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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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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贯(9世纪?—925年9月13日),五代十国后唐官员。

罗贯进士及第,历任台省官,自禮部员外郎改任为河南县令。罗贯为人强直,正身守法,不避权贵。当时宦官伶人掌权,罗贯对于请托的书信,根本没有答复,全都给郭崇韬看,于是向朝廷奏报,于是左右都说罗贯的过失。后梁張全義镇守洛阳,河南、洛阳僚佐,都出其门下。罗贯为河南县令,依法处事,将张全义庇护的人,奏请纠正。张全义于是让女儿告求刘皇后,向唐庄宗禀告,宦官又说其短处,唐庄宗对他非常愤怒。同光三年(925年),庄宗前去寿安山陵,道路泥泞,宦官说这事归属河南县主管。”庄宗召罗贯前来,罗贯上奏:“臣开始没有接受朝命,请追问负责这项任务的人。”庄宗说:“你的辖境内,还反问他人?”将他长流崖州,不久交给河南府狱,府吏拷打,让他认罪。第二天(八月廿三癸未日),下达处决他的诏书。郭崇韬奏道:“罗贯没有其他罪状,桥道不修,依法罪未当死。”庄宗怒道:“我母后灵驾将要启程,天子车舆往来,桥道不修,是谁的过错?”郭崇韬奏道:“罗贯纵有死罪,还要等到判决书呈报上奏,有司审议,按律处置,处死也不晚。现在陛下以万乘之尊,对一县令发怒,使天下人说陛下执法不公。”庄宗道:“既然是卿所爱之人,任卿裁决。”拂袖入宫。郭崇韬在后面继续论说,庄宗自关殿门,郭崇韬不得入。即令处决,曝尸在府门,大家都以他为冤枉[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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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旧五代史》卷71 唐书四十七 列传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