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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逗号分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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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一个非常勤奋的维基人

[编辑]

User:Time killer,他做了比较大量的编辑工作,但主要内容是繁简转换、翻译维基代码、全半角转换、删除空格…… 一些维基人(包括机器人)在他的讨论页提出异议,但他从不回应,只是把这些讨论删除了事。他每天乐此不疲,或许象他的 ID 所说,他只是个时间的杀手。我不知道该怎么和这种维基人打交道,你们看呢?--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10:55 (UTC)[回复]

老实讲除了他删过头删到图片以外,我不觉得整个编辑是有带来负面影响。然后关于逗号分隔值部分,我没看到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有允许“CSV 是一种通用的、相对简单的文件格式”这种空格使用方式。--KOKUYO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11:09 (UTC)[回复]
在“空格”一节中,原话是这样的——专有名词内的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按照条目大体成形时为准。——虽然这仅是指“专有名词内”,但我认为这起码表明了维基的态度:在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加与不加空格都是可以的,并应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按照条目大体成形时为准。因此我认为,这种去空格行为并不受到维基规则的支持,是没有道理的。--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11:34 (UTC)[回复]
我倒觉得差得很多,当初讨论应该就仅提到专有名词,而且这种情况是特例。段落内中英文使用仍然应该是适用“在中文语境内,字与字之间应该不留空格”,然后讲到先到先得……。--KOKUYO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12:20 (UTC)[回复]
在规范中只提到“字与字之间应该不留空格”,但并没有说“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应该不留空格”。在提到“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的时候,就只有这个“先到先得”可以参考。我是非常愿意遵循规范的,在编辑之前我专门查了这个内容。--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1:59 (UTC)[回复]
首先从讨论来看本来当初就是在讲专有名词的空格问题,然后人家规则明明已经有说仅在专有名词中使用(“专有名词内的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按照条目大体成形时为准。”),请确定你真的明白此规则。--KOKUY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06 (UTC)[回复]
上面Ma3r君的解释好像整个扭曲原意了。人家那个原则是专用于‘专有名词’的情况,一般状况下中文维基行文时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加上空格是不合乎格式规范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0月31日 (四) 14:41 (UTC)[回复]
“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加上空格是不合乎格式规范的”这个依据(规范)在哪儿?难道专有名词可以加空格,正文就不行?规范是这样的?--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1:59 (UTC)[回复]
“在中文语境内,字与字之间应该不留空格,惟仍有特例。”,我觉得你没搞懂哪个是通则哪个是特例,然后就把特例盖到通则上。--KOKUY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回复]
同意KOKUYO兄,大原则是首句:“在中文语境内,字与字之间应该不留空格”。留意是说中文语境,不限指汉字。--Gakm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14 (UTC)[回复]
你们认为“字”是包括“数字”和“外文”的?OK,即使你能这样解释,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专有名词可以加空格,正文就不行?--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19 (UTC)[回复]
大原则是“在中文语境内,字与字之间应该不留空格”,请具体说明您的疑问,谢谢。--Gakm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55 (UTC)[回复]
为什么专有名词可以加空格,正文就不行?--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3:17 (UTC)[回复]
谢谢您对CSV和其他条目的贡献。根据WP:STYLE#空格,大原则是“在中文语境内,字与字之间应该不留空格”,可参阅其他条目,如超威半导体等,谢谢。--Gakm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6:28 (UTC)[回复]
专有名词可能因为名称作者或拥有者当初为了商业上或创作理念上的必要,而特别针对用字的大小写、有无空格等细节设定了特别的规则,基于对原作者的尊重给予专有名词例外的可能。但是,对于一般行文就应该尊重中文维基既有的标准,为了维持版面的整齐性,总是要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基准给大家遵行。--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1月1日 (五) 06:39 (UTC)[回复]
在后一款中专门提到“官方宣布名称”,那么在前一款的“专有名词”应该不仅限于“官方宣布名称”。或者说,在“专有名词”并无“官方宣布名称”的情况下“先到先得”(可以有空格或没有空格)。我也认为应该有这样一个规范,哪怕是我不喜欢的、觉得很难看的。关键是,我不认为现在存在这样一个规范。我猜测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打过很多仗了,应该已经讨论出结果了,可是我没有看到。如果已经有结论了,我认为应该明确地写进去。--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7:16 (UTC)[回复]

┌─────────────────────────────────┘
请注意,您引用的段落应当针对名词同时含有中文和外文的情况,如“Google地图”。--Gakm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9:16 (UTC)[回复]

为什么名词内可以加空格,外面就不行?--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10:15 (UTC)[回复]
不如您先解释为何非专有名词的中英文混用场合时,您认为可以在之间加空格的理由?--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1月1日 (五) 12:22 (UTC)[回复]
空格是干什么用的?不就是为了隔开意思较远的文字么?比如 whorepresents.com 本意是 who represents,而不是 whore presents。在中英文混排时,比如“在 Google Chrome 中”。如果写成“在Google Chrome中”,好象“在Google”是一个词,“Chrome中”是一个词。难道你没有看到 Microsoft Word 中,中英文之间是自动隔开的么?当然,你可以说“这赖浏览器(规范)”。--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2:57 (UTC)[回复]


[请不要删除上面“多余”的空行,因为我下面的段落并非回复“空格是干什么用的?……(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的,而是回复“‘在中文语境内,字与字之间应该不留空格,惟仍有特例。’……(KOKUYO)”的。或者,我是不是应该用个什么代码在这里?]

我看到,特例之一是“在‘无争议’情况下,可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再说,特例不就是要盖到通则上的么?不然怎么会有特例?--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01:54 (UTC)[回复]
我看到其全句是“其它专有名词内的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按照条目大体成形时为准”,即此例应用于专有名词之内,并没有说是名词的外面。--Gakmo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04:04 (UTC)[回复]
是不是我改过之后,意思更简单明了了?--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05:46 (UTC)[回复]
Time_killer的本尊是User:Πrate。--Mewaqua留言2015年1月3日 (六) 11:4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