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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日章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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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日章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貫南直隶松江府華亭縣民籍
出生弘治十年(1497年)五月十二日
逝世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
配偶娶董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李日章(1497年—1563年),字尚絅,號海樓,南直隶松江府華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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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書經》,行四,由縣學附學生中式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二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四名,第二甲第一百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为襄阳府知府,调任长沙府。精通律例,全力抑止郡人好诬喜讼恶习。嘉靖十七年(1538年)二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父喪归家。有《狎鸥亭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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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晟。祖父李枰,壽官。父李霆,训导。母許氏。具庆下。兄李諶,聽選官;李訓;李日宣;弟日就、日積、日進[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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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