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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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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機構類型地方局
授權法源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是1930年代初期負責鄂豫皖革命根據地的黨的領導機構。 [1]

1931年1月的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後,中共中央於1931年3月10日通過《關於鄂豫皖蘇維埃區域成立中央分局決議案》,決定派遣和指定人員組成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派遣張國燾赴鄂豫皖革命根據地。1931年5月12日,鄂豫皖邊區黨組織在光山縣新集召開代表大會產生了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2]分局委員共11人,其中中央指定8人,即張國燾陳昌浩沈澤民曾中生王平章蔡申熙舒傳賢鄺繼勛;補選3人,即周純全郭述申高敬亭。分局候補委員15人,張國燾任書記。[3]1932年9月9日,分局機關隨紅四方面軍西征豫鄂陝邊[4]1933年2月成立中共川陝省委後,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結束。

管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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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鸿达:《建国前中共中央派出机构的历史演变》. [2015-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0). 
  2. ^ 张国焘主持鄂豫皖中央分局. [2015-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2-05). 
  3. ^ 甘德金 孟庆良:“张国焘和中央鄂豫皖分局”. [2015-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2). 
  4. ^ “中央给鄂豫皖分局的军事指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八(1932)》,人民网. [2015-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