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吾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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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滅北齊後,設置蒲吾郡,治所在靈壽縣(今河北省靈壽縣),下轄靈壽縣、蒲吾縣(今平山縣東南)、行唐縣(今行唐縣)。屬於恆州。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蒲吾郡,靈壽縣、蒲吾縣、行唐縣直轄於恆州。
參考文獻
[編輯]-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北周滅北齊後,設置蒲吾郡,治所在靈壽縣(今河北省靈壽縣),下轄靈壽縣、蒲吾縣(今平山縣東南)、行唐縣(今行唐縣)。屬於恆州。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蒲吾郡,靈壽縣、蒲吾縣、行唐縣直轄於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