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立区反社会团体规制相关条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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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立区反社会团体规制相关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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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律 | |
正式名称 | 足立区反社会的団体の規制に関する条例 |
通称、简称 | Aleph规制条例 |
编号 | 平成22年10月22日条例第44号 |
种类 | 公法 |
效力 | 现行法 |
内容 | 限制奥姆真理教及其后继团体的活动 |
相关 | 团体规制法 |
链接 | 足立区反社会团体规制相关条例 |
《足立区反社会团体规制相关条例》(日语:足立区反社会的団体の規制に関する条例/あだちくはんしゃかいてきだんたいのきせいにかんするじょうれい)是日本东京都足立区制定的条例,通称《Aleph规制条例》(日语:アレフ規制条例/アレフきせいじょうれい)。条例将公安调查厅依团体规制法给予观察处分的团体定义为“反社会团体”,并对这些团体课以限制。
条例规定,反社会团体及其成员有义务向足立区报告他们在区内的活动及居住状况(第5条),而足立区有权透过上门调查等方式调查相关情况(第8条)。条例亦规定若居民感到不安,足立区可劝告团体及成员采取措施,若无视劝告还可发出驱逐命令;此外,若拒绝提交报告、提交虚伪报告或不服从命令,团体或成员有机会被裁罚过料。
2010年条例制定时,被公安调查厅依团体规制法给予观察处分的团体共有奥姆真理教、其后继团体Aleph及分派团体光之轮(山田集团在2017年被认定为分派集团),其中在足立区入谷有活动的Aleph为条例事实上的规管对象[1]。当时Aleph的关联公司在足立区购买大楼,准备当作新的活动据点,足立区于是决定制定本条例[2]。
2010年10月22日,条例在足立区议会通过,同日施行。由于Aleph担心给成员造成不利,拒绝提交新设施整备定期报告,2011年3月7日,足立区首次适用条例罚则,下令Aleph须支付5万日元罚款。Aleph随后发起诉讼,要求确认条例是否适合。2013年10月31日,东京高等裁判所认为“考虑到报告属强制,有必要作出详尽的合理说明”,判决依条例作出的处分属违法,足立区须取消5万日元罚款[3]。2014年5月9日,最高裁判所驳回上诉,足立区败诉确定[4]。
参考文献
[编辑]- ^ ([//web.archive.org/web/20140227051236/http://www.47news.jp/CN/201010/CN2010102201000723.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足立区がアレフ規制条例施行 全国で初]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7NEWS 2010年10月22日
- ^ 『ラーク便り』データベース - (公財)国際宗教研究所. www.rirc.or.jp.
- ^ ([//web.archive.org/web/20140227045043/http://www.47news.jp/CN/201310/CN2013103101001487.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アレフへの過料「違法」、高裁 足立区の説明不十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7NEWS 2013年10月31日
- ^ 東京都足立区の逆転敗訴確定 アレフの過料処分 産経新聞 2014年5月12日
外部链接
[编辑]- 足立区反社会团体规制相关条例[永久失效链接] 足立区例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