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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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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7年3月12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09年4月17日優良條目重審維持
2014年6月15日優良條目重審撤銷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07年3月7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新條目推薦的題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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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中重要度

    新條目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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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眷村
    眷村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10:02 2007年3月7日 (UTC)
        • 根據該頁面的歷史,第一位創作者是Winertai,Koika居然自稱是「「此條目的創始人」」,Winertai是不是Koika只有兩種可能:

    1. Koika公開說謊 2. Koika有兩個帳號

    假設Koika沒有公開說謊,根據wiki的英文正式方針「en:Wikipedia:Sock puppetry」,如果Koika有兩個帳號,他應該公開連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lackjack對話貢獻)於2007年3月2日 (五) 14:45 (UTC)加入。[回覆]

    替幾個台灣維基人免費上一課--這難道不是「政治審查」?

    [編輯]

    前幾天,我說了「台灣眷村的錯誤論述-並論台灣維基百科的政治審查」,有一些台灣維基人很不爽,主要是針對我說了「政治審查」這4個字,今天,我公開回應,並指出這些人的明確錯誤。

    事實:

    在當時,我認為Koika以「具政治味」刪我的連結是「亂刪」,是「政治審查」。

    後來有一堆人忿忿不平,他們的主張是「個人網站和部落格不能當作來源,除非它們是由某些名人或者某領域的專業記者或研究者架構的。」(見Wikipedia:可供查證- Wikipedia),他們聲稱這是wiki的「方針」。

    首先,根據該頁面一開始就說明「本頁在英語維基百科的對應頁面是一項正式方針,但在中文維基百科尚未達成共識,僅供參考。」

    如果這些人不懂什麼叫做「僅供參考」,我替這些台灣維基人免費上一課,那就是這些規則不對我有約束力,而且,你們也不可以據此刪文,你們根本沒有這種權力!

    我們再看英文版本是怎麼說的:「This Wikipedia page has been superseded by Wikipedia:Attribution (a combination of this page and Wikipedia:No original research). It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 policy or guideline, and it is retained primarily for historical interest.」

    看到沒有「 It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 policy or guideline, and it is retained primarily for historical interest.」

    這不是政策,且wiki人只需依一般Attribution的規則去寫作(著作權、新聞來源,詳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Attribution )

    換句話說,這些人那麼生氣,可以說是毫無道理。因此,我要公開要求這批人解釋: 1.為什麼該頁面說的是「僅供參考」,你們卻雞毛當令箭?為什麼你們濫權?我要向wiki檢舉你們! 2.為什麼英文頁面已說「這不是政策」,你們卻連英文頁面也不看,又扭曲中文頁面的意義? 3.在該中文頁面,對這個已被英文wiki不認為是政策的頁面中,還有許多並沒有翻譯: Self-published and dubious sources in articles about themselves Material from self-published sources, and published sources of dubious reliability, may be used as sources in articles about the author(s) of the material, so long as:

    it is relevant to their notability; it is not contentious; it is not unduly self-serving; it does not involve claims about third parties, or about events not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ubject; there is no reasonable doubt as to who wrote it. 依此,我不過張貼了兩個連結,違反了上面的哪個規定?

    簡而言之,這批人以「未成立生效」的「草案」,以英文版本已不用的「規定」,做為刪除我連結的理由,這合理嗎?

    只有無法無天的國家,才會用「不存在的法律」約束人民!只有強盜,才會說「此路是我開,留下買路財」,為什麼這個「不存在的規定」可以限制我?Koika為何要說「「我是此條目的創始人」」然後刪文。

    更可疑的是,根據該頁面的歷史,第一位創作者是Winertai,Koika居然自稱是「「此條目的創始人」」,Winertai不是Koika,Koika,你為什麼要說謊?

    Koika寫的條目內容一大堆錯,我好心留給他面子,讓他自我改文,現在變成讓我全改,這樣子有比較好嗎?

    其次,Koika說「所以結論是維基百科從來就沒有政治審查,對吧?我們只關心這個問題。」

    從來就沒有政治審查?

    那「有政治味」是什麼意思?

    之前一個維基百科的管理員,直接封鎖我編寫的條目,還編了個「違反著作權法」的理由,明明未違法卻說違法,這是怎麼回事?

    Koika說我的文「有政治味」,然後以根本未通過生效的「wiki政策」約束我,我在wiki編的條目也不過那麼幾個,這樣難道不足以讓我產生合理懷疑認為台灣維基有「政治審查」?

    真的「很巧」,這兩個人都是「管理員」。

    第三,有幾個網友不斷衝過來問我「是不是新手」,我請問你們,難道「老手」可以把「尚未達成共識,僅供參考」的「翻譯」當成「維基方針」嗎?

    難道「老手」以為怎麼做,別人都不會吭氣嗎?

    第四,一位很不爽的台灣維基人nowhereman在我的blog留下幾句話,我提出來讓大家公評並回覆之: 1. 維基百科的重要方針是可供查證…麻煩你多看看維基百科內的規定! 再怎麼自由也是要有規範的!... 我的回應: 該頁說『本頁在英語維基百科的對應頁面是一項正式方針,但在中文維基百科尚未達成共識,僅供參考。』,我勸你們,再怎麼「愛刪文」也是要有規範的!

    2. nowhereman說「麻煩你若懷疑自己有被迫害妄想症時趕快去看精神科醫師尋求治療. 現任中心診所也是前北投國軍醫院的精神科醫師李光輝先生是這方面的權威, 你可以參考看看」 我的回應: 哈,一笑置之^0^

    3. nowhereman說「綜合以上三點, 吾人覺得你這篇部落格實在是不及格. 連花點功夫去深入維基百科是什麼, 該怎麼寫等等都不願意. 就算研究眷村這麼多有什麼用呢. 如果新浪網址有PTT BBS的推噓文系統的話, 恕吾人不客氣的說, 會被噓到爆」 我的回應: 你打幾分不重要,我寫blog不是為了任何人的「分數」,我倒是希望nowhereman能都多多研究一下「僅供參考」四個字是什麼意思。還有,這個翻譯中所謂的「本頁在英語維基百科的對應頁面是一項正式方針」,現在仍然是嗎?

    Koika在該頁面連續犯了許多錯誤,我稍微點了一下,就以「具政治味」為由刪我的連結,等到我公開指控「政治審查」後,就提出一個「僅供參考」的規定,就提出一個「未達成共識,僅供參考」的規定把我的連結刪了。

    事實上,Koika當初的刪文理由只有「具政治味」,說那是我的blog之文,並沒有提出這個「未達成共識,僅供參考」的規定。

    換句話說,這就像戒嚴時期隨便找個理由把人殺了之後,很久以後再告訴家屬「其他罪行」,而這個「其他罪行」並不是當時槍殺的理由!

    總而言之,我再次公開指出幾位台灣維基人的濫權行為,並向維基管理員要求解釋。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7/3/2

    相關人士到本人blog的發言連結: 替眷村人講解一下「何謂眷村」-回答wiki眷村編輯者之質疑兼論寶藏巖是眷村嗎? http://blog.sina.com.tw/blackjack/article.php?pbgid=19586&entryid=357164 台灣眷村的錯誤論述-並論台灣維基百科的政治審查http://blog.sina.com.tw/blackjack/article.php?pbgid=19586&entryid=355080 blackjack 15:01 2007年3月2日 (UTC)blackjack

    (:)回應,1.首先回答寶藏巖是否為眷村的問題。在公視網頁上書明操著四川、湖南、山東等外省口音的退伍老榮民,有些是原本就在國防部警衛營當兵,有一些是透過朋友的介紹而搬進這裏[1],我乃根據公視這些文字將寶藏巖歸為眷村。既然T兄有意見,我將此移開。2.個人認為你添加文字多提及眷村改建,與眷村此條目不符。因此恢復以前版本,當然,我將你認為有問題的文字修改成更中立。也將眷村數目兩案併陳。不過我仍認為你引用的數據僅提及軍人,並未含其眷屬,在比例上似乎不妥。--winertai 16:50 2007年3月2日 (UTC)

    (:)回應,1.眷村改建為何與眷村此條目不符?談眷村就有,談改建就沒有? 2.關於「寶藏巖」,我強調的是國防部的看法與法律上的意義。公視不比國防部與法律偉大。 3. 僅提及軍人,並未含其眷屬?為何又故意省去第一代的總比率? blackjack 23:21 2007年3月2日 (UTC)blackjack

    (:)回應,1.關於寶藏巖是否為眷村的看法,我另引用報端的資料,並帶附書說明,請參酌。2.已經將兩方面看法併案雙陳,若有不同看法,個人認為維持此「兩看法同時存在」的架構,比較合適。--winertai 02:05 2007年3月3日 (UTC)

    (!)意見,另外一點,因為維基編輯者、管理員及行政員都是不支薪的義務職,因此實在沒有跑到你部落格內解釋編輯條目看法與方針的必要,更沒有接受你「免費上課」的榮幸。維基共識都建築於互相溝通上,當然溝通也都是在維基之內﹔當然,這些溝通也都出自Wikipedia:善意推定。謝謝。--winertai 02:09 2007年3月3日 (UTC)

    沒有薪水就可以胡來?這才是違反Wiki精神的行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37.189.4.1對話貢獻)於2007年6月6日 (三) 13:20 (UTC)加入。[回覆]

    關於眷村外省人遠低於60萬大軍的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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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有沒有更詳細的分析?就我了解好像大多數眷村出生的外省二代甚至三代並不住在眷村,粗略假設不住在眷村的眷村出生或至少長輩是眷村出生的外省人是現住眷村人數的三倍,那就是說現在台灣至少2/3的外省人會與眷村扯上關係,而這只是當初來台120萬人中的10萬人和其後代?那另外110萬人跑那裏去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2.165.3.43對話貢獻)於2007年3月3日 (六) 00:29 (UTC)加入。[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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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眷村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文化與社會--出木杉 03:36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Ellery 07:49 2007年3月5日 (UTC)
      • (!)意見--希望可以加強建築、街道、經濟活動、社區規劃之類,比較屬於眷村外表的東西。總之我覺得這個條目對於眷村的由來、經歷、內在介紹很豐富,但是無法讓人了解眷村長什麼樣子。LivingRoom 08:12 2007年3月5日 (UTC)
      • (!)意見這個條目似乎目前還有爭議還正在進行編輯中。--ffaarr (talk) 08:13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dbslikacheung 09:35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winertai 15:43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02:27 2007年3月6日 (UTC)
      • (+)支持--三十年河東 10:08 2007年3月8日 (UTC)。
      • (+)支持--Jean Havoc 11:25 2007年3月8日 (UTC)
      • (+)支持--阿腳 04:57 2007年3月12日 (UTC)

    「因為眷村票於同投票所佔六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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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麼讀不懂這句話。是用詞的關係還是筆誤?「於同投票所」,在同一個投票所?什麼和什麼同一個?--蒙人 ->敖包相會 2007年6月6日 (三) 20:14 (UTC)[回覆]

    失效連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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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自動運行的bot發現下列外部連結可能已經失效。請幫助修復錯誤的連結或者移除它!

    這個網頁已經被保存在互聯網檔案館(Internet Archive)。請為該網頁提供一個合適的存檔版本: [2]。--Sz-iwbot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1:32 (UTC)[回覆]

    失效連結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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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自動運行的bot發現下列外部連結可能已經失效。請幫助修復錯誤的連結或者移除它!

    這個網頁已經被保存在互聯網檔案館(Internet Archive)。請為該網頁提供一個合適的存檔版本: [3]。--Sz-iwbot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1:43 (UTC)[回覆]

    優良條目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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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重審移至(最後修訂
    移動完畢Advisory 2009年4月17日 (五) 08:01 (UTC)[回覆]

    優良條目重審(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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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眷村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GZWDer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4:48 (UTC)[回覆]

    投票期:2014年6月8日 (日) 04:48 (UTC) 至 2014年6月15日 (日) 04:48 (UTC)
    :0支持,2反對,撤消。--14.209.177.100留言2014年6月15日 (日) 05:4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