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繼母系
外观
過繼母系,是指在父系社會中的一種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繼承產業,解决家庭缺乏男性继承人的问题。在一個父系傳承為主、女性无继承权的地區,如一名出嫁女性,其原生家庭的家產、事業無子傳承,就可以令孩子過繼母系,获得继承权。過繼後由於與母親同姓(特殊情况采用雙姓[1]),常被視為從母姓。
過繼母系也會影響一個人的族群認同或國籍,如於二二八事件中遇害的湯德章律師,父為日本東京人,母為臺灣臺南人,湯律師因過繼母系,被視為臺灣人[2]。
類型
[编辑]由母方家族收養
[编辑]直接由母方家族的男性成員收養,最常見是由生母的兄弟收養,即原來的舅父成為養父[1],隨養父姓。但也有由再高一輩成員收養的例子,例如西晉時期賈充因親生兒子贾黎民等夭亡,無子繼嗣,於是收養幼女賈午與丈夫韓壽所生之子為贾黎民的嗣子,改名賈謐。琉球國醫學家魏士哲也曾因外祖父應瑞麟無子而過繼為其養子[3]。
广东地区称外甥过继舅舅为“母子归宗”(姑子归宗)[4][5]。
入贅
[编辑]婿養子
[编辑]婿養子是男方成為女家養子,所生子女繼承母家的習俗。
抽豬母稅
[编辑]抽豬母稅,又稱抽豬母租。是閩南人、臺灣人的一種過繼母系習俗[6]。
原指早期閩南舊習,農家將母豬借予佃農或他人飼養,直到母豬生小豬時,可取回部分的小豬,當作自己的報酬。「抽豬母稅」後成為一句婚姻的臺語術語,是指臺灣人早期的一種慣例:入贅的男子,約定由一個或多個兒子「從母姓」,為女方繼嗣,是為「抽豬母稅」[7]。
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清稗类钞·姓名类·合姓》合姓,非雙姓也,以二姓併合而成,大率為甥嗣舅、婿嗣翁而又不忍使本宗斬祀者也,不知者,輒疑篇雙姓耳。其著稱於世者,有浙江桐鄉之陸費瑔。瑔為嘉、道間人[……]
- ^ 72年前二二八事件罹難者湯德章 台南追思緬懷. 中央社. [2019-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7).
- ^ 魏姓家譜(慶佐次家)·四世士哲. 筑波大學. [202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1).
士哲原是佐次武親雲上第三子也,生母應氏眞牛,平敷屋親雲上女,因外祖應瑞麟無嗣,繼其後。
- ^ 过继传宗. 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大埔县广播电视台. 2019-04-09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8) (简体中文).
- ^ 湖东民俗风情. 陆丰宣传文化网,来源: 《陆丰文史》第十六辑. 2017-01-11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7) (简体中文).
姑子归宗 凡无男孩的人家,选取一外甥承嗣,以舅为父,从舅姓,称姑子归宗。自古以来,在湖东地区都有这俗,多数是兄弟姐妹姑嫂间的亲情较好者。甥子进舅家改跟舅姓,亲族与邻里都与之认可。
- ^ 要抽「豬母稅」!他們結婚時碰到的難題. 澎湖時報. [202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 ^ 〈軍師變主帥3〉沒沒無名的他 靠這首洗腦歌家喻戶曉【壹特報】. Next Magazine TW. [2022-05-16] (中文(臺灣)).