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外觀
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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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條目移動至此:
待寫:
[編輯]- 其歷史、現今條文與六四的關係、「七宗罪」等
- 法律問題變政治問題的因由。
- 2002年9月24日《實施基本法第23條諮詢文件》
- 《國安條例?》藍紙草案?白紙草案?
- 憲法的解釋權:依普通法解釋?依立法原意?依內地法律解釋?
- 恐防把內地法律引入香港,以至「一國兩制」的「五十年不變、河水不犯井水」承諾不再?
- 諮詢文件的意見書匯編錯誤百出?
- 「原則上支持立法」不等於「支持目前立法內容」以及政府漠視民意的態度
- 葉劉淑儀硬銷23條,「妙語」連珠
- 支持立法=愛國?反對立法=不愛國或更愛國?保皇派/民主派...
- 法律界、新聞界、教育界、宗教界等提出的憂慮
- 世界各國提出的憂慮;中國外交部斥「不要干預中國內政……」
- SARS其間的發展
- 溫家寶總理訪港,CEPA,給港人的禮物;穩定;互相信任
- 2003年7月1日,50萬人上街大遊行,抗議23條倉猝立法,以及表示對特區政府過往六年來的施政不滿
- 為什麼一定要趕着7月9日進行立法?
-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上京
- 政府得不到自由黨支持,不能如期通過23條,
- 梁錦松和葉劉淑儀辭職;董班子管治危機及化解
- 北京挺董
- 陳水扁藉機攻擊「一國兩制」……23條對兩岸關係的影響
- 北京新領導班子顯示較緩和的處理手法,以及相當的政治智慧;從「偏聽」至「兼聽」?
- 市民對人大釋法的恐懼、及國際間對人大釋法的質疑。
结束移动
--Alexcn 16:45 2005年1月26日 (UTC)
殖民地時期香港已有國家安全法例,針對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在香港的勢力。1960年代以來,這些法例已絕少被引用。1967年不是用過嗎﹖胡棣周是因為《煽動條例》(sedition ordinance)被判入獄的﹐類似例子不勝枚舉﹐多少也和國家安全法例有關係吧﹖Obelia2 17:45 2006年12月27日 (UTC)obelia2
這句話看不懂。
[編輯]「正因為香港的政府不是普選出來,所以23條的條文和刑罰比很多西方民主國家寬鬆。」
這是什麼因果邏輯?還是我個人理解力問題?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33.38.11.17(對話)於2009年12月26日 (六) 14:20加入。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50274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006064641/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50274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6日 (四) 15:07 (UTC)
感覺條目有點亂
[編輯]誰整理一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祖正石(對話|貢獻)於2020年5月23日 (六) 13:43 (UTC)加入。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 香港曾在2002年至2003年間推動哪項基本法條文的立法,引發市民激烈反彈而宣告失敗,但最終於2024年成功立法?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目由Charle2024(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Knowledge2761(討論 | 貢獻),屬於「law」類型,提名於2024年3月31日 10:03 (UTC)。
- 最近一次編輯期從2024年2月27日 (二) 11:11 (UTC)開始,此前條目長度為40,511位元組,而條目長度截至2024年3月31日 (日) 13:39 (UTC)已達119,289位元組,共增加78,778位元組,其中Jasonc9710及其傀儡已知至少增加了50,916位元組的內容。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31日 (日) 14:12 (UTC)
- 原本的問題實在不行,我直接換一個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31日 (日) 14:18 (UTC)
- 諮詢一下@PastorPsy326、Queen.Wong、Xiumuzidiao、鹿苑四位用戶的意見。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31日 (日) 14:21 (UTC)
- (!)意見 建議修改語句為:香港曾在2002年至2003年間推動哪項基本法條文的立法,引發市民激烈反彈而宣告失敗,但最終於2024年成功立法?--鹿苑※留言簿 2024年3月31日 (日) 15:16 (UTC)
- 完成,但還是希望得到就條目現時的內容的恰當性的意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日 (一) 02:36 (UTC)
- (!)意見 個人認為當前條目存在結構不夠清晰且缺乏條理,內容亦不夠完善等問題。現參考澳洲聯邦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等描述法律內容的典範條目,建議將全文按以下結構進行整改:以上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鹿苑※留言簿 2024年4月1日 (一) 10:39 (UTC)
- 條文內容:提供完整的法條文字。
- 立法背景:介紹歷史背景,可將當前條文草擬的部分內容移入此處,並進行擴寫。
- 立法進程:即條目當前的立法時間線章節,但建議適當擴充當前有關2003年的第一次立法的內容。該章節可下分為
- 第一次立法
- 第二次立法:將人大訂立《香港國安法》併入該節。
- 社會和政治反應:包含自首次推動立法以來,香港社會各界對第二十三條的看法和反應,包括支持及反對意見、引發的示威活動。可在評價一節的基礎上修改。
- 批評與爭議:包含法條引起的主要批評和爭議點,如對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的影響,警權的擴大等。
- 比較分析:本人認為這是最重要也是當前最不完善的一部分。應當進行與其他國家或地區類似法律的比較。可在與港區《國安法》的區別基礎上擴寫。
- 實施狀況:說明實施的過程、範圍以及迄今為止的帶來的影響。可與影響一章合並。另,當前影響一章內容過於冗長,讀起來像新聞稿,有過多不必要的細節,應當刪減,僅保留重點。
- (!)意見 個人認為當前條目存在結構不夠清晰且缺乏條理,內容亦不夠完善等問題。現參考澳洲聯邦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等描述法律內容的典範條目,建議將全文按以下結構進行整改:
- 完成,但還是希望得到就條目現時的內容的恰當性的意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日 (一) 02:36 (UTC)
- (!)意見 建議修改語句為:香港曾在2002年至2003年間推動哪項基本法條文的立法,引發市民激烈反彈而宣告失敗,但最終於2024年成功立法?--鹿苑※留言簿 2024年3月31日 (日) 15:16 (UTC)
- 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就條目的結構問題投(-)反對票好了,有時間的話我會看看如果具體調整結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日 (一) 13:18 (UTC)
- 感謝邀請。我大致上同意鹿苑的意見進行調整。另外個人認爲該條目中立性不足,很多新編輯是「原紙照搬」香港政府的新聞發言稿。我雖然調整了很多排版與部分字句,但是條目仍然需要大幅修訂。目前我會投(-)反對票。--Queen.Wong 2024年4月1日 (一) 14:39 (UTC)
- (-)反對:提名人存在身分迷惑情況。--,這是β衰變和正電子發射,請無視其他能量釋放。 2024年4月4日 (四) 02:48 (UTC)
- (-)反對:文中部分段落沒有標註來源,包括「2003年立法未果」章節等,建議內容重寫及散文化。--Sinsyuan✍️🌏🚀 2024年4月6日 (六) 02:18 (UTC)
- 不合要求:條目掛有大量維護模板,且被列入Category:拒絕當選首頁新條目推薦欄目的條目分類中。--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4年4月7日 (日) 00:16 (UTC)
是否需要分拆立法前與立法後的評論
[編輯]立法前針對的多是2003年版本或是在未有具體條文下的評論,或與現行條文不一致,有機會引起誤會,但這些顯然與事實上訂立的條文有密切關聯,各位認為是否有需要分拆成兩個部分?--PastorPsy326(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3: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