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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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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管理(英語:Disaster Management),又稱應急管理(英語:Emergency Management),是涉及多部門的運籌帷幄,包含規劃、計畫實施、預警、緊急應變、救助等措施,以減少或降低天然災害人為災害對於社會所造成的影響及衝擊。

災害管理四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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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管理四階段

災害管理可分成災前的減災整備,災時的應變,以及災後的復原四階段。

減災(Mitigation/減災)是指減少災害發生的風險與影響。 減災是災害管理的基礎,透過長期的政策與措施來減少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或降低其影響。

準備(Preparedness/事前準備)是指提升應對災害的能力,確保應急資源和計畫到位。 準備階段注重短期應急措施的建立,以減少災害來臨時的損失。

應變(Response/応急対応)是指在災害發生時立即採取行動,減少損失並保護生命財產。 這是災害管理中最緊急的階段,專注於快速救援和災害控制。

復原(Recovery/復舊・復興)是指災後恢復正常生活並重建受損區域。 復原階段可以分為短期和長期,涉及從基礎設施修復到心理健康支持的全方位努力。

各地災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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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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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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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災害防救法》通過d 準備(Preparedness)後,台灣開始有系統地建立災害防救體系。政府的災害管理系統分中央、縣市、鄉鎮三個層級。中央最高主管單位為行政院直轄之災害防救辦公室,該辦公室於2010年2月1日正式揭牌,係將原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併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而成立。

災害防救的執行工作主要由消防系統負責,中華民國國軍亦扮演重要角色。此外,民間團體也活躍於災時的應變及災後復原階段的救助,主要民間團體如慈濟等。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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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的災害管理系統分聯邦、州、地方三個層級。聯邦政府的災害管理機構為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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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的最高災害管理單位為內閣府中央防災會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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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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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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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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