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揚海道
淮揚海道是清朝江蘇省下屬的道級行政區之一,轄淮安府、揚州府、海州直隸州等地。
清康熙九年四月初一(1670年5月19日)改淮海道(巡海道)置,駐淮安府山陽縣,約轄淮安府8州縣及揚州府,並管理河工事務。[1][2]康熙三十五年二月二十(1696年3月22日),添設江南通省管河道員,本道不再管轄河工事務。[1][3]雍正二年九月十九(1724年11月4日),增轄海州、通州2直隸州。[1]雍正八年八月初六(1730年9月17日),通州往屬太通道。[1]雍正九年(1731年),改名為淮揚海道。[1]乾隆八年四月十七(1743年5月10日),淮揚海道改置為河務道,不再分巡地方。[1]乾隆十三年(1748年),為分巡淮揚海河務道兼理漕務鹽法,按察使司副使銜。[1]
乾隆三十年四月十五(1765年6月3日),淮揚海道分巡揚州府及淮安府屬山陽、安東、清河、鹽城、阜寧5縣,改名淮揚道,全稱分巡淮揚河務兵備道兼理漕務鹽法海防等處地方。[1]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加兵備銜。[1]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遷駐清江浦(清河縣)。嘉慶七年(1802年),淮徐道原管之桃源縣及淮徐、淮揚兩道兼巡之海州並所屬沭陽、贛榆2縣,改歸本道管轄。嘉慶十六年(1811年),桃源北岸、安東、阜寧、海州暨所屬地方往屬淮海道,本道分巡揚州府所屬各縣及淮安府所屬山陽、鹽城、清河、桃源4縣。咸豐十年六月廿八(1860年8月14日),併入淮徐揚海道。[1]
同治四年正月二十(1865年2月15日),析淮揚徐海道復置,稱淮揚河務兵備道,分巡淮安、揚州二府及管理河務。[1]光緒三年(1877年),海州來屬,改名淮揚海道。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廿二(1905年1月27日),隸屬於江淮巡撫。[1]光緒三十一年正月廿七(1905年3月2日),由江淮巡撫提議,改名為江淮淮揚海通海道,增轄通州直隸州與海門廳。同年三月,仍屬江蘇省,道員加按察使銜,清理訟獄。轄區當隨江淮巡撫的裁撤而恢復原狀。同年四月,受江北提督節制。清末為分巡淮揚海河務兵備道兼提法使銜轄邳宿銅豐桃源等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