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外观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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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公營機構 | |
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 | 鍾麗玲 |
助理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 | 黎智敏(公共事務及合規) 蕭頴思 (法律、環球事務及研究) 關啟宇(署理) (投訴及刑事調查) |
部門資訊 | |
成立日期 | 1996年8月1日 |
法律基礎 | 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
類型 | 法定機構 |
聯繫部門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口號 | 保障、尊重個人資料私隱 |
總部 | 香港香港島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13樓1303室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官方網站 |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簡稱私隱專員公署或私隱署;英語: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縮寫:PCPD),為於1996年8月1日成立的香港法定機構,目標是為確保香港各界遵從於1996年12月20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恰當應用。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總部位於香港島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12樓及13樓1301-1304室,於2006年3月25日前位於港灣道1號會展廣場辦公大樓。
歷任首長
[编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首長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簡稱私隱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
- 劉嘉敏(1996年-2001年)
- 鄧爾邦(2001年11月1日-2005年1月)[1]
- 吳斌(2005年8月1日-2010年7月31日)[2]
- 蔣任宏(2010年8月4日-2015年8月3日)[3]
- 黃繼兒(2015年8月4日-2020年8月3日)[4]
- 鍾麗玲(2020年9月4日- )[5]
相關法律
[编辑]-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30及39條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第14條
- 《電訊條例》第106章第33條
-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589章[6]
相關事件
[编辑]- 艳照门 - 香港藝人陳冠希與多位香港女藝人拍攝的私密照片外泄事件
- 許志安與黃心穎出軌事件 - 香港藝人許志安與黃心穎在的士於2019年在的士車廂內親密行為的婚外情事件。
- 林永康 - 前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涉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及虛假陳述,意圖獲取利益。最後被法官裁定罪成,判入獄九個月。[7][8]
打擊「起底」
[编辑]2021年10月8日, 《私隱條例》下打擊「起底」行為的條文生效,將「起底」行為刑事化,並賦權私隱專員就有關罪行進行刑事調查及檢控,私隱專員亦可就「起底」訊息發出停止披露通知,以停止「起底」訊息的披露。[9]
參考資料
[编辑]- ^ 鄧爾邦獲委任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政府新聞公報. 2001-09-12 [2018-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吳斌獲委任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政府新聞公報. 2005-04-22 [2018-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政府委任新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政府新聞公報. 2010-07-24 [2018-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政府委任新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附圖). 政府新聞公報. 2015-07-24 [2018-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3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鍾麗玲出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政府新聞公報. 2020-07-24 [2020-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1]
- ^ 存档副本. [2008-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3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存档副本. [200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2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今日實施 「起底」行為訂為刑事罪行.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