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李蕴妍
外观
李蕴妍曾于2023年6月4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以下用户曾撰写此条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题,或可解答内容查证与参考来源方面的问题:
|
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名香港公务员曾在2018年至2023年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主任?
- 说明:香港官员系列第53条条目;因她年轻时的学术成就而开始写作,惊觉香港驻内地官员的专访是不合符比例的多。 --摩卡·贺昇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3 (UTC)
- 香港大学的Government and Laws课程是译作“政治学与法学”。而且在转用334学制前的课程编制是先读三年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后才继续修读两年制的法学学士课程。因此个人认为早年生活的第二段或应改成“李如愿入读香港大学政治学与法学社会科学学士课程,并在2006年以一级荣誉毕业。然而,她未有按小时成为律师的志愿而继续攻读法学学位,在毕业后便随即加入香港政府。”-👑孤山王子📜 2023年5月30日 (二) 17:48 (UTC)
- 完成:根据资料显示,她的确是入读“政治学与法学课程”,拿了“社会科学学士”就弃读“法学士”,但毕竟她有拿上伦敦大学的法学硕士,放诸全球又很难说她没拿法律资历,只是肯定当官不当律师。——摩卡·贺昇 2023年5月31日 (三) 05:40 (UTC)
- 整体问题不大,先(+)支持,可我还是认为写她未有继续攻读法学学位比考取执业资格好。在香港,只有LLB和JD毕业生才能取得PCLL的入读资格,即使她后来从UoL取得LLM也不可能报读PCLL。而且在香港要取得执业资格也不是只有这一种途径,例如海外律师可以通过OLQE,我认为这段的意思是她未有继续进修而选择加入政府,写成“考取律师执业资格”反而可能有歧义。若想强调她之后有取得其他法学资历,或许可写成“她未有按小时成为律师的志愿而继续攻读法学士学位”。-👑孤山王子📜 2023年5月31日 (三) 10:24 (UTC)
- 完成,(:)回应:你说的完全正确。在香港大家都明白,但也考虑了她已符合考取中国执业资格的条件。--摩卡·贺昇 2023年5月31日 (三) 13:07 (UTC)
- 整体问题不大,先(+)支持,可我还是认为写她未有继续攻读法学学位比考取执业资格好。在香港,只有LLB和JD毕业生才能取得PCLL的入读资格,即使她后来从UoL取得LLM也不可能报读PCLL。而且在香港要取得执业资格也不是只有这一种途径,例如海外律师可以通过OLQE,我认为这段的意思是她未有继续进修而选择加入政府,写成“考取律师执业资格”反而可能有歧义。若想强调她之后有取得其他法学资历,或许可写成“她未有按小时成为律师的志愿而继续攻读法学士学位”。-👑孤山王子📜 2023年5月31日 (三) 10:24 (UTC)
- 完成:根据资料显示,她的确是入读“政治学与法学课程”,拿了“社会科学学士”就弃读“法学士”,但毕竟她有拿上伦敦大学的法学硕士,放诸全球又很难说她没拿法律资历,只是肯定当官不当律师。——摩卡·贺昇 2023年5月31日 (三) 05:40 (UTC)
- (+)支持--素菓霖(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6:28 (UTC)
- (+)支持。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31日 (三) 08:46 (UTC)
- (+)支持--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0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