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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禁制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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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禁制條文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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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共識:
相當數量的意見反對擬議修訂。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9日 (日) 08:3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考虑到Mys_721tx及近期的禁制復核

回顧之前關於全站禁制的討論,目前

提議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 广域页面禁制:同時在主空間和討論空間持續擾亂,全站範圍禁制自動生效。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8 (UTC)[回复]
我有一個反建議:既然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那就沒有理由維持相關全站範圍禁制,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應予解除。Uranus1781上面説的話很有道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回复]
這不矛盾,但有人說“就因為我們開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員,您就希望解除有關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回复]
話不能這樣説,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問題你不提出來大家也沒留意,我的意見僅僅針對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事情。也就是説,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沒下台的情況提出這個問題,我這裏的意見也不會有任何的變化,雖然這種情況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發側翼猛烈攻擊,但我對於這種攻擊性言論是怎樣的態度你也是清楚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回复]
@User:Shizhao @AT -Lemona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回复]
支持修訂。事實性修訂。--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回复]
(-)反对:公然允許管理員無視比例原則設定禁制的提案。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1日 (六) 09:25 (UTC)[回复]
并無無視比例原則,實質上修訂是指,(主)命名空間禁制+(討論類)命名空間的禁制=全站範圍禁制 -Lemonaka 2025年1月13日 (一) 08:42 (UTC)[回复]
全站範圍禁制「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而並非如你所說的一般。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3日 (一) 09:06 (UTC)[回复]
(-)反对:同Sanmosa君。同时个人认为应删除此段关于全站禁制范围的条文,仅保留WP:BANEVASION中的规定。--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月11日 (六) 12: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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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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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Manchiu已解除有關禁制。至於是否修正方針,則另當別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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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ikipedia:禁制紀錄Wpcpey讨论 | 貢獻)和Longway22讨论 | 貢獻) 被 Mys_721tx讨论 | 貢獻) 全站範圍禁制,

然而,
維基百科:禁制方針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回复]

既然實用,可以增列適用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回复]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回复]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鎖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回复]
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4:31 (UTC)[回复]
不要听风就是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 [回复]
謝謝。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6 (UTC)[回复]
你的說法讓我無比難過,但願主與你同在,這也不是你的錯。
當年因為我反對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屢次進行死亡威脅和郵件騷擾,我頂著壓力和社群調查此案。如今你說出這樣的話,毫無邏輯也十分異常,我真的很痛心。
這不是你的錯,請原諒我,我累了。告辭。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回复]
誠實地,我不能知道兩件事間有何連結。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回复]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實際用途,可以按情況添進方針。我也知道應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針區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回复]
請移動 -Lemonaka 2024年12月8日 (日) 09:13 (UTC)[回复]
本人認為,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範圍禁制」,僅是用詞類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回复]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Lanwi1Talk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回复]
我從未見過稱“永久封鎖”禁制的,亦未見合法。我也並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回复]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Lanwi1Talk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回复]
这和 @Mys 721tx沒有關係,Shizhao這麽做我也會起疑。 -Lemonaka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回复]
不限期全站封鎖相當於永久封禁,確實需要慎重決定,全站封鎖只應對長期破壞同持續使用傀儡的用戶,或者需要設立复核機制,避免完全由單一管理員作出這類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個案,按機制需要兩人提出申訴才能解封,不過一般維基人因爭議事件而需要離開一段時間後,也未必有心情回來。--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回复]
此事關鍵,沒有有效的回應,不應關閉。 -Lemonaka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回复]
@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應,您是想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嗎?至於受到直接影響的Wpcpey及Longway22,他們兩位目前並不可能在此發言;或者,您有沒有指定的對象,要求他們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對全站封鎖的處理方案,例如建議增修相關的方針指引;一般用戶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這兩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釋,又沒有夠分量的人員協助釐清,您又不提出跟進的方案,這個章節長期開放不存檔,也不太可能獲得有用的結論。--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回复]
是的。两种方法
  1. 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
  2. 全站封鎖增修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回复]

全站封鎖條文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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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 广域页面禁制:同時在主空間和討論空間持續擾亂,全站範圍禁制自動生效。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8 (UTC)[回复]
我有一個反建議:既然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那就沒有理由維持相關全站範圍禁制,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應予解除。Uranus1781上面説的話很有道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回复]
這不矛盾,但有人說“就因為我們開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員,您就希望解除有關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回复]
話不能這樣説,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問題你不提出來大家也沒留意,我的意見僅僅針對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事情。也就是説,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沒下台的情況提出這個問題,我這裏的意見也不會有任何的變化,雖然這種情況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發側翼猛烈攻擊,但我對於這種攻擊性言論是怎樣的態度你也是清楚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回复]
@User:Shizhao @AT -Lemona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回复]
支持修訂。事實性修訂。--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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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Wpcpey禁制Longway22禁制
执行者Mys 721tx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Lemonaka 2024年12月26日 (四) 01:07 (UTC)[回复]

在下附议上面的提议: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1) 以及 (2)。感谢Lemonaka发现和向社群通报管理操作不合现行规定的案件。--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3:33 (UTC)[回复]

有鑒於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專門的程序,我在此重申自己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的意見。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10 (UTC)[回复]
改为部分命名空间封禁会更好。但原则上(+)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5年1月9日 (四) 05:56 (UTC)[回复]
Per @Gluo88、 @Sanmosa 改爲(+)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0 (UTC)[回复]
@Jimmy Xu@Shizhao此事複雜,請審核。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10:18 (UTC)[回复]
我倾向支持解除有问题的此禁制,问题管理员容易滥用规则。--Lanwi1Talk 2024年12月23日 (一) 13:13 (UTC)[回复]
@Lanwi1Uranus1781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1 (UTC)[回复]
支持Wpcpey、Longway22個案的复核,主因是這兩起全站禁制不符合禁制方針,這並不等於全面否定Mys 721tx之前對其他用戶的禁制,不能說成是因為其現在已不是管理員就尋求推翻其操作;即使管理員在是非的判定正確,採取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行動及必要性卻值得商榷。--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10 (UTC)[回复]
對兩人的禁制是否屬上方所提及的「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0:38 (UTC)[回复]
@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回复]
@ManchiuMys 721tx對Wpcpey的禁制根據Mys 721tx他自己的説法就是“全站编辑禁制”,因此可以合理預期Mys 721tx並無執行“廣域頁面禁制”的主觀意願。Mys 721tx對Longway22的禁制與此問題無關,Mys 721tx在其發出予Longway22的禁制通知僅稱Longway22被“不限期封禁”,這與禁制紀錄的説法相悖,而如果真把這當成了“廣域頁面禁制”,這也違反了禁制方针“用作執行頁面禁制的封鎖應當於封鎖理由當中註明為禁制措施”的規定。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07 (UTC)[回复]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長期的一系列問題被「禁制」,若我把相關禁制解除後修改為不限期封鎖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2:40 (UTC)[回复]
不合適,不合乎比例原則,事態的嚴重性完全沒有到需要不限期封鎖的地步。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回复]
謝謝。留意到此討論中有申訴時限要求。Wpcpey的侵權禁制倘因為程序不當而提前解除,是否會造成:一)其他封鎖例子的先例、二)用戶未有就相關行為有改善跡象下獲得解封。Longway22的個案顯示,他會否在解封後仍然持續在命名空間的不當發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鎖取代,這樣會否抵觸一案不兩審原則?但我需要評估在相關禁制撤銷後用戶會否仍然進行被禁制前行為的可能。@Sanmosa@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回复]
這不是單純的「程序不當」,而是心態揣測的不當,參見Lanwi1的說法。如果禁制本身並不合理,那申訴時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訴時限要求不能被納入解除禁制與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現有的違規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則,論施行的時間也早已逾越實際所需。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回复]
了解。但如何顯示封禁存在明顯「心態揣測」的不當?換句話說,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鎖是否也可據此開啟覆核?--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回复]
需要看具體情況。我也是看了具體情況以後才有這個結論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2:50 (UTC)[回复]
Manchiu您好,我的觀點是這樣的,一個不當的程序帶來正確的結果,程序依舊是不當的。您可以直接reblock,改爲不限期封鎖,然後去掉禁制記錄,那比現在的情況,事實上,是更好的,我也不反對。@Manchiu -Lemonaka 2025年1月5日 (日) 19:57 (UTC)[回复]
為避免意見混淆,我需要說明我的態度是不贊同重新封鎖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回复]
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解不解開,封鎖不解開,我只想明白mys爲什麽這麽做。但Mys一直不回應。 -Lemonaka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回复]
@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這個全站編輯禁制,理解作對用戶的全站封鎖的一種形式以阻止長期擾亂是否恰當?--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回复]
不恰當。注意我在上方也提到「不合乎比例原則」,這與是否「照本宣科」無關。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9:21 (UTC)[回复]
基於一案兩審原則及@Sanmosa的意見,不會重新封鎖。--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0:46 (UTC)[回复]
其實Topic:Xt0xc95ib78094fw是將禁制紀錄當中的禁制理由去掉後面的「,對Longway22實施全站範圍禁制。」改寫前面的「因Longway22封禁后」為「封禁后」並將其寫在封禁理由上而已。
至於你說到的"您已被不限期封禁"只是模板{{Uw-block}}或{{Uw-blockindef}}的預設的效果而已,我幫你做了一個測試(見版本差異)。
你使用「{{subst:Uw-block|indef=yes|reason=封禁后([[Topic:Xftspbuvtjjy7fmc]])继续于条目中加入粗劣翻译([[抵抗軸心]]、[[阿米塔·傑拉萬德之死]]、[[中葡協定 (1554年)]])、在可流利使用标准汉语时持续于讨论中使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非标准汉语(见Wikipedia命名空间贡献、[[Topic:Xnngmkobwx1jvgi2]]、[[WikiProject:創作物專案互進]]、[[Talk:华裔俄罗斯人]]、[[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即可得出相同的結果,subst:Uw-block的部分你可以自行換成subst:Uw-blockindef測試。--~~Sid~~ 2025年1月4日 (六) 14:39 (UTC)[回复]
然而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我所説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5:14 (UTC)[回复]
我質疑的是流程不對。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2:14 (UTC)[回复]
認同全站範圍禁制的用戶並無觸犯禁制方針列明的兩種情況;現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針基礎上,經覆核程序及社群討論,決定原有因此禁制終止。基於同一事件不兩審原則,不予再封鎖,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則及禁制時長超出所需。唯此仍屬第二次機會,兩位用戶理應明白再度違規會遭禁制或封鎖處理。--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回复]
@Lemonaka@Uranus1781@ASid@Allervous@Gluo88@Sanmosa@Ericliu1912--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8:47 (UTC)[回复]
我認同,方針如何修訂、增補則請各位進一步討論。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8:48 (UTC)[回复]
那末,此事就到此為止。若有額外方針修正案,請移步客棧另行提出,感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