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存檔/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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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模板被原作者刪除應如何處理
擔心回退容易引發編輯戰。最近我掛侵權的兩個條目(中國大學生運動會、邢臺職業技術學院)都被原作者改回原內容(可能有改善)。不知如何是好。——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6月16日 (二) 09:58 (UTC)
- 如果證實版權問題未解決應該予以回退,不過無論如何有關內容都應該在臨時頁面撰寫,所以不妨予以回退/移動,並通知牽涉的用戶。域奇(UTC) @ 2009年6月19日(五)22時08分 (HKT)
- 同時應警告,這是破壞行為。—Fantasticfears(留言+ | 貢獻) 2009年6月26日 (五) 05:21 (UTC)
網球條目的問題
最近留意網球員的條目,我發現有幾個問題:
在網球員的資訊框,即{{Infobox 網球}}內,我發現有三項參數是不必要的,是球衣、球拍和球鞋,通常來說只有頂級球員才使用,而且比較低級的球員就未必掌握到這個資料,另外資料框內的奧運會是不是必要,始終比較四大滿貫較不必要。另外成績欄方面我看過羅傑·費德勒比較累贅(如果大家沒問題的就此作罷),不妨參考個人編輯的安迪·穆雷條目改篇。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在比較冠軍顯示賽事名稱還是賽事地方,如果是前者應是泰國網球公開賽後者的話可能是泰國曼谷,不知哪個方法比較好,因為普通的巡迴賽大部份都在中文維基都缺。還有有沒有維基人開一個網球專題?—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6月16日 (二) 10:30 (UTC)
- 百科條目內羅列網球選手的裝備贊助品牌有何意義?--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16日 (二) 10:47 (UTC)
- 看來刪除這三個參數是必要的。—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6月18日 (四) 00:44 (UTC)
Wikipedia:專題/錯誤檢查-更新
Wikipedia:專題/錯誤檢查已經很久沒有更新,剛才想自己來,把toolserver的內容複製過去,可是也許太長了,試了幾次也無法成功提交編輯,在此求助。
另外,其實這個頁面是否應該由bot去定期更新比較方便?只不過是copy & paste而已。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19:54 (UTC)
- 其實我都提出過,或許你可以看看我試過的更新方式。域奇(UTC) @ 2009年6月19日(五)22時11分 (HKT)
- 這樣實在很不便……每天都重複幹這種事,那就不如弄個bot來處理吧,可惜我自己不懂怎樣弄bot,希望有心人來幫忙。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6月19日 (五) 15:38 (UTC)
- 試圖製造中…不過實在不清楚bot是怎樣造的…定時執行PHP Script可以嗎…?域奇(UTC) @ 2009年6月20日(六)15時07分 (HKT)
-_-""…我完成了…現在正測試中…是不是稍後申請bot權限比較好呢?域奇(UTC) @ 2009年6月20日(六)23時01分 (HKT)- Bot也做不了甚麼…好似是被Abuse filter阻擋了…域奇(UTC) @ 2009年6月22日(一)15時36分 (HKT)
- 手動逐級更新吧……最可行應該是這個辦法了……整個複製可能是因為太長而不被接受……—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5日 (四) 20:51 (UTC)
- 可考慮把三個層級建立三個子頁面來避免不能更新的情況,只是更新會比較麻煩—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5:49 (UTC)
助理編輯資格問題
- 參與時間: 30天或以上
- 新增條目: 5條或以上
- 編輯次數: 250次或以上
- 新條目推薦: 1條或以上,若無推薦條目則需編輯次數500次或以上
這上面的(新條目推薦: 1條或以上,若無推薦條目則需編輯次數500次或以上)是要推薦成功嗎?--ゼータ~來和室泡茶聊天 2009年6月25日 (四) 11:31 (UTC)
- 對,是要新條目推薦成功的。如果建立了符合新薦標準的條目(3k以上,5天以內、有參考資料及非侵權等),可以嘗試去推薦一下,問題不大的話其他維基人很樂意替你修正及給意見的。—LokiTalk 2009年6月25日 (四) 12:12 (UTC)
問:請問有關土工材料例如格柵、複合土工布在英文上的準確翻譯? 新條目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09年6月26日 (五) 00:02 (UTC)之前加入的。
問:同名鄉鎮消歧義的處理方式
問:成都市溫江區以及成都市蒲江縣各有一個壽安鎮,消歧義的可能方式是作壽安鎮 (成都市),或者壽安鎮 (成都市溫江區),甚至壽安鎮 (溫江區),哪種方式更好一些呢??能否探討一下。 —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0:37 (UTC)
- 「壽安鎮 (成都市)」我因為不合適,因為兩個都是成都市下轄的縣級行政區所下轄的鎮,還是沒有能消歧義;而且,有些是同一個地級市下轄的兩個市轄區各有一個同名的鎮,如重慶市江津區下轄的白沙鎮和重慶市南川區下轄的白沙鎮,這種方式對其消歧義沒有任何幫助。對於「壽安鎮 (成都市溫江區)」,我認為只是消歧義的名字稍長一些,其它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對於「壽安鎮 (溫江區)」,我認為首先是市轄區同名的多,而且大部分的市轄區知名度都偏低,用其來做消歧義的後綴讓人不能一目了然。綜上所述,我認為最適合使用「壽安鎮 (成都市溫江區)」這種方式,不反對使用「壽安鎮 (溫江區)」這種方式,反對使用「壽安鎮 (成都市)」這種方式。—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6月26日 (五) 03:12 (UTC)
- 第二種,理由同上。--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6月26日 (五) 03:29 (UTC)
- 個人不太贊同「xx鎮(xx區)」的方式,因為提及某個區的時候,一般要把市名指明,如XX市XX區。--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3:47 (UTC)
- 我也認為用壽安鎮 (成都市溫江區)更好些。如Tianyamm2所言,市轄區在該市外提及時,是必須冠市名的,而市轄區的正式公文、公章都有冠市名。這種消歧義方式,肯定不會再出現上述歧義中有歧義的情況,不必再為這種麻煩而煩惱了。—Camphora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0:23 (UTC)
- 統一一下消歧義方式如何?? 比如,地級市轄區下轄的鎮作「XX鎮 (xx市xx區)」,縣級市使用「XX鎮 (xx市)」,縣使用「XX鎮 (xx縣)」,街道、鄉、民族鄉等依次類推。--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0:54 (UTC)
- 已有的沒有必要統一
,以後新建的最好統一一下。--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6月26日 (五) 11:01 (UTC)
- 已有的沒有必要統一
- 我覺得如果一個地級市下轄的市轄區中只有一個同名鄉鎮的話,那麼沒必要用「XX鎮 (xx市xx區)」的命名方式,因為太累綴了,用「XX鎮 (xx市)」即可。—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6月26日 (五) 12:36 (UTC)
- 同意,按實際情況來定就可以了。--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6月26日 (五) 12:39 (UTC)
- 我覺得「XX鎮 (xx市xx區)」不算累贅,至少比沙河鄉 (雙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縣)之類要短一些,標明所在區的好處是比較明晰,能夠直接從名稱上看出該鎮所在的位置。--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3:23 (UTC)
- 消歧義只要起到消歧義的作用就夠了,要想明晰的話內文怎麼描述都可以。--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6月26日 (五) 13:27 (UTC)
- 「沙河鄉 (雙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縣)」那是沒辦法,它的縣名全名就這麼長。此外,如果真要全部改成「XX鎮 (xx市xx區)」的這種方式,估計需要改動的消歧義頁面達上千個,那個工作可是海量啊。—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6月26日 (五) 18:45 (UTC)
- 而且還有幾百個的模板需要跟着改,一些建立了條目的鄉級行政區也要跟着移動,還有其它的鏈入頁面呢。—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6月26日 (五) 18:49 (UTC)
- 統一一下消歧義方式如何?? 比如,地級市轄區下轄的鎮作「XX鎮 (xx市xx區)」,縣級市使用「XX鎮 (xx市)」,縣使用「XX鎮 (xx縣)」,街道、鄉、民族鄉等依次類推。--Tianyamm2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0:54 (UTC)
請查封74.86.60.98
- 請按照WP:VIP的要求(共三條,逐條對照,否則管理員不予受理),按指定的格式轉該處提報,謝謝。--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6月27日 (六) 07:37 (UTC)
- 可先到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請求半保護該條目。—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7日 (六) 08:23 (UTC)
- 條目 半保護1周,1周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7日 (六) 11:10 (UTC)
- 可先到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請求半保護該條目。—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7日 (六) 08:23 (UTC)
徵高海寧之前被刪除的版本
趕着要去擴充讓它被保留,但想要回以前的版本。不知有沒有人能寄我…先謝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9:14 (UTC)
調整格式、排版
問: 有關於頁面右邊的訊息欄(Infomation Box), 為什麼有些項目會顯示不出來?
例 :
我想使用 "涼宮春日系列" 其中一部份的訊息欄(Infomation Box)的 "遊戲" 部分來舉例.
{{Infobox animanga/Game
標題= 涼宮春日的約束
遊戲類型= 冒險
代理商= NAMCO BANDAI Games
遊戲平台= Play Station Portable
媒體= UMD
遊戲人數= 1人
發售日期= 通常版:2007年12月27日
Best版:2008年12月4日
售價= 5040日圓(通常版)
9450日圓(超限定版BOX)
2940日圓(Best版)
對象年齡= CERO:C(15歲以上)
上面的 "遊戲平台" 項目都無法顯示出來, 但我並不知道問題出在哪.
—P22446633 (留言) 2009年6月22日 (一) 13:21 (UTC)
- 「平台」一項改以「Plat」作參數名稱,修改後顯示正常,請參看{{Infobox animanga}}檢視模板的使用方法。
域奇(UTC) @ 2009年6月22日(一)21時45分 (HKT) - 應為「使用平台」—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2日 (一) 16:38 (UTC)
- infobox vg曾也是如此,現已改用infobox構造,您可以試試。--61.131.36.99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06:49 (UTC)
這一條目對歌詞的使用有沒有構成侵權
八度空間,似乎歌詞引用地有點多了,不知道會不會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 —Xiaq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08:54 (UTC)
- 已刪除歌詞引用——Lark Armx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02:01 (UTC)
這些圖片可否使用?
問: 在看條目綠壩娘的時候,發現缺少圖片,在網絡惡搞這種情況下原作者並不那麼好尋找,上網時偶然見到的不知道可否使用,該博客要求引用時附帶連結。相關網站連結,
--風之清揚 (留言) 2009年6月26日 (五) 13:18 (UTC)
- CC-BY-SA?(版權聲明呢?)不過你可以肯定那些圖片的原作者真的是「他」?域奇(UTC) @ 2009年6月28日(日)08時58分 (HKT)
- (:)回應第一個連結的文章標題下不就是版權聲明嘛。「版權聲明:轉載時請以超連結形式標明文章原始出處和作者信息及本聲明」--風之清揚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6:09 (UTC)
- 不行 因為 1) 文章是不代表圖片亦是 2) 而且維基亦不許用超連結型式標明如上的信息 --218.189.226.173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9:30 (UTC)
- (:)回應第一個連接Timed out…域奇(UTC) @ 2009年7月1日(三)18時50分 (HKT)
- (:)回應第一個連結的文章標題下不就是版權聲明嘛。「版權聲明:轉載時請以超連結形式標明文章原始出處和作者信息及本聲明」--風之清揚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6:09 (UTC)
- 似乎不是原作者。我在之前就看到這些圖片了,在煎蛋的 GGroup。Larx Armx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1:27 (UTC)
- (:)回應這個原作者現在好像不好找了吧。唉,網絡惡搞這些東西版權還真麻煩。--風之清揚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6:09 (UTC)
調整格式、排版
問:請問,我想要把表格裏的字體縮小一點要怎麼做呢???謝謝~ —220.133.190.26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09:27 (UTC)
- <small>ABC</small>->ABC。--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6月30日 (二) 09:30 (UTC)
- font-size是調整表格樣式的CSS樣式,您可以查閱幫助。--61.131.36.99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06:47 (UTC)
{|style="font-size:12px;" |... |}
--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7月1日 (三) 06:55 (UTC)
版權問題
現在各維基計劃已經更新了版權,誰能解釋下這會改變什麼呢?—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4日 (六) 07:57 (UTC)
- GFDL授權現在被置於什麼狀態—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4日 (六) 10:25 (UTC)
有關條目惡靈勢力
- 條目求生之路的內容被Sback清空並轉移到重定向頁惡靈勢力,求生之路被改重定向至惡靈勢力。根據之前有關條目命名方針的投票,條目的命名應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敢問Sback的行為算不算是違反了規則?
- 補充一點,求生之路是中國大陸的譯名,惡靈勢力是台灣地區的譯名,兩個名稱都是正確的。--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7月4日 (六) 07:49 (UTC)
- 之前有關條目命名方針的投票是為了處理移動戰而設立的。它在下列情況時使用:①被判斷是發生了移動戰(如果僅僅有爭議但無人挑起戰爭則不適用);②這個移動戰是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如果是由於破壞則不適用);③命名方針目前不能通過解釋、調解、討論達成共識(若戰爭發生後能達成共識則不適用)。不過這(清空並轉移到重定向頁)確實是違反現任方針的吧?——03❤슈퍼주니어 2009年7月4日 (六) 08:35 (UTC)
- 在下已經回退並通知Sback可以到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請求移動條目。另外,在下基於善意推定,相信Sback採取這種做法,可能是因為條目裏面noteTA代碼沒有實現他所預期的效果。在原先的版本裏面,如果在「台灣正體」和「港澳繁體」的模式下,條目的部分詞彙,仍然採用簡體中文顯示。造成這種錯誤的原因是:條目的noteTA部分使用了「zh-hans」和「zh-hant」設置轉換的詞彙,而不是使用能夠正常進行轉換的「zh-cn」、「zh-tw」、「zh-hk」和「zh-sg」。—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09:04 (UTC)
倒計時模板的時間不一致
我做了个模板: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挂历,在模板页,它的时间是对的,299天。但是放到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后,它又变成303天了,明显是错了啊。但是在模板页是对的,这是怎么回事儿呢?求技术帝。—5·12♡中国爱 2009年7月5日 (日) 17:48 (UTC)
- 緩存問題,purge一下就可以了,已在模板:Countdown加入連結。—FireJackey 2009年7月5日 (日) 19:54 (UTC)
- 技術帝,非常感謝,運動會的倒計時都改過來了,但是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還是不行啊!雖然在模板頁面改過來,有「清除緩衝以更新時間」,但是在主頁面還是沒有改啊!還是沒有這一項。求解—5·12♡中国爱 2009年7月6日 (一) 03:11 (UTC)
- 好了,它又好了—5·12♡中国爱 2009年7月6日 (一) 03:13 (UTC)
如何就其它用戶的討論態度去申訴
由於知道管理員是不會做解決爭論的工作,可是本人在討論頁跟其他用戶討論期間,多次遭受對方的惡意挑釁、嘲諷及侮辱等無禮攻擊。雖然本人克制,但是對方不似有改善跡象。姑且物論討論內容誰是誰非,但對方的討論態度,的確惹人討厭,因此我希望知道如何投訴該用戶的正式途徑? 謝!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25日 (四) 16:35 (UTC)
- 如此用戶對您進行了人身攻擊,您可以嘗試使用{{subst:uw-npa1}}提出警告,如仍有進一步行動,則可以提報至WP:VIP。但是,如果僅僅是不禮貌,那恕社群沒什麼辦法,只能靠你們交流解決了。--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5日 (四) 17:03 (UTC)
- 不會觸犯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或Wikipedia:文明方針嗎?--210.6.97.234 2009年7月5日 (日) 08:43 (UTC)
有關條目影音使團
該組織的宗旨「以慈善為社會關懷,讓福音改變世道人心,用愛建家立業,靠神改變人生」被曲解為「宗旨不是慈善而是宣教」,請大家給予意見—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26 (UTC)
- 見討論頁。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29 (UTC)
- 如果兩位無法達成共識,在下建議可以把問題提交到Wikipedia:中立的觀點佈告板尋求社群對條目編寫的意見。—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32 (UTC)
- 香港政府承認影音使團是慈善團體,我看不出影音使團的「宗旨不是慈善. . . 」。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04 (UTC)
- 根據香港稅務局的資訊,慈善機構的用途不一定要慈善,而影音使團的宗旨符合4.慈善用途分為四個類別中的第3項。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12 (UTC)
- 根據稅局「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第3段 慈善團體必須純粹為慈善用途而設立
- 「一般來說,任何機構或信託團體如要成為慈善團體,必須純粹是為法理上承認的慈善用途而設立。有關界定慈善團體法律特質的法理依據,是參照過往法院的判決發展出來的。」
- 影音使團是慈善團體是法理上承認的慈善用途而設立。
- 另外,第4段4.慈善用途分為四個類別
- 「在實際執行時,本局認為麥納頓勛爵(LordMacNaghten)在IT Special Commissioners VPemsel (3 TC 95) 一案中所開列何者為慈善用途的判決,實為權威的意見,所包括者為:—
- (a)救助貧困;
- (b)促進教育;
- (c)推廣宗教;及
- (d)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於社會而具慈善性質的宗旨。」
- 第4段 (c)分段說慈善用途包括推廣宗教。 根據第3段及第4段(c)分段顯示影音使團是純粹是為法理上承認的慈善用途而設立。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29 (UTC)
- 這要視乎慈善二字的理解,在現實中,宣教士不能稱為慈善家,所以本人難以理解宣教機構為何會是一個慈善機構,這或許是殖民政府的錯誤吧?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5:10 (UTC)
- 很可惜律法就是這樣設定的。按照基督教的理念,傳教給予人的不是物質的幫助,而是靈性的幫助,可以引導人改變不好的生活習慣,甚至有永生的希望。從一定程度上說,這也是慈善行為。永生是任何一個慈善家都無法給予的。如果將慈善只劃定在物質幫助的層面上也未免過於狹隘了。—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09:51 (UTC)
- 這要視乎慈善二字的理解,在現實中,宣教士不能稱為慈善家,所以本人難以理解宣教機構為何會是一個慈善機構,這或許是殖民政府的錯誤吧?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5:10 (UTC)
- (:)回應:有個人必須知道影音使團是有電影作品推出過的,而且是有香港知名演員演出(如:蔡少芬、劉以達),外加有在主流院線播映之餘更加有在港鐵賣燈箱廣告。單是這些,有人可以現在住口了。如果你還是執迷不悔的話,請別怪我通知更多維基內有基督教背景的朋友過來看看你的惡行。外補連結:[1][2]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22 (UTC)
- 只想說一句:威脅不是一種很好的行為。--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7月5日 (日) 15:32 (UTC)
- 抱歉,個人實在迫不得已。君不知該人針對基督教條目的程度到多嚴重,現在惟有下重藥才能治了那人。因為如果再任由其繼續胡鬧下去,我想就算我不去讓其他基督教朋友知道,恐怕總有一天也會讓他們知道並引起一場風波,當中絕對不乏不滿其所為的非基督教徒。如果那些字句讓局外人覺得不安,我願道歉,但請放心我對其他人沒惡意的,只是他不打算聽我們的話,那我只好對鬼說鬼話。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43 (UTC)
- 閣下的行為明顯沒有什麼用戶認同,還是死心吧。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12 (UTC)
- 聽到你這句我就放心了,一個能讓我可以放心反對的人。至於你的行為如何,相信大家看罷你在這裏面的紀錄,自有公論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29 (UTC)
- 閣下的行為明顯沒有什麼用戶認同,還是死心吧。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12 (UTC)
- 抱歉,個人實在迫不得已。君不知該人針對基督教條目的程度到多嚴重,現在惟有下重藥才能治了那人。因為如果再任由其繼續胡鬧下去,我想就算我不去讓其他基督教朋友知道,恐怕總有一天也會讓他們知道並引起一場風波,當中絕對不乏不滿其所為的非基督教徒。如果那些字句讓局外人覺得不安,我願道歉,但請放心我對其他人沒惡意的,只是他不打算聽我們的話,那我只好對鬼說鬼話。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43 (UTC)
- 我認同♀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的觀點,敬請Player23 切勿再惡意針對基督教條目。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22 (UTC)
(!)意見我同意Yym1997,應以稅務局的官方定義作為是否慈善團體的依據。Player23君的「明顯是宣教不是慈善」不過是原創研究。另附上查冊內容:http://www.ird.gov.hk/cgi-bin/ird/ach/search.cgi?lang=e&id=91/03380, 維基是百科全書,不是用來反對某事物的戰場,請三思。—FireJackey 2009年7月5日 (日) 19:44 (UTC)
- 首先,這件事的確是Player23偏執於對團體的本質的判斷。既然慈善團體有官方的定義,則應以官方版本為準,不應自創定義。
但這件事我不希望以圍堵或懲罰的形式來解決,因為我不想再看到第二個M/K用戶。而讓討論有效的重點是以可靠的資料來源來討論,這次算是一個不錯的例子。但請留意,所謂可靠的資料來源,儘量避免使用同宗教出版的刊物,因為這有自我參照的嫌疑。如果連可靠來源也不信的話,基本上要請求管理員協助了。
我希望諸位能明白維基百科的可供查證方針和中立的觀點,如果有人違反這個觀點請提醒對方,並在討論頁解決問題。無法解決時向管理員求助。—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9:51 (UTC)
此圖是否有侵權之虞?
右圖是應用在《桑梓荒原記》相關條目與模板的圖片,未知是否有侵權之虞,請熟悉《桑梓荒原記》的朋友協助審核。--百楽兎 2009年6月21日 (日) 00:41 (UTC)
- 先隱藏起來——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6月21日 (日) 09:43 (UTC)
- 別隱藏吧。有侵權的話要提刪的。--百楽兎 2009年6月21日 (日) 11:10 (UTC)
- 看來這裏沒有人知道。--百楽兎 2009年6月22日 (一) 14:08 (UTC)
- 照着樣子另畫一個應該就不算侵權了。Larx Armx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2:28 (UTC)
- 任何合理使用的圖片都只能使用在條目頁,並且為所使用的每個條目作出聲明。如果是合理使用圖片,在這裏使用是侵權的。—Fantasticfears(留言+ | 貢獻) 2009年6月30日 (二) 05:19 (UTC)
- 看圖片Mulberry catalpa saga.JPG是使用PD上傳的--onsf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9:53 (UTC)
- 任何合理使用的圖片都只能使用在條目頁,並且為所使用的每個條目作出聲明。如果是合理使用圖片,在這裏使用是侵權的。—Fantasticfears(留言+ | 貢獻) 2009年6月30日 (二) 05:19 (UTC)
圖片更新工作
檔案:Hong Kong H1N1 cumulative frequency.png需要更新,資料請根據模板:香港H1N1甲型流感確診個案統計,謝謝!HW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2:13 (UTC)
考古題
在維基共享中找到右圖,但沒有描述也沒有來源,只有文件名寫着「Guangxu-Emperor」(光緒帝)。有高人能查出此照片的來源及人物身分嗎?我覺得照片左邊的老人蠻像李鴻章的。--百楽兎 2009年7月5日 (日) 02:22 (UTC)
- 左邊十有八九是李鴻章,他穿的應當是與他「一等肅毅侯」品級相同的蟒袍。中間的人從臉型來看,與光緒的御照有差別。從服飾細節上看,此人衣着明顯比「李鴻章」等級高。如果不是光緒帝,當是某一親王郡王(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按照玉牒,載、溥字輩的可能性最高。但重點搜了幾個之後,發現都不像。後來參考老照片中的大清皇族,發現裏面標準像蠻多,有一個相對來說有那麼點像[3],但沒把握。--這個人很懶,什麼也沒留下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6:10 (UTC)
編輯首段的連結
問:1978年 歐洲某城市榮譽市民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7月8日 (三) 12:40 (UTC)之前加入的。
您好
有人在討論之餘,無法對個人所提問進行答覆[4],而一再將個人提問定義為「謾罵」;近日復以:Save your words; 『I'll try to curse you』without wasting public resource then,是否已造成其對他人不必要之言語威脅?--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9:01 (UTC)
- (:)回應:J.Wong已經向該名發表可能涉及人身攻擊意見的管理員用戶作出提醒,請雙方根據維基百科:爭論的解決注重禮儀,文明地達成共識。違反方針有可能會被封禁。—Tlrmq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0:08 (UTC)
指南針與指北針
台灣人常說的「指北針」,跟「指南針」的指涉,具體來說有甚麼分別?兩個詞的定義分別是甚麼?--210.6.97.234 2009年7月5日 (日) 07:11 (UTC)
- 這問題關乎應不應該為「指南針」條目增加重定向頁,以及關乎如何擴充、改善「指南針」條目內容,似乎更適宜放在本版提問--210.6.97.43 2009年7月5日 (日) 14:35 (UTC)
- 一樣的。一個磁體必有北極和南極,條形磁體一端指北,則另一端必指南。這個似乎沒有什麼問題吧?--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7月6日 (一) 08:24 (UTC)
- 其實目前問題有兩方面,一)台灣和內地的語用習慣如何?是只說「指北針」不說「指南針」的?還是「指北針」跟「指南針」兩個詞都有人用?如果是後者,哪個比較常用?(聽說台灣比較多叫「指北針」?是不是這樣?)
- 二)按「指南」一詞的意含去解構這個詞,「指北針」會不會是誤用?(即使較多人用「指北針」)
- 「一個磁體必有北極和南極,條形磁體一端指北,則另一端必指南」←如果這樣去理解,是把「指南」一詞理解成「指著南方」。不過這並不是「指南」一詞的意含,查詞典,「指南」一詞也沒有作「指著南方」解的義項。通常解成「解決問題或辦好事情的最佳途徑。如:『旅行指南』、『處世指南』。」(難不成「育嬰指南」是「教導嬰兒指著南方」?^^")及「比喻指導、指示方向。文選˙張衡˙東京賦:『鄙哉予乎,習非而遂迷也。幸見指南於吾子。』」,即使查漢英詞典,「指南」也只是A Guide to...; a handbook; a guidebook; a manual,並不是pointing at south direction(可「指東」「指西」「指北」就肯定是pointing at east west north了)
- 從應用功能去理解,說「指南針的功能是指示方向」,也遠比說「指南針的功能是指著南方」來得意含更豐富,更切合事實。--210.6.97.120 2009年7月6日 (一) 10:54 (UTC)
- 在大陸二者沒有什麼不同。嚴格的區分的話,可能指南針是歷史上沿襲下來的習慣稱呼,指北針似乎是現代專業上的稱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6日 (一) 12:25 (UTC)
- "A Guide to..."是歷史沿襲,"pointing at north"是現代專業?會不會是一個現代群眾望文生義的從眾謬誤?(就像香港人都把「麵包」寫成「麵飽」,台灣人都把cm和mm的中譯搞混了一樣)?--210.6.97.58 2009年7月6日 (一) 14:55 (UTC)
- 指南針是中國傳統的稱法,指北針則是因為現代很多指向針都把指著北邊的那一端塗上顏色標記,使用者看到的是指北的方向,故稱指北針(因為多數地圖都把北邊印在上方,所以指針朝北便於參看)。如果塗顏色的一端指著南邊,那還是指南針,而就功能上來說,指南針與指北針本質相同。此外,「指南」或「南針」一詞具有指導、指示方向的意義,是從「指南針」的概念上衍伸出來的,本來是一種譬喻的用法,而今變成通用語。—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6日 (一) 15:07 (UTC)
- (+)同意--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7月6日 (一) 15:12 (UTC)
- 指南針是中國傳統的稱法,指北針則是因為現代很多指向針都把指著北邊的那一端塗上顏色標記,使用者看到的是指北的方向,故稱指北針(因為多數地圖都把北邊印在上方,所以指針朝北便於參看)。如果塗顏色的一端指著南邊,那還是指南針,而就功能上來說,指南針與指北針本質相同。此外,「指南」或「南針」一詞具有指導、指示方向的意義,是從「指南針」的概念上衍伸出來的,本來是一種譬喻的用法,而今變成通用語。—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6日 (一) 15:07 (UTC)
- "A Guide to..."是歷史沿襲,"pointing at north"是現代專業?會不會是一個現代群眾望文生義的從眾謬誤?(就像香港人都把「麵包」寫成「麵飽」,台灣人都把cm和mm的中譯搞混了一樣)?--210.6.97.58 2009年7月6日 (一) 14:55 (UTC)
- 在大陸二者沒有什麼不同。嚴格的區分的話,可能指南針是歷史上沿襲下來的習慣稱呼,指北針似乎是現代專業上的稱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6日 (一) 12:25 (UTC)
- 總覺得就是指南跟指北………… --狼雪劍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4:06 (UTC)
- 想深一點,「指南」一詞可不是「指著南方」的意思喔。我們有現成的「指南」一詞,可沒有「指東」「指西」「指北」等詞的。難不成「育嬰指南」是教嬰兒指著南方嗎? ^^"--210.6.97.248 2009年7月5日 (日) 14:25 (UTC)
- 「指南」必也就「指北」了。兩者都是利用地磁的原理,倒過來看而已。中國古書記載好像是前者。但我們在北半球,或許就近測量北方比較準些。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4:29 (UTC)
- 1. 「指示地理方向」對人類生活異常重要。「南/北」又比「東/西」容易查得且可靠(因為後者基於星辰)。
2. 「指南車相傳是黃帝發明、古時皇帝南面而王、建築物講究坐北朝南」,這些大抵可說明中國傳統以南為四方之尊。
3. 因此合理推測:「地理方向」可引申為「人生方向/行為指導」。
4. 指南針的說法在台灣通行。為何又說指北針?我不懂/日後慢慢研究。 :)
5. 我手上正有一個。其指針紅色端固定朝北(另一端朝南)。推測:那端含有較多鐵質,較受距離近的北極吸引。再推測:拿它到南半球,就指向相反了。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6:01 (UTC) - 就我所知,指南針有兩頭;指北針一頭指向北,另一頭固定在軸上。這玩意兒在軍品店有售 --Алексеевски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09年7月7日 (二) 10:10 (UTC)
- 台灣這邊一般都是用指北針,和指南針同樣是有兩端,差別只是在指北的一端塗上顏色做標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9日 (四) 13:04 (UTC)
如何在非聯網機器上使用維基百科?
問:我想在非上網機器上使用維基百科,遇到幾個問題:
- 使用wikitaxi並下載了幾個文件,導入後能夠使用,但不能顯示圖片!
- 從http://download.wikimedia.org/zhwiki/latest/ 上下載數據庫文件時,哪些是需要的,哪些是不需要的,這麼多文件命名有什麼規律嗎?
- 維基百科作為大百科全書,如果完全下載是巨大的,那麼能否分學科下載吶?比如,我關心科技類的,就可以只下載科技類的內容?
- http://download.wikimedia.org/zhwiki/latest/ 目錄下的文件不同擴展名代表什麼意思?不同文件名代表什麼意思?
- 在有些網頁上看到有很多dump維基百科的數據,這些數據是重複的嗎?我要下載時如何進行選擇?
期待回答!謝謝! —123.52.67.37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15:29 (UTC)
- 沒聽說過wikitaxi
- 文件內容說明見download:zhwiki/20090709,這些都是機讀格式,沒有合適的軟件可能不方便看。[5]這個是html的。但內容是一年多之前的
- 不好辦,可能只能到Special:Export按分類導出了
- 見2
- 請舉例
- --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23 (UTC)
- 幫排一下版--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26 (UTC)
問:
問:如何加入維基人類群,擁有諸如:該用戶是男性,該用戶喜愛攝影,該用戶...的屬性 —Sign UpO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9:17 (UTC)
- (:)回應:在用戶頁使用維基百科:用戶框。—Tlrmq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0:30 (UTC)
動畫光之美少女的條目
光之美少女系列還有每個作品自己的條目,很多修改都會消失,好像都有人不讓別人加內容進去,我改了好多次都消失了,我有去看討論那邊,可是也沒有說為什麼不能加內容。是不是因為沒有註冊的關西?—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18.164.77.194(對話 貢獻)於 2009年7月3日 (五) 02:51 (UTC)加入的。
- 在條目的編輯歷史里看看是誰回退了您的編輯,然後嘗試在他/她的對話頁與他/她溝通。這與註冊與否沒有關係。另外留言後請用~~~~簽名。--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7月3日 (五) 03:16 (UTC)
我去看編輯歷史了,可是那個每次把別人的編輯改掉的人也沒有註冊,也有人和他一直重複編輯,這樣是不是就變成編輯戰了?而且他們都不討論,這樣要怎麼辦?218.164.77.194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03:45 (UTC)
- 請先嘗試溝通,並對照五大支柱檢查您的編輯是否符合維基百科的要求。如果最後確實發展成編輯戰可以到保護請求申請將條目半保護,不過您就需要註冊且成為自動確認用戶才能繼續修改該條目了。--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7月3日 (五) 03:50 (UTC)
對不起在請問一下,有一個PrecureEditor一直堅持他對FRESH光之美少女!的編輯,在編輯摘要那邊還寫警告用戶,不發表意見還去刪別人的討論,之前在他的對話頁的留言也被刪了,完全不接受其他人的意見,那是不是只能每次都去回退他的的編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18.164.73.128(對話 貢獻)於2009年7月8日 (三) 08:06 (UTC)加入的。
- 留言請務必簽名!該用戶若在條目討論頁任意刪除他人留言或有恐嚇威脅其他編輯者的情形時請向管理員反應,必要時將予以封禁。—ellery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3:51 (UTC)
已刪條目的討論頁
如果條目頁面已被刪除,而該條目的相關討論頁面尚存在,應該也一併刪除嗎?可以速刪嗎?--210.6.97.211 2009年7月8日 (三) 10:04 (UTC)
- 可能是管理員失誤,請問是哪個討論頁呢?--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9日 (四) 00:49 (UTC)
- 其實這種情況,我不時都會偶爾碰到。我最初是以為維基的方針並不一定會同時刪除已刪條目的討論頁,所以沒太理會。後來想深一層覺得奇怪,所以先到WP:VPP問問。
- 如果我下次再碰到這種情況,應到哪裏去提請刪除?還是可以簡單提速刪就行?--210.6.97.171 2009年7月9日 (四) 04:27 (UTC)
- (:)回應,CSD O6。--Jimmy Xutalk·+ 2009年7月9日 (四) 06:38 (UTC)
- (!)意見,應該是O2--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0日 (五) 14:36 (UTC)
問:請問這是同步更新的嗎?
問:由於文件上傳到英文維基百科但是在中文維基百科使用,於是便產生了兩個頁面,英文的File:Liuhe Pagoda Model.jpg,和中文的文件:Liuhe Pagoda Model.jpg,在上傳的時候圖片描述缺乏中文版本,也沒有添加分類,這些後來我在File:Liuhe Pagoda Model.jpg都做了補充,但是中文頁面文件:Liuhe Pagoda Model.jpg為什麼還是老樣子呢?是更新有延遲嗎?不是的話該怎麼改呢? —貓貓的日記本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5:53 (UTC)
- 現在好了嗎?--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7月3日 (五) 16:05 (UTC)
- 英文維基上傳的圖片不能距維基使用--Advisory 2009年7月3日 (五) 16:09 (UTC)
- 但是他好像是上傳到Commons的……--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7月3日 (五) 16:12 (UTC)
- 英文維基上傳的圖片不能距維基使用--Advisory 2009年7月3日 (五) 16:09 (UTC)
- 確切地來說,上傳到Commons的圖像有部分信息是會被本地共享的,包括圖像本身、版權描述信息等,但是另外一些則不會,例如分類。分類等信息需要您在本地建立描述頁然後加入。版權資訊有可能與Commons或英文維基顯示的不一致,使您誤會仍然是老版本,但是這實際上是因為各個維基的Information模板不一致所致。
- 簡言之,您現在要做的就是建立本地的描述頁面,然後加上分類。(好像已經有人完成這項工作了)--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7月3日 (五) 16:29 (UTC)
謝謝兩位,我大致是明白了,那個Commons原來是維基共享資源,我以為撞到英文維基里去了。現在看了下已經更新了,由於最初在Commons上沒有給出分類,要求添加分類的提示也出現在頁面 文件:Liuhe Pagoda Model.jpg 中,現在已經沒有了。--貓貓的日記本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6:41 (UTC)
呃……請問有給commons上圖片建立描述頁面的習慣嗎?--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0日 (五) 15:12 (UTC)
- 有,本地的特色圖片。--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0日 (五) 15:16 (UTC)
是否應該使用原名命名
一些人出生在簡化字出現以前,是否應該使用這個人原來的姓名命名條目?—Jerry Wong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1:05 (UTC)
- 這當然是好的,但很多人會反對。--河蟹軍橫行·綠壩娘傲嬌·草泥馬救國人 2009年7月9日 (四) 11:35 (UTC)
- 其實只要保證繁簡轉換不出錯即可。--Jimmy Xutalk·+ 2009年7月9日 (四) 11:35 (UTC)
- 這觀念實在太棒了!!只不過,應該有大量的條目需要修正,看來功夫不少。—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7月9日 (四) 12:10 (UTC)
- 歐陽修要不要改回歐陽脩?--百楽兎 2009年7月9日 (四) 12:39 (UTC)
- 歐陽修在台灣也同樣寫作歐陽修,似乎屬另一範疇問題。—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9日 (四) 13:01 (UTC)
- 這樣問吧:「一些人出生在中華民國教育部頒佈標準用字以前,是否應該使用這個人原來的姓名命名條目?」、「一些人出生在楷書出現以前,是否應該使用這個人原來的姓名命名條目?」--百楽兎 2009年7月9日 (四) 14:06 (UTC)
- 歐陽修在台灣也同樣寫作歐陽修,似乎屬另一範疇問題。—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9日 (四) 13:01 (UTC)
- 竊以為簡體字和繁體字只是字形上的區別,而不是字與字的區別。—Chief.Wei 2009年7月9日 (四) 13:28 (UTC)
- 有些時候簡繁有一簡對多繁或多簡對一繁的情況。維基文庫對原作品在簡化字以前的處理就是使用繁體字。
- 我之所以在這裏提起討論就是因為我創建了{{wikisource history}}模板,裏面使用了#{{PAGENAME}}來連結到維基文庫二十六史中的人名。但是有些簡體的就會失效。
- 文庫那裏建好重定向就解決問題了。基本上有這個問題是因為文庫的參與者太少、管理群也沒什麼能力且不太管事。
另外我覺得{{wikisource history}}模板把問題複雜化了。本來只要在連結前綴s:即可連向文庫,用這個模板反而要花時間區隔參數。而且當前版本的設計也缺乏通用性,只能連向「卷xxx」的頁面。--百楽兎 2009年7月10日 (五) 07:45 (UTC)- 沒看出{{wikisource history}}模板有什麼作用,繞彎?—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1:22 (UTC)
- 作用是連接上某一卷。
- 沒看出{{wikisource history}}模板有什麼作用,繞彎?—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1:22 (UTC)
- 文庫那裏建好重定向就解決問題了。基本上有這個問題是因為文庫的參與者太少、管理群也沒什麼能力且不太管事。
比如范仲淹,只需輸入{{Wikisource history|宋史|251}}便可得到《[[s:宋史/卷251#范仲淹|宋史·251卷·范仲淹傳]]》—<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6:11 (UTC)
- 看不懂你的例子,你自己點一下范仲淹試試吧。我習慣寫[[s:宋史/卷314|《宋史》卷三百一十四·列传第七十三]]。—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6:26 (UTC)
- 另外,按照漢語的習慣,要麼用「第314卷」,要麼用「卷314」。「314卷」一般是指共314卷。—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6:32 (UTC)
- 我記得我以前看《新華字典》的附錄上有這種用法。--<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5:50 (UTC)
- 另外,按照漢語的習慣,要麼用「第314卷」,要麼用「卷314」。「314卷」一般是指共314卷。—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6:32 (UTC)
問:有關林雪平和非原創研究
題目中的林雪平不是人名,是一個瑞典都市。這是中文譯名上的巧合。不過我找不到有關「此譯名(林雪平)貌似中文姓名」的可靠來源,只能提供
- 在其他網頁上,別人也認為這譯名很像人名的資料。
- 用網頁說明有人的名字和此城市相同。
這個要如何處理呢? —Wolfch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4:52 (UTC)
- 如無知名人物與其同名,則保持現狀即可,無必要消歧義。--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0日 (五) 05:22 (UTC)
- 不好意思,沒有說清楚用意。我希望在林雪平條目中加上「有趣的是,此中文譯名貌似中文姓名。」的文字。目前也加了,不過上述文字被標示缺乏來源,也有可能會被刪除,希望可以改善此一情形。(不過目前只能提供上述的資料,無法提供較正式的文獻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9:54 (UTC)
- 這樣說吧,的確這個譯名很像華人的命名方式,但似乎只是一個主觀感覺,可能是由於是林字的關係令閣下產生了這樣的想法(在下也是這樣),不過我們不可能因為譯名的第一個字與中文姓氏不謀而合,而說這很似中文姓名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7月10日 (五) 10:57 (UTC)
- 福州日報上有報導林雪平[6]、中共也有位林雪平[7]不肯定能否回應原創研究—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5:29 (UTC)
- 這兩個來源並未提及「有趣的是,林雪平也是瑞典一市的市名」,因此如果以此作為證據,同樣屬於歸納總結式的原創研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10日 (五) 16:35 (UTC)
- 如改為回應「[來源請求]」呢,福州日報証明有人叫林雪平—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7:12 (UTC)
- 花絮不應在百科全書中出現。如果一個細節有其重要性,應符合文章或段落的中心思想,整合入文章的的對應章節。--Skyfiler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4:00 (UTC)
- 如改為回應「[來源請求]」呢,福州日報証明有人叫林雪平—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7:12 (UTC)
- 這兩個來源並未提及「有趣的是,林雪平也是瑞典一市的市名」,因此如果以此作為證據,同樣屬於歸納總結式的原創研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10日 (五) 16:35 (UTC)
製圖大師及翻譯人員
(檔案:Spread of Swine Flu in Asia.svg)要翻譯,條目需要(2009年亞洲各國甲型H1N1流感疫潮)!HW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9:18 (UTC)
- 做了一個SVG版,但是中文顯示似乎有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6日 (一) 13:09 (UTC)
- Jimmy Xu 和我也分別嘗試過,是伺服器將SVG轉PNG時,中文字體解析不正確。我剛成功了,但總覺得字體怪怪的。—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3:37 (UTC)
- 怎麼回事?這個版本的SVG縮略圖在這裏使用時,一會兒可見,一會兒不可見。—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3:48 (UTC)
- 我的那個也是因為原SVG格式文件render出錯才轉成png的,我明明沒有用文泉驛字體不知道伺服器為何會render出這個……現在看上去哪個版本都不怎麼好看,png不是向量圖,svg不加字體真的很那啥……不知道誰有個解決方案。--Jimmy Xutalk·+ 2009年7月6日 (一) 14:35 (UTC)
- 我願意幫忙,但需要點時間……還有會順道弄繁體中文版的以便轉換。—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4:37 (UTC)
- 註:所有SVG的通用錯誤:
文泉驛正黑?不可理解。--Jimmy Xutalk·+ 2009年7月6日 (一) 14:44 (UTC)(rsvg-convert:8677): Pango-WARNING **: Unable to open font file /usr/share/fonts/truetype/wqy/wqy-zenhei.ttf for font WenQuanYi Zen Hei 8.544921875, falling back to /usr/share/fonts/truetype/ttf-dejavu/DejaVuSans.ttf
- 將漢字轉換成path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不過以後的維護不方便,失去了使用SVG的本意。還是等Altt311的吧。—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4:54 (UTC)
- 呃……的確是需要把文字轉成path啦,因為預設字型不是正黑(繁體/正體)和雅黑(簡體),而是早一代的細明體(繁體/正體,簡體我不知道)。另外,Camphora的好像把國家跟日期分成兩個不同的字框,排版上會不太整齊,我會順便改掉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5:45 (UTC)
- 都上載了……只是簡體中文我用了雅黑,如果對這個有意見我可以傳還沒有轉換成path的svg作修改。—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6:15 (UTC)
- 註:所有SVG的通用錯誤:
- 怎麼回事?這個版本的SVG縮略圖在這裏使用時,一會兒可見,一會兒不可見。—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3:48 (UTC)
- 完成,已加入條目中—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6:24 (UTC)
能在圖中註明各種顏色是什麼區別嗎?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07:30 (UTC)
約翰·布朗條目
過程是: 用戶User:Sammy312把約翰·布朗移到約翰·布朗 (廢奴主義者),並留下英文編輯摘要「 MOVE: create disambiguation page」(就是要建立消歧義頁的意思),此時的約翰·布朗已成重定向頁。 User:Sammy312把重定向改為消歧義頁時,誰料到User:時勢造英雄大概看不懂英文編輯摘要,居然把約翰·布朗 (廢奴主義者)移回約翰·布朗。 當User:Sammy312修改完畢時,就把有內容的條目覆蓋了。 而User:時勢造英雄之後回退此編輯,令約翰·布朗恢復內容,而User:Sammy312編輯的消歧義頁就不見了。(詳情請參閱[8])
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既把約翰·布朗移回約翰·布朗 (廢奴主義者),又能恢復約翰·布朗的消歧義內容?--Nthgd 2009年7月9日 (四) 03:10 (UTC)
- 移過去再重建就好了,完成。--Jimmy Xutalk·+ 2009年7月9日 (四) 06:41 (UTC)
- 有些人以為這裏是英文維基百科,人人都懂英文呢。我也看不懂這玩意兒,只好費力對比修改的地方,哪天火來了,說不定也會直接回退掉這些英文摘要的編輯。—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0:44 (UTC)
- 我寫過copyvio……好像都有人看不懂……Omegle裏面。這個寫得還算完整的……是我的話可能就寫個disambig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04 (UTC)
- 「當User:Sammy312修改完畢時,就把有內容的條目覆蓋了。」這不應該編輯衝突嗎?--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07 (UTC)
- 或許是無視編輯衝突了。P.我有時候還寫過「dab」或者「cv」呢。--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0日 (五) 02:15 (UTC)
- 我也看過一些教人不明所以的英文縮寫,由於不知道他要幹甚麼,所以不敢回退。--Nthgd 2009年7月10日 (五) 05:31 (UTC)
- 「當User:Sammy312修改完畢時,就把有內容的條目覆蓋了。」這不應該編輯衝突嗎?--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07 (UTC)
- 我寫過copyvio……好像都有人看不懂……Omegle裏面。這個寫得還算完整的……是我的話可能就寫個disambig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0:04 (UTC)
看這個條目的移動歷史真是精彩,User:Sammy312後來又把消歧義頁約翰·布朗移到約翰·布朗 (消歧義),把約翰·布朗重定向至約翰·布朗 (廢奴主義者);User:時勢造英雄則把約翰·布朗 (廢奴主義者)移到約翰·布朗 (美國起義者、廢奴主義者),User:Sammy312回退,User:時勢造英雄再回退;User:PhiLiP把已經成為重定向頁的約翰·布朗改回消歧義頁;User:Istcol把約翰·布朗 (美國起義者、廢奴主義者)移回約翰·布朗 (廢奴主義者),卻去教User:Sammy312不應使用約翰·布朗 (美國起義者、廢奴主義者)作條目名稱……
現在存在兩個消歧義頁:約翰·布朗和約翰·布朗 (消歧義),請管理員再次定奪吧。--Nthgd 2009年7月10日 (五) 05:31 (UTC)
- 把兩個頁面合併了--Advisory 2009年7月10日 (五) 11:04 (UTC)
- 那些一般是習慣用語,例如上面的dab和cv,看看WP:DAB和WP:CV就知道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1:57 (UTC)
- 我就不知道,編輯者有義務了解這些字母縮寫嗎?我不是開玩笑,下回我再看到這種摘要,肯定會直接回退。—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2:44 (UTC)
- 請查閱此頁,編輯者也沒有必要每次都將縮寫展開,畢竟縮寫就是為了節省時間才出現的。--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2日 (日) 08:17 (UTC)
- 摘要原來是給自己看的啊,笑話!不打算給別人看懂的摘要,還不如沒有摘要。還有,你指出的是「本頁被視為日文維基百科的一項指引,供中文維基百科參考」,這裏什麼時候變成日文維基了?編輯個東西還得先花時間學習一大堆外文指引,怪不得中文維基沒人參與。這就是管理員們的心態?—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5 (UTC)
- 等會我寫個腳本--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3:14 (UTC)
- 摘要原來是給自己看的啊,笑話!不打算給別人看懂的摘要,還不如沒有摘要。還有,你指出的是「本頁被視為日文維基百科的一項指引,供中文維基百科參考」,這裏什麼時候變成日文維基了?編輯個東西還得先花時間學習一大堆外文指引,怪不得中文維基沒人參與。這就是管理員們的心態?—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5 (UTC)
- 請查閱此頁,編輯者也沒有必要每次都將縮寫展開,畢竟縮寫就是為了節省時間才出現的。--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2日 (日) 08:17 (UTC)
- 我就不知道,編輯者有義務了解這些字母縮寫嗎?我不是開玩笑,下回我再看到這種摘要,肯定會直接回退。—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2:44 (UTC)
- 那些一般是習慣用語,例如上面的dab和cv,看看WP:DAB和WP:CV就知道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1:57 (UTC)
續基督教正生書院之討論及有關Player23行為的討論
就剛在User:Altt311將上列討論結束之後不久,Player23又再進行回退並進行反駁,似乎有人太早下定論。
就算是「對人不對事」,我也得說了,因他的行為實在令人擔憂。 其實看過去User:Player23的用戶頁就知道這人的不中立立場(說穿了其實是犯罪宣告,如果以最後一條來說),而他的多次行動亦充份反映了這點。只能說他只是學懂了一點不會動粗只會抓住任何可能的隙縫來意圖消滅他所不滿意的內容。現在意圖將他的主張付諸維基的是他,而不是我們對人不對事。他不支持基督教也罷,但也不應多次針對基督教條目進行編輯戰、罵戰、三次回退甚至提刪。維基百科: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不是說的得清楚這些行為是要不得嗎?縱使他很努力去將自己的私心所為去合理化。但事實也證明,他的行為並不為大家所接受,如同他幾次針對基督教條目的提刪都被絕大比數推翻一樣。
再說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6/25中他最後的回覆,實在令人惱火。他竟然將他討厭基督教比喻作有人討厭棒棒堂跟黑澀會,那代表討厭什麼就可以任意對討厭的東西任意妄為嗎?打個比喻,我也不太喜歡苦瓜,但這代表我就可以因此去找隙縫去對那個條目不軌嗎?
總之就算他沒有違反任何維基規則,有人也該對其作出嚴重勸導。不然任由其繼續對基督教相關條目進行負面的動作,日後恐怕會引起的風波會更大。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10:20 (UTC)
- 在下願意相信閣下是因為一時疏忽把「他」字錯打成「它」。在下懇請閣下儘快修正筆誤。—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08:20 (UTC)
- 已閱,本人的行為雖然不為基督徒所接受,但「他」字是人身攻擊嗎?相比有關政治條目的某些用戶,實在不足掛齒。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37 (UTC)
- 願主寬恕你,Player23。——03❤슈퍼주니어 2009年7月4日 (六) 13:05 (UTC)
- 請尊重不信基督教的人。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04 (UTC)
- 現在好像是你不尊重基督教的朋友在先。不過,你現在的行為,看來連非基督教的朋友都沒放在眼裏 ─ 因為你根本就是在侮辱維基,我認為大家沒必要去尊重你。別人依照規例建立條目,你就見縫插針攻擊干涉;別人跟你說道理擺證據,你就一律不聽;你擺明就是在對基督教的條目過不去。之前你二度提刪失敗,結案不久之後你竟到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7/04用保留票發難,諷刺該被兩度大比數保留的條目是「廣告」,維基百科: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裏面所述的行為,你犯得一清二楚,根本就沒有尊重大家討論的結果。—♀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38 (UTC)
- 似乎除了閣下以外,沒有什麼用戶對本人過不去,到這裏吵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我是在破壞的話,早就給封了。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11 (UTC)
- 閣下不是有2次封禁記錄了嗎?我覺的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看看你的編輯記錄里有多少回退記錄,從一定程度上說,閣下似乎並不關心別人的勞動成果,只是按照自己的觀點強迫他人接受你的看法。假如別人指出你不對的地方,也鮮有被接受的。一味的爭辯沒有用處,如果只是到處抓內容的話,自己不做研究的話,就像一台複印機一樣,不管本身有多高級,功能有多豐富,出來的總是別人的東西,而自己肚子裏永遠是一箱白紙。而且我發現閣下怎麼特別喜歡編輯一些與性行為有關的內容呢,用大陸的話說就是低俗內容。我不知道維基應不應該收入這些內容。—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43 (UTC)
- 這裏是所謂自由的百科全書,我喜歡編什麼條目也可以,而事實上,本人認為唯一一次合理的封禁是跟閣下一起封的,第二次不知為何回退破壞性質的刪除也要被封。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47 (UTC)
- 很可惜你的自由造成了眾人的不快呢。看來你進入維基半年,還學不到什麼。—♀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55 (UTC)
- 不能這麼說,除了近萬次的編輯,回退,他至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不相信聖經的內容。一定程度上一些條目由他掛過模板後,內容充實了一些;沒有改善的因為加了模板頁面長度也增加了100多字節呢。可以說他有一定犧牲精神的。—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9:01 (UTC)
- 我在這裏看到了閣下的所謂「貢獻」,如果眾人認定您是有貢獻的話,管理員位子就坐定了。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9:12 (UTC)
- 就算他有多少貢獻,他只是還有一天抱着敵對的心態去編輯條目,遲早有一天他會碰釘的。—♀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4:40 (UTC)
- 不能這麼說,除了近萬次的編輯,回退,他至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不相信聖經的內容。一定程度上一些條目由他掛過模板後,內容充實了一些;沒有改善的因為加了模板頁面長度也增加了100多字節呢。可以說他有一定犧牲精神的。—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9:01 (UTC)
- 很可惜你的自由造成了眾人的不快呢。看來你進入維基半年,還學不到什麼。—♀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55 (UTC)
- 似乎只有你自我感覺良好而已,你外面點着了多少個火頭還不知道。而且你善於走灰色地帶,要封禁你可不是易事,只是時而久之你會成為一個不受歡迎的人,僅此而已。—♀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33 (UTC)
- 似乎除了閣下以外,沒有什麼用戶對本人過不去,到這裏吵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我是在破壞的話,早就給封了。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8:11 (UTC)
- 現在好像是你不尊重基督教的朋友在先。不過,你現在的行為,看來連非基督教的朋友都沒放在眼裏 ─ 因為你根本就是在侮辱維基,我認為大家沒必要去尊重你。別人依照規例建立條目,你就見縫插針攻擊干涉;別人跟你說道理擺證據,你就一律不聽;你擺明就是在對基督教的條目過不去。之前你二度提刪失敗,結案不久之後你竟到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7/04用保留票發難,諷刺該被兩度大比數保留的條目是「廣告」,維基百科: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裏面所述的行為,你犯得一清二楚,根本就沒有尊重大家討論的結果。—♀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5:38 (UTC)
- 請尊重不信基督教的人。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4:04 (UTC)
- 本人是無神論者,初初加入維基時也對宗教的條目編輯方向與教徒爭論過,不可否認,我是帶有敵對的心態,但未至於針對宗教條目,不過一論到宗教,語氣就不怎樣好了。後來我深切思考,才明白到,信仰人人不同,我未必認同宗教,但應尊重教徒的信仰;正如教徒未必認同無神論,但亦應尊重我的決擇。
- 我知道有一些有基督徒維基人對Player23的一些行動不滿,但本人沒有特別留意Player23做了什麼,對於Player23是否針對宗教條目,我不敢下判斷。我只須判斷編者的編輯或提刪是不是有理據,成不成立,否則回退/否決之。
- 希望大家平心而論,少一些針對個人的言論,這對討論沒有幫助。—Iflwlou [ M { 2009年7月6日 (一) 15:46 (UTC)
- (:)回應:首旨聲明,本人非基督教徒。但總括而言,他雖有參與討論,但大多都沒聽取任何人的意見,一意孤行地編輯,總之他自以為是「傳教」的東西,一律干涉到底。萬一如某基督教專輯般事敗,就予以抵毀,有如他在2009年7月4日的提刪頁中所言的一樣。總之他的行徑令人感覺到他並沒有尊重基督教朋友正當編輯條目的自由。—♀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7:21 (UTC)
- (!)意見 那一次掛上知名度模板是User:Wong128hk提議的,詳情可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5/18,而且該條目實在沒有任何知名度來源,個人感覺是廣告條目。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1:39 (UTC)
- (-)反對:你無視其他人在討論中給予的來源,就罷了。反正你永遠聽不進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8:07 (UTC)
- (!)意見 那一次掛上知名度模板是User:Wong128hk提議的,詳情可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5/18,而且該條目實在沒有任何知名度來源,個人感覺是廣告條目。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1:39 (UTC)
- (:)回應:首旨聲明,本人非基督教徒。但總括而言,他雖有參與討論,但大多都沒聽取任何人的意見,一意孤行地編輯,總之他自以為是「傳教」的東西,一律干涉到底。萬一如某基督教專輯般事敗,就予以抵毀,有如他在2009年7月4日的提刪頁中所言的一樣。總之他的行徑令人感覺到他並沒有尊重基督教朋友正當編輯條目的自由。—♀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7:21 (UTC)
對管理員的罷免
目前維基對罷免管理員的手續過於繁瑣,建議取消相關繁瑣程序。受到管理員不公對待的用戶本身已處在不利地位,再加以繁瑣的程序進行阻礙,實在是不公。以下是本人原本提議罷免User:Istcol的提議,但因繁瑣程序而擱淺。
- 本人在進行如下編輯後[9],User:蘇州宇文宙武使用RACIAL SLUR 進行罵人。[10]、[11] 本人將此提交到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User:Istcol反倒對我進行警告,而且認為User:蘇州宇文宙武沒有任何問題。[12] 明顯失職。
- 本人在高句麗添加的信息框遭到IP:218.94.93.254 多次惡意刪除,警告後仍不停止。[13][14]我提請恢復被刪除內容並保護, User:Istcol卻將頁面封鎖在被惡意刪除後的版本。明顯的偏執。
- User:Istcol甚至在我提議罷免他的職務後,將我的提交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Istcol刪除。真是太猖狂了。 KEIM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22:51 (UTC)
- (:)回應:奉勸KEIM不要再胡攪蠻纏了,你的所作所為大家都看在眼裏,你現在自己公開只會招來更多人的厭惡和唾棄。我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管理員做得很對。你再如此這般擾亂,小心再被封禁。我再重申一遍,我並沒有對任何維基人進行人身攻擊,更遑論對一個群體的維基人,我在Gzhao對話頁的留言不是針對KEIM的那個編輯的,是回應Gzhao在我對話頁的話的,KEIM完全是在斷章取義,想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罷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0日 (五) 00:28 (UTC)
- 照罷免程序走吧,法院程序比這個罷免程序還繁冗。嫌麻煩就自己摸摸鼻子走人。--百楽兎 2009年7月10日 (五) 08:10 (UTC)
- 法院的程序要簡單的多,請位律師就行了。不像這裏還要拉到7個同意選票。我覺得有7個人同時希望管理員被罷免,就足夠將其罷免了,沒必要在有下一步了。KEIM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3:06 (UTC)
- 你先請到7個人再說。——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3:07 (UTC)
- (+)支持罷免,User:Istcol(即User:Advisory,他在幾天前剛改了名)最近做了不少違反方針、令人反感的事,這次KEIM事件是一個例子,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在使用回退功能時請注意!又是一個例子。還有一個例子是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烏魯木齊七·五暴力事件,這是新聞動態,有許多內容都需要更新,而且User:Camphora和User:Buaasoih也明確表示反對保護,但Advisory仍然將這個頁面保護,十幾個小時之後才由User:Shizhao解除。綜合這些案例,我認為Advisory不適合再擔任管理員。--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21:41 (UTC)
- (*)提醒,也請參閱此處相關討論。—J.Wong 2009年7月13日 (一) 04:16 (UTC)
- User:蘇州宇文宙武言論我覺得是不文明而已,而對KEIM只是提醒他不要濫用當前的破壞。第二個回退功能,我已經在你對話頁說了一遍,不再重復。第三,我看不到保護有不妥之處,即使是新聞動態,如果發生編輯戰,也需要強制保護,況且已經考慮有很多情況需要更新,因此就保護一天。另外該些反對意見是在我保護後在提出的,請注意。--Advisory 2009年7月13日 (一) 17:18 (UTC)
- 你先請到7個人再說。——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3:07 (UTC)
- 如果要求罷免者可以做到他一樣的工作量的話,才提出罷免也不遲。參考此工具,翻查記錄,他是今年一月出任管理員,到今已躍居管理員排行榜第六位,他的管理員權限有沒有好好利用一清二楚吧?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55 (歷史) (差異) 小 User talk:Hargau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46 (歷史) (差異) 新 Wikipedia:每日图片/2009年8月8日 (←建立内容为“center 匹茲堡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南部,奥里格纳河与蒙隆梅海...”的新頁面)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40 (歷史) (差異) Wikipedia:每日图片/2009年8月7日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38 (歷史) (差異) 新 Wikipedia:每日图片/2009年8月7日 (←建立内容为“140px 香港島,簡稱港島或香港,面積約78.40平方公里,是[[...”的新頁面)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14 (歷史) (差異) Template:POTD row/7 (縮小)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13 (歷史) (差異) Template:POTD row/7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09 (歷史) (差異) Template:POTD row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08 (歷史) (差異) 新 Template:POTD row/9 (←建立内容为“香港島 香港島,簡稱港島或香港,面積約78.40[[平方公里]...”的新頁面)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05 (歷史) (差異) 新 Template:POTD row/8 (←建立内容为“匹茲堡 匹兹堡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南部,奥里格纳河与蒙...”的新頁面)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5:01 (歷史) (差異) 新 Template:POTD row/7 (←建立内容为“睡蓮屬 睡蓮屬是睡蓮科下的一屬。睡蓮屬皆浮在水面,是水生植物,葉色濃綠...”的新頁面) * 2009年7月13日 (一) 04:57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Feature/week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4:54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Announcements/New featured pages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24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FCHome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21 (歷史) (差異) Portal:軍事/Featured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9 (歷史) (差異) Template:CurrentFAC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8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存档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7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6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GA number (-宋朝建筑)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6 (歷史) (差異) Wikipedia:優良條目 (→文化與社會(36))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4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2009年第31周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12 (歷史) (差異) 小 Wikipedia:特色条目/2009年第31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2:06 (歷史) (差異) 新 Wikipedia:特色条目/2009年第31周 (←建立内容为“120px 宋朝建築,泛指在公元960年至公元1279年的宋朝時期,於北宋及南宋...”的新頁面)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8 (歷史) (差異)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7 (歷史) (差異) 小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User talk: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 talk: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6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FA number (+宋朝建筑)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5 (歷史) (差異) 小 User:Matthew chow98 (User: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Matthew chow98: 破壞性移動)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4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52 (歷史) (差異) Talk:宋朝建筑 (ArticleHistory)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9 (歷史) (差異) 新 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zh (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zh移动到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9 (歷史) (差異) 小 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 (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zh移动到MediaWiki:Abusefilter-warning)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7 (歷史) (差異) 小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User talk: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 talk: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7 (歷史) (差異) 小 User:Matthew chow98 (User: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3 (歷史) (差異) 小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User talk: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 talk: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3 (歷史) (差異) 小 User:Matthew chow98 (User: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2 (歷史) (差異) 宋朝建筑 ()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40 (歷史) (差異) Template:FeatureList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38 (歷史) (差異) Template:FCHome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34 (歷史) (差異) Template:Announcements/New featured pages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30 (歷史) (差異) 新 Wikipedia:特色条目/2009年第30周 (←建立内容为“120px M249班用自動武器,是美軍以比利時Fabrique Nationale制造的FN Minimi輕機槍的...”的新頁面)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3 (歷史) (差異) 小 Template:FA number (+M249班用自動武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2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20 (歷史) (差異) Talk:M249班用自動武器 (ArticleHistory)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19 (歷史) (差異) M249班用自動武器 ()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14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宋朝建築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13 (歷史) (差異) 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M249班用自動武器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05 (歷史) (差異) User talk:Matthew chow98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02 (歷史) (差異) User:Matthew chow98 * 2009年7月13日 (一) 01:00 (歷史) (差異) 小 User:Matthew chow98 (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移动到重定向页User:Matthew chow98: 回退该移动) * 2009年7月13日 (一) 00:58 (歷史) (差異) Template:TOWpercent (頂) * 2009年7月13日 (一) 00:57 (歷史) (差異) Template:TOWitemfrom (頂)
在批評管理員做得不好而要罷免,但又指管理員不足,這樣的用意動機是什麼?-140.123.107.82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09:46 (UTC)
- Advisory躍居管理員排行榜第六位是事實,但他濫用權限,違反方針也是事實。在他上面幾個用戶貢獻中,就可以發現他又一次違例:回退User:Matthew chow98四次,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他的管理員權限有沒有好好利用,當然一清二楚了!
- 「在批評管理員做得不好而要罷免,但又指管理員不足,這樣的用意動機是什麼?」我哪裏說過管理員不足了?以前沒有Advisory的時候,維基百科不也一切正常嗎?難道把一名管理員罷免,維基百科就天下大亂了嗎?
- 「如果要求罷免者可以做到他一樣的工作量的話,才提出罷免也不遲」。你可以看看我最近三個月的用戶貢獻,比較一下我和Advisory的工作量誰大。--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3:38 (UTC)
- 回退功能我承認是有所濫用,不過我堅持只要沒有錯誤濫用便沒有大問題。第二,移動該用戶頁的確是違反回退不過三,但回退破壞是不受到約束,這點您應該很清楚。如果你認為我會令維基百科大亂的話請提出罷免,謝謝--Advisory 2009年7月13日 (一) 17:18 (UTC)
- 我不認為Matthew chow98是在搞破壞,他有可能是想把用戶名改成「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因此才移動自己的用戶頁。--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7:21 (UTC)
- 用戶沒有自行更名的權力,他是移動到條目空間及未註冊的用戶名。--Advisory 2009年7月13日 (一) 17:31 (UTC)
- 我不認為Matthew chow98是在搞破壞,他有可能是想把用戶名改成「亞洲太陽聯邦帝國唯一王位繼承人太陽神王子」,因此才移動自己的用戶頁。--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7:21 (UTC)
- Advisory應該用好user talk--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4:25 (UTC)
請關切用戶久遠之編輯行為
請關切用戶:久遠之編輯行為。久遠多次增添大量無引用來源且疑似原創之文字,並且經常寫入個人主觀意見。也曾將無關的幾個引用來源斷章取義,然後加入因果句型,表達原始來源並沒有的意思。譬如這個例子:User talk:久遠#外省人條目「深藏在省籍內的滿漢情節」編輯手段之商榷。
經包括本人在內幾位用戶在不到一個月內多達九次提醒(參見用戶討論:久遠),請他遵守維基方針並提供引用來源,久遠依然堅持以常識進行編輯。
譬如久遠在河洛人 (台灣)進行這樣的編輯:[15]、在女媧條目加入「女媧與莉莉斯(西方神話中的惡魔)關係推測」一節:[16]、在台灣意識論戰增添延「續論戰的課題」一節,將若干無關的台灣社會運動列為台灣意識論戰後續的發展:[17]等等。
我已經勸無可勸,請社群關注。—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13日 (一) 00:19 (UTC)
- WP:VIP。--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7月13日 (一) 13:11 (UTC)
- 久遠之編輯是否構成破壞,在認定上還請進一步說明。編輯爭議不算破壞,違反中立性不是,原創研究似乎也不是(?)。但請問當一位用戶不斷大量進行違反非原創研究和可靠來源等維基方針之編輯時,應該如何對應?—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15日 (三) 18:24 (UTC)
- 查維基百科:封禁方針#需要封禁的情況防止破壞一節,有持續的干犯其他方針與指引一條。
久遠當一位用戶累次違反非原創研究與可靠來源等方針,是否已符合本條之規定?—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15日 (三) 18:45 (UTC)。修改—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15日 (三) 19:22 (UTC)
- 查維基百科:封禁方針#需要封禁的情況防止破壞一節,有持續的干犯其他方針與指引一條。
- 久遠之編輯是否構成破壞,在認定上還請進一步說明。編輯爭議不算破壞,違反中立性不是,原創研究似乎也不是(?)。但請問當一位用戶不斷大量進行違反非原創研究和可靠來源等維基方針之編輯時,應該如何對應?—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15日 (三) 18:24 (UTC)
- WP:VIP。--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7月13日 (一) 13:11 (UTC)
合理使用圖片於模板中使用的清理
最近看到有大量的導航模板使用了版權圖片(主要是各種標識),由於該類模板使用廣泛,多數已逾越「合理使用」的界限。 我認為重災區是鐵路、足球俱樂部等等模板,此類模板動輒有三五十條鏈入,影響廣泛:
故在此提議,今後模板禁止以合理使用名義使用版權圖片,並逐步清理現存的濫用。不知大家如何看待。——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7月13日 (一) 22:10 (UTC)
- 所有合理使用在非條目頁使用為侵權。—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14日 (二) 02:20 (UTC)
- 在一個中超球隊的條目上放入中超的標誌似乎沒什麼問題。--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10 (UTC)
- 但在我舉得幾個例子中各種標識還是被濫用了。——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1 (UTC)
- 合理使用圖片只能存在條目中,模板里都是不可以—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5 (UTC)
- 那如果includeonly,豈不就可以鑽空子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6日 (四) 03:15 (UTC)
- 合理使用圖片只能存在條目中,模板里都是不可以—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5 (UTC)
- 但在我舉得幾個例子中各種標識還是被濫用了。——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1 (UTC)
- 在一個中超球隊的條目上放入中超的標誌似乎沒什麼問題。--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10 (UTC)
{{!}}有什麼用處?
如題,一直不知有何用處,卻為最多連結模版之首……懇請解答--Franklsf95·留言·我的貢獻·參與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6:37 (UTC)
- 就是生成一個「|」。與模板代碼里輸入一個「|」一樣,但是這個更長,看得更清楚..—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15日 (三) 06:41 (UTC)
- 是在模板內嵌套表格用的。--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08 (UTC)
- 達師說得對,有時候管道符號|用作模板、圖像等等語句中的分割,會和表格中的表格線混淆—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5 (UTC)
- 只是作為顯示時顯示「|」,= =可是不會和管線符號衝突麼—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16日 (四) 05:14 (UTC)
- 懂了…… 謝謝你--Franklsf95·留言·我的貢獻·參與動員令 2009年7月16日 (四) 06:36 (UTC)
- 只是作為顯示時顯示「|」,= =可是不會和管線符號衝突麼—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16日 (四) 05:14 (UTC)
- 達師說得對,有時候管道符號|用作模板、圖像等等語句中的分割,會和表格中的表格線混淆—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14:55 (UTC)
- 是在模板內嵌套表格用的。--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08 (UTC)
侵權判斷問題
無意中看到這個條目:七星螳螂拳
編排像極一些整篇複製過來的文章,但對照編輯歷史,找到最有可能的侵權來源卻沒有發表日期來比對……請協助尋找解決方法。
第一個懷疑侵權版本:2008年2月26日 (二) 16:46
麻煩各位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6:00 (UTC)
- copyvio. 評論發表時間總比文章發表時間晚吧--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3:50 (UTC)
- 看更早的版本的時候發現,根本是互相抄襲……(該來源先抄維基,然後有人把加入的資料加回維基)麻煩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20:00 (UTC)
- 把在外部加入的資料部分刪除--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04:28 (UTC)
- 看更早的版本的時候發現,根本是互相抄襲……(該來源先抄維基,然後有人把加入的資料加回維基)麻煩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20:00 (UTC)
完成,暫時回退較近期加入,明顯侵權的資料,並補上編輯指示模板—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08:31 (UTC)
上傳相片加上水印
檔案:MTR AUS (13).JPG過度加上水印令相片看來質素差劣,請問有沒有甚麼方針指引對這方面作出規範呢?我記得有但找不到。—〖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 2009年7月16日 (四) 08:08 (UTC)
- 加水印的圖片會被自動打入「賤圖」階級,任何未加水印的圖片都可以取代它。--百楽兎 2009年7月16日 (四) 09:22 (UTC)
- 還有些用戶總是刻意降低解像度(變成小圖)後上傳,一樣也是自動列入低質量的「賤圖」階級。--百楽兎 2009年7月16日 (四) 09:24 (UTC)
- 本地已有此模板,參見模板:Imagewatermark—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09:26 (UTC)
將陳振聰加入神棍條目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3:40 (UTC)
關於編輯手冊
我認為編輯手冊的編排方式不符合正常人閱讀的方式。
第一:如果按照正常人的閱讀的方式,我們會看到:
- 用戶溝通
- 高級編輯
- 編輯入門
- 編輯進階
這種排法會造成新手混亂。
第二:在編輯入門中:
1. 創建新頁面 2. 命名常規 3. 方針與指引 4. 使用指南 5. 編輯頁面 6. 編輯工具 7. 中文繁簡處理 8. 版權信息 9. 參考與附註
但在點進創建新頁面後,裏面卻要求我們先閱讀命名常規、編輯頁面和版權信息,我第一次創新條目時就迷路了(創建新頁面應該在編輯入門的最後吧)。
應該還有很多其他問題,只是太混亂了我說不出個所以然。--Peterjiang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8:27 (UTC)
- (+)支持,閣下如有空幫忙重新排一下吧。--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09:48 (UTC)
經檢查,前者的參數格式為{{For|A|B}}顯示為:
如省略B({{For|A}})則顯示為
即為當前頁面名稱的對應消歧義頁。
而第一種情況與{{For2|A}}產生的效果完全一樣。因此可以說{{For}}包含了{{For2}}。因此在下提議將{{For2}}重定向到{{For}},或使用機械人修正,最終刪除{{For2}}(不知enwiki為何要用For2)--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04:10 (UTC)
- 英文的for2好像不一樣--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4:19 (UTC)
- 都是一樣的
- For:
- {{dablink|For {{{1}}}, see [[:{{{2|{{PAGENAME}} (disambiguation)}}}|{{{2|{{PAGENAME}} (disambiguation)}}}]]{{subst:#if:{{{3|}}}| and [[{{{3}}}]]}}.}}
- For2:
- {{dablink|For {{{1}}}, see {{{2}}}.}}
- 和中文是一樣的--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04:45 (UTC)
- 已發現區別,For2的「參見」部分沒有內部連結……--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10:11 (UTC)
「恭聖皇后」侵權判定
條目「恭聖皇后」先前的內容如下: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恭聖皇后&oldid=10623425 。 在下認為與其網頁http://www.usqiaobao.com:81/qiaobaoweek/html/2007-10/14/content_23718.htm 的內容有較多相似之處。但是條目原創者VelhxkpJujr (留言)認為「我並非全篇原文一字不漏地複製到條目中,我已用了自己的文字和表達方式去撰寫,你可看到在條目頭幾段文字中我打錯了兩個字(如「楊氏舉止心德體且善於應對」多了一個「心」字;「也辦她將來就會穿上這衣服」中「許」字打了「辦」字),所以條目是我自己親手打,而不是直接複製原文。」
在下一時不知如何處理,故請各位出出主意,幫忙判定。謝謝!--Franklsf95·留言簿·我的貢獻·參與動員令 2009年7月18日 (六) 12:55 (UTC)
- 當然是侵權,文章結構、敘事方式乃至細節字句如出一轍,談不上「用自己的文字和表達方式」。—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18日 (六) 17:52 (UTC)
- 衍生作品仍然是侵權--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04:19 (UTC)
關於{{Selfref}}消歧義模板
根據英文版的介紹,該模板用於自我參照的消歧義,enwiki中已經有相當的使用量。然而zhwiki中只有極少的頁面鏈入了該模板,甚至連格式都還沒有本地化(保留的是英文的那種斜體格式,最近斜體還被取消了)建議是否應當使用機械人將所有鏈至Wikipedia和Help名字空間的{{Otheruses}}、{{For}}等都替換為{{Selfref}}?(當然要等Selfref本地化之後)--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2日 (三) 08:06 (UTC)
(+)支持--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22日 (三) 16:47 (UTC)
慶生醫院用G3的理由刪除,不太能接受
- 用Google結果所找到的新聞網站的內容為依據,所寫的條目,怎麼會是破壞、無聊或惡搞?這間3年前因債務而關門的台北市慶生醫院,本來就是專收一般醫院不敢收的病患(黑道、刀傷、槍傷)……。麻煩您就算要刪,也請想個好理由吧?
2009年7月20日 (一) 20:57 Wcam (討論 | 貢獻) 已刪除「慶生醫院」 (CSD G3: 破坏: 无聊或恶搞)
- —P1ayer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6:49 (UTC)
- Ws227掛刪除模板,管理員處理快速刪除。如有問題,可以找管理員溝通。—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20日 (一) 16:53 (UTC)
- 最後一個版本內容在此,供討論--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5:56 (UTC)
- 另外希望能規定管理員刪除csd條目必須是和掛模板者一樣的理由--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5:58 (UTC)
- 最後一個版本內容在此,供討論--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5:56 (UTC)
- Ws227掛刪除模板,管理員處理快速刪除。如有問題,可以找管理員溝通。—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 2009年7月20日 (一) 16:53 (UTC)
- 怎麼有Wikipedia:刪除守則沒有Wikipedia:恢復守則的?--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6:01 (UTC)
- 我還見過有用G2(測試頁面)刪除的呢。--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7:18 (UTC)
大量教宗條目的破壞
大量教宗條目被USER:Uiophjkl破壞,都在條目加上教宗名號及繁簡破壞,更動條目太多,無法一一移回,已經有數十條目被破壞,從Special:用戶貢獻/Uiophjkl的過去編輯相信每一位教宗都是針對目標—Begantrue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0:28 (UTC)
- 本人極為反對此種做法,一來不尊重條目創始人,二來不符合中文習慣表達,更何況Uiophjkl在移動時很多情況下造成了繁簡破壞,是可忍孰不可忍,望大家制止這種做法。——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7日 (五) 10:41 (UTC)
蘇州宇文宙武,您好!前日一不留神看到了您在Begantrue君的對話頁上給Begantrue君的留言,非常受教育。現為使其他討論者了解此次討論的緣起,引您在Begantrue君的對話頁上的原話作為開場:
雖然和閣下政治傾向不同,導致先前產生了很多紛爭,但並不影響我們在某些問題上的一致看法。在下認為教皇相關條目命名是無需加上頭銜的,這估計也是絕大多數人的看法,但是User:Uiophjkl一意孤行,很多相關條目都被他移動得無法再移回了,而且純粹是繁簡破壞,為了撥亂反正,閣下可再次去互助客棧提出該問題,到時候在下必定全力支持。必要時可報告他繁簡破壞,將其封禁即可。——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5日 (三) 05:39 (UTC)
看了您的留言,特別是您「將其封禁即可」這句,我十分痛心。有什麽話不能大家開誠佈公地在條目討論頁上進行公開討論,反而要背着其他討論者呢?我之前還出於對您真誠而良好的願望,一次又一次地認真回復您的留言,天真的以爲您也和我與Begantrue君一樣,是全心尊重其他持不同意見的討論者,希望通過討論不斷善意地溝通交流的。事實證明,我的善良願望是多麽的幼稚可笑。
我現在正式宣佈,如我確有像蘇州宇文宙武所指責的那樣的惡劣行徑,我願意接受包括封禁在內的各項處罰,以正維基百科的法紀,免除後患。--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5:46 (UTC)
有關先前的討論及本人對於上述各問題的完整意見,均已經發表在Talk:教宗達瑪穌一世中,這些意見也代表了我在此處對於上述問題所持的不同觀點。其中,對於所謂繁簡破壞,我作為正體字用戶之一,堅決支持一切反對繁簡歧視的行為,更不可能自己歧視自己,但也堅決反對動輒給其他善意的編輯者扣上包括繁簡破壞在內的形形色色罪名的做法。況且維基百科鼓勵並支持用戶對其他編輯者進行善意推定,對已有條目進行正常的修改和編輯,而這種上來就給持不同意見者扣罪名,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的做法,必然不利於相關問題的討論,更不利於維基百科的健康發展。對於有關教宗問題,本互助客棧上個月剛剛結束了一場如同自2005年以來先後進行的相關四次討論一樣無共識的討論(見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9年7月)(要是像上面第二位發言者之前聲稱的那樣,早就在這個問題上有了什麽「共識」,那就更沒有必要再進行新的討論來確認同樣的「共識」了吧),不知道在僅僅半個月時間內再次發起類似討論有無必要。--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5:46 (UTC)
- 發現了問題卻不改正以前的錯誤,您對馬林一世等條目的繁簡移動破壞仍然沒有修正,要我說您什麼好?難道還要稱讚您做得對,鼓勵您繼續做下去?上次討論有六人參加,無一例外反對加上「教宗」頭銜,當然是共識,只是您當時不知道,現在知道了也沒有遵守的跡象,所以有必要在這裏重新提出,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以達成更為廣泛的共識。——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8日 (六) 04:04 (UTC)
各位朋友好!經過了兩三天的時間,這次上一位用戶總算開始響應我有關進行理性友善討論的呼籲,在回復中總算基本達到了比較符合維基百科規定的避免不友好發言的要求。我很珍惜這次討論的寶貴機會,希望您能繼續保持這一良好的勢頭,在討論中不斷堅持理性善意的態度,不讓咱們的討論因為您對其他討論者不冷靜的帶有敵視嫌疑的態度而中斷。
我認真閲讀了此次您的回應,發現您在回應中仍然只是重復了您之前所反復聲稱的諸如繁簡破壞、教宗條目名稱有共識之類的説法,卻再次忽略了我在先前討論中向您提出的各項質疑。在Talk:教宗達瑪穌一世中,我已經通過擺明事實、講明道理的方式説明,您的上述説法並沒有任何可靠的依據。您如果對我的論證有意見,歡迎您就我的論證進行有理有據的駁斥,您卻只是通過不斷重復您的觀點來作回應,既不就您的觀點提出足夠的論證,又不對我依據維基百科各項規定等所做的論證進行正面回應,即未能充分説明我的論證究竟有何錯誤。須知,簡單重復個人觀點並不能使討論深入進行。您如果希望説服他人支持您的觀點,您應當對您的觀點進行縝密扎實的分析證明。如果您不同意我通過詳細的分析論證所證明的各項論點,您也應當通過您理性的分析一一指出我的論証存在哪些問題。只羅列觀點而不進行周密的論證,這只能使其他討論者難以充分理解並回應您所堅持的觀點,更不利於您與其他討論者達成共識。盼望您在今後的討論中,能夠更加深入細緻地進行有理有據的論辯,以使您的觀點更好地為其他討論者所了解和回應。謝謝!--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00:25 (UTC)
- 樓上這位大哥,你是不是給新華社撰稿的呀?--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7:24 (UTC)
- 之前確實已有討論過,基本上已有不需加上「教宗」之共識,如無其他認為需要在名稱之前加上「教宗」兩字隻意見,那就將這些條目移動回加上「教宗」之前使用之名稱吧。-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23日 (四) 02:26 (UTC)
有關Wikia上的資料
問:有關Wikia上的資料,是否能轉載加入wiki內的資料呢? 例如:流言終結者節目表 —Mushishi957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9:27 (UTC)
- 這些內容很可能違反WP:NOT。Wikia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有很多內容不適合維基百科的定位而產生的。--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0日 (五) 14:40 (UTC)
- 此外一般來說wiki站點上的內容都算不上可靠來源吧,既然沒有編輯審查機制。參見WP:可靠來源#BBS、wiki和新聞組的帖子--FrankLsf95·留言·我的貢獻 2009年7月12日 (日) 04:19 (UTC)
- enwiki是有這些內容的,見此。--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2日 (日) 08:18 (UTC)
- 您指的是哪些內容?--FrankLsf95·留言·我的貢獻·動員令 2009年7月12日 (日) 23:47 (UTC)
- 那麼就可以了……不過應該是由enwiki翻譯而來,而非由wikia。--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15日 (三) 07:12 (UTC)
- enwiki是有這些內容的,見此。--Jimmy Xutalk·+ 2009年7月12日 (日) 08:18 (UTC)
知道了.在下會逐步把資料轉載過來,如有不妥還請先輩們審查,謝謝!<本問題完結>--Mushishi957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13:18 (UTC)
在wikia上的一切引用須符合我們wikia的守則,謝謝您的配合。--123.192.163.230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3:56 (UTC)
小小作品問題
薩爾普勒條目是一條名副其實的小小作品。 根據維基百科:小小作品指引,是不應該創建的。 但是,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7/14以 3比 2些微票數通過保留。 問題是這條目未有擴充至小作品,在不合維基指引下保留。 我認為不合符維基方針和指引的條目不宜存留。 請大家給意見。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6:37 (UTC)
- 能擴充擴充,若不能,個人建議再次提刪。--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7:19 (UTC)
- 像這一種條目我現在都是隻眼以對。話說回來,與其浪費生命在這裏辯論它的生死,不如幫它加幾個字進去吧。--百楽兎 2009年7月21日 (二) 08:01 (UTC)
- 你的觀點也有見地。 不過,並非每一條小小作品可以擴充。 與此同時,拿此事項出來討論,讓大家更了解對此事的看法,也是一件美事。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9:31 (UTC)
- 基本上我不相信有哪個條目會寫不出50個字的。就像上面那個條目我隨便加了幾個字就有50多字了。又像我這次的發言就又超過50個字了。--百楽兎 2009年7月23日 (四) 15:40 (UTC)
- 你的觀點也有見地。 不過,並非每一條小小作品可以擴充。 與此同時,拿此事項出來討論,讓大家更了解對此事的看法,也是一件美事。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9:31 (UTC)
- 像這一種條目我現在都是隻眼以對。話說回來,與其浪費生命在這裏辯論它的生死,不如幫它加幾個字進去吧。--百楽兎 2009年7月21日 (二) 08:01 (UTC)
虹花黨可否快速刪除?
覺得實在是沒有意義的頁面,但又不知用哪個模板--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8:20 (UTC)
- Wikipedia:CSD 您在這裏挑一個用吧?G4、G11、G12?-P1ayer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8:41 (UTC)
- 完成,已有人使用G1。--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08:56 (UTC)
請幫忙補充完整"各國宗教"條目
我因為瀏覽器長度限制的問題不能將各國宗教條目寫完整,所以想請其他維基人補充。不能添加的文字我放在這裏,請幫忙,謝謝!Qq19342174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05:46 (UTC)
- 建議能否重新設計一下表格?現在的太寬了,不利於閱讀--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2日 (三) 08:06 (UTC)
- 這個條目全部翻譯自相關英文條目,其實我也想過重新設計並且拆分條目,無奈維基水平有限,不知道從何入手,最後只好作罷。Qq19342174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0:52 (UTC)
分類頁問題
剛新增了Category:棒錘樹屬到Category:夾竹桃科,但回夾竹桃科分類頁中卻找不到。怎麼辦?—戰場之狼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0:44 (UTC)
- 試了一回,果然如你所言。未知是不是「Category:夾竹桃科」及「分類:夾竹桃科」的分別?還沒有試到如何解決,希望有高人指點。—LokiTalk 2009年7月26日 (日) 16:28 (UTC)
關於圖片的翻譯
我翻譯一些條目中帶有用英文標註的圖片,一般來講我會把圖片一起翻譯,重新上傳一份中文版。然而這也涉及繁簡用詞習慣。如果在圖上同時注繁簡兩種文字就太擁擠。目前我都只譯成簡體。不知各位有什麼好的建議。--一葉知秋→切磋 2009年7月23日 (四) 08:55 (UTC)
- 圖片也可以繁簡轉換。示範:
-{zh-hans:[[File:图片简体版.png]];zh-hant:[[File:圖片繁體版.png]]}-
。你找兩張圖片去玩玩吧。--百楽兎 2009年7月23日 (四) 09:28 (UTC) - 這個...很強大。看來以後圖片工作要加倍了。--一葉知秋→切磋 2009年7月23日 (四) 09:50 (UTC)
- 還有個{{Image}},示例:--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21 (UTC)
- {{Image}}依存於MediaWiki:Conversionname,是繁簡轉換系統未升級前的解決方案,不確定此模板是否要繼續使用或進行改造或廢止不用。--百楽兎 2009年7月23日 (四) 15:35 (UTC)
- 不再建議使用{{Image}},但由於-{}-符號不能嵌套的原因,不能通過直接修改該模板的方式來換用推薦的方式。因此,希望各位能夠協助人手修改。--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6日 (日) 17:30 (UTC)
- 還有個{{Image}},示例:--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21 (UTC)
- 挖了一下,發現我以前已經做好了一個{{File2}}替代模板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6日 (日) 17:50 (UTC)
不能正常重定向
這裏,為甚麼呢?另外這個的中文是不是應該不要空格呢?正如「Google China」譯「谷歌中國」。—〖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 2009年7月26日 (日) 16:15 (UTC)
- #REDIRECT後面要加空格,已修正。 --Advisory 2009年7月26日 (日) 16:33 (UTC)
有人加入網誌連結到吳小莉條目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06:32 (UTC)
關於「編輯本頁」的使用問題
問: —右京樣一(Ukyoi D) 2009年7月29日 (三) 08:08 (UTC) 我在使用Google Chrome時發現單擊「編輯本頁」按鈕會跳出index.php的下載項而非編輯頁面,換用IE8也是如此,但我早先曾成功編輯過頁面。搜索解決方法未果,特此求助。
- Special:Preferences裏面把「使用外部編輯器」的項取消即可。--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9日 (三) 08:09 (UTC)
石楠和石楠屬
問: —簾外雪初飄,翠幌香凝火未消。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3:48 (UTC) 這兩個頁面的問題:
而且在第十行,有:如石楠(P. serratifolia)
- 是否應該刪去.
- 嗯...有問題的話大家幫忙編了吧,還有啊,萬一歧義頁有錯怎麼辦(萬一啊)?
- 這大概可以分成兩種說法,石楠消歧義條目的內容到底是對或錯,就要看是採用何種說法?
①籠統的說法:就如消歧義頁上面所說的,全部都是對的。
②精確的說法:石楠就是指石楠(Photinia serratifolia)這一種植物,消歧義頁上所說的全部都是錯的。
-- Lonicear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0:31 (UTC)- 也可以分成三種說法,在日常生活中,「石楠」一詞可以指歐石楠(Erica)、帚石楠(Calluna)和石楠(Photinia),而且從Google的搜索結果和日常生活中人們的常用語來說,石楠常常是歐石楠(Erica)的簡稱,但是在歐石楠(Erica)和帚石楠(Calluna)為中文地區的人們所認知以前,石楠廣義上指石楠屬(Photinia),狹義上指Photinia serratifolia(石楠)這一物種,因此這就是中文俗名造成的困惑。--KeepOpera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12:04 (UTC)
石楠和石楠屬
問: —簾外雪初飄,翠幌香凝火未消。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3:48 (UTC) 這兩個頁面的問題:
而且在第十行,有:如石楠(P. serratifolia)
- 是否應該刪去.
- 嗯...有問題的話大家幫忙編了吧,還有啊,萬一歧義頁有錯怎麼辦(萬一啊)?
- 這大概可以分成兩種說法,石楠消歧義條目的內容到底是對或錯,就要看是採用何種說法?
①籠統的說法:就如消歧義頁上面所說的,全部都是對的。
②精確的說法:石楠就是指石楠(Photinia serratifolia)這一種植物,消歧義頁上所說的全部都是錯的。
-- Lonicear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0:31 (UTC)- 也可以分成三種說法,在日常生活中,「石楠」一詞可以指歐石楠(Erica)、帚石楠(Calluna)和石楠(Photinia),而且從Google的搜索結果和日常生活中人們的常用語來說,石楠常常是歐石楠(Erica)的簡稱,但是在歐石楠(Erica)和帚石楠(Calluna)為中文地區的人們所認知以前,石楠廣義上指石楠屬(Photinia),狹義上指Photinia serratifolia(石楠)這一物種,因此這就是中文俗名造成的困惑。--KeepOpera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12:04 (UTC)
可授予我維基助理編輯了嗎
問題同上,謝謝--ゼータ·動員令 2009年7月31日 (五) 10: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