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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 (弘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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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
大明浙江按察司副使
籍贯南直隶昆山县人
字号字师文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李熙(?—?),字师文南直隶昆山县人,应天府上元县民籍,明朝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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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应天府乡试第六十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七十二名进士[1][2]。授将乐县知县,升监察御史正德元年(1506年),因与陆崑等人联名上疏,得罪刘瑾被贬。

明世宗继位后,起用为饶州府知府,升浙江副使,以清廉操行而闻名[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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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茂林;祖父李彦辉,曾任检讨;父李昊,司左参议。母王氏(封孺人);继母赵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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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李熙,上元人。弘治九年进士。由将乐知县擢御史。十八年。奸人徐俊等造谣言,帝遣官赍驾帖至南京,有所捕治,已而知其妄。熙公疏言:“陛下于此事威与明少损矣。傥奸人效尤,妄以蜚语中善类,害何可胜言。”事下法司,亦力言驾帖之害,帝纳之。正德元年九月,以灾异,复偕御史陈十事。瑾诛,得祸者皆起,熙独废。世宗嗣位,始起饶州知府,迁浙江副使,以清操闻。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林棫
明朝饶州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彭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