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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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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日
国家/地区 香港
性质政治警察
部门香港警务处
管理机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上级机构警务处
组织法规
领导
现任主管简启恩
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
处长江学礼 高级助理处长
助理处长赵咏兰王忠巡
总警司李桂华
其他信息
著名人物刘赐蕙(首任主管)
蔡展鹏(首任处长)
参与行动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简称警方国安处,英语:National Security Department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是香港警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下简称港区国安法)设立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成立。[1][2]国家安全处由一位警务处副处长担任负责人,是行动及管理以外的第三位副处长,架构与港英时期政治部类近。[3]国家安全处处长由一名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担任,下设两名负责国家安全的警务处助理处长

警方国安处可以从香港以外的任何地区聘用受训执法人员“协助执行”国安职务[4][5]。警方国安处需配合中央驻港国安公署执法[6]

7月3日,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兼监管处处长刘赐蕙晋升为副处长(国家安全);特区政府也同时委任她兼任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7]。2023年4月底,刘赐蕙届龄退休,高级助理处长简启恩5月2日接任副处长(国家安全),助理处长江学礼接任国安处处长。

国家安全处现由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领导,向警务处处长负责,现任负责人为简启恩。设有国安处处长一职,现由江学礼担任,职级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国家安全)为赵咏兰和王忠巡,总警司(国家安全)为李桂华[8]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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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七条,国家安全处拥有下列职责[9]

  1. 收集分析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2. 部署、协调、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动;
  3. 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4. 进行反干预调查和开展国家安全审查;
  5. 承办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6. 执行本法所需的其他职责。

执法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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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国家安全处拥有下列权力[9]

  1. 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证据的处所、车辆、船只、航空器以及其他有关地方和电子设备;
  2. 要求涉嫌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的人员交出旅行证件或者限制其离境;
  3. 对用于或者意图用于犯罪的财产、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与犯罪相关的财产,予以冻结,申请限制令、押记令、没收令以及充公
  4. 要求信息发布人或者有关服务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协助;
  5. 要求外国及境外政治性组织,外国及境外当局或者政治性组织的代理人提供资料;
  6. 行政长官批准,对有合理理由怀疑涉及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员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
  7. 对有合理理由怀疑拥有与侦查有关的资料或者管有有关物料的人员,要求其回答问题和提交资料或者物料。

警方国安处的警员除在《港区国安法》通过前所准予的案件调查措施外,还授予了国安处新的权力。《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安全处可以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证据的处所、车辆、船只、航空器以及其他有关地方和电子设备,不再需经法院批准[10]。警方国安处只须经行政长官批准,可对有合理理由怀疑涉及实施国家安全犯罪的人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不再需依此前《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规定取得法院授权[10]

202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后,国安处负责为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候选人进行政治审察,再提交名单至国安委,然后再交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11]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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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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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为国安处负责人,同时兼任港区国安委成员;江学礼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兼国家安全处处长;赵咏兰及王忠巡任警务处助理处长(国家安全),李桂华总警司(国家安全)[12]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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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国家安全处成立,当时任刑事情报科总警司王忠巡被选入国安处;他曾任职于重案组O记和刑事情报科,还曾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主办的刑事犯罪情报分析培训班担任教官。前O记高级警司李桂华也被选入国安处;李虽已在2019年届龄退休,但是因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而被延聘,还曾多次出席警方的记者会。[13]

时任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某电视节目访问中表示,警方国安处的专责队员需有高强的分析力及洞察力,也要通过品格审查,查验成员对香港的忠诚度及对国家安全的观点理念符合当局要求,另须遵守保密原则。[14]

历任首长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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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
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国家安全处处长)
警务处助理处长(国家安全)
总警司(国家安全)

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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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处高层被美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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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美国财政部宣布,辖下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已采取行动制裁4名人士[15],与港区国安法有关,被制裁者包括时任国安处负责人刘赐蕙、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16]

2021年1月15日,美国财政部进一步宣布制裁包括时任国安处处长蔡展鹏,时任助理处长简启恩江学礼在内的6名中港官员[17]。被执行制裁的人士除了其美国资产会被冻结外,在海外及香港银行服务亦可能会被取消[18]。2021年3月2日,蔡展鹏恒生银行还清其独资持有的火炭御龙山单位按揭贷款,当时单位市值约1300万港元。[19]

处长蔡展鹏光顾“邪骨”被逮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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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香港多个传媒报道,警务处国安处处长蔡展鹏在一个月多前光顾俗称“骨场”的无牌按摩院期间,遇上扫黄行动[20],蔡展鹏被同僚发现是无牌按摩院的其中一名顾客。数日后,总警司黄维表示,警方在3月下旬的巡查行动中,于湾仔区一间无牌按摩店发现蔡展鹏,并怀疑有人经营色情场所并有卖淫服务,拘捕了6名持本港身份证的女子,但不包括蔡展鹏。而事后有部份香港市民戏称国安处为“邪骨处”及其处长为“骨精鹏”。[21]

最后香港政府没有追究,蔡展鹏留任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调职改任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

悬红一百万港元全球通缉海外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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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在石排湾邨墙壁上的通缉令,由左至右分别为 : 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郭荣铿许智峯蒙兆达刘祖廸罗冠聪

2023年7月3日,《港区国安法》实施三周年,警方国安处举行记者会,总警司李桂华指,有反中乱港分子窜逃海外后继续危害国安,并引用《港区国安法》37条及38条,强调法例有域外效力,不论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同样受国安法管辖,早前已向法庭申请拘捕令通缉八名海外港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郭荣铿许智峯蒙兆达刘祖廸罗冠聪,每人悬红100万港元。警方在记者会上展示出八人的黑白大头照,逐一说明干犯罪行,批评他们窜逃海外继续危害国安。李桂华形容八人干犯“很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鼓吹制裁以希望破坏香港及恐吓官员,部份人更指明要制裁法官及检控官。他又批评,部份人为外国“出谋献策”,“怎样去打击我们香港整个金融制度,甚至金融中心地位”。国安处高级警司洪毅称,已掌握八人的犯罪证据,指他们罪行“昭然若揭”,必定会全力追究。他续指,除通缉他们外,国安处亦会防止有人利用金融帐户协助他们干犯危害国安的罪行。他又引用《国安法》43条,指国安处可冻结、限制、没收或充公八人的资产,表明会果断截断他们的资金链,并会调查提供资助的人士及资金来源。[22]

2023年12月14日,警方国安处再度对五名身处海外的港人进行通缉,包括YouTube政论频道“升旗易得道”创办人蔡明达霍嘉志郑文杰许颖婷邵岚,其中郑文杰是第二度被香港警方通缉。上述五人同样被悬红100万港币,名下资产冻结。[23]

2024年12月24日,警方国安处再度对六名身处海外的港人进行通缉,包括刘珈汶锺翰林锺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张晞晴。上述六人同样被悬红100万港币,名下资产冻结。 [24]

警方通缉详情(下表资讯由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提供)[25][26][27][28][29]
被通缉者 身分 所涉控罪 指控案情 离港日期 身处国家
任建峰 法政汇思召集人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2年11月及12月,会见外国官员以怂恿外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进行“制裁”。亦于2023年5月,出席一个外国官方机构举行的听证会时,请求外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人员和检控人员进行“制裁”。 2022年
4月30日
澳洲
袁弓夷 商人
香港议会选举筹备委员会委员
“颠覆国家政权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0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及司法人员进行“制裁”,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亦于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而发动“公投”,以图实施“自决”及颠覆国家政权。 2020年
6月9日
美国
郭凤仪 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期间,以“香港民主委员会”要员身份于外国出席会议及活动,并会见外国政客及政府官员,以请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0年
1月25日
郭荣铿 律师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1年9月,在一份境外组织发表的报告撰文,支持报告中请求各国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一系列“政策建议”。亦于2022年12月,出席一个境外组织会议时,亦呼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金融制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0年
11月27日
许智峯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自2021年3月起,联同他人发起“2021香港约章英语2021 Hong Kong Charter”,并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台独”、“港独”及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亦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在社交媒体发布帖文,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0年
11月30日
澳洲
蒙兆达 职工盟总干事
“香港劳权监察”总干事
“煽动分裂国家罪” 于2022年6月出席一个境外组织会议,抹黑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2021年
9月16日
英国
刘祖廸 前测量师
外号“揽炒巴”
海外网媒《棱角》执行总监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透过各类平台及建立“揽炒团队”,持续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0年
1月5日
罗冠聪 前立法会议员
香港众志主席
“煽动分裂国家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多次透过参与听证会、会见外国政客、接受媒体访问、发表公开信、参与联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帖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0年
6月27日
郑文杰 英国港侨协会创办人
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苏格兰国际发展局贸易及投资主任
“煽动分裂国家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联同他人成立政治组织“避风驿”、“英国港侨协会”及“香港影子议会”,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港独”。
于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央和特区官员、司法和执法人员进行“制裁”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19年
11月11日
许颖婷 我们是香港人总监
学民思潮成员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以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0年
7月15日
美国
邵岚 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包括“制裁”中央和特区官员及检控人员。 2020年
9月17日
蔡明达 YouTube政论频道“升旗易得道”创办人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联同蔡明达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于社交媒体平台共同操作一个名为“升旗易得道”的频道,并发布多段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政权的影片。
呼吁观众加入外国军队,参与军事训练,甚至组织军队,以图实现“香港独立”,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
2020年
7月13日
英国
霍嘉志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联同霍嘉志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于社交媒体平台共同操作一个名为“升旗易得道”的频道,并发布多段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政权的影片。
主张观众于外国接受军事训练,呼吁联同其他中国民众,以“武力”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又大力鼓吹“港独”,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2020年
7月13日
刘珈汶 “香港民主委员会”要员
前黄大仙区议员
“煽动分裂国家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以“香港民主委员会”要员身份发布文章,并多次透过发表演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1年
7月18日
锺翰林 前“学生动源”召集人
“香港独立倡议委员会”创办人
“煽动分裂国家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透过不同渠道,包括以“香港独立倡议委员会”要员身份发布文章、参与外国机构的听证会、发表公开讲话、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等,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3年
12月20日
锺剑华 前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助理学者
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总裁
“煽动分裂国家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港独”。于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2年
4月24日
何良懋 前星岛日报加拿大版总编辑
加拿大广传媒行政总裁
香港议会筹备委员会主席
“颠覆国家政权罪” 自2022年7月27日起,联同他人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而发动“公投”,以图实施“自决”及颠覆国家政权。 2020年
1月12日
加拿大
郑敬基 艺人 “煽动分裂国家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于社交媒体平台操作一个名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频道发布多段煽动分裂国家的影片,并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央和特区官员进行“制裁”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0年
6月25日
张晞晴 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CFHK)传讯与传媒助理 “煽动分裂国家罪”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于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间,以“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要员身份发布文章,并多次透过发表演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0年
8月29日
英国

各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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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政府在记者会完结后不足半小时发新闻稿[30],称支持警务处通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八名“窜逃人”,强调会全力打击,追究到底。

保安局亦发新闻稿[31],同样表示全力支持国安处,称“做法有理有据,不容置疑”。局方更称会抽出及追究八人在港的犯罪党羽,呼吁市民切勿受逃犯及其党羽的唆摆。局长邓炳强则点名批评罗冠聪是“现代汉奸”、“缩头乌龟、食人血馒头”,在外国享受荣华富贵,呼吁他自首,执法部门亦将穷一生精力缉捕他。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完全支持及赞成警方今次通缉行动,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罪行,特区政府执法必严,任何公众人士帮助警方追缉通缉人,警方都会保密处理。而包括被通缉人的亲戚和朋友,就通缉人或相关案件提出消息,可按实际结果全数获得或按比例分配赏金。会用一切合法手段,竭尽所能,终身追捕及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重申警方过去亦有悬红通缉在逃人士,强调被通缉人士只能靠自首,终结被通缉的生涯,可获得法庭考虑减刑,否则他会终身被通缉,日日担心被拘捕,在惶恐中度日。他强调,特区政府会竭尽所能,全力以赴追缉危害国安的罪犯,以及争取不同市民协助政府追捕,兼且一并调查这些人士背后的势力等。[32]

2024年12月24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记者会中重申,希望社会知道政府依法打击危害国安潜逃者的必要性和决心。今次打击的目标对象,包括一些被通缉时间较长,并一直潜逃海外,死心不息继续透过各种方式危害我们的国家安全,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分子。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不要以为身处海外便可逃避刑事责任、逍遥法外。特区政府必会用尽所有方法,依法追捕及打击潜逃海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全力做到“违法必究,虽远必诛”。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市民应该避免与指明潜逃者有任何金钱或财务上的瓜葛,以免触犯相关法例。[33]

中国大陆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表声明,批评这是干预香港司法,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香港警方依法对相关人士展开执法行动,是维护法治、顺应民意的正义之举,是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的必要之举,是保障香港长治久安的正当之举,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行惯例。相关国家和官员“亵渎法治,伪善双标”,又指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插手。

海外被通缉人士

蒙兆达回应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又指“如果要以此明志,我亦只有如此”,认为自己若有罪,就是为香港人说出真相,其海外倡议工作绝不会停步。

任建峰指自己并非寻求庇护者,属澳洲公民,正于当地行使言论自由。本身拥有澳大利亚国籍,在香港期间担任政治组织法政汇思召集人,在2022年已回流澳大利亚,去年成为澳大利亚工党党员。已因在海外多次勾结反华政客及组织,会见外国官员、出席听证会,要求外国对香港政府的法官和检控官进行制裁,因此被港府国安处悬赏100万港元通缉,今天更被吊销律师执照及撤销香港特区护照。在个人Facebook帐户留言,指自己从未申请特区护照,回乡证多年前已过期,亦未更新香港律师执业证书。所以质疑香港政府不知怎样撤销或暂时吊销根本从来不存在或已经不存在的东西?这是甚么逻辑?

罗冠聪指消息令人紧张,因再次“被中共盯上”,始终有无形压力,会更慎重选择出访、外游地点及更保障个人私隐,强调不会自首,呼吁警方公开相关证据。

郭凤仪回应指,自己安全,没有害怕,会继续其委员会的工作,香港政府无权在海外拘捕,有关通缉令旨在令人惧怕,呼吁其他国际刑警成员国保护八名被通缉者。

袁弓夷感谢国安处令更多人关注其“公投”活动。

刘祖廸回应指倡议工作不会因悬红而停下。[34]

郭荣铿吁加拿大政府废除与香港签订的引渡协议。[35]

拥有美国国籍的邵岚指自己在美国的言行而被通缉反映香港及中共政府跨国镇压的无理及其渗透之广。

获美国政治庇护的许颖婷指早已预计这一天会降临她身上。她表示港府也自认无法越洋拘捕,故认为被悬红通缉并非大事,只是港府“做show”,她会坚持在海外的工作,兑现她在离港之初的承诺。

获英国政治庇护,身在伦敦的郑文杰早于2020年7月底已被港警通缉,他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这次再被通缉的分别,只是加了100万港元悬红,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并形容这是他的“毕生荣誉”。记者会上所说的,说我背叛国家之类的指控,其实是很政治性的,也是子虚乌有。

至于霍嘉志及蔡明达未有评论。

有加拿大国籍的何良懋对通缉令感到莫名其妙,并质疑政府做法混乱。政府需要作出解释。由于在国籍身份上,我已经不是香港人,我是加拿大人,所以无论实际和心理方面都对我没有影响,因为我们已经有心理准备。笑言,无论悬赏是一百万元或是一千万元,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因为能够兑现这一笔赏金的机会是零,已居海外的通缉犯,包括他自己,是不会有人举报他们,当局也不会成功逮捕他们的。

锺剑华说对于国安处的指控感到可笑,表示自己也想知道什么时候鼓吹过港独,反指自己在信念和言论上一向都是被人批评的“大中华胶”(热爱大中华主义者)。冤枉他人的方法竟然可以这样没水平。我觉得自己根本没那么重要,如果要说煽动或指骂政府,肯定大有人在,轮也轮不到我。我论述公共政策和公共行政三十多年,从没变过,采用同一套价值。或许是近年来他们太过份,所以他们认为我针对他们。所以这次根本是为了打压香港人政治权利的借口,找借口找我麻烦。他们好像有杀错不放过,问题明显不在我,而且我一向无党无派无组织,连Facebook帐户都只有私人帐户,也从来没开户口要他人课金。我会继续保留自己的个人意志,不会因此禁声,这是我自己的坚持。如果有人因此和我绝交,或有平台因此不再找我评论香港时事,这是我不能控制的,或许这就是他们想达到的目的。

在2021年以流亡性质到澳洲定居至今的许智峯,则在网上表示这次香港政府取消他们的护照,是让他们所在的民主国家,更有理由向香港人批出政治庇护或难民身份,在国际上更确认香港政府侵害人权的事实。而他自己的澳洲律师资格,香港政府也无权过问,收入也源自于在澳洲的工作薪金,所以质疑香港政府可以如何切断他的“资金链”。

锺翰林表示所谓的悬红通缉,在外国其实毫无意义,因为由我第一日离开香港,其实已经是一个通缉人士,只是无悬红在身。

刘珈汶亦表示,不认为自己有错,2019年‘反送中’运动的时候,大家都无惧怕,对我来说,不会因为一纸通缉令及一百万悬红而退缩。

张晞睛在社交平台表示,被悬红通缉是一份沉重的“荣誉”,将如其他被通缉人士般无畏无惧,指通缉令只会令她“变得更加勇敢,更加强大”。

移居加拿大的香港网台主持人“杰斯”尹耀昇转述有加拿大国籍的郑敬基的话,说要学习承受,唯有祈祷。

[36][37][38][39][40]

美国

美国国务院谴责香港政府发出全球悬红,批评国安法域外效力制造危险先例,危害世界各地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并呼吁香港政府立即撤回悬红,尊重其他国家主权,和停止国安法跨国执行[41]

发言人马修·米勒回应香港警方国安处宣布通缉5名在海外的民主派人士时评论说:“我们强烈谴责香港当局的恶劣行径,香港当局宣布修改《国家安全法》并宣布一份针对海外民主倡导者的新悬赏名单,这公然无视国际准则、民主和人权。 我们谴责任何企图把北京强加的国家安全法施加在领土外的行为,并重申香港当局在美国境内没有管辖权,民主和自由的倡导者将继续享有宪法保障的自由和权利。 我们谴责任何企图在领土外施行香港国家安全法的行为,并将继续致力于捍卫我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并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其国际承诺和法律义务行事。”

[42]

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12月15日发表声明,关于香港当局的跨国镇压。透过宣布国家安全法指控和一份不公正地针对包括一名美国公民以及其他位于美国的人士在内的海外民主倡导者的悬赏名单,香港当局表现出了对国际规范和香港人权的无视以及这座城市曾经拥有的尊重法治的自豪传统的退化。强烈反对任何对那些把美国选作自己家的人进行恐吓与压制的做法,并将坚定不移地挺身捍卫那些仅仅是因为行使了自己的人权就成为打击目标的人。美国拒绝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用这些悬赏来威胁和骚扰自由与民主倡导者的任何企图,我们敦促香港当局尊重在《基本法》中受到保护的权利与自由。我们鼓励国际社会与我们一道谴责这项跨国镇压行为。 美国仍然致力于捍卫所有人的权利与自由,并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符合其国际承诺和法律义务的方式行事。

[43]

美国驻港总领事梅儒瑞,在社交媒体代表美国政府刊出声明,谴责香港政府针对海外民主活动人士的新设六项悬赏以及取消其他七名活动人士护照的行为。并呼吁香港政府停止利用国安法打压异见声音。

英国

外相祁湛明指,不会容忍中方试图令人噤声的行动,并会守护属普世价值的言论自由,及声援受针对人士,重申强烈反对国安法在香港实施,包括当中的域外法权,形容属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要求中国政府撤销国安法,令香港政府可停止针对支持民主与自由者。祁湛明亦指,香港政府发出全球拘捕令,进一步展示中国利用域外法权将专制延伸[44]。英国安全事务大臣董勤达则称,香港发出的通缉令是试图干预英国内部事务,并强调罗冠聪及其他民主派人士在英国受到庇护,会全力支持他们。

外相卡麦隆发声明,批评香港警方再次针对行使言论自由的人士,又指做法是对民主和基本人权的威胁,强调不会容许任何外国势力恐吓、骚扰或伤害在英国的人士或社区,呼吁北京废除“港区国安法”,并停止迫害。[45]

外相林德伟发声明,指不会容忍外国政府、试图胁迫同恐吓身处英国嘅香港人,欧盟亦谴责港府,要求停止打压香港民主派人士。又表示,英国将始终捍卫香港人民的权利。本届政府深切承诺支持所有已经迁居英国并为英国社会作出宝贵贡献的香港社群成员。确保他们的持续安全仍然是我们的首要任务之一。

澳洲

澳洲外长黄英贤对香港政府发出全球通缉令深感失望,强调会支持在澳洲的人士行使言论及集会自由,并持续对港区国安法广泛应用表达关注,包括拘捕民主派人士和公民社会及向他们施压。黄英贤重申,澳洲深切关注香港自由权利及自治受侵蚀,并会在人权等对澳洲人重要的议题上发声[46]

欧盟

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于社交网站发文,指欧盟谴责香港政府因应《港区国安法》向八名身在海外的民主派人士发出全球通缉令,指《国安法》的域外法权只会增添欧盟的忧虑。[47]

外交与安全政策发言人阿努阿尔·埃尔·阿努尼(Anouar EL ANOUNI)发表声明指,“港区国安法”的境外之手正加深他们的忧虑,认为有损香港营商的吸引力,要求中国政府尊重及履行对一国两制所作的国际承诺,又促请港府停止对民主派人士的打压,确保港人享有《基本法》所容许的基本自由权利。

加拿大

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加拿大政府对香港警方全球通缉八名港人严重关切,国安法的域外实施进一步阻止和平的异见人士发声,并损害香港基本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九名加拿大议员和前议员7月4日写信给加拿大外交部,呼吁就香港警方的悬赏通缉令作出应对,采取措施保护加拿大的香港活动人士和港人社区。[48]

外长赵美兰(Melanie Joly)谴责香港悬赏及取消多人的护照,表示不会容许香港当局的“跨境打压”,并说受影响人士“纯粹是因行使言论自由而遭香港当局针对”。[49]

联合国

联合国人权捍卫者状况特别报告员玛丽·劳洛(Mary Lawlor)在社交平台X表示,对港府悬红通缉感到不安,认为是企图打压海外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批评声音,促请被通缉人士的所在国家确保他们安全,及保障他们的言论自由权利。其中一位被通缉人士刘珈汶曾出席2024年哥本哈根民主峰会(Copenhagen Democracy Summit),主办单位民主联盟基金会(Alliance of Democracies)也在社媒X发文声援她,称恐惧民主的政权往往会将民主派人士当作罪犯,而港府今次举动正好凸显其对民主的恐惧与打压,呼吁自由世界所有国家坚定抵制跨境镇压行为,捍卫言论自由和民主价值。

海外组织

  • 亚洲区法律团体“亚太法律协会”(LAWASIA) - 该会于2023年7月31日发表声明 ,指责特区政府毫无根据地通缉该8人,包括该两名律师,又担心有人“试图对这些律师施加职业限制”云云。
但本身是“LAWASIA”现任会长的律师彭韵僖,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身为律师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中国梦智库主席、执业大律师丁煌及律师陈子迁均批评“LAWASIA”的声明完全是立场先行,有违法律的公平公正精神。严重混淆视听,将刑事疑犯及专业律师操守错误地联系在一起,意图模糊事实,制造舆论,指鹿为马,罔顾法纪,包庇通缉犯,还敢自称法律专业团体,厚颜至此,令人发指。希望市民不要被他们所蒙蔽。8位受通缉者的其中两位律师身份做文章,意图扰乱大众视线,是别有用心。他不点名批评任建峰身为事务律师,多次发表政治言论,毫无根据地发表宣扬反中乱港的言论;“郭姓大律师”更到美国白宫煽动美国政府制裁中国,违反了他们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操守。[50]
  • 人权观察表示,香港当局对八名流亡中的民主运动人士和前议员发出毫无根据的通缉令并悬赏百万港元,将中国政治恐吓行动扩展到国境之外。该组织亚洲区副主任王松莲说。“香港政府日益不择手段打压香港境内和海外的和平异议人士,发布跨境悬赏,是为了恐吓所有在海外发声、抵制中国政府日益打压人权的社运人士与民选议员的荒谬举动。”王松莲说。“由香港政府对八位流亡港人发出悬赏通缉可见,离散社群政治抗争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增长,外国政府不该只是公开表示拒绝配合国安法案件,还应该采取具体行动向中国和香港高官追究责任。”[51]

[52][53]

疑似海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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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警察厅2024年5月13日起诉三名男子违反国安法,指控他们协助一个香港情报机构及协助外国干预。其中一名被告为63岁的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行政经理袁松彪,是香港退休警务人员,曾任职服务质素监察部及交通总部警司,另一被告韦志良是伦敦市警察的义勇警察,在希思罗机场工作。Matthew Tricket则是移民局的执法人员,本身也是私家侦探。 案情指,三名被告替香港机关在英国进行监视,目标是香港的异见人士。2024年5月1日,他们更闯入一名目标人物位于西约克郡Pontefract的寓所[5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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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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