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軍事法庭
外观
香港軍事法庭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結束,香港重光後,香港政府成立的軍事法庭,用以審判當時香港日佔時期日本所犯下的一系列戰爭罪行。香港軍事法庭負責審判乙級、丙級戰犯,從1946年3月28日成立到1948年12月20日解散,共審判46案,123名日本戰犯[1]。
當時審判的戰犯除日本人外,亦有少量台灣人。戰犯包括大日本帝國陸軍、海軍的士兵及協力的平民。所犯的罪行大部分為於香港,亦有部分位於中國、日本、台灣和公海上[2]。被處死刑的戰犯中,最有名者為時任香港憲兵隊隊長,有「殺人王」稱號的野間賢之助[3]。
法庭屬東南亞盟國陸軍司令部管轄,然而實際上審判權在駐港英軍司令手中。審判的第一案是銀礦灣屠殺案[2]。亦有審判金瓜石戰俘營案、里斯本丸案等等[3]。
參考資料
[编辑]- ^ Book sheds light on Hong Kong's war tribunals.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3-04-28 [2025-01-18] (英语).
- ^ 2.0 2.1 Hong Kong's War Crimes Trials Collection. hkwctc.lib.hku.hk. [2025-01-18].
- ^ 3.0 3.1 貝立棠. 追究暴行:二戰後香港的軍事法庭. CUP媒體.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