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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声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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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声
大明巡按湖广监察御史
大顺工政府尚书
籍贯陕西米脂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崇祯七年(1634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李振声(?—?),陕西米脂县人。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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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清廉,有令誉。任湖广巡按御史[1]。被李自成所俘[2],李自成称他“大哥”,并加上劝降,要求他上表朝廷代李“讨楚、豫、秦、蜀四省 ”作为议和条件[3]。崇祯十七年正月,李振声受李自成任命为工政府尚书[4][5][6]

崇祯十七年十二月,福王朝廷治从贼之狱,李振声列“一等应磔者”[7]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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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5001号
  2. ^ 民国《米脂县志》卷九,《艺文》,收有李振声《贼中见伪檄感题》诗,诗前小序云:“崇祯癸未八月,时陷贼中,寓襄阳檀溪寺。一日忽传伪檄授兵政府侍郎,投檄于地,感忿题此。”
  3. ^ 《巡视陕西茶马御史徐一抡题本》,《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一二页
  4. ^ 《国榷·卷一百》:甲申崇祯十七年 正月庚寅 李自成伪称大顺国,改永昌元年。……更定六政府,尚书一,侍郎二。吏政府尚书宋企郊,户政府尚书杨建烈,礼政府尚书巩焴,兵政府尚书喻上猷,刑政府尚书陆之祺,工政府尚书李振声。
  5. ^ 《明史·卷309》:六政府侍郎则石首喻上猷、江陵萧应坤、招远杨永裕、米脂 李振声 、江陵邓岩忠、西安姚锡胤,寻以宣城丘之陶代振声为兵政府侍郎。
  6. ^ 《明乡贤湖广巡按米脂李公表忠录》所载李上林、陈明圣在顺治年间写的《见闻侍御李公节烈录》另载李振声暗中与陕西三边总督孙传庭勾结,事发后,被李自成处死于河南裕州
  7. ^ 《明史·卷275》:其一等应磔者:吏部员外郎宋企郊,举人牛金星,平阳知府张嶙然,太仆少卿曹钦程,御史李振声、喻上猷,山西提学参议黎志陞,陕西左布政使陆之祺,兵科给事中高翔汉,潼关道佥事杨王休,翰林院检讨刘世芳十一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