˙张衡˙东京赋:‘鄙哉予乎,习非而遂迷也。幸见指南于吾子。’”,即使查汉英词典,“指南”也只是A Guide to...; a handbook; a guidebook; a manual,并不是pointing at south direction(可“指东”“指西”“指北”就肯定是pointing at east west north了)
- 从应用功能去理解,说“指南针的功能是指示方向”,也远比说“指南针的功能是指著南方”来得意含更丰富,更切合事实。--210.6.97.120 2009年7月6日 (一) 10:54 (UTC)
- 在大陆二者没有什么不同。严格的区分的话,可能指南针是历史上沿袭下来的习惯称呼,指北针似乎是现代专业上的称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6日 (一) 12:25 (UTC)
- "A Guide to..."是历史沿袭,"pointing at north"是现代专业?会不会是一个现代群众望文生义的从众谬误?(就像香港人都把“面包”写成“麵飽”,台湾人都把cm和mm的中译搞混了一样)?--210.6.97.58 2009年7月6日 (一) 14:55 (UTC)
- 指南针是中国传统的称法,指北针则是因为现代很多指向针都把指著北边的那一端涂上颜色标记,使用者看到的是指北的方向,故称指北针(因为多数地图都把北边印在上方,所以指针朝北便于参看)。如果涂颜色的一端指著南边,那还是指南针,而就功能上来说,指南针与指北针本质相同。此外,“指南”或“南针”一词具有指导、指示方向的意义,是从“指南针”的概念上衍伸出来的,本来是一种譬喻的用法,而今变成通用语。—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6日 (一) 15:07 (UTC)
- (+)同意--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7月6日 (一) 15:12 (UTC)
- 指南针是中国传统的称法,指北针则是因为现代很多指向针都把指著北边的那一端涂上颜色标记,使用者看到的是指北的方向,故称指北针(因为多数地图都把北边印在上方,所以指针朝北便于参看)。如果涂颜色的一端指著南边,那还是指南针,而就功能上来说,指南针与指北针本质相同。此外,“指南”或“南针”一词具有指导、指示方向的意义,是从“指南针”的概念上衍伸出来的,本来是一种譬喻的用法,而今变成通用语。—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6日 (一) 15:07 (UTC)
- "A Guide to..."是历史沿袭,"pointing at north"是现代专业?会不会是一个现代群众望文生义的从众谬误?(就像香港人都把“面包”写成“麵飽”,台湾人都把cm和mm的中译搞混了一样)?--210.6.97.58 2009年7月6日 (一) 14:55 (UTC)
- 在大陆二者没有什么不同。严格的区分的话,可能指南针是历史上沿袭下来的习惯称呼,指北针似乎是现代专业上的称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6日 (一) 12:25 (UTC)
- 总觉得就是指南跟指北………… --狼雪剑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4:06 (UTC)
- 想深一点,“指南”一词可不是“指著南方”的意思喔。我们有现成的“指南”一词,可没有“指东”“指西”“指北”等词的。难不成“育婴指南”是教婴儿指著南方吗? ^^"--210.6.97.248 2009年7月5日 (日) 14:25 (UTC)
- “指南”必也就“指北”了。两者都是利用地磁的原理,倒过来看而已。中国古书记载好像是前者。但我们在北半球,或许就近测量北方比较准些。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4:29 (UTC)
- 1. “指示地理方向”对人类生活异常重要。“南/北”又比“东/西”容易查得且可靠(因为后者基于星辰)。
2. “指南车相传是黄帝发明、古时皇帝南面而王、建筑物讲究坐北朝南”,这些大抵可说明中国传统以南为四方之尊。
3. 因此合理推测:“地理方向”可引申为“人生方向/行为指导”。
4. 指南针的说法在台湾通行。为何又说指北针?我不懂/日后慢慢研究。 :)
5. 我手上正有一个。其指针红色端固定朝北(另一端朝南)。推测:那端含有较多铁质,较受距离近的北极吸引。再推测:拿它到南半球,就指向相反了。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6:01 (UTC) - 就我所知,指南针有两头;指北针一头指向北,另一头固定在轴上。这玩意儿在军品店有售 --Алексеевски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09年7月7日 (二) 10:10 (UTC)
- 台湾这边一般都是用指北针,和指南针同样是有两端,差别只是在指北的一端涂上颜色做标记。—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9日 (四) 13:04 (UTC)
如何在非联网机器上使用维基百科?
问:我想在非上网机器上使用维基百科,遇到几个问题:
- 使用wikitaxi并下载了几个文件,导入后能够使用,但不能显示图片!
- 从http://download.wikimedia.org/zhwiki/latest/ 上下载数据库文件时,哪些是需要的,哪些是不需要的,这么多文件命名有什么规律吗?
- 维基百科作为大百科全书,如果完全下载是巨大的,那么能否分学科下载呐?比如,我关心科技类的,就可以只下载科技类的内容?
- http://download.wikimedia.org/zhwiki/latest/ 目录下的文件不同扩展名代表什么意思?不同文件名代表什么意思?
- 在有些网页上看到有很多dump维基百科的数据,这些数据是重复的吗?我要下载时如何进行选择?
期待回答!谢谢! —123.52.67.37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15:29 (UTC)
- 没听说过wikitaxi
- 文件内容说明见download:zhwiki/20090709,这些都是机读格式,没有合适的软件可能不方便看。[5]这个是html的。但内容是一年多之前的
- 不好办,可能只能到Special:Export按分类导出了
- 见2
- 请举例
- --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23 (UTC)
- 帮排一下版--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26 (UTC)
问:
问:如何加入维基人类群,拥有诸如:该用户是男性,该用户喜爱摄影,该用户...的属性 —Sign UpO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9:17 (UTC)
- (:)回应:在用户页使用维基百科:用户框。—Tlrmq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0:30 (UTC)
动画光之美少女的条目
光之美少女系列还有每个作品自己的条目,很多修改都会消失,好像都有人不让别人加内容进去,我改了好多次都消失了,我有去看讨论那边,可是也没有说为什么不能加内容。是不是因为没有注册的关西?—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218.164.77.194(对话 贡献)于 2009年7月3日 (五) 02:51 (UTC)加入的。
- 在条目的编辑历史里看看是谁回退了您的编辑,然后尝试在他/她的对话页与他/她沟通。这与注册与否没有关系。另外留言后请用~~~~签名。--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7月3日 (五) 03:16 (UTC)
我去看编辑历史了,可是那个每次把别人的编辑改掉的人也没有注册,也有人和他一直重复编辑,这样是不是就变成编辑战了?而且他们都不讨论,这样要怎么办?218.164.77.194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03:45 (UTC)
- 请先尝试沟通,并对照五大支柱检查您的编辑是否符合维基百科的要求。如果最后确实发展成编辑战可以到保护请求申请将条目半保护,不过您就需要注册且成为自动确认用户才能继续修改该条目了。--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7月3日 (五) 03:50 (UTC)
对不起在请问一下,有一个PrecureEditor一直坚持他对FRESH光之美少女!的编辑,在编辑摘要那边还写警告用户,不发表意见还去删别人的讨论,之前在他的对话页的留言也被删了,完全不接受其他人的意见,那是不是只能每次都去回退他的的编辑?—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218.164.73.128(对话 贡献)于2009年7月8日 (三) 08:06 (UTC)加入的。
- 留言请务必签名!该用户若在条目讨论页任意删除他人留言或有恐吓威胁其他编辑者的情形时请向管理员反应,必要时将予以封禁。—ellery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3:51 (UTC)
已删条目的讨论页
如果条目页面已被删除,而该条目的相关讨论页面尚存在,应该也一并删除吗?可以速删吗?--210.6.97.211 2009年7月8日 (三) 10:04 (UTC)
- 可能是管理员失误,请问是哪个讨论页呢?--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9日 (四) 00:49 (UTC)
- 其实这种情况,我不时都会偶尔碰到。我最初是以为维基的方针并不一定会同时删除已删条目的讨论页,所以没太理会。后来想深一层觉得奇怪,所以先到WP:VPP问问。
- 如果我下次再碰到这种情况,应到哪里去提请删除?还是可以简单提速删就行?--210.6.97.171 2009年7月9日 (四) 04:27 (UTC)
- (:)回应,CSD O6。--Jimmy Xutalk·+ 2009年7月9日 (四) 06:38 (UTC)
- (!)意见,应该是O2--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0日 (五) 14:36 (UTC)
问:请问这是同步更新的吗?
问:由于文件上传到英文维基百科但是在中文维基百科使用,于是便产生了两个页面,英文的File:Liuhe Pagoda Model.jpg,和中文的文件:Liuhe Pagoda Model.jpg,在上传的时候图片描述缺乏中文版本,也没有添加分类,这些后来我在File:Liuhe Pagoda Model.jpg都做了补充,但是中文页面文件:Liuhe Pagoda Model.jpg为什么还是老样子呢?是更新有延迟吗?不是的话该怎么改呢? —猫猫的日记本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5:53 (UTC)
- 现在好了吗?--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7月3日 (五) 16:05 (UTC)
- 英文维基上传的图片不能距维基使用--Advisory 2009年7月3日 (五) 16:09 (UTC)
- 但是他好像是上传到Commons的……--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7月3日 (五) 16:12 (UTC)
- 英文维基上传的图片不能距维基使用--Advisory 2009年7月3日 (五) 16:09 (UTC)
- 确切地来说,上传到Commons的图像有部分信息是会被本地共享的,包括图像本身、版权描述信息等,但是另外一些则不会,例如分类。分类等信息需要您在本地建立描述页然后加入。版权信息有可能与Commons或英文维基显示的不一致,使您误会仍然是老版本,但是这实际上是因为各个维基的Information模板不一致所致。
- 简言之,您现在要做的就是建立本地的描述页面,然后加上分类。(好像已经有人完成这项工作了)--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7月3日 (五) 16:29 (UTC)
谢谢两位,我大致是明白了,那个Commons原来是维基共享资源,我以为撞到英文维基里去了。现在看了下已经更新了,由于最初在Commons上没有给出分类,要求添加分类的提示也出现在页面 文件:Liuhe Pagoda Model.jpg 中,现在已经没有了。--猫猫的日记本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6:41 (UTC)
呃……请问有给commons上图片建立描述页面的习惯吗?--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0日 (五) 15:12 (UTC)
- 有,本地的特色图片。--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0日 (五) 15:16 (UTC)
是否应该使用原名命名
一些人出生在简化字出现以前,是否应该使用这个人原来的姓名命名条目?—Jerry Wong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1:05 (UTC)
- 这当然是好的,但很多人会反对。--河蟹軍橫行·綠壩娘傲嬌·草泥馬救國人 2009年7月9日 (四) 11:35 (UTC)
- 其实只要保证繁简转换不出错即可。--Jimmy Xutalk·+ 2009年7月9日 (四) 11:35 (UTC)
- 这观念实在太棒了!!只不过,应该有大量的条目需要修正,看来功夫不少。—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7月9日 (四) 12:10 (UTC)
- 歐陽修要不要改回歐陽脩?--百楽兎 2009年7月9日 (四) 12:39 (UTC)
- 歐陽修在台湾也同样写作歐陽修,似乎属另一范畴问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9日 (四) 13:01 (UTC)
- 这样问吧:“一些人出生在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标准用字以前,是否应该使用这个人原来的姓名命名条目?”、“一些人出生在楷书出现以前,是否应该使用这个人原来的姓名命名条目?”--百楽兎 2009年7月9日 (四) 14:06 (UTC)
- 歐陽修在台湾也同样写作歐陽修,似乎属另一范畴问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9日 (四) 13:01 (UTC)
- 窃以为简体字和繁体字只是字形上的区别,而不是字与字的区别。—Chief.Wei 2009年7月9日 (四) 13:28 (UTC)
- 有些时候简繁有一简对多繁或多简对一繁的情况。维基文库对原作品在简化字以前的处理就是使用繁体字。
- 我之所以在这里提起讨论就是因为我创建了{{wikisource history}}模板,里面使用了#{{PAGENAME}}来链接到维基文库二十六史中的人名。但是有些简体的就会失效。
- 文库那里建好重定向就解决问题了。基本上有这个问题是因为文库的参与者太少、管理群也没什么能力且不太管事。
另外我觉得{{wikisource history}}模板把问题复杂化了。本来只要在连结前缀s:即可连向文库,用这个模板反而要花时间区隔参数。而且当前版本的设计也缺乏通用性,只能连向“卷xxx”的页面。--百楽兎 2009年7月10日 (五) 07:45 (UTC)- 没看出{{wikisource history}}模板有什么作用,绕弯?—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1:22 (UTC)
- 作用是连接上某一卷。
- 没看出{{wikisource history}}模板有什么作用,绕弯?—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1:22 (UTC)
- 文库那里建好重定向就解决问题了。基本上有这个问题是因为文库的参与者太少、管理群也没什么能力且不太管事。
比如范仲淹,只需输入{{Wikisource history|宋史|251}}便可得到《[[s:宋史/卷251#范仲淹|宋史·251卷·范仲淹傳]]》—<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6:11 (UTC)
- 看不懂你的例子,你自己点一下范仲淹试试吧。我习惯写[[s:宋史/卷314|《宋史》卷三百一十四·列传第七十三]]。—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6:26 (UTC)
- 另外,按照汉语的习惯,要么用“第314卷”,要么用“卷314”。“314卷”一般是指共314卷。—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6:32 (UTC)
- 我记得我以前看《新华字典》的附录上有这种用法。--<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5:50 (UTC)
- 另外,按照汉语的习惯,要么用“第314卷”,要么用“卷314”。“314卷”一般是指共314卷。—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6:32 (UTC)
问:有关林雪平和非原创研究
题目中的林雪平不是人名,是一个瑞典都市。这是中文译名上的巧合。不过我找不到有关“此译名(林雪平)貌似中文姓名”的可靠来源,只能提供
- 在其他网页上,别人也认为这译名很像人名的资料。
- 用网页说明有人的名字和此城市相同。
这个要如何处理呢? —Wolfch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4:52 (UTC)
- 如无知名人物与其同名,则保持现状即可,无必要消歧义。--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0日 (五) 05:22 (UTC)
- 不好意思,没有说清楚用意。我希望在林雪平条目中加上“有趣的是,此中文译名貌似中文姓名。”的文字。目前也加了,不过上述文字被标示缺乏来源,也有可能会被删除,希望可以改善此一情形。(不过目前只能提供上述的资料,无法提供较正式的文献参考资料)-Wolfch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9:54 (UTC)
- 这样说吧,的确这个译名很像华人的命名方式,但似乎只是一个主观感觉,可能是由于是林字的关系令阁下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在下也是这样),不过我们不可能因为译名的第一个字与中文姓氏不谋而合,而说这很似中文姓名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7月10日 (五) 10:57 (UTC)
- 福州日报上有报导林雪平[6]、中共也有位林雪平[7]不肯定能否回应原创研究—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5:29 (UTC)
- 这两个来源并未提及“有趣的是,林雪平也是瑞典一市的市名”,因此如果以此作为证据,同样属于归纳总结式的原创研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7月10日 (五) 16:35 (UTC)
- 如改为回应“[来源请求]”呢,福州日报证明有人叫林雪平—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7:12 (UTC)
- 花絮不应在百科全书中出现。如果一个细节有其重要性,应符合文章或段落的中心思想,整合入文章的的对应章节。--Skyfiler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4:00 (UTC)
- 如改为回应“[来源请求]”呢,福州日报证明有人叫林雪平—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7:12 (UTC)
- 这两个来源并未提及“有趣的是,林雪平也是瑞典一市的市名”,因此如果以此作为证据,同样属于归纳总结式的原创研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7月10日 (五) 16:35 (UTC)
制图大师及翻译人员
(檔案:Spread of Swine Flu in Asia.svg)要翻译,条目需要(2009年亚洲各国甲型H1N1流感疫潮)!HW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9:18 (UTC)
- 做了一个SVG版,但是中文显示似乎有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6日 (一) 13:09 (UTC)
- Jimmy Xu 和我也分别尝试过,是服务器将SVG转PNG时,中文字体解析不正确。我刚成功了,但总觉得字体怪怪的。—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3:37 (UTC)
- 怎么回事?这个版本的SVG缩略图在这里使用时,一会儿可见,一会儿不可见。—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3:48 (UTC)
- 我的那个也是因为原SVG格式文件render出错才转成png的,我明明没有用文泉驿字体不知道服务器为何会render出这个……现在看上去哪个版本都不怎么好看,png不是矢量图,svg不加字体真的很那啥……不知道谁有个解决方案。--Jimmy Xutalk·+ 2009年7月6日 (一) 14:35 (UTC)
- 我愿意帮忙,但需要点时间……还有会顺道弄繁体中文版的以便转换。—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4:37 (UTC)
- 注:所有SVG的通用错误:
文泉驿正黑?不可理解。--Jimmy Xutalk·+ 2009年7月6日 (一) 14:44 (UTC)(rsvg-convert:8677): Pango-WARNING **: Unable to open font file /usr/share/fonts/truetype/wqy/wqy-zenhei.ttf for font WenQuanYi Zen Hei 8.544921875, falling back to /usr/share/fonts/truetype/ttf-dejavu/DejaVuSans.ttf
- 将汉字转换成path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不过以后的维护不方便,失去了使用SVG的本意。还是等Altt311的吧。—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4:54 (UTC)
- 呃……的确是需要把文字转成path啦,因为预设字型不是正黑(繁体/正体)和雅黑(简体),而是早一代的细明体(繁体/正体,简体我不知道)。另外,Camphora的好像把国家跟日期分成两个不同的字框,排版上会不太整齐,我会顺便改掉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5:45 (UTC)
- 都上载了……只是简体中文我用了雅黑,如果对这个有意见我可以传还没有转换成path的svg作修改。—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6:15 (UTC)
- 注:所有SVG的通用错误:
- 怎么回事?这个版本的SVG缩略图在这里使用时,一会儿可见,一会儿不可见。—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3:48 (UTC)
- 完成,已加入条目中—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6:24 (UTC)
能在图中注明各种颜色是什么区别吗?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07:30 (UTC)
约翰·布朗条目
过程是: 用户User:Sammy312把约翰·布朗移到约翰·布朗 (废奴主义者),并留下英文编辑摘要“ MOVE: create disambiguation page”(就是要建立消歧义页的意思),此时的约翰·布朗已成重定向页。 User:Sammy312把重定向改为消歧义页时,谁料到User:时势造英雄大概看不懂英文编辑摘要,居然把约翰·布朗 (废奴主义者)移回约翰·布朗。 当User:Sammy312修改完毕时,就把有内容的条目覆盖了。 而User:时势造英雄之后回退此编辑,令约翰·布朗恢复内容,而User:Sammy312编辑的消歧义页就不见了。(详情请参阅[8])
请问有没有办法可以既把约翰·布朗移回约翰·布朗 (废奴主义者),又能恢复约翰·布朗的消歧义内容?--Nthgd 2009年7月9日 (四) 03:10 (UTC)
- 移过去再重建就好了,完成。--Jimmy Xutalk·+ 2009年7月9日 (四) 06:41 (UTC)
- 有些人以为这里是英文维基百科,人人都懂英文呢。我也看不懂这玩意儿,只好费力对比修改的地方,哪天火来了,说不定也会直接回退掉这些英文摘要的编辑。—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0:44 (UTC)
- 我写过copyvio……好像都有人看不懂……Omegle里面。这个写得还算完整的……是我的话可能就写个disambig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04 (UTC)
- “当User:Sammy312修改完毕时,就把有内容的条目覆盖了。”这不应该编辑冲突吗?--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07 (UTC)
- 或许是无视编辑冲突了。P.我有时候还写过“dab”或者“cv”呢。--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0日 (五) 02:15 (UTC)
- 我也看过一些教人不明所以的英文缩写,由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所以不敢回退。--Nthgd 2009年7月10日 (五) 05:31 (UTC)
- “当User:Sammy312修改完毕时,就把有内容的条目覆盖了。”这不应该编辑冲突吗?--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07 (UTC)
- 我写过copyvio……好像都有人看不懂……Omegle里面。这个写得还算完整的……是我的话可能就写个disambig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04 (UTC)
看这个条目的移动历史真是精彩,User:Sammy312后来又把消歧义页约翰·布朗移到约翰·布朗 (消歧义),把约翰·布朗重定向至约翰·布朗 (废奴主义者);User:时势造英雄则把约翰·布朗 (废奴主义者)移到约翰·布朗 (美国起义者、废奴主义者),User:Sammy312回退,User:时势造英雄再回退;User:PhiLiP把已经成为重定向页的约翰·布朗改回消歧义页;User:Istcol把约翰·布朗 (美国起义者、废奴主义者)移回约翰·布朗 (废奴主义者),却去教User:Sammy312不应使用约翰·布朗 (美国起义者、废奴主义者)作条目名称……
现在存在两个消歧义页:约翰·布朗和约翰·布朗 (消歧义),请管理员再次定夺吧。--Nthgd 2009年7月10日 (五) 05:31 (UTC)
- 把两个页面合并了--Advisory 2009年7月10日 (五) 11:04 (UTC)
- 那些一般是习惯用语,例如上面的dab和cv,看看WP:DAB和WP:CV就知道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1:57 (UTC)
- 我就不知道,编辑者有义务了解这些字母缩写吗?我不是开玩笑,下回我再看到这种摘要,肯定会直接回退。—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2:44 (UTC)
- 请查阅此页,编辑者也没有必要每次都将缩写展开,毕竟缩写就是为了节省时间才出现的。--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2日 (日) 08:17 (UTC)
- 摘要原来是给自己看的啊,笑话!不打算给别人看懂的摘要,还不如没有摘要。还有,你指出的是“本页被视为日文维基百科的一项指引,供中文维基百科参考”,这里什么时候变成日文维基了?编辑个东西还得先花时间学习一大堆外文指引,怪不得中文维基没人参与。这就是管理员们的心态?—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5 (UTC)
- 等会我写个脚本--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3:14 (UTC)
- 摘要原来是给自己看的啊,笑话!不打算给别人看懂的摘要,还不如没有摘要。还有,你指出的是“本页被视为日文维基百科的一项指引,供中文维基百科参考”,这里什么时候变成日文维基了?编辑个东西还得先花时间学习一大堆外文指引,怪不得中文维基没人参与。这就是管理员们的心态?—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5 (UTC)
- 请查阅此页,编辑者也没有必要每次都将缩写展开,毕竟缩写就是为了节省时间才出现的。--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2日 (日) 08:17 (UTC)
- 我就不知道,编辑者有义务了解这些字母缩写吗?我不是开玩笑,下回我再看到这种摘要,肯定会直接回退。—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2:44 (UTC)
- 那些一般是习惯用语,例如上面的dab和cv,看看WP:DAB和WP:CV就知道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1:57 (UTC)
续基督教正生书院之讨论及有关Player23行为的讨论
就刚在User:Altt311将上列讨论结束之后不久,Player23又再进行回退并进行反驳,似乎有人太早下定论。
就算是“对人不对事”,我也得说了,因他的行为实在令人担忧。 其实看过去User:Player23的用户页就知道这人的不中立立场(说穿了其实是犯罪宣告,如果以最后一条来说),而他的多次行动亦充份反映了这点。只能说他只是学懂了一点不会动粗只会抓住任何可能的隙缝来意图消灭他所不满意的内容。现在意图将他的主张付诸维基的是他,而不是我们对人不对事。他不支持基督教也罢,但也不应多次针对基督教条目进行编辑战、骂战、三次回退甚至提删。维基百科: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不是说的得清楚这些行为是要不得吗?纵使他很努力去将自己的私心所为去合理化。但事实也证明,他的行为并不为大家所接受,如同他几次针对基督教条目的提删都被绝大比数推翻一样。
再说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9/06/25中他最后的回复,实在令人恼火。他竟然将他讨厌基督教比喻作有人讨厌棒棒堂跟黑涩会,那代表讨厌什么就可以任意对讨厌的东西任意妄为吗?打个比喻,我也不太喜欢苦瓜,但这代表我就可以因此去找隙缝去对那个条目不轨吗?
总之就算他没有违反任何维基规则,有人也该对其作出严重劝导。不然任由其继续对基督教相关条目进行负面的动作,日后恐怕会引起的风波会更大。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10:20 (UTC)
- 在下愿意相信阁下是因为一时疏忽把“他”字错打成“它”。在下恳请阁下尽快修正笔误。—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08:20 (UTC)
- 已阅,本人的行为虽然不为基督徒所接受,但“他”字是人身攻击吗?相比有关政治条目的某些用户,实在不足挂齿。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37 (UTC)
- 愿主宽恕你,Player23。——03❤슈퍼주니어 2009年7月4日 (六) 13:05 (UTC)
- 请尊重不信基督教的人。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04 (UTC)
- 现在好像是你不尊重基督教的朋友在先。不过,你现在的行为,看来连非基督教的朋友都没放在眼里 ─ 因为你根本就是在侮辱维基,我认为大家没必要去尊重你。别人依照规例建立条目,你就见缝插针攻击干涉;别人跟你说道理摆证据,你就一律不听;你摆明就是在对基督教的条目过不去。之前你二度提删失败,结案不久之后你竟到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9/07/04用保留票发难,讽刺该被两度大比数保留的条目是“广告”,维基百科: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里面所述的行为,你犯得一清二楚,根本就没有尊重大家讨论的结果。—♀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38 (UTC)
- 似乎除了阁下以外,没有什么用户对本人过不去,到这里吵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我是在破坏的话,早就给封了。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11 (UTC)
- 阁下不是有2次封禁记录了吗?我觉的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看看你的编辑记录里有多少回退记录,从一定程度上说,阁下似乎并不关心别人的劳动成果,只是按照自己的观点强迫他人接受你的看法。假如别人指出你不对的地方,也鲜有被接受的。一味的争辩没有用处,如果只是到处抓内容的话,自己不做研究的话,就像一台复印机一样,不管本身有多高级,功能有多丰富,出来的总是别人的东西,而自己肚子里永远是一箱白纸。而且我发现阁下怎么特别喜欢编辑一些与性行为有关的内容呢,用大陆的话说就是低俗内容。我不知道维基应不应该收入这些内容。—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43 (UTC)
- 这里是所谓自由的百科全书,我喜欢编什么条目也可以,而事实上,本人认为唯一一次合理的封禁是跟阁下一起封的,第二次不知为何回退破坏性质的删除也要被封。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47 (UTC)
- 很可惜你的自由造成了众人的不快呢。看来你进入维基半年,还学不到什么。—♀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55 (UTC)
- 不能这么说,除了近万次的编辑,回退,他至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不相信圣经的内容。一定程度上一些条目由他挂过模板后,内容充实了一些;没有改善的因为加了模板页面长度也增加了100多字节呢。可以说他有一定牺牲精神的。—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9:01 (UTC)
- 我在这里看到了阁下的所谓“贡献”,如果众人认定您是有贡献的话,管理员位子就坐定了。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9:12 (UTC)
- 就算他有多少贡献,他只是还有一天抱着敌对的心态去编辑条目,迟早有一天他会碰钉的。—♀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4:40 (UTC)
- 不能这么说,除了近万次的编辑,回退,他至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不相信圣经的内容。一定程度上一些条目由他挂过模板后,内容充实了一些;没有改善的因为加了模板页面长度也增加了100多字节呢。可以说他有一定牺牲精神的。—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9:01 (UTC)
- 很可惜你的自由造成了众人的不快呢。看来你进入维基半年,还学不到什么。—♀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55 (UTC)
- 似乎只有你自我感觉良好而已,你外面点着了多少个火头还不知道。而且你善于走灰色地带,要封禁你可不是易事,只是时而久之你会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人,仅此而已。—♀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33 (UTC)
- 似乎除了阁下以外,没有什么用户对本人过不去,到这里吵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我是在破坏的话,早就给封了。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11 (UTC)
- 现在好像是你不尊重基督教的朋友在先。不过,你现在的行为,看来连非基督教的朋友都没放在眼里 ─ 因为你根本就是在侮辱维基,我认为大家没必要去尊重你。别人依照规例建立条目,你就见缝插针攻击干涉;别人跟你说道理摆证据,你就一律不听;你摆明就是在对基督教的条目过不去。之前你二度提删失败,结案不久之后你竟到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9/07/04用保留票发难,讽刺该被两度大比数保留的条目是“广告”,维基百科: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里面所述的行为,你犯得一清二楚,根本就没有尊重大家讨论的结果。—♀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38 (UTC)
- 请尊重不信基督教的人。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04 (UTC)
- 本人是无神论者,初初加入维基时也对宗教的条目编辑方向与教徒争论过,不可否认,我是带有敌对的心态,但未至于针对宗教条目,不过一论到宗教,语气就不怎样好了。后来我深切思考,才明白到,信仰人人不同,我未必认同宗教,但应尊重教徒的信仰;正如教徒未必认同无神论,但亦应尊重我的决择。
- 我知道有一些有基督徒维基人对Player23的一些行动不满,但本人没有特别留意Player23做了什么,对于Player23是否针对宗教条目,我不敢下判断。我只须判断编者的编辑或提删是不是有理据,成不成立,否则回退/否决之。
- 希望大家平心而论,少一些针对个人的言论,这对讨论没有帮助。—Iflwlou [ M { 2009年7月6日 (一) 15:46 (UTC)
- (:)回应:首旨声明,本人非基督教徒。但总括而言,他虽有参与讨论,但大多都没听取任何人的意见,一意孤行地编辑,总之他自以为是“传教”的东西,一律干涉到底。万一如某基督教专辑般事败,就予以抵毁,有如他在2009年7月4日的提删页中所言的一样。总之他的行径令人感觉到他并没有尊重基督教朋友正当编辑条目的自由。—♀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7:21 (UTC)
- (!)意见 那一次挂上知名度模板是User:Wong128hk提议的,详情可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9/05/18,而且该条目实在没有任何知名度来源,个人感觉是广告条目。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1:39 (UTC)
- (-)反对:你无视其他人在讨论中给予的来源,就罢了。反正你永远听不进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8:07 (UTC)
- (!)意见 那一次挂上知名度模板是User:Wong128hk提议的,详情可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9/05/18,而且该条目实在没有任何知名度来源,个人感觉是广告条目。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1:39 (UTC)
- (:)回应:首旨声明,本人非基督教徒。但总括而言,他虽有参与讨论,但大多都没听取任何人的意见,一意孤行地编辑,总之他自以为是“传教”的东西,一律干涉到底。万一如某基督教专辑般事败,就予以抵毁,有如他在2009年7月4日的提删页中所言的一样。总之他的行径令人感觉到他并没有尊重基督教朋友正当编辑条目的自由。—♀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7:21 (UTC)
对管理员的罢免
目前维基对罢免管理员的手续过于繁琐,建议取消相关繁琐程序。受到管理员不公对待的用户本身已处在不利地位,再加以繁琐的程序进行阻碍,实在是不公。以下是本人原本提议罢免User:Istcol的提议,但因繁琐程序而搁浅。
- 本人在进行如下编辑后[9],User:苏州宇文宙武使用RACIAL SLUR 进行骂人。[10]、[11] 本人将此提交到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User:Istcol反倒对我进行警告,而且认为User:苏州宇文宙武没有任何问题。[12] 明显失职。
- 本人在高句丽添加的信息框遭到IP:218.94.93.254 多次恶意删除,警告后仍不停止。[13][14]我提请恢复被删除内容并保护, User:Istcol却将页面封锁在被恶意删除后的版本。明显的偏执。
- User:Istcol甚至在我提议罢免他的职务后,将我的提交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Istcol删除。真是太猖狂了。 KEIM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2:51 (UTC)
- (:)回应:奉劝KEIM不要再胡搅蛮缠了,你的所作所为大家都看在眼里,你现在自己公开只会招来更多人的厌恶和唾弃。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管理员做得很对。你再如此这般扰乱,小心再被封禁。我再重申一遍,我并没有对任何维基人进行人身攻击,更遑论对一个群体的维基人,我在Gzhao对话页的留言不是针对KEIM的那个编辑的,是回应Gzhao在我对话页的话的,KEIM完全是在断章取义,想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罢了。——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0日 (五) 00:28 (UTC)
- 照罢免程序走吧,法院程序比这个罢免程序还繁冗。嫌麻烦就自己摸摸鼻子走人。--百楽兎 2009年7月10日 (五) 08:10 (UTC)
- 法院的程序要简单的多,请位律师就行了。不像这里还要拉到7个同意选票。我觉得有7个人同时希望管理员被罢免,就足够将其罢免了,没必要在有下一步了。KEIM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3:06 (UTC)
- 你先请到7个人再说。——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3:07 (UTC)
- (+)支持罢免,User:Istcol(即User:Advisory,他在几天前刚改了名)最近做了不少违反方针、令人反感的事,这次KEIM事件是一个例子,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在使用回退功能时请注意!又是一个例子。还有一个例子是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乌鲁木齐七·五暴力事件,这是新闻动态,有许多内容都需要更新,而且User:Camphora和User:Buaasoih也明确表示反对保护,但Advisory仍然将这个页面保护,十几个小时之后才由User:Shizhao解除。综合这些案例,我认为Advisory不适合再担任管理员。--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21:41 (UTC)
- (*)提醒,也请参阅此处相关讨论。—J.Wong 2009年7月13日 (一) 04:16 (UTC)
- User:苏州宇文宙武言论我觉得是不文明而已,而对KEIM只是提醒他不要滥用当前的破坏。第二个回退功能,我已经在你对话页说了一遍,不再重复。第三,我看不到保护有不妥之处,即使是新闻动态,如果发生编辑战,也需要强制保护,况且已经考虑有很多情况需要更新,因此就保护一天。另外该些反对意见是在我保护后在提出的,请注意。--Advisory 2009年7月13日 (一) 17:18 (UTC)
- 你先请到7个人再说。——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3:07 (UTC)
- 如果要求罢免者可以做到他一样的工作量的话,才提出罢免也不迟。参考此工具,翻查记录,他是今年一月出任管理员,到今已跃居管理员排行榜第六位,他的管理员权限有没有好好利用一清二楚吧?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55 (歷史) (差異) 小 User talk:Hargau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46 (歷史) (差異) 新 Wikipedia:每日图片/2009年8月8日 (←建立内容为“center 匹茲堡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南部,奥里格纳河与蒙隆梅海...”的新頁面)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40 (歷史) (差異) Wikipedia:每日图片/2009年8月7日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38 (歷史) (差異) 新 Wikipedia:每日图片/2009年8月7日 (←建立内容为“140px 香港島,簡稱港島或香港,面積約78.40平方公里,是[[...”的新頁面)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14 (歷史) (差異) Template:POTD row/7 (縮小)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13 (歷史) (差異) Template:POTD row/7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09 (歷史) (差異) Template:POTD row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08 (歷史) (差異) 新 Template:POTD row/9 (←建立内容为“香港島 香港島,簡稱港島或香港,面積約78.40[[平方公里]...”的新頁面)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05 (歷史) (差異) 新 Template:POTD row/8 (←建立内容为“匹茲堡 匹兹堡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南部,奥里格纳河与蒙...”的新頁面)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01 (歷史) (差異) 新 Template:POTD row/7 (←建立内容为“睡蓮屬 睡蓮屬是睡蓮科下的一屬。睡蓮屬皆浮在水面,是水生植物,葉色濃綠...”的新頁面) * 2009年7月13日 (一) 04:57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Feature/week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4:54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Announcements/New featured pages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24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FCHome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21 (歷史) (差異) Portal:軍事/Featured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9 (歷史) (差異) Template:CurrentFAC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8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存档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7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6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GA number (-宋朝建筑)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6 (歷史) (差異) Wikipedia:優良條目 (→文化與社會(36))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4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2009年第31周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2 (歷史) (差異) 小 Wikipedia:特色条目/2009年第31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06 (歷史) (差異) 新 Wikipedia:特色条目/2009年第31周 (←建立内容为“120px 宋朝建築,泛指在公元960年至公元1279年的宋朝時期,於北宋及南宋...”的新頁面)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8 (歷史) (差異)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7 (歷史) (差異) 小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User talk: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 talk: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6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FA number (+宋朝建筑)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5 (歷史) (差異) 小 User:Matthew chow98 (User: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Matthew chow98: 破壞性移動)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4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2 (歷史) (差異) Talk:宋朝建筑 (ArticleHistory)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9 (歷史) (差異) 新 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zh (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zh移动到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9 (歷史) (差異) 小 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 (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zh移动到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7 (歷史) (差異) 小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User talk: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 talk: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7 (歷史) (差異) 小 User:Matthew chow98 (User: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3 (歷史) (差異) 小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User talk: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 talk: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3 (歷史) (差異) 小 User:Matthew chow98 (User: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2 (歷史) (差異) 宋朝建筑 ()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0 (歷史) (差異) Template:FeatureList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38 (歷史) (差異) Template:FCHome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34 (歷史) (差異) Template:Announcements/New featured pages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30 (歷史) (差異) 新 Wikipedia:特色条目/2009年第30周 (←建立内容为“120px M249班用自動武器,是美軍以比利時Fabrique Nationale制造的FN Minimi輕機槍的...”的新頁面)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3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FA number (+M249班用自動武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2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0 (歷史) (差異) Talk:M249班用自動武器 (ArticleHistory)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19 (歷史) (差異) M249班用自動武器 ()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14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宋朝建築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13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M249班用自動武器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05 (歷史) (差異)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02 (歷史) (差異) User:Matthew chow98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00 (歷史) (差異) 小 User:Matthew chow98 (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0:58 (歷史) (差異) Template:TOWpercent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0:57 (歷史) (差異) Template:TOWitemfrom (頂)
在批评管理员做得不好而要罢免,但又指管理员不足,这样的用意动机是什么?-140.123.107.82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09:46 (UTC)
- Advisory跃居管理员排行榜第六位是事实,但他滥用权限,违反方针也是事实。在他上面几个用户贡献中,就可以发现他又一次违例:回退User:Matthew chow98四次,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他的管理员权限有没有好好利用,当然一清二楚了!
- “在批评管理员做得不好而要罢免,但又指管理员不足,这样的用意动机是什么?”我哪里说过管理员不足了?以前没有Advisory的时候,维基百科不也一切正常吗?难道把一名管理员罢免,维基百科就天下大乱了吗?
- “如果要求罢免者可以做到他一样的工作量的话,才提出罢免也不迟”。你可以看看我最近三个月的用户贡献,比较一下我和Advisory的工作量谁大。--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3:38 (UTC)
- 回退功能我承认是有所滥用,不过我坚持只要没有错误滥用便没有大问题。第二,移动该用户页的确是违反回退不过三,但回退破坏是不受到约束,这点您应该很清楚。如果你认为我会令维基百科大乱的话请提出罢免,谢谢--Advisory 2009年7月13日 (一) 17:18 (UTC)
- 我不认为Matthew chow98是在搞破坏,他有可能是想把用户名改成“亚洲太阳联邦帝国唯一王位继承人太阳神王子”,因此才移动自己的用户页。--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7:21 (UTC)
- 用户没有自行更名的权力,他是移动到条目空间及未注册的用户名。--Advisory 2009年7月13日 (一) 17:31 (UTC)
- 我不认为Matthew chow98是在搞破坏,他有可能是想把用户名改成“亚洲太阳联邦帝国唯一王位继承人太阳神王子”,因此才移动自己的用户页。--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7:21 (UTC)
- Advisory应该用好user talk--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4:25 (UTC)
请关切用户久远之编辑行为
请关切用户:久远之编辑行为。久远多次增添大量无引用来源且疑似原创之文字,并且经常写入个人主观意见。也曾将无关的几个引用来源断章取义,然后加入因果句型,表达原始来源并没有的意思。譬如这个例子:User talk:久远#外省人条目“深藏在省籍内的满汉情节”编辑手段之商榷。
经包括本人在内几位用户在不到一个月内多达九次提醒(参见用户讨论:久远),请他遵守维基方针并提供引用来源,久远依然坚持以常识进行编辑。
譬如久远在河洛人 (台湾)进行这样的编辑:[15]、在女娲条目加入“女娲与莉莉斯(西方神话中的恶魔)关系推测”一节:[16]、在台湾意识论战增添延“续论战的课题”一节,将若干无关的台湾社会运动列为台湾意识论战后续的发展:[17]等等。
我已经劝无可劝,请社群关注。—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13日 (一) 00:19 (UTC)
- WP:VIP。--Gordon仔~(留讯息) 2009年7月13日 (一) 13:11 (UTC)
- 久远之编辑是否构成破坏,在认定上还请进一步说明。编辑争议不算破坏,违反中立性不是,原创研究似乎也不是(?)。但请问当一位用户不断大量进行违反非原创研究和可靠来源等维基方针之编辑时,应该如何对应?—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15日 (三) 18:24 (UTC)
- 查维基百科:封禁方针#需要封禁的情况防止破坏一节,有持续的干犯其他方针与指引一条。
久远当一位用户累次违反非原创研究与可靠来源等方针,是否已符合本条之规定?—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15日 (三) 18:45 (UTC)。修改—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15日 (三) 19:22 (UTC)
- 查维基百科:封禁方针#需要封禁的情况防止破坏一节,有持续的干犯其他方针与指引一条。
- 久远之编辑是否构成破坏,在认定上还请进一步说明。编辑争议不算破坏,违反中立性不是,原创研究似乎也不是(?)。但请问当一位用户不断大量进行违反非原创研究和可靠来源等维基方针之编辑时,应该如何对应?—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15日 (三) 18:24 (UTC)
- WP:VIP。--Gordon仔~(留讯息) 2009年7月13日 (一) 13:11 (UTC)
合理使用图片于模板中使用的清理
最近看到有大量的导航模板使用了版权图片(主要是各种标识),由于该类模板使用广泛,多数已逾越“合理使用”的界限。 我认为重灾区是铁路、足球俱乐部等等模板,此类模板动辄有三五十条链入,影响广泛:
故在此提议,今后模板禁止以合理使用名义使用版权图片,并逐步清理现存的滥用。不知大家如何看待。——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7月13日 (一) 22:10 (UTC)
- 所有合理使用在非条目页使用为侵权。—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14日 (二) 02:20 (UTC)
- 在一个中超球队的条目上放入中超的标志似乎没什么问题。--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10 (UTC)
- 但在我举得几个例子中各种标识还是被滥用了。——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1 (UTC)
- 合理使用图片只能存在条目中,模板里都是不可以—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5 (UTC)
- 那如果includeonly,岂不就可以钻空子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6日 (四) 03:15 (UTC)
- 合理使用图片只能存在条目中,模板里都是不可以—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5 (UTC)
- 但在我举得几个例子中各种标识还是被滥用了。——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1 (UTC)
- 在一个中超球队的条目上放入中超的标志似乎没什么问题。--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10 (UTC)
{{!}}有什么用处?
如题,一直不知有何用处,却为最多链接模版之首……恳请解答--Franklsf95·留言·我的贡献·参与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6:37 (UTC)
- 就是生成一个“|”。与模板代码里输入一个“|”一样,但是这个更长,看得更清楚..—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15日 (三) 06:41 (UTC)
- 是在模板内嵌套表格用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08 (UTC)
- 达师说得对,有时候管道符号|用作模板、图像等等语句中的分割,会和表格中的表格线混淆—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5 (UTC)
- 只是作为显示时显示“|”,= =可是不会和管线符号冲突么—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16日 (四) 05:14 (UTC)
- 懂了…… 谢谢你--Franklsf95·留言·我的贡献·参与动员令 2009年7月16日 (四) 06:36 (UTC)
- 只是作为显示时显示“|”,= =可是不会和管线符号冲突么—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16日 (四) 05:14 (UTC)
- 达师说得对,有时候管道符号|用作模板、图像等等语句中的分割,会和表格中的表格线混淆—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5 (UTC)
- 是在模板内嵌套表格用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08 (UTC)
侵权判断问题
无意中看到这个条目:七星螳螂拳
编排像极一些整篇复制过来的文章,但对照编辑历史,找到最有可能的侵权来源却没有发表日期来比对……请协助寻找解决方法。
第一个怀疑侵权版本:2008年2月26日 (二) 16:46
麻烦各位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6:00 (UTC)
- copyvio. 评论发表时间总比文章发表时间晚吧--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3:50 (UTC)
- 看更早的版本的时候发现,根本是互相抄袭……(该来源先抄维基,然后有人把加入的资料加回维基)麻烦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20:00 (UTC)
- 把在外部加入的资料部分删除--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4:28 (UTC)
- 看更早的版本的时候发现,根本是互相抄袭……(该来源先抄维基,然后有人把加入的资料加回维基)麻烦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20:00 (UTC)
完成,暂时回退较近期加入,明显侵权的资料,并补上编辑指示模板—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08:31 (UTC)
上传相片加上水印
档案:MTR AUS (13).JPG过度加上水印令相片看来质素差劣,请问有没有什么方针指引对这方面作出规范呢?我记得有但找不到。—〖Tlrmq^太辣·勿昆新论题〗 2009年7月16日 (四) 08:08 (UTC)
- 加水印的图片会被自动打入“贱图”阶级,任何未加水印的图片都可以取代它。--百楽兎 2009年7月16日 (四) 09:22 (UTC)
- 还有些用户总是刻意降低分辨率(变成小图)后上传,一样也是自动列入低质量的“贱图”阶级。--百楽兎 2009年7月16日 (四) 09:24 (UTC)
- 本地已有此模板,参见模板:Imagewatermark—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09:26 (UTC)
将陈振聪加入神棍条目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3:40 (UTC)
关于编辑手册
我认为编辑手册的编排方式不符合正常人阅读的方式。
第一:如果按照正常人的阅读的方式,我们会看到:
- 用户沟通
- 高级编辑
- 编辑入门
- 编辑进阶
这种排法会造成新手混乱。
第二:在编辑入门中:
1. 創建新頁面 2. 命名常規 3. 方針與指引 4. 使用指南 5. 編輯頁面 6. 編輯工具 7. 中文繁簡處理 8. 版權信息 9. 參考與附註
但在点进创建新页面后,里面却要求我们先阅读命名常规、编辑页面和版权信息,我第一次创新条目时就迷路了(创建新页面应该在编辑入门的最后吧)。
应该还有很多其他问题,只是太混乱了我说不出个所以然。--Peterjiang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8:27 (UTC)
- (+)支持,阁下如有空帮忙重新排一下吧。--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09:48 (UTC)
经检查,前者的参数格式为{{For|A|B}}显示为:
如省略B({{For|A}})则显示为
即为当前页面名称的对应消歧义页。
而第一种情况与{{For2|A}}产生的效果完全一样。因此可以说{{For}}包含了{{For2}}。因此在下提议将{{For2}}重定向到{{For}},或使用机器人修正,最终删除{{For2}}(不知enwiki为何要用For2)--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04:10 (UTC)
- 英文的for2好像不一样--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4:19 (UTC)
- 都是一样的
- For:
- {{dablink|For {{{1}}}, see [[:{{{2|{{PAGENAME}} (disambiguation)}}}|{{{2|{{PAGENAME}} (disambiguation)}}}]]{{subst:#if:{{{3|}}}| and [[{{{3}}}]]}}.}}
- For2:
- {{dablink|For {{{1}}}, see {{{2}}}.}}
- 和中文是一样的--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04:45 (UTC)
- 已发现区别,For2的“参见”部分没有内部链接……--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10:11 (UTC)
“恭圣皇后”侵权判定
条目“恭圣皇后”先前的内容如下: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恭聖皇后&oldid=10623425 。 在下认为与其网页http://www.usqiaobao.com:81/qiaobaoweek/html/2007-10/14/content_23718.htm 的内容有较多相似之处。但是条目原创者VelhxkpJujr (留言)认为“我并非全篇原文一字不漏地复制到条目中,我已用了自己的文字和表达方式去撰写,你可看到在条目头几段文字中我打错了两个字(如“杨氏举止心德体且善于应对”多了一个“心”字;“也办她将来就会穿上这衣服”中“许”字打了“办”字),所以条目是我自己亲手打,而不是直接复制原文。”
在下一时不知如何处理,故请各位出出主意,帮忙判定。谢谢!--Franklsf95·留言簿·我的贡献·参与动员令 2009年7月18日 (六) 12:55 (UTC)
- 当然是侵权,文章结构、叙事方式乃至细节字句如出一辙,谈不上“用自己的文字和表达方式”。—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18日 (六) 17:52 (UTC)
- 衍生作品仍然是侵权--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04:19 (UTC)
关于{{Selfref}}消歧义模板
根据英文版的介绍,该模板用于自我参照的消歧义,enwiki中已经有相当的使用量。然而zhwiki中只有极少的页面链入了该模板,甚至连格式都还没有本地化(保留的是英文的那种斜体格式,最近斜体还被取消了)建议是否应当使用机器人将所有链至Wikipedia和Help名字空间的{{Otheruses}}、{{For}}等都替换为{{Selfref}}?(当然要等Selfref本地化之后)--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2日 (三) 08:06 (UTC)
(+)支持--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22日 (三) 16:47 (UTC)
庆生医院用G3的理由删除,不太能接受
- 用Google结果所找到的新闻网站的内容为依据,所写的条目,怎么会是破坏、无聊或恶搞?这间3年前因债务而关门的台北市庆生医院,本来就是专收一般医院不敢收的病患(黑道、刀伤、枪伤)……。麻烦您就算要删,也请想个好理由吧?
2009年7月20日 (一) 20:57 Wcam (討論 | 貢獻) 已刪除「慶生醫院」 (CSD G3: 破坏: 无聊或恶搞)
- —P1ayer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6:49 (UTC)
- Ws227挂删除模板,管理员处理快速删除。如有问题,可以找管理员沟通。—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20日 (一) 16:53 (UTC)
- 最后一个版本内容在此,供讨论--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5:56 (UTC)
- 另外希望能规定管理员删除csd条目必须是和挂模板者一样的理由--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5:58 (UTC)
- 最后一个版本内容在此,供讨论--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5:56 (UTC)
- Ws227挂删除模板,管理员处理快速删除。如有问题,可以找管理员沟通。—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20日 (一) 16:53 (UTC)
- 怎么有Wikipedia:删除守则没有Wikipedia:恢复守则的?--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6:01 (UTC)
- 我还见过有用G2(测试页面)删除的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7:18 (UTC)
大量教宗条目的破坏
大量教宗条目被USER:Uiophjkl破坏,都在条目加上教宗名号及繁简破坏,更动条目太多,无法一一移回,已经有数十条目被破坏,从Special:用户贡献/Uiophjkl的过去编辑相信每一位教宗都是针对目标—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0:28 (UTC)
- 本人极为反对此种做法,一来不尊重条目创始人,二来不符合中文习惯表达,更何况Uiophjkl在移动时很多情况下造成了繁简破坏,是可忍孰不可忍,望大家制止这种做法。——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7日 (五) 10:41 (UTC)
苏州宇文宙武,您好!前日一不留神看到了您在Begantrue君的对话页上给Begantrue君的留言,非常受教育。现为使其他讨论者了解此次讨论的缘起,引您在Begantrue君的对话页上的原话作为开场:
虽然和阁下政治倾向不同,导致先前产生了很多纷争,但并不影响我们在某些问题上的一致看法。在下认为教皇相关条目命名是无需加上头衔的,这估计也是绝大多数人的看法,但是User:Uiophjkl一意孤行,很多相关条目都被他移动得无法再移回了,而且纯粹是繁简破坏,为了拨乱反正,阁下可再次去互助客栈提出该问题,到时候在下必定全力支持。必要时可报告他繁简破坏,将其封禁即可。——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5日 (三) 05:39 (UTC)
看了您的留言,特别是您“将其封禁即可”这句,我十分痛心。有什么话不能大家开诚布公地在条目讨论页上进行公开讨论,反而要背着其他讨论者呢?我之前还出于对您真诚而良好的愿望,一次又一次地认真回复您的留言,天真的以为您也和我与Begantrue君一样,是全心尊重其他持不同意见的讨论者,希望通过讨论不断善意地沟通交流的。事实证明,我的善良愿望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我现在正式宣布,如我确有像苏州宇文宙武所指责的那样的恶劣行径,我愿意接受包括封禁在内的各项处罚,以正维基百科的法纪,免除后患。--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5:46 (UTC)
有关先前的讨论及本人对于上述各问题的完整意见,均已经发表在Talk:教宗达玛稣一世中,这些意见也代表了我在此处对于上述问题所持的不同观点。其中,对于所谓繁简破坏,我作为正体字用户之一,坚决支持一切反对繁简歧视的行为,更不可能自己歧视自己,但也坚决反对动辄给其他善意的编辑者扣上包括繁简破坏在内的形形色色罪名的做法。况且维基百科鼓励并支持用户对其他编辑者进行善意推定,对已有条目进行正常的修改和编辑,而这种上来就给持不同意见者扣罪名,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做法,必然不利于相关问题的讨论,更不利于维基百科的健康发展。对于有关教宗问题,本互助客栈上个月刚刚结束了一场如同自2005年以来先后进行的相关四次讨论一样无共识的讨论(见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7月)(要是像上面第二位发言者之前声称的那样,早就在这个问题上有了什么“共识”,那就更没有必要再进行新的讨论来确认同样的“共识”了吧),不知道在仅仅半个月时间内再次发起类似讨论有无必要。--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5:46 (UTC)
- 发现了问题却不改正以前的错误,您对马林一世等条目的繁简移动破坏仍然没有修正,要我说您什么好?难道还要称赞您做得对,鼓励您继续做下去?上次讨论有六人参加,无一例外反对加上“教宗”头衔,当然是共识,只是您当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也没有遵守的迹象,所以有必要在这里重新提出,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以达成更为广泛的共识。——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8日 (六) 04:04 (UTC)
各位朋友好!经过了两三天的时间,这次上一位用户总算开始响应我有关进行理性友善讨论的呼吁,在回复中总算基本达到了比较符合维基百科规定的避免不友好发言的要求。我很珍惜这次讨论的宝贵机会,希望您能继续保持这一良好的势头,在讨论中不断坚持理性善意的态度,不让咱们的讨论因为您对其他讨论者不冷静的带有敌视嫌疑的态度而中断。
我认真阅读了此次您的回应,发现您在回应中仍然只是重复了您之前所反复声称的诸如繁简破坏、教宗条目名称有共识之类的说法,却再次忽略了我在先前讨论中向您提出的各项质疑。在Talk:教宗达玛稣一世中,我已经通过摆明事实、讲明道理的方式说明,您的上述说法并没有任何可靠的依据。您如果对我的论证有意见,欢迎您就我的论证进行有理有据的驳斥,您却只是通过不断重复您的观点来作回应,既不就您的观点提出足够的论证,又不对我依据维基百科各项规定等所做的论证进行正面回应,即未能充分说明我的论证究竟有何错误。须知,简单重复个人观点并不能使讨论深入进行。您如果希望说服他人支持您的观点,您应当对您的观点进行缜密扎实的分析证明。如果您不同意我通过详细的分析论证所证明的各项论点,您也应当通过您理性的分析一一指出我的论证存在哪些问题。只罗列观点而不进行周密的论证,这只能使其他讨论者难以充分理解并回应您所坚持的观点,更不利于您与其他讨论者达成共识。盼望您在今后的讨论中,能够更加深入细致地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辩,以使您的观点更好地为其他讨论者所了解和回应。谢谢!--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00:25 (UTC)
- 楼上这位大哥,你是不是给新华社撰稿的呀?--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7:24 (UTC)
- 之前确实已有讨论过,基本上已有不需加上“教宗”之共识,如无其他认为需要在名称之前加上“教宗”两字只意见,那就将这些条目移动回加上“教宗”之前使用之名称吧。-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23日 (四) 02:26 (UTC)
有关Wikia上的资料
问:有关Wikia上的资料,是否能转载加入wiki内的资料呢? 例如:流言终结者节目表 —Mushishi957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9:27 (UTC)
- 这些内容很可能违反WP:NOT。Wikia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有很多内容不适合维基百科的定位而产生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0日 (五) 14:40 (UTC)
- 此外一般来说wiki站点上的内容都算不上可靠来源吧,既然没有编辑审查机制。参见WP:可靠来源#BBS、wiki和新闻组的帖子--FrankLsf95·留言·我的贡献 2009年7月12日 (日) 04:19 (UTC)
- enwiki是有这些内容的,见此。--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2日 (日) 08:18 (UTC)
- 您指的是哪些内容?--FrankLsf95·留言·我的贡献·动员令 2009年7月12日 (日) 23:47 (UTC)
- 那么就可以了……不过应该是由enwiki翻译而来,而非由wikia。--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12 (UTC)
- enwiki是有这些内容的,见此。--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2日 (日) 08:18 (UTC)
知道了.在下会逐步把资料转载过来,如有不妥还请先辈们审查,谢谢!<本问题完结>--Mushishi957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13:18 (UTC)
在wikia上的一切引用须符合我们wikia的守则,谢谢您的配合。--123.192.163.230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3:56 (UTC)
小小作品问题
萨尔普勒条目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小小作品。 根据维基百科:小小作品指引,是不应该创建的。 但是,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9/07/14以 3比 2些微票数通过保留。 问题是这条目未有扩充至小作品,在不合维基指引下保留。 我认为不合符维基方针和指引的条目不宜存留。 请大家给意见。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6:37 (UTC)
- 能扩充扩充,若不能,个人建议再次提删。--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7:19 (UTC)
- 像这一种条目我现在都是只眼以对。话说回来,与其浪费生命在这里辩论它的生死,不如帮它加几个字进去吧。--百楽兎 2009年7月21日 (二) 08:01 (UTC)
- 你的观点也有见地。 不过,并非每一条小小作品可以扩充。 与此同时,拿此事项出来讨论,让大家更了解对此事的看法,也是一件美事。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9:31 (UTC)
- 基本上我不相信有哪个条目会写不出50个字的。就像上面那个条目我随便加了几个字就有50多字了。又像我这次的发言就又超过50个字了。--百楽兎 2009年7月23日 (四) 15:40 (UTC)
- 你的观点也有见地。 不过,并非每一条小小作品可以扩充。 与此同时,拿此事项出来讨论,让大家更了解对此事的看法,也是一件美事。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9:31 (UTC)
- 像这一种条目我现在都是只眼以对。话说回来,与其浪费生命在这里辩论它的生死,不如帮它加几个字进去吧。--百楽兎 2009年7月21日 (二) 08:01 (UTC)
虹花党可否快速删除?
觉得实在是没有意义的页面,但又不知用哪个模板--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8:20 (UTC)
- Wikipedia:CSD 您在这里挑一个用吧?G4、G11、G12?-P1ayer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8:41 (UTC)
- 完成,已有人使用G1。--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8:56 (UTC)
请帮忙补充完整"各国宗教"条目
我因为浏览器长度限制的问题不能将各国宗教条目写完整,所以想请其他维基人补充。不能添加的文字我放在这里,请帮忙,谢谢!Qq19342174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05:46 (UTC)
- 建议能否重新设计一下表格?现在的太宽了,不利于阅读--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7月22日 (三) 08:06 (UTC)
- 这个条目全部翻译自相关英文条目,其实我也想过重新设计并且拆分条目,无奈维基水平有限,不知道从何入手,最后只好作罢。Qq19342174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0:52 (UTC)
分类页问题
刚新增了Category:棒锤树属到Category:夹竹桃科,但回夹竹桃科分类页中却找不到。怎么办?—战场之狼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0:44 (UTC)
- 试了一回,果然如你所言。未知是不是“Category:夹竹桃科”及“分类:夹竹桃科”的分别?还没有试到如何解决,希望有高人指点。—LokiTalk 2009年7月26日 (日) 16:28 (UTC)
关于图片的翻译
我翻译一些条目中带有用英文标注的图片,一般来讲我会把图片一起翻译,重新上传一份中文版。然而这也涉及繁简用词习惯。如果在图上同时注繁简两种文字就太拥挤。目前我都只译成简体。不知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一叶知秋→切磋 2009年7月23日 (四) 08:55 (UTC)
- 图片也可以繁简转换。示范:
-{zh-hans:[[File:图片简体版.png]];zh-hant:[[File:圖片繁體版.png]]}-
。你找两张图片去玩玩吧。--百楽兎 2009年7月23日 (四) 09:28 (UTC) - 这个...很强大。看来以后图片工作要加倍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9年7月23日 (四) 09:50 (UTC)
- 还有个{{Image}},示例:--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21 (UTC)
- {{Image}}依存于MediaWiki:Conversionname,是繁简转换系统未升级前的解决方案,不确定此模板是否要继续使用或进行改造或废止不用。--百楽兎 2009年7月23日 (四) 15:35 (UTC)
- 不再建议使用{{Image}},但由于-{}-符号不能嵌套的原因,不能通过直接修改该模板的方式来换用推荐的方式。因此,希望各位能够协助人手修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7月26日 (日) 17:30 (UTC)
- 还有个{{Image}},示例:--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21 (UTC)
- 挖了一下,发现我以前已经做好了一个{{File2}}替代模板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7月26日 (日) 17:50 (UTC)
不能正常重定向
这里,为什么呢?另外这个的中文是不是应该不要空格呢?正如“Google China”译“谷歌中国”。—〖Tlrmq^太辣·勿昆新论题〗 2009年7月26日 (日) 16:15 (UTC)
- #REDIRECT後面要加空格,已修正。 --Advisory 2009年7月26日 (日) 16:33 (UTC)
有人加入网志连结到吴小莉条目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06:32 (UTC)
关于“编辑本页”的使用问题
问: —右京样一(Ukyoi D) 2009年7月29日 (三) 08:08 (UTC) 我在使用Google Chrome时发现单击“编辑本页”按钮会跳出index.php的下载项而非编辑页面,换用IE8也是如此,但我早先曾成功编辑过页面。搜索解决方法未果,特此求助。
- Special:Preferences里面把“使用外部编辑器”的项取消即可。--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9日 (三) 08:09 (UTC)
石楠和石楠属
问: —帘外雪初飘,翠幌香凝火未消。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3:48 (UTC) 这两个页面的问题:
而且在第十行,有:如石楠(P. serratifolia)
- 是否应该删去.
- 嗯...有问题的话大家帮忙编了吧,还有啊,万一歧义页有错怎么办(万一啊)?
- 这大概可以分成两种说法,石楠消歧义条目的内容到底是对或错,就要看是采用何种说法?
①笼统的说法:就如消歧义页上面所说的,全部都是对的。
②精确的说法:石楠就是指石楠(Photinia serratifolia)这一种植物,消歧义页上所说的全部都是错的。
-- Lonicear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0:31 (UTC)- 也可以分成三种说法,在日常生活中,“石楠”一词可以指欧石楠(Erica)、帚石楠(Calluna)和石楠(Photinia),而且从Google的搜索结果和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常用语来说,石楠常常是欧石楠(Erica)的简称,但是在欧石楠(Erica)和帚石楠(Calluna)为中文地区的人们所认知以前,石楠广义上指石楠属(Photinia),狭义上指Photinia serratifolia(石楠)这一物种,因此这就是中文俗名造成的困惑。--KeepOpera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12:04 (UTC)
石楠和石楠属
问: —帘外雪初飘,翠幌香凝火未消。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3:48 (UTC) 这两个页面的问题:
而且在第十行,有:如石楠(P. serratifolia)
- 是否应该删去.
- 嗯...有问题的话大家帮忙编了吧,还有啊,万一歧义页有错怎么办(万一啊)?
- 这大概可以分成两种说法,石楠消歧义条目的内容到底是对或错,就要看是采用何种说法?
①笼统的说法:就如消歧义页上面所说的,全部都是对的。
②精确的说法:石楠就是指石楠(Photinia serratifolia)这一种植物,消歧义页上所说的全部都是错的。
-- Lonicear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0:31 (UTC)- 也可以分成三种说法,在日常生活中,“石楠”一词可以指欧石楠(Erica)、帚石楠(Calluna)和石楠(Photinia),而且从Google的搜索结果和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常用语来说,石楠常常是欧石楠(Erica)的简称,但是在欧石楠(Erica)和帚石楠(Calluna)为中文地区的人们所认知以前,石楠广义上指石楠属(Photinia),狭义上指Photinia serratifolia(石楠)这一物种,因此这就是中文俗名造成的困惑。--KeepOpera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12:04 (UTC)
可授予我维基助理编辑了吗
问题同上,谢谢--ゼータ·动员令 2009年7月31日 (五) 10: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