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4年1月7日
外觀
天津市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再經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確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批准後,可以與國外城市建立友好合作關係。友好城市之間可以開展在經濟、科技、教育、農業、文化、衛生、體育、旅遊、環保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截至2023年5月,天津市及其下轄各縣級行政區已與22個國家建立29對友好城市。其中,亞洲有7個國家、9對友好城市;北美洲有1個國家、3對友好城市;南美洲有1個國家、2對友好城市;歐洲有10個國家、11對友好城市;大洋洲有2個國家、2對友好城市;非洲有2個國家、2對友好城市。直轄市級友好城市有28對,縣級友好城市有1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