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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相 (嘉靖癸未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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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相
大明巡撫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軍籍
字號字大卿
出生弘治十年(1497年)四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臧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周相(1497年—?年),字大卿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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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經》,嘉靖元年(1522年)浙江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六十七名,第三甲第六十四名進士[1][2]。授江西臨川縣知縣,七年正月選授河南道試御史,三月因彈劾大學士楊一清被下獄廷杖,貶降廣東韶州府經歷。屢遷至廣東按察司僉事,十七年三月升山東布政使司右參議,歷升參政,二十八年十二月以考察致仕。三十五年十二月尚書趙文華舉薦遺才,起原官,晉廣東按察使,三十六年十月調簡。歷四川左布政使,四十二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四十四年六月致仕 [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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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周瑀。祖父周性。父周欽。母郁氏。具慶下。兄模、弟植、槐[4]。從子周汝觀,萬曆四年丙子舉人,官雲南按察司副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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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鄞縣誌》:周相字大卿,登嘉靖二年進士,知臨川縣,發奸摘伏,民驚為神。擢監察御史,靈寶縣奏黃河清五十里,詔遣太常往祀,羣臣表賀,相上疏言:河未清不足虧陛下德,今好諛喜事之臣張大文飾之,佞風一開,獻媚者將接踵,願罷祭告,止稱賀詔,夭下臣民母奏祥瑞,水旱蝗蝻即時以聞。帝大怒,下相詔獄拷掠之,復杖於廷,謫韶州經歷,而諸慶典亦止不行。屢遷至參政致仕,有以遺才薦者,起原官,晉廣東按察使,升副都御史、巡撫江西,會籍沒故相嚴嵩家,相監之,奇玩重器山積,一無所私,逾二年,復致仕歸。從子汝觀,仕至雲南按察副使。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銜
前任:
嚴鳳
明朝南昌府同知
1532年-嘉靖年間
繼任:
李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